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前言

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也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霍乱潜伏期最短3~6小时,最长为数天,一般为12~72小时。主要临床表现为剧烈腹泻(水样、黄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和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

高新区地处长江三角洲,属太湖流域,历史上是霍乱的常发地区。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曾出现高强度流行,九十年代也出现过反复。八十年代以稻叶型为主,九十年代为小川型,1998年后为O139与小川型并存,2000年后以O139为主。

为及时发现我区的霍乱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苏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技术方案。

2?部门职责

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霍乱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关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部署,努力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2.1区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提供霍乱应急处置所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敦促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2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霍乱疫情监测的信息收集;开展传染病疫情的核实、调查处理以及疫情报告等工作,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霍乱防制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2.4医疗机构负责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带菌者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相关标本。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2.5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辖区内饮用水、食品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相关定义及诊断依据

3.1术语和定义

(1)腹泻(Diarrhea):是指1天排便3次或以上且具有粪便性状改变的一种临床症状。

(2)霍乱(Cholera):是指因感染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并由此引起腹泻等症状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

(3)暴发疫情:霍乱暴发是指一定地区一定人群中,在短时间内(一般指霍乱的最长潜伏期)突然出现较多霍乱病例,其发病率超过一般流行年的平均发病水平。

3.2诊断标准

3.2.1带菌者:无霍乱临床表现,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细菌培养分离到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

3.2.2疑似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

(1)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脱水或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病例。

(2)霍乱流行期间,与霍乱病人或带菌者有密切接触史,并发生泻吐症状者。

(3)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有呕吐,且粪便或呕吐物中霍乱弧菌快速辅助诊断检测试验阳性的病例。

3.2.3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均可视为临床诊断病例。

(1)疑似病例的日常生活用品或家居环境中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者;

(2)疑似病例的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霍乱弧菌毒素基因PCR检测阳性者;

(3)在一起确认的霍乱暴发疫情中,具有直接暴露史且在同一潜伏期内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呕吐症状者。

3.2.4实验室确诊病例

(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培养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阳性者。

(2)在疫源检索中,粪便或肛拭子标本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

3.3霍乱爆发疫情判定标准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3例以上的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高新区范围内,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

4?应急准备

4.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全区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科学分析年度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4.2专业培训与应急演练

在高发季节之前以及流行期内,对区卫生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强化霍乱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早隔离意识,开展流行病学、临床学、病原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落实各项疫情控制的技术准备工作,并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演练。

4.3药械准备

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足量的调查物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霍乱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吸管、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空培养皿和装好选择性(包括强性和弱性)培养基的培养皿、增菌培养基和装有增菌液的培养瓶等。

(3)现场消杀用药品与器械:①常用消毒剂:包括漂白粉、漂精片、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碘伏、戊二醛、环氧乙烷等;②配备的器械:包括喷雾器、刻度量杯、装药品的消毒箱等。

(4)现场防护用品:现场工作(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

(5)预防性服用药物:环丙沙星、氟哌酸等。

4.4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管理

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按时开设肠道门诊,注意门诊的相对独立、设置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并配备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专(兼)医护人员。

医院应制订好发现霍乱病人后隔离或转院的有关程序,条件许可、能在本院治疗霍乱病人的医院,应制订一旦发现霍乱病人后如何改变病房使用方式、建立隔离病房(病区)的工作程序,并在霍乱高发季节之前组织检查落实,做好准备工作。

每年在肠道门诊启动初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单位自查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和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和完善肠道门诊的启动工作。

4.5健康知识宣传

在肠道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媒体、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肠道病的防治方法等。

4.6技术储备

加强人才培养和相关检测技术的建立,为及时有效地应对霍乱突发疫情作充分的技术储备。

5?应急调查处置

5.1组织领导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级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必要时,地区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派人协助调查与处理。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5.2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带菌者、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霍乱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要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霍乱病例报告后,在以最快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病例确诊后于6小时内填写基本信息(见附表1-1霍乱个案基本信息表),以传真形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疫情动态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填报、更新和订正霍乱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所有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见附表1-2霍乱个案调查表),于疫情结束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5.3应急响应

根据《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据霍乱疫情发展程度及其危险性,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对霍乱疫情进行分级。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遵循霍乱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5.4现场调查

5.4.1核实诊断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通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以及发病危险因素如可疑水、食物及患同类病人的接触史等。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5.4.2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掌握霍乱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个案调查,以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水源和可疑食物等)。在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相关的地区开展暴发调查,确定暴发规模,查明原因。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在现有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难以确定感染来源和途径时,需要提出假设,开展专项调查;通过病例-对照研究、实验室检测等综合方法,验证假设,确定感染来源、途径与流行因素。

5.4.3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1)标本的采集

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在个案调查开展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采集的标本包括粪便、呕吐物、肛拭子等。在工作能力可及的情况下,要对每个病例收集标本分离霍乱弧菌。病原分离标本的采集最好在使用抗生素之前;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对病人接触的可疑食品、水体等,应规范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分离。因聚餐引起的暴发,除采集可疑食品标本外,对食品清洗水源也需采样检测。怀疑或经病原分离确证感染来源为市售食品或原料时,应对市场相关食品进行采样检测。标本采集方法见附件。

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住院时填写医院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院名称)、是否有共同餐饮史、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食品或环境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标本管(盒)外表应作明确标记,且所作标记应能防水、不易擦除。

(2)标本的运输

采集的标本宜立即处理和接种培养基进行增菌和/或培养。不能立即检测的标本,需置于保存培养基(碱性蛋白胨水、文-腊氏保存液、Cary-Blair半固体保存培养基等)中保存。所有标本应按照可能有霍乱弧菌对待,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

(3)标本的检测

实验室收到标本应立即进行检测。所有标本首先进行增菌,对食品和环境标本等,应考虑二次增菌的需要;典型病人水样腹泻标本可同时接种选择性培养基。标本最好同时接种强选择培养基(如对霍乱弧菌具强选择性的庆大霉素琼脂、对主要致病性弧菌选择性强的TCBS琼脂、4号琼脂等)和弱选择培养基(碱性琼脂、碱性胆盐琼脂等)。对生长菌落的鉴定参照卫生部疾控司《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执行。

现场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需要注意其检出灵敏度和应用范围。原则上要求高灵敏度。可以使用检出限与病人标本中菌浓度相符合的简易方法,但应注意对结果的解释和对整个腹泻人群的参考价值。

对于分离到的霍乱弧菌菌株、尤其是分离自首例和暴发疫情的菌株,应立即送上一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进行复核。对菌株主要进行以下实验分析:①通过标准诊断血清的凝集试验(玻片凝集)进行鉴定和血清分群分型、O1群菌株的生物分型实验;②利用必要的生化实验进行鉴定和鉴别;③药物敏感性实验;④噬菌体生物分型;⑤霍乱毒素和毒素基因检测(如GM1-ELISA和PCR检测)。

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完成以上基本分析,及时上报至省疾病控制中心。

5.5控制措施

在发生疫情后,应迅速组织核实诊断,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续发、蔓延,并尽快扑灭疫情。

5.5.1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疫点、疫区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对从首例病人检出的埃尔托型霍乱弧菌应及时做噬菌体-生物分型。如为流行株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并按下列规定处理。如为非流行株,按一般腹泻病菌处理。

5.5.1.1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以同门户出入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疫点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2)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5.5.1.2疫点处理

(1)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

(2)隔离治疗传染源。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立即送就近指定医院或治疗点治疗(主要采用WHO推荐的ORS补液法)。不允许长距离转送病人。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之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

