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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安全教育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监督检验机构

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各类监督检验的程序、内容、方法、合格判定规则等,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相应检验现程执行。

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加强检验工作质量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按期完成监督检验工作任务,必须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较多而且具有该类特种设备独立检验机构的大型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成立企业自检站,经上述机构核准建站方案,并经资格认可及授权后,可以承担本企业内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企业自检站检验范围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接受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检,抽检比例不得高于该企业当年应当检验设备总量的20%。具体抽检比例由企业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接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监督检验工作。

监督检验机构机器检验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等经营性活动,并保守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法则

1.电梯

电梯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型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目前我们所称的电梯还包含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电梯的使用运行安全要求有:

(l)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先进棉术,降低事故率。

(2)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这

(3)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4)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砌而n内排除设备内故障,解救乘客。

(5)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

(6)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报救,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7)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

2.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起重机械的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

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

3.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厂内机动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单位,要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由安全监察机构予以验收并发给安全检验合格证。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江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收回牌照。

4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是利用架空绳索支撑和牵引客车运送乘客的一种机械运输设备。

对新建或者改建的客运索道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制造和施工。

客运索道安装工程竣工后,索道站必须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申请。由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合格并经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对客运索道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发给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正式运营。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3年。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索道站的负责人需保证客运索道的安全运营,要熟悉所管理的客运索道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

索道站必须建立救护组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本索道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与急救物品。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当索道营运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

索道站必须按照《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的规定,对索道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措在公共场所中供大众娱乐用的机械、声光电设备和其他无动力设施。包括载人、高空、高速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相关人员需培训后持证上冈。

对新建或者改建危险性较大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由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使用与运营单位,在设施每日投入营运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每次运行前,操作和服务人员必须及时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张贴在游客易于看到的明显位置上。

设施的所有者与运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标准配备适用的救护设施和满足需要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监护或者救护人员。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当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特种作业定义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于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行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部门审查认可。

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m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证失效。

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初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本地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河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2: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篇3:设备检修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工机段劳〔2014〕71号《工务机械段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有效提高维(检)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车间干部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安全生产基本稳定、有序可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写实进行打分。

2.车间安全主管负责对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督查督导、深度分析,负责车间日常量化考核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

3.车间财务主管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印发月考核通报,收集、存放考核表。

三、考核原则

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突出“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

3.突出“安全管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4.突出“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1.适用范围:车间管理人员6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主任1名、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陈建华在路局驻勤),行政管理员1名;工程技术人员7名:安全员1名、设备主管1名、技术主管1名、财务主管1名、材料主管1名、职教管理员1名、自轮管理员1名。

2.车间生产管理干部指标

结合车间实际,车间生产管理干部岗位量化指标如下(其中纳入考核问题中劳动安全问题不低于总数的25%,纳入考核的B类及以上问题不低于50%):

项目姓名下现场天数(天)添乘(次)跟班作业(次)夜查(次)纳入考核问题(件数)

胡成(主任)144124

王内蒙(书记)144124

张振新(副主任)144123

高瑞龙(主席)72112

3.车间专业管理干部指标

车间专业管理干部制定专业管理问题库,每月至少发现2件专业问题,并在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填写个人写实。

4.考核内容及标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大项。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基础分均为100分。过程考核包括“安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加减分”三个部分(详见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结果考核包括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安全问题、段“一个车间一个科室”督查结果和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评价结果五个部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个人自评情况及月度工作简要写实,按照过程考核、结果考核的原则进行打分,以分计奖。

5.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

每月末25日18时之前,根据车间管理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内容,首先根据过程考核、结果考核中相关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其次根据安全职责履行、量化指标完成、发现典型问题、安全履责扣分及加分进行简要写实,交车间主任或书记进行点评打分,结果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五、奖金分配办法:

总额:车间被评为优秀的(综合评价结果1.8及以上),按照人均500元奖励;被评为良好的(综合评价结果1.8以下1.7及以上),按照人均300元奖励;被评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7以下1.6及以上),不奖不罚;被评为失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6以下),按照人均200元考核。

个人:根据领导评定的车间个人考核得分,计算个人得分占车间干部总分的比例,用比例在车间奖金总额中换算个人奖金额(详见附件)。

六、干部日写实:

1.日写实是各级干部落实安全职责的真实记录。干部对现场检查、夜间抽查、添乘检查、跟班作业等检查项目,必须坚持全方位写实。通过日写实及时发现、分析和研究、解决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

2.干部现场检查必须提前掌握并拟写检查项目内容,即被检查项目的作业程序和每个程序的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所具备的作业技能等,以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干部写实时要严格按照量化指标要求,将下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等逐项记载,并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相关栏目中。

4.干部除使用纸质考核表外,干部月度岗位履责情况一律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干部岗位履责”中,实行网上流转。

七、奖惩:

1.考核结果整理统计后交财务兑现。

2.对未按照量化指标完成任务、日工作写实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干部,由车间安全员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报车间严肃处理。

附件:1、车间主任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一岗一月一表)

2、专业管理干部专业问题库

3、奖金分配表(段定)

设备检修车间

2014年9月9日

篇4: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风险工点包保规定: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

2、干部带班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彭昭华常务副经理:杨永峰副经理:黄晓军

项目总工:吴长运安全总监:王宁超

工程部部长:付强及现场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李雷军及部员

物资部部长:赵国强及部员计划合同部部长:李明章及部员

试验室主任:乔军峰及部员

3、干部现场检查次数:项目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常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项目总工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安全总监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5次,工程部长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7次,安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0次、计划合同部长及部员、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物资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6次,现场技术员及安全员必须每天现场进行督导。

4、每月28日前,由安全部编制下月领导及各部室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发到所有下现场人员。

5、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下现场时,必须提前与其他下现场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部长及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班。

6、每月下现场值班完成情况,要在下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各作业点宣传栏进行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监督。

7、各领导、干部除过安质部编制的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外,要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执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服务于现场,对现场发现或上报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并及时提高自身安全知识的积累,能够很好的发现现场隐患,及时杜绝。

二、下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1、下现场人员必须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天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下现场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下现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架子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下现场人员必须熟悉各时段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并有针对近进行专项检查,专项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员有效开展专项活动;

6、要注重季节性及专业性检查,及时召开例会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7、发生危及作业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值班领导汇报。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次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对下一步的检查重点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下现场检查记录上如实填写本次现场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齐铁路

电气化改造工程PQSG-1标段项目部

2016年3月1日

篇5: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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