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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业主委员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为保存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资料、档案,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需要保存的资料、档案包括,“各种小区物业规章制度”“各种会议记录和决议”“各种法律法规文本”“各种公示、公告、通知”“各种合同”“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业主委员会物品说明、保修书、登记表”“活动中心物品资料、登记表”“业主委员会接访登记表”和其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各种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

第二条文本资料、档案要在文件柜内分类、编号存档,电子文档要进行备份。

第三条常务秘书负责接收、催要经办人所持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存档。

第四条文本资料必须按照保密等级进行保存,业主资料为最高等级,禁止对外查阅。

第五条因为资料保管人个体原因造成业主资料出现丢失、外泄事件的,业委会必须追究其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是业委会委员的立刻终止其委员资格,并扣除其所有补助;责任人是秘书的立刻将其开除,扣发当月薪水。

篇2:某基建规划处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基建规划处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是我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院外文件:按规定需要保存的中央、省、市各类正式文件。

2、学院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办法、条例。

3、我处形成下达的各类规章制度、正式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

4、我处代表学院与外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基建档案除外)。

5、学院总体规划、基建计划、招投标记录等资料。

6、按学院档案馆规定要求归档的有关资料。

二、档案的使用与管理:

1、根据学院档案馆要求归档的档案我处按时交由档案馆统一管理,以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档案借出后,、借阅者应对档案负责,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也不得任意抽换、涂改、勾画、拆散,用完后及时归还。

3、各级领导应将各类会议、大事的有关材料及时交档案,负责档案管理应经常检查、收集档案资料、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4、凡是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三、文件传阅和处理:

收到文件,要根据文件的内容、密级、传阅范围等要求,及时登、记、拟办、传递和送阅。

2、分发到有关科室的文件必须登记在案。

3、文件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借阅,应进行详细登记,并限期归还。

4、文件阅后(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后)应及时立卷归档按有关规定理。

四、组织

1、处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2、各科室应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

五、其他

1、未尽事宜由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医学院基建规划处

篇3: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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