(3)疫点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注意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吐泻物和污染过的环境、物品、饮用水等进行消毒和处理。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

①随时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详见《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和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

②终末消毒:在病家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了解患者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区域、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并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病人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它生活用品、吐泻物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对于室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尤其水井和污水排放处等区域进行消毒。

(4)接触者管理: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5天内及病后有过饮食、生活上密切接触的人,了解健康状况,特别是每日大便的次数和性状,限制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对其排泄物要进行消毒,特别要注意防止污染水源。自开始处理之日起每日验便1次,连续2次;并给予预防服药,可根据各地药敏试验情况选择药物。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消毒,劝导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应积极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

(6)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知,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7)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如无粪检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可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转为常规防治和监测。

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

5.5.1.3疫区处理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要点如下:

①不喝生水(未消毒),不吃直接用生水洗过的食物、不吃生冷变质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不用生水漱口、刷牙;

②饭前便后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要防蝇灭蝇;

③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发现吐泻病人及时报告;

④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

⑤市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加热煮透;

⑥饮用水消毒。

(2)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当地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和巡回医疗,对腹泻病人要做好登记报告、采便送检和及时治疗,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要认真做好查病报病;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首发病例同期内所有腹泻病人并及时处理。

(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河水地区,禁止在河内洗涤便桶、病人衣物、食具、食物及下河游泳;饮用塘水地区,提倡分塘用水,提倡用密闭取水方法;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管网水和末梢水余氯含量要符合要求。

(4)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摊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在未达到卫生要求前可暂时停止营业。饮食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发现阳性者要及时隔离治疗。对集市贸易要加强卫生管理,市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

(5)做好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使用水粪的地区,粪池、粪缸要加盖。粪便管理以不污染环境、达到杀蛆灭蝇为原则。要拆迁污染饮用水源的厕所、粪缸,处理苍蝇孳生地,采取各种方法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

(6)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禁止大型*,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

(7)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

5.5.1.4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管水、管食品、管粪便和消灭苍蝇)、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腹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开展人群检索、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

5.5.2阳性水体的管理

对检出流行株的阳性水体,必须加强管理。应树立警示牌,告诫群众暂勿使用。在阳性水体周围检出病人和带菌者时,要引起警惕,防止水型暴发。与阳性水体有关的地区,要加强联防。对周围人群或重点人群进行监测;对水体周边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消毒和粪便管理,教育群众避免接触。在水体阳性期间,禁止在该水域从事捕捞等作业。

5.5.3阳性食品和管理

对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品,必须加强管理,停止生产及销售,严防发生食源性传播、流行。要尽量查清可能的污染来源以及销售去向,以便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同时加强对同类品种和周围有关食品的监测。

5.6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6?应急医疗救援

6.1霍乱病人的医疗救治

初步确诊病人要在医院传染科病房或严格隔离的医疗点治疗。医院、诊所收治霍乱病人后,治疗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病人使用的物品必须进行浸泡或高压消毒,尤其应注意病人吐泻物的消毒,防止病原菌随污物排出到医院外。对霍乱病人应就近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转院。若因没有救治条件需要转送病人,转送过程中应严格隔离病人,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和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对霍乱死亡病例,尸体应进行体表消毒后再予以火葬。

病人入院后在抢救治疗的同时应立即采便送检;如当时已停止排便,可用肛拭采便;如有呕吐物,也可同时送检。对陪护者应同时采便送检。粪便、呕吐物标本的采集一定要在服用抗生素之前,或在第一次口服的当时,但并不是服药后就不再采集标本。

霍乱病人,尤其典型病人体内水分和电解质丢失严重,治疗原则是预防脱水、治疗脱水、纠正电解质紊乱、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病人应根据病情轻重立即给以补液。

6.2出现大量病人时的医疗救援

当一个地区集中出现大量病人时,需要综合组织当地的医疗资源开展应急救治工作;同时,根据暴发流行程度和当地医疗资源状况,考虑协调邻近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医疗资源,协助救治病人和医学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

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是应对出现不能及时入院治疗的大批病人的医疗救援方式。对于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需要会同传染病流行病学人员、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医院负责人员、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地点的选择,基本原则是距离暴发点近,周边没有开放的水源水体如池塘、河流、湖泊等,便于卫生管理,有电力供应和防雨、防风、防寒建筑或设施。临时医疗救治站(点)建立和收治病人后,应作为医院传染病房或重要疫点对待,落实隔离、防病、消毒等措施。

7?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

在霍乱疫情涉及地域范围内所有霍乱疫点被解除后,可终止应急响应。符合终止条件时,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篇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级

1.4.1定义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1.4.2分级

Ⅰ级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Ⅱ级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多个县(市)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Ⅲ级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的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工作方案,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并按事件发展的进程,随时进行调整。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相应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1.5.2及时报告的原则

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1.5.3调查与控制并举的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现场处置,应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在事件的不同阶段,根据事件的变化调整调查和控制的侧重点。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指传染源或污染来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易感人群或高危人群)不明,应以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对有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暴发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明病原的,应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流行病学病因),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以控制疫情蔓延。

1.5.4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各级业务机构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调查、处置实行区域联手、分工合作。在事件性质尚不明确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收集有关证据,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医疗机构负责积极救治患者;有关部门(如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有关业务机构开展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对于涉及跨区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要加强区域合作。一旦事件性质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5.5信息互通、及时发布原则

各级业务机构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应建立信息交换渠道。在调查处置过程中,发现属非本机构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将调查信息移交相应的责任机构;按规定权限,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并通过专家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防病知识,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在调查处置结束后,应将调查结果相互通报。

2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卫生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1.2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做出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1.3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

专家组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免疫规划、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在专家组中可分设专业组,如传染病防控组、中毒处置组、核与放射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和预测预警组等。其主要职责是:

(1)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和采取的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2)对确定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原因和事件相应的级别提出建议;

(3)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5)承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医疗卫生专业机构的职责和分工

2.2.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医疗机构应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2.2.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进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样本的采集和检测,同时要提出具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如消毒、隔离、医学观察等),并指导相关单位加以落实。

2.2.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监测与报告

3.1监测

3.1.1监测网络和体系

国家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工作纳入全国疾病监测网络。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日常监测工作。上述机构应及时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不明原因疾病的苗头。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由省、市、县(市、区)级和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组成的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

3.1.2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种已有的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早期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对上报的有相似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资料进行汇总,及时分析不明原因疾病的分布、关联性、聚集性及发展趋势,寻找和发现异常情况。

在现有监测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扩大监测的内容和方式,如缺勤报告监测、社区监测、药店监测、电话咨询监测、症状监测等,以互相印证,提高监测的敏感性。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接诊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具有相似临床症状,并在发病时间、地点、人群上有关联性的要及时报告。

3.2报告

3.2.1责任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3.2.2报告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报告单位,在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后,要详细询问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并按事件发生、发展和控制的过程,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发生时间、涉及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应报告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至少应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终止应有结案报告,凡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结束后,均应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结案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事件接报情况、事件概况、背景资料(包括事件发生地的地理、气候、人文等一般情况)、描述流行病学分析、病因假设及验证、讨论、结论和建议等。

3.2.3报告时限与程序

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核实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3.2.4通报制度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地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将疫情及时通报相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4专家会商与指挥决策

4.1专家会商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并核实后,迅速组织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家组赴事发地现场会商。专家会商的主要内容是:在查看病例及其临床资料的基础上,核实前期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内容,重点讨论报告病例是否属不明原因疾病(病例的临床表现与报告情况是否相符、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方法是否适当);病例之间是否有关联性,事件的危害性。

