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康城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程
1工作目的
规范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负责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
2.2管理处模块执行人具体负责根据本规程与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往来.
3工作指引
3.1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方式
3.1.1管理处应当每年度至少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两次例行工作沟通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向业主委员会通报上半年、下半年的财务支出状况和工作总结,解决需经业主委员会协助支持方能完成的问题。
3.1.2提出重大管理措施,在遇到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方能进行工作时,管理处经理应申请召开专题业主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专项问题。
3.1.3协助组织业主委员会联谊活动。
3.1.4配合业主委员会期满换届工作,报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1.5提前7天向业主委员会发出通知,会议当天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3.2下列物业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申报,请求支持
3.2.1计划对楼宇进行大、中修时。
3.2.2计划使用公用设施专项维修基金更新公用设施时。
3.2.3物业管理处制订了新的管理措施需要业主委员会支持工作时。
3.2.4其它需向业主委员会请示、寻求支持的工作。
3.3下列情况出现时,物业管理处应当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
3.3.1新的物业管理法规颁布执行时。
3.3.2所管理的物业出现了重大变故或发生重大事件时。
3.3.3业主委员会的个别委员与物业管理处有重大的工作分歧无法解决时。
3.3.4其他应当向业主委员会通报的情况发生时。
3.4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申报工作、通报情况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3.5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的处理要求
3.5.1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经理应认真倾听、记录。
3.5.2合理的质疑、建议、要求,应当及时答复、解决。
3.5.3对不合理、合法的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应当耐心解释,无论如何不允许不耐烦或言语失礼;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记录后迅速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寻求解决方案。
3.6物业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来往工作的信函、记录、决议,一律在管理处归档,长期保存。
4质量记录
4.1《工作日记》
4.2《会议纪要》
5参阅文件、资料
5.1《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2《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篇2:中海物业康城社区文化工作规程
1工作目的
寓教育于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创建高品位的人文环境,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模块执行人负责编制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批准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2.3管理处其他员工有责任共同配合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
3工作指引
3.1计划拟定
每年年初管理处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拟定本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对计划做适当调整。计划的拟定及调整需报公司公关宣传部备案。
3.2较大型社区文化活动
3.2.1管理处在每次较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前,据活动实际情况于活动前作业户意见咨询调查。
3.2.2(据业户意见调查结果)拟定活动的实施计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2.3管理处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
3.2.4管理处应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各业户及有关单位发出活动通知。
3.2.5活动进行时,管理处参与的有关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3.2.6管理处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3.2.7在较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完成后,管理处应及时填写《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3.3小型的社区文化活动
3.4为丰富辖区内各业户的日常文化生活,管理处根据各业户爱好,不定期组织举办一些小型的文化活动。
3.4.1制定活动计划,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3.4.2管理处向各业户发出活动通知,统计参加人数,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4.3活动结束后参照4.2.6和4.2.7。
3.5相关信息反馈与收集
3.5.1活动结束后应对参加业户进行回访。回访可采用登门采访及电话、书面回访等形式。
3.5.2回访内容应包括:
a.对本次活动的总体评价;
b.业户的接纳程度;
c.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之处;
d.今后应改进的措施。
3.5.3有关回访的具体操作按《回访管理程序》(CPG/QSP-19/20**)有关条款进行。
4质量记录
4.1《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表》QR/WI-DS-019
4.2《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表》QR/WI-DS-020
4.3《业户意见征询表》QR/QSP-044
4.4《回访记录表》QR/WI-DS-098
4.5《回访报告表》QR/WI-DS-099
5参阅文件、资料
6.1回访管理程序》CPG/QSP-19/20**
篇3:康城中海绿化监管工作规程
1工作目标
做好园林绿化管理,确保绿化完好率98%,绿化成活率98%,裸露面积率占总绿化面积的0.5%以下,缺株在0.5%以下。
2工作职责
2.1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
2.1.1负责中海康城花园绿化工程分判合同的起草及跟进事宜;
2.1.2负责根据合同内容安排绿化养护质量监管工作;
2.1.3负责组织安排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培训工作,包括督促绿化公司参加我司举办的有关质量管理的培训。
2.2保安队长
负责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园区绿化养护情况。
2.3保安员
负责检查岗位周边绿化养护情况,巡视岗位负责检查巡视范围内绿化养护情况
3工作指引
3.1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必须根据中海康城花园绿化工程分判合同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安排保安队做好园区绿化养护检查工作。
3.2保安主管必须根据中海康城花园绿化工程分判合同内容及检查标准每天巡视小区的绿化状况两次,填写《日常绿化工作检查表》。在检查过程中接到客户投诉或发现绿化工作质量不达标时,要及时督促绿化公司整改,并跟进、记录整改情况。
3.3保安员负责随时检查岗位周边园林绿化情况,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绿化工进行处理,特殊情况报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进行处理。
3.4园林绿化检查内容、标准及方法根据园林绿化管理模块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执行。
3.5环境消杀监管
3.5.1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要督促分判方定期进行绿化环境消杀,并检查工作质
量,填写《定期绿化工作检查表》。
3.6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对绿化工作质量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及潜在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及《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3.7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应协助管理处做好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目标自评工作。
3.8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必须每月对分判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填写《绿化工作月总结、计划及问题汇总表》,并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对分判方进行评估,填写《分判合同评价》并上报园林绿化管理指导模块负责人。对合格分判方,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要按公司要求填写《合格分判方名册》。
3.9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必须及时处理业户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投诉,必要时进行回访,按照《回访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3.10园林绿化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必须对业户就小区园林绿化环境提出的意见采取改进措施。
4质量记录
4.1.《日常绿化工作检查表》,保存期限3年。
4.2.《定期绿化工作检查表》,保存期限3年。
4.3.《绿化工作月总结、计划及问题汇总表》,保存期限3年。
4.4.《绿化分判合同评价》,保存期限3年。
4.5.《合格分判方名册》,保存期限3年。
5参阅文件资料
5.1.《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5.2.《回访管理程序》
5.3.《不合格控制程序》
5.4.《纠正措施管理程序》
5.5.《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5.6.中海康城花园绿化养护工程分判合同
5.7.园林绿化管理模块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