经专家会商后应撰写会商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报告病例的三间分布、病情进展及临床治疗情况;

(2)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监测病例的定义;

(3)病人救治方案,治愈与出院标准;

(4)事件的初步判断,包括事件的性质、可能的病因、传播(污染)途径、潜伏期及趋势分析;

(5)对控制措施和事件分级的建议,疫点、疫区的划定。

首次会商会后,要根据病例病情进展情况及病因调查情况,不定期召开专家会商会,以及时调整病例定义和工作方案。

4.2指挥决策

(1)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专家会商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

(2)总结分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事件的发展动向、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3)下达指令。根据工作组例会分析情况和上级指示,及时以公文等形式下达相关指令,并督办落实。

(4)社会动员。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5)舆论引导。适时公布事件相关信息。加强媒体监测,收集与事件相关的报道及网络上的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资源调度。根据事件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调集技术力量、应急物资和资金。

5现场调查与病因分析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首先应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尽快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分析,查找病因。

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是传染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易感人群)不明,应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在流行病学病因查清后,应立即实行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若怀疑为中毒事件时,在采取适当救治措施的同时,要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查清中毒原因后,给予特异、针对性的治疗,并注意保护高危人群。

若病因在短时间内难以查清,或即使初步查明了病原,但无法于短期内找到有效控制措施的,应以查明的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流行性病因)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5.1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核实与判断

5.1.1核实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或卫生学、临床、检验等专业人员)对不明原因疾病进行初步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

(1)病例的临床特征、诊断、治疗方法和效果;

(2)发病经过和特点:发病数、死亡数及三间分布等;

(3)样本采集种类、方式、时间及保存、运输方法等;

(4)实验室检测方法、仪器、试剂、质控和结果;

(5)危及人群的范围和大小;

(6)不明原因疾病性质的初步判断及其依据;

(7)目前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8)目前的防治需求。

5.1.2判断

根据核实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判断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否存在,若确认疫情存在,应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性质、规模、种类、严重程度、高危人群、发展阶段和趋势进行初步判断,并制定初步的调查方案和控制措施。

5.2病例调查及分析

5.2.1病例搜索

根据病例定义的内容,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搜索类似病例并开展个案调查、入户调查和社区调查。设计调查表,培训调查人员,统一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表参照附录2~4。

5.2.2初步分析

统计病例的发病数、死亡数、病死率、病程等指标,描述病例的三间分布及特征,进行关联性分析。

5.3提出病因假设

5.3.1从临床、流行病学基本资料入手,寻找病因线索

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病情进展情况、严重程度、病程变化,先按感染性与非感染性两类查找病因线索,然后逐步细化。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常规实验室检测结果、临床治疗及转归和初步的流行病学资料进行分析,判定疾病主要影响的器官、病原种类,影响流行的环节等,做出初步诊断。

分析思路:首先考虑常见病、多发病,再考虑少见病、罕见病,最后考虑新出现的疾病。如果初步判定是化学中毒,首先考虑常见的毒物,再考虑少见毒物(见附录5)。

(1)根据临床表现(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等)、病情进展、常规检验结果,以及基本的流行病学调查(个人史、家族史、职业暴露史等),初步判定是感染性疾病还是非感染性疾病;如果为感染性疾病,需考虑是否具有传染性。

若判定为感染性疾病可能性大,可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果,以及试验性治疗效果,判定是细菌性、病毒性,还是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根据临床主要特征提出病因假设(见附表1)。

(2)如考虑为非感染性疾病,需先判定是否中毒,再考虑是否心因性、过敏性、放射性(辐射)或其他的原因引起的疾病。

①结合进食史、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发病过程等,判定是否中毒,以及可能引起的中毒物(见附表2)。

②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周围人群特征等,判定是否心因性疾病。

③结合进食史、用药史、生活或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发病过程等,判定是否是过敏性疾病(如药物疹等)。

④结合生活或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发病过程等,判定是否辐射病。

5.3.2从流行病学特征入手,建立病因假设

(1)掌握背景资料:现场环境、当地生活习惯、方式、嗜好、当地动物发病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因素。

(2)归纳疾病分布特征,形成病因假设:通过三间分布,提出病因假设,包括致病因子、危险因素及其来源、传播方式(或载体)、高危人群等。

提出可能的病因假设,可以不止1个假设,适宜的病因假设包括导致暴发、流行的疾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传播方式、高危人群,提出病因假设后,在验证假设的同时,应尽快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4验证病因

5.4.1流行病学病因验证:根据病因假设,通过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等分析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假设验证。在进行病因推断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根据患者暴露在可疑因素中的时间关系,确定暴露因素与疾病联系的时间先后顺序。

(2)如果可疑因素可按剂量进行分级,了解该疾病病情的严重程度与某种暴露因素的数量间的关系。

(3)根据疾病地区、时间分布特征,分析疾病病因分布与疾病的地区、时间分布关系。

(4)观察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时间,判定暴露因素与疾病可重复性联系。

(5)根据所掌握的生物医学等现代科学知识,合理地解释暴露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6)观察暴露因素与疾病的关系,判定是否存在着一对一的关系,或其他关系。

(7)观察可疑致病因素的变化(增加、减少或去除)和疾病发生率变化(升高或下降)关系,进一步确定暴露因素与疾病的因果联系。

5.4.2实验室证据:收集样本(血、咽拭子、痰、大便、尿、脑脊液、尸解组织等),通过实验室检测验证假设。

5.4.3干预(控制)措施效果评价:针对病原学病因假设进行临床试验性治疗;根据流行病学病因假设,提出初步的控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污染源、减少暴露或防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或高危人群。通过对所采取的初步干预(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价也可验证病因假设,并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5.4.4如果通过验证假设无法成立,则必须重新考虑或修订假设,根据新的线索制定新的方案,有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可能需要反复多次的验证,方能找到明确原因。

5.5判断和预测

综合分析调查结果,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因、目前所处阶段、影响范围、病人救治和干预(控制)措施的效果等方面进行描述和分析,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对病人的预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展趋势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6现场控制措施

应急处置中的预防控制措施需要根据疾病的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的特征来确定。不明原因疾病的诊断需要在调查过程中逐渐明确疾病发生的原因。因此,在采取控制措施上,需要根据疾病的性质,决定应该采取的控制策略和措施,并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断修正、补充和完善控制策略与措施,遵循边控制、边调查、边完善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的降低不明原因疾病的危害。

6.1无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积极救治病人,减少死亡(详见附录6)。

(2)对共同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一旦发现符合本次事件病例定义的病人,立即开展临床救治。

(3)移除可疑致病源。如怀疑为食物中毒,应立即封存可疑食物和制作原料,职业中毒应立即关闭作业场所,怀疑为过敏性、放射性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移除或隔开可疑的过敏原、放射源。

(4)尽快疏散可能继续受致病源威胁的群众。

(5)在对易感者采取有针对性保护措施时,应优先考虑高危人群。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群策群力、群防群控。

6.2有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现场处置人员进入疫区时,应采取保护性预防措施。

(2)隔离治疗患者。根据疾病的分类,按照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隔离病房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重症病人立即就地治疗,症状好转后转送隔离医院。病人在转运中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治疗前注意采集有关标本。出院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技术等多方面的专家共同制定,患者达到出院标准方可出院。

(3)如果有暴发或者扩散的可能,符合封锁标准的,要向当地政府提出封锁建议,封锁的范围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来确定。发生在学校、工厂等人群密集区域的,如有必要应建议停课、停工、停业。

(4)对病人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的潜伏期和最后接触日期决定。

(5)严格实施消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处理人、畜尸体,并按照《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开展尸检并采集相关样本。

(6)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动植物等进行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学处理。疫区内重点部位要开展经常性消毒。

(7)疫区内家禽、家畜应实行圈养。如有必要,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对可能染疫的野生动物、家禽家畜进行控制或捕杀。

(8)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群防群治。

(9)现场处理结束时要对疫源地进行终末消毒,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和临时隔离点的物品。

根据对控制措施效果评价,以及疾病原因的进一步调查结果,及时改进、补充和完善各项控制措施。一旦明确病因,即按照相关疾病的处置规范开展工作,暂时无规范的,应尽快组织人员制定。

7样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7.1感染性疾病标本:标本采集应依据疾病的不同进程,进行多部位、多频次采集标本,对病死患者要求进行尸体解剖。所有的标本采集工作应遵循无菌操作的原则。标本采集及运输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见附表3)。

7.1.1标本种类

(1)血标本。

①血清:需采集多份血清标本。至少于急性期(发病7天内或发现时、最好是在使用抗生素之前)、中期(发病后第10~14天)、恢复期(发病后22~50天)分别采集外周静脉血各5~6ml,分离后的血清分装于3个塑料螺口血清管中,如需要可收集血块标本。

②抗凝血:于急性期(发病3天内或发现时、最好是在使用抗生素之前)采集10ml全血,分装于3个塑料螺口试管中,抗凝剂不能够使用肝素,推荐使用枸橼酸盐。

③其它血标本:根据实验室检测的需要可以采集其它血标本,如血涂片等。

(2)呼吸道标本。

①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痰液。

②下呼吸道标本:包括呼吸道抽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胸水、肺组织活检标本。

呼吸道标本应于发病早期即开始采集,根据病程决定采集的频次,采好的标本分装于3个螺口塑料试管中。

(3)消化道标本。

包括患者的呕吐物、粪便和肛拭子,应于发病早期即开始采集,根据病程决定采集的频次,采好的标本分装于3个螺口塑料试管中。

(4)尿液。

尿液采集中段尿,一般于发病早期采集,根据疾病的发展也可以进行多次采集,采集好的标本分装于3个螺口塑料试管中,取尿液或者沉淀物进行检测。

(5)其它人体标本。

包括脑脊液、疱疹液、淋巴结穿刺液、溃破组织、皮肤焦痂等。采集好的标本分装于3个螺口塑料试管中。

(6)尸体解剖。

对所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死亡病例都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出面积极争取尸体解剖,尽可能采集死亡病例的所有组织器官,如果无法采集所有组织,则应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采集与疾病有关的重点组织器官标本(如肺、肝穿刺),以助病因诊断和临床救治。

对于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尸解时应根据可能的传播途径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做病原学研究的组织标本采集得越早越好,疑似病毒性疾病的标本采集时间最好不超过死后6小时,疑似细菌性疾病不超过6小时,病理检查的标本不超过24小时。如果采样的时间和条件合适,应同种组织每一部位至少采集3份标本,1份用于病原学研究(无菌采集),1份用于病理学研究(固定于福尔马林中),1份用于电镜检查(固定于电镜标本保存液中)。重要的组织器官应多部位同时采集标本。

(7)媒介和动物标本。

在调查中如果怀疑所发生的不明原因疾病是虫媒传染病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应同时采集相关媒介和动物标本。

7.1.2标本保存

血清可在4℃存放3天、-20℃以下长期保存。用于病毒等病原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尽快进行检测,24小时内能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用于细菌等病原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一般4℃保存,检测一些特殊的病原体标本需要特殊条件保存标本。标本运送期间应避免反复冻融。

7.1.3标本运送

群体性不明原因标本的运送要严格做到生物安全。依据病因分析的病原体分类,如果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号令)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7.2非感染性疾病

7.2.1食物中毒

在用药前采集病人的血液、尿液、呕吐物、粪便,以及剩余食物、食物原料、餐具、死者的胃、肠内容物等。尸体解剖:重点采集肝、胃、肠、肾、心等。

7.2.2职业中毒

采集中毒者的血液、尿液,以及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标本。尸体解剖:采集标本应根据毒物入侵途径和主要受损部位等,采集血液、肝、肾、骨等。

7.3实验室检测

(1)感染性疾病:一般进行抗体检测、抗原检测、核酸检测、病原分离、形态学检测等检测项目,依据病原体的特殊性可以开展一些特殊的检测项目。

(2)非感染性疾病:依据病因分析的要求开展相应的检测项目。

8防护措施

8.1防护原则

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处置早期,需要根据疾病的临床特点、流行病学特征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鉴别有无传染性、确定危害程度和范围等,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于原因尚难判断的情况,应该由现场的疾控专家根据其可能的危害水平,决定防护等级。

一般来说,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处置初期,如危害因素不明或其浓度、存在方式不详,应按照类似事件最严重性质的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服应为衣裤连体,具有高效的液体阻隔(防化学物)性能、过滤效率高、防静电性能好等。一旦明确病原学,应按相应的防护级别进行防护。

8.2防护服的分类

防护服由上衣、裤、帽等组成,按其防护性能可分为四级:

(1)A级防护:能对周围环境中的气体与液体提供最完善保护。

(2)B级防护:适用于环境中的有毒气体(或蒸汽)或其他物质对皮肤危害不严重时。

(3)C级防护: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环境或现场支持作业区域。

(4)D级防护:适用于现场支持性作业人员。

8.2.1疑似传染病疫情现场和患者救治中的应急处置防护

(1)配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要求的防护服,且应满足穿着舒适、对颗粒物有一定隔离效率,符合防水性、透湿量、抗静电性、阻燃性等方面的要求。

(2)配备达到N95标准的口罩。

(3)工作中可能接触各种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处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医院传染科医护人员等,必须采取眼部保护措施,戴防护眼镜,双层橡胶手套,防护鞋靴。

8.2.2疑似放射性尘埃导致疾病的应急处置防护

多数情况下使用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即可,也可选用其他防护服。防护服应穿着舒适、对颗粒物有一定的隔离效率,表面光滑、皱褶少,具有较高的防水性、透湿量、抗静电性和阻燃性。根据放射性污染源的种类和存在方式以及污染浓度,对各种防护服的防护参数有不同的具体要求。此类防护服要求帽子、上衣和裤子联体,袖口和裤脚口应采用弹性收口。

如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现场存在气割等产生的有害光线时,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功能的防护眼镜或面盾。

8.2.3疑似化学物泄漏和中毒导致疾病的应急处置防护

根据可能的毒源类型和环境状况,选用不同的防护装备。化学物泄露和化学中毒事件将现场分成热区、温区或冷区。不同区域所需的防护各异,一个区域内使用的防护服不适合在另一区域内使用。在对生命及健康可能有即刻危险的环境(即在30分钟内可对人体产生不可修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区域)以及到发生化学事故的中心地带参加救援的人员(或其他进入此区域的人员),均需按A级(窒息性或刺激性气态毒物等)或B级(非挥发性有毒固体或液体)防护要求。

9事件终止及评估

9.1应急反应的终止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9.2事后评估

9.2.1评估资料的收集

首先要有完善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调查的程序和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及时将调查所得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报告记录;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单位名单;调查处理方案;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等。

9.2.2评估的内容

应急处置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和社会心理评估等,总结经验、发现调查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以后类似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并为指导其他地区开展类似防制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10保障

10.1技术保障

10.1.1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呼吸道疾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病原学检验和媒介生物学、行政管理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1.2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应建立相应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医疗卫生队伍,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10.1.3医疗救治网络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医疗救治网络各组成部分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实现信息共享。

10.2后勤保障

10.2.1物资储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设施。

10.2.2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篇3:肠道传染病爆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组织工作

肠道传染病爆发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有具体分工,做好消毒杀虫组织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消毒剂的集中供应、配制和分发工作,做好消毒常识宣传,组织群众实施消毒措施,并具体指导其正确使用。执行疫点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即穿戴隔离服和防护服、预防性用药等。

1.1消杀工具: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气溶胶喷雾器、机动喷雾器)、配药桶(10L)、刻度量杯(筒)、称量器材、余氯盒等。

1.2消杀药品:常用消毒剂有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或碘伏等消毒剂;常用杀虫剂包括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室内和外环境用药;鼠药有慢性抗凝血灭鼠剂。

1.3防护用品: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手套、鞋套、长筒胶鞋、医用工作服、医用工作帽等。

2消毒

肠道传染病爆发后要特别重视餐具、食物、饮水、居住环境和手的消毒及污物处理。在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的选择方面,要求消毒效果好、简便安全易行,价格便宜,便于运输,供应充足。

2.1疫点的随时消毒

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2.1.1疾控机构的消毒人员接到患者诊断与消毒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疫点指导随时消毒,必要时提供所需消毒剂与器械。

2.1.2在病家,随时消毒由病人的陪伴或病人所在单位派人进行。在医院中,随时消毒由医院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亦可请专业消毒机构服务。

2.1.3交给病家使用的消毒剂,应标明名称和使用方法。

2.1.4对病人应根据病情做到“三分开”与“六消毒”。“三分开”是指:①分住室(条件不具备可用布帘隔开,至少要分床);②分饮食;③分生活用具(包括餐具、洗漱用具、便盆、痰罐等)。“六消毒”是指:①消毒呕吐物或排泄物;②消毒生活用具;③消毒双手;④消毒衣服、被单;⑤消毒患者居室;⑥消毒生活污水。

2.1.5病人的陪伴和护理人员,除做好病人的随时消毒外,应做好本人的卫生防护。特别在护理病人后,应消毒双手。

2.1.6消毒指导人员与负责随时消毒人员,应共同填写疫点消毒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必要时采样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2.2?疫点的终末消毒

在传染源离开疫源地(住院隔离、转院或死亡)后,由消毒人员对其居住过的地点进行彻底消毒。

2.2.1进入疫点时,应先消毒有关通道。

2.2.2测量污染范围内需消毒的面积,以及需消毒的污水量。

2.2.3消毒前应关闭门窗,将水缸盖好,将未被污染的贵重衣物、饮食类物品、名贵字画及陈列物品收藏好。

2.2.4在关闭门窗前,应先于室内灭蝇灭蟑,然后再进行消毒。

2.2.5消毒室内地面、墙壁、家具和陈设物品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依次进行。

2.2.6病人用过的餐(饮)具,病人污染的衣物及接触的物品若不能集中在消毒站消毒时,可在疫点进行煮沸或浸泡消毒。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作擦拭消毒时,必须反复擦拭2~3次,并使被擦拭物品表面保持湿润。

2.2.7?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如废弃物等,征得病家同意后进行焚烧。

2.2.8室内消毒后,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或饮用水井等进行消毒。

2.2.9疫点消毒工作完毕后,将所用消毒工具表面以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对消毒人员的衣物、胶靴喷洒消毒后再脱下。衣服脱下,将污染面向内卷在一起,放在布袋中带回消毒。

2.2.10填写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

2.2.11离开病家前,告诉病家开窗通风,擦拭打扫。

2.3.对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

2.3.1地面、墙壁、门窗: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含过氧乙酸0.2%~0.5%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50ml/m2~100ml/m2。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以湿润而不流淌为宜。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2.3.2衣服、被褥: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流通蒸汽消毒30min,或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可采取过氧乙酸熏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1h~2h。

2.3.3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在病家或医院,对于严重的肠道传染病患者,应做到大便先入便器,以便进行消毒处理后再入便池。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g或含有效氯20000mg/L的消毒液2000ml,搅匀放置2h。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g或次氯酸钙1.5g或含有效氯10000mg/L的消毒液100ml混匀放置2h。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或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

2.3.4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min~30min,或流通蒸汽消毒30min,也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消毒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也可用其他餐(饮)具消毒作用的消毒剂按说明书的方法消毒。

2.3.5食物:瓜果、蔬菜类可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或含过氧乙酸0.2%~0.5%溶液浸泡15min~30min,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再用。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00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2h后弃之,也可焚烧处理,但液体或半固体食品不可直接焚烧。

2.3.6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2%漂白粉澄清液,或含有效氯5000mg/L的消毒液,或含过氧乙酸0.5%溶液浸泡30min~6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2.3.7家用物品、家具、玩具: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或含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布制玩具尽量作焚烧处理。

2.3.8纸张、书报:可采用每立方米以15%过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1小时或放置于环氧乙烷消毒柜内在54℃,80%湿度下,以800mg/L薰蒸4~6小时,无应用价值的纸张、书报作焚烧处理。

2.3.9手与皮肤:用75%乙醇、0.5%碘伏溶液或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3min。也可用0.1%苯扎溴铵溶液浸泡1~3min。必要时,用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用0.2%过氧乙酸棉球、纱布块擦拭。

2.3.10霍乱病人的尸体: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5000mg/L的有效氯溶液浸湿的棉球或纱布堵塞人体孔道后,再用相同浓度消毒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后尽快火化。

2.3.11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10000mg/L消毒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或密闭空间,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加热熏蒸消毒2h。

2.3.12?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应定期进行消毒,方法同(2.5.1)。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他含氯消毒剂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作用12h~24h。

2.3.13?垃圾: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不可焚烧的喷洒含有效氯10000mg/L消毒液,喷洒时垃圾不可堆集,并使消毒区域保持湿润,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2.3.14污水消毒

疫点内的生活污水,应尽量集中在缸、桶中进行消毒。每10L污水加入含有效氯10000mg/L消毒溶液10ml,或加漂白粉4g。混匀后作用1.5h~2h,余氯为4mg/L~6mg/L时即可排放。

对疫区内污染的生活污水,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静止的污水水体时,应先测定污水的容量,按含有效氯80mg/L~100mg/L的量将消毒剂投入污水中。搅拌均匀,作用1h~1.5h。检查余氯在4mg/L~6mg/L时,即可排放。对流动污水的水体,应作分期截流。在截流后,测污水容量,再按消毒静止污水水体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消毒与检测。符合要求后,放流,再引入并截流新来的污水,如此分期依次进行消毒处理。

2.3.15疫区饮用水的消毒与管理

对疫区集中式给水的自来水厂加强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同时亦应重视对分散式用水的管理与消毒。对于井水可用直接投加漂白粉消毒法,即将所需量漂白粉放入碗中,加少许冷水调成糊状,再加适量的水,静置10min。将上清液倒入井水中,用取水桶上下震荡数次,30min后即可使用。一般要求余氯量为0.5mg/L。井水消毒,一般每天2~3次。所需用漂白粉量应根据井水量、规定加氯量与漂白粉含有效氯量进行计算。也可使用有含氯泡腾片或其它可用于疫源地水消毒的消毒剂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投药消毒。

圆井水量=[水面直径(m)]2×0.8×水深(m)

方井水量=边长(m)×边宽(m)×水深(m)

例如:某一圆井直径0.8m,水深2.5m,消毒时规定加氯量为2mg/L,所用漂白粉含25%有效氯,则其用药量按下式计算:

井水量=0.8㎡×2.5m×0.8=1.28m3

应加有效氯量=1.28m3×2g/m3=2.56g

需用漂白粉量=2.56g÷25%=10.24g

持续加漂白粉法:为减少对井水频繁进行加氯消毒,并持续保持一定的余氯,可用持续消毒法。持续法常用的工具有竹筒、无毒塑料袋、陶瓷罐或井水持续消毒器,可因地制宜选用。方法是在容器上面或旁边钻4个~6个小孔,孔的直径为0.2cm~0.5cm。根据水量和水质情况加入漂白粉或漂精片。一般竹筒装漂白粉250~300g,塑料袋装250~500g。将加漂白粉或漂精片的容器口塞住或扎紧,放入井内,用浮筒悬在水中,利用取水时的振荡,使容器中的氯慢慢从小孔放出,以保持井水中一定的余氯量。一次加药后可持续消毒1周左右。采用本法消毒,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投加药物,测定水中余氯。

对分散式供水,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一般消毒剂用量为含有效氯4mg/L~8mg/L,作用30min。消毒后测定余氯,在0.5mg/L以上即可饮用。

3媒介生物控制

肠道传染病多发生在夏季,蝇密度较高,容易造成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因此开展防蝇灭蝇工作十分重要,同时也要开展灭蟑灭鼠工作。

3.1对疫点的处理

可用超低容量卫生杀虫剂进行空间喷雾,迅速降低蝇密度(如:创卫剑、创卫悬浮剂,50-100倍稀释,超低容量喷雾)。也可用常量或超低容量喷雾处理外环境(如:环卫乐50-80倍稀释)。

同时用漂白粉处理呕吐物和排泄物。防止蝇蛆的孳生。

3.2对疫区居民住地和周围的处理

3.2.1开展灭蝇工作

(1)可采用空间喷雾法杀灭室内的成蝇,同时采用滞留喷洒方法用含氯氰菊酯或三氟氯氰菊酯(如:标杀、派西欧、卫得,30-50倍稀释)的药剂对室内的墙壁进行处理。对室外垃圾堆和垃圾存放地以0.5~2%DDVP,或是环卫乐(50-80倍稀释)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

(2)使用烟雾剂降低蝇密度:使用烟雾剂时应在无人状态下和密闭的环境中进行。

(3)可使用市售气雾杀虫剂杀灭室内的成蝇。

(4)疫点和周围居民区必须安装纱门、纱窗。对厨具、剩饭剩菜,以及直接入口食品必须进行防护,阻断蝇和蟑螂与食物的接触,断绝其食物来源。

3.2.2开展灭蟑工作:在疫点和周围居民区可使用粘蟑纸、灭蟑毒饵和滞留喷洒方法(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和三氟氯氰菊酯,剂量分别为15mg/m2,10-25mg/m2,10-20mg/m2)降低蟑螂密度,如:标杀、派西欧、卫得等药物,使用剂量同前。

3.2.3开展灭鼠工作

3.2.3.1防制方法:在疫情发生地周围进行堵洞,堵洞时可以配合使用磷化铝片(应急时用,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贮存粮食及食物的地方最好建防鼠台,也可以用鼠夹(笼)、粘鼠板进行捕杀。对大型的粮库可使用磷化铝熏蒸和磷化氢熏蒸。

3.2.3.2化学灭鼠剂的使用:主要采用灭鼠剂进行杀灭的方法。灭鼠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鼠药(如:甘氟、氟乙酰胺、毒鼠强和毒鼠硅),可以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如:抗凝血类杀鼠剂)进行灭鼠。部分杀鼠剂的使用浓度和溶剂见表1。

表1?常用杀鼠剂及剂量

杀鼠剂名称

常用剂量

溶剂

使用方式

杀鼠灵

杀鼠醚

敌鼠钠盐

氯鼠酮

溴敌隆

大隆

溴杀灵

0.005%~0.05%

0.03%~0.05%

0.025%~0.1%

0.005%

0.005%

0.005%

0.005%

丙酮

乙醇、丙酮

乙醇、水

植物油

植物油、丙酮、乙醇

氯仿、植物油

植物油

毒米

毒米

毒米

毒米、毒粉、毒水

毒米、毒粉、毒水

毒米、毒粉、毒水

毒米

3.2.3.3灭鼠后所需要做的工作

鼠尸的处理:统一处理、焚烧深埋均可,但以焚烧为好。深埋处理时应适当喷洒消毒剂对其进行处理。

鼠体寄生虫的杀灭:在投放鼠药后的4~5天,应及时搜寻死鼠。保管好食品。喷洒杀虫剂于地表面和居住周围的环境。最好使用滞留杀虫剂。同时管好猫、狗以及牲畜等动物,以防间接传播鼠体表寄生虫和媒介疾病给居住地人群。

3.2.3.4杀鼠剂中毒后的解毒剂

①抗凝血类杀鼠剂解毒用维生素K1治疗。

②溴杀灵可用苯巴比妥治疗。

③含氟类杀鼠剂用解氟灵(乙酰胺)治疗。

篇4:呼吸道传染病爆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疫点消毒

1.1消毒原则

发生疫情后,应及时有效地对污染物品进行消毒处理,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消毒工作应该由经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用相应的消毒方法。消毒工作应避免盲目性,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处理。

1.1.1目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在家庭及医院有显著聚集现象。对空气及有关物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是必要的,特别是必须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尤其是终末消毒。疫点消毒的目的是杀灭疫点内的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疾病的传播和流行。

1.1.2组织执行与人员?呼吸道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与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与监督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在医院中对传染病病人的终末消毒由医院安排专人进行。

1.1.3对消毒人员的要求?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培训,合格后上岗。终末消毒进行得越及时、越彻底,疾病控制效果就越好。

1.1.4消毒装备的要求

(1)消毒工具:背负式喷雾器、气溶胶喷雾器、机动喷雾器、配药桶(10L)、刻度量杯(筒)、工具箱、消毒车等。

(2)防护用品:工作服、隔离服、防护眼镜、N95口罩、帽子、手套、长筒胶靴、毛巾、污物袋、皮卷尺、装工作衣的布袋、肥皂盒、皮肤消毒盒等。

(3)消毒剂:储备有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的消毒剂,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75%乙醇等。

1.1.5消毒方法的选择?进行疫点消毒时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时,要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毒药械。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选择适宜的消毒剂。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应以卫生部批准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1.1.5.1物理方法:主要有焚烧、加热、紫外线照射以及臭氧发生器等。

1.1.5.2化学方法:主要有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溶液、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三氯异氰尿酸,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碘伏等。

1.1.5.3消毒方式:可采用煮沸、熏蒸、喷雾、擦拭、浸泡等。

1.2疫点的终末消毒程序

1.2.1在出发前,应检查所需消毒用具、消毒药械、杀虫灭鼠药械和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1.2.2消毒人员到达疫点后,首先查对门牌号和病人姓名,并向有关人员说明来意,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域内。

1.2.3对脱掉的外衣应放在自带的布袋中(不要放在污染或可能受到污染的地方)。穿工作衣、隔离服、胶鞋(或鞋套),戴上N95口罩、帽子、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1.2.4仔细了解病人患病前和患病期间居住的房间、活动场所,用过的物品、家具,吐泻物、污染物倾倒或存放地点,以及污水排放处等,据此确定消毒范围和消毒对象。根据消毒对象及其污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

1.2.5进入疫点时,应先用喷雾消毒的方法在地面消毒出一条1.5米左右宽的通道,供消毒前的测量、采样和其他处理用。

1.2.6测算房屋、家具及地面需消毒的面积和体积。

1.2.7必要时,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前采样。

1.2.8消毒前应关闭门窗,将未被污染的贵重衣物、饮食类物品、名贵字画及陈列物品收藏好。

1.2.9对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1.2.10室内消毒后,若可能存在污染,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缸水和井水等进行消毒。

1.2.11疫点消毒工作完毕,所用消毒工具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洗消毒。对消毒人员穿着的工作服、胶靴等进行喷洒消毒后脱下。将衣物污染面向内卷在一起,放在布袋中带回消毒。

1.2.12必要时,到达规定的消毒作用时间后,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后采样。

1.2.13填写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

1.2.14离开病家前,叮嘱病家在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开窗通风,擦拭打扫。

1.3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1.3.1只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以湿润不流淌为宜。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1.3.2空气:对无法通风的空间受到污染后应进行空气消毒。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毫升(1g/m3),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1小时,即可开门窗通风;或以0.5%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min~60min;也可使用紫外线进行消毒,照射60min。

1.3.3空调系统应停止使用,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根据中央空调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1.3.4衣服、被褥: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min~30min,或采取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或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可采取过氧乙酸熏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熏蒸12h。或将被消毒物品置环氧乙烷消毒柜中,在温度为54℃,相对湿度为80%条件下,用环氧乙烷气体(800mg/L)消毒4h~6h。

1.3.5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及盛装容器:病人及患病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稀薄者,每1000毫升可加漂白粉50克,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尿液每1000ml加入漂白粉5克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1份粪便加20%漂白粉乳剂2份,混匀后,作用2小时。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小时。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或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1.3.6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min~30min,或流通蒸汽消毒30min。对耐热的餐具也可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125℃维持15min。对不耐热餐具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15~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1.3.7食物:生吃的瓜果、蔬菜类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5min。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在医院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在疫区可以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浸泡2小时,也可焚烧处理。

1.3.8家用物品、家具、玩具: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15min,硬质物体表面也可按一般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1.3.9手与皮肤:用0.5%碘伏溶液、75%乙醇或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min~3min。手的消毒也可用醇类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后即可。必要时,用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用0.2%过氧乙酸棉球,纱布块擦拭。

1.3.10动物、病人尸体: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病人尸体宜尽快火化。

1.3.11运输工具: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

1.3.12垃圾:可燃物质尽量焚烧,或喷洒含有效氯10000mg/L的消毒剂溶液,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为方便工作,将各种污染对象常用消毒方法、消毒剂量等列于表1,现场消毒时可参照进行。

1.3.13饮用水:对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公共场所的消毒

2.1消毒原则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化学消毒。

2.2非流行区的公共场所是安全的,平时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即可。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消毒。

对特定场所,在特定时间可以进行全方位消毒。也可根据疫情警报的等级采取对应的的消毒处理。

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无法使用物理方法的,可采用化学的方法。如进行空气消毒,应选择连续的物理消毒方法。

2.3消毒对象公共场所是指除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所有场所,包括餐馆、饭店;商务楼、商场;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洗浴、理发、美容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

2.3.1需要日常消毒的场所和物品

宾馆、饭店的床单、被罩、浴巾、毛巾;卫生间的马桶、浴缸;厨房餐厅的餐饮具、厨具;服务人员的手等以及《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的需要消毒的物品。对于大型公共设施如宾馆、商场、超市、影剧院和会议中心等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

2.3.2需要日常清洁的场所和物品

所有水平的物体表面,例如地板、电梯间、柜台、桌子、椅子、每天至少使用清洗剂和热水清洁一次。

2.3.3不需要针对疫情消毒的场所和物品

空气、墙面、下水道、书本、试卷。

表1?污染场所、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方法与剂量

消毒场所

消毒方法

用?量

消毒时间

室外污染表面

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

0.1%过氧乙酸溶液喷雾

150~300ml/m2

150~300ml/m2

60min~120min

60min

室内表面

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

0.1%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

适量

100ml/m2~300ml/m2

100ml/m2

30min~60min

60min~120min

60min

室内地面

0.1%过氧乙酸拖地

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

适量

100ml/m2~300ml/m2

60min

60min~120min

室内空气

紫外线照射

0.5%过氧乙酸溶液气溶胶喷雾

以15%过氧乙酸按7ml/m3薰蒸

1.5W/m3?

8ml/m3

1g/m3

30min~60min

30min

120min

餐、饮具

蒸煮

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

0.1%过氧乙酸浸泡

远红外线照射

100℃

浸没

浸没

120℃~150℃

15min~30min

30min

30min

15min~20min

家用物品、家具、玩具

0.1%1过氧乙酸擦拭或浸泡

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或浸泡

适量

适量

15min~30min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

煮沸或流通蒸汽压力蒸汽灭菌

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

100℃

121℃

淹没被消毒物品

30min

10min

30min

不耐热耐湿的纺织品

以15%过氧乙酸7ml/m3薰蒸

环氧乙烷

1g/m3

54℃80%800mg/L

120min

4h~6h

粪便、分泌物

1000毫升可加漂白粉50克

20%漂白粉乳剂

2:1

2h~6h

2h~6h

尿

漂白粉干粉搅匀

10000mg/L含氯消毒剂搅匀

0.5%

1:10

2h~6h

2h~6h

便器

0.2%过氧乙酸浸泡

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

浸没便器

浸没便器

30min~60min

30min~60min

0.5%碘伏、75%乙醇、0.5%氯己定醇液擦拭

0.2%过氧乙酸浸泡或擦拭

适量

适量

1min~2min

1min~3min

运输工具

0.2%过氧乙酸溶液喷洒

10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

适量

60min

2.4消毒方法

2.4.1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和浸泡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2.4.2对餐饮具可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温度为100℃);煮沸消毒15min-30min;使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温度达到125℃,维持15min,消毒后温度应降至40℃以下方可使用。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含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后清水冲洗、空干保存备用。

2.4.3衣服和被褥应勤洗、勤晒,消毒可用加热的方法,也可用除菌消毒洗衣粉和洗涤剂清洗衣物。

2.4.4卫生间、厨房和居住的房间要经常打扫,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的消毒液擦拭。

2.4.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3交通工具消毒

3.1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流行地区日常性消毒措施

3.1.1空气的消毒与通风对飞机、火车和地铁的空调车厢到港或到站后,应打开所有舱、车门进行通风换气,必要时,可使用大型电风扇吹风以加大换气量。对公共汽车、出租车应随时开窗通风。

3.1.2机舱或车厢内设施的消毒对桌、椅、门把手、厕所的马桶、洗手池等可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剂喷洒、喷雾、擦拭(机舱内仅允许使用此法),消毒作用20min-30min。达到作用时间后应用清水擦拭,再用清洁的干布擦干,以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3.1.3食饮具的消毒食饮具的消毒首选物理消毒方法。如,流通蒸汽消毒20min(温度为100℃);煮沸消毒15min-30min;亦可选用化学消毒方法: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后清水冲洗、空干保存备用。

3.1.4手的消毒卫生间内应备有洗手消毒剂,以供乘客随时使用。卫生手消毒可采用有效碘含量为0.3%~0.5%碘伏消毒液、含70%乙醇和0.5%醋酸氯己定复配的手消毒液、75%乙醇溶液或70%异丙醇溶液(后三种消毒剂飞机上禁用)擦拭手部1min~3min,防止手造成的交叉感染。

3.2在行进过程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时的消毒处理措施

在飞机、火车等行进过程中发现疑似病人时,应迅速采取相对隔离措施,将病人转移到机舱或车箱内循环风的下风口处,其他乘客应距其3排座椅的距离。疑似病人、乘务人员和乘客应立即带上口罩。

3.2.1疑似病人排泄物和分泌物的消毒疑似病人应使用单独的卫生间,分泌物、排泄物不得直接进入马桶,应排入单独的密闭容器内,到达目的地后由专门的消毒清洁人员进行消毒处理。对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对病人的无粪尿液每1000ml加漂白粉5g,搅匀后加盖,作用2h后再倒入厕所。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后用水冲洗干净,干燥备用。

3.2.2机舱或车厢内设施的消毒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对机舱或车厢内的桌、椅、门把手、厕所内的马桶、洗手池等所有表面和机舱内配餐区域的表面进行消毒。消毒时,可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或0.2%过氧乙酸的消毒剂喷洒、喷雾、擦拭,消毒作用15-30min。对机舱内的设施消毒后应用温水擦拭,再用清洁的干布擦干,以便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3.2.3对卧具的消毒对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毛毯、被褥,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时,将欲消毒物品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2小时。

3.2.4对食饮具的消毒疑似病人用过的食饮具,应密封保存,到港后由专门的消毒清洁人员进行消毒处理。一次性使用餐盒可焚烧。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可用沸水煮沸20min或用蒸锅流通蒸汽蒸15min-30min,或使用红外线消毒碗柜,125℃维持15min的方法进行消毒;亦可使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用净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3.2.5对手的消毒飞机、车、船的卫生间内应备有洗手消毒剂,以供乘客和乘务人员随时使用。乘务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消毒,具体方法见3.1.4。

3.2.6对空气的消毒

3.2.6.1舱内空气的消毒飞机到港后应对机舱内空气立即进行的消毒,可采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的方法或按照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使用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消毒后,机舱内的设施应用清水擦拭,再用清洁的干布擦干,以便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3.2.6.2火车厢、船舱内空气的消毒车、船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对车厢、船舱内空气进行消毒,可采用0.3%-0.5%的过氧乙酸,按8ml/m3的量,使用气溶胶喷雾的方法消毒30分钟,或采用卫生部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药械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对车厢、船舱内的设施消毒后应用清水擦拭,再用清洁的干布擦干,以便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3.2.6.3其它交通工具行进中,发现疑似病人时,能停车的应立即停车,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护送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不能停车的应按照上述在交通工具行进过程中发现病例时的消毒处理措施处理。

3.2.6.4未经消毒的飞机、车、船等不得继续使用。

3.3注意事项

3.3.1对机舱内的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时,应按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进行。

3.3.2消毒人员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乳胶手套、防护眼镜、穿隔离衣和胶鞋等,做好个人防护。

4病媒生物控制

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的环境一般都在密闭的环境中,此时气溶胶的产生和气溶胶内含病菌的数量对传播呼吸道传染病起着关键的作用。杀虫方面主要以杀灭能传播这些病原体的媒介为主。

4.1防蝇灭蝇

4.1.1防蝇?及时清理垃圾,对各种腐烂变质物质、废弃物等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粪坑要加盖投放缓释剂等灭蝇蛆药物。对禽畜尸体要深埋。吃剩的食物要加罩保存,防止苍蝇与食物的接触。

4.1.2灭蝇?室内可用含高效氯氰菊酯的药物(如:卫得、标杀和派西欧等,30-50倍稀释)按25mg/m2的剂量对墙面进行滞留喷洒。也可用气雾剂杀灭空间成蝇,室内使用创卫悬浮剂或创卫剑,按50-100倍稀释,室外用环卫乐,按50-80倍稀释,常量和超低容量喷雾均可。另外,亦可采用诱蝇笼(下置鱼杂等诱饵)、粘蝇纸诱捕成蝇,或采用电子灭蝇灯、毒水、毒饵等手段杀灭成蝇。

蝇蛆孳生场所(如厕所、垃圾堆等)可用市售灭蝇蛆缓释剂,或使用0.2%马拉硫磷、0.1%杀螟硫磷均按300~500ml/m2的剂量喷洒控制蝇类孳生。

4.2灭鼠

4.2.1防制方法:在疫情发生地周围进行堵洞,堵洞时可以配合使用磷化铝片(应急时用,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贮存粮食及食物的地方最好建防鼠台,也可以用鼠夹(笼)、粘鼠板进行捕杀。

4.2.2化学灭鼠法:主要采用灭鼠剂进行杀灭的方法,灭鼠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鼠药(如:甘氟、氟乙酰胺、毒鼠强和氟乙酸钠),可以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如:抗凝血类杀鼠剂)进行灭鼠。部分杀鼠剂的使用浓度和溶剂见表2。

表2?常用杀鼠剂及剂量

杀鼠剂名称

常用剂量

溶剂

使用方式

杀鼠灵

0.005%~0.05%

丙酮

毒米

杀鼠醚

0.03%~0.05%

乙醇、丙酮

毒米

敌鼠钠盐

0.025%~0.1%

乙醇、水

毒米

氯鼠酮

0.005%

植物油

毒米、毒粉、毒水

溴敌隆

0.005%

植物油、丙酮、乙醇

毒米、毒粉、毒水

大隆

0.005%

氯仿、植物油

毒米、毒粉、毒水

溴杀灵

0.005%

植物油

毒米

4.2.3灭鼠后所需要做的工作

鼠尸的处理:统一处理、焚烧深埋均可,但以焚烧为好。深埋处理时应当在填埋时,适当喷洒消毒剂对其进行处理。

鼠体寄生虫的杀灭:在投放鼠药后的4~5天,应及时搜寻死鼠。保管好食品。喷洒杀虫剂于地表面和居住周围的环境。最好使用滞留杀虫剂。同时管好猫、狗以及牲畜等动物,以防间接传播寄生虫和媒介疾病给临时居住人群。

4.2.4杀鼠剂中毒后的解毒剂

①抗凝血类杀鼠剂解毒用维生素K1治疗。

②溴杀灵可用苯巴比妥治疗。

③含氟类杀鼠剂用解氟灵(乙酰胺)治疗。

4.3灭蟑

4.3.1蟑螂的防治:查找蟑螂可能生存和栖息的场所,将其清理干净,将缝隙抹平。对木制的物件可使用药物滞留方法处理,同时投放毒饵。也可以采用粘蟑纸的方法粘杀蟑螂。

4.3.2合理使用化学药物: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和三氟氯氰菊酯对蟑螂都有较好的杀灭效果,可以很快地降低蟑螂的密度。他们主要是用于表面的喷洒,做滞留喷洒使用,同时对后续繁殖出来的蟑螂幼虫也有持续的杀灭作用。他们的最终使用浓度分别是15mg/m2,10-25mg/m2,10-20mg/m2,含这类成分的药物有:标杀、派西欧和卫得。还可以用杀蟑胶饵、毒粉巩固杀灭效果。

篇5:常见急性职业中毒现场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总则

1.1目的: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1.2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苏州市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订本技术方案。

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高新区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置技术工作。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后,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政府或现场指挥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对事故可能对健康带来的影响、危害进行快速评估,同时要根据医学救援力量,迅速落实具体救治方案。

2现场调查与处理

2.1现场调查的目的

2.1.1确定造成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物质;

2.1.2对急性中毒原因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2.1.3向现场救援者及决策者提供救援建议;

2.1.4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并向临床工作者提出处理建议;

2.1.5对公众、媒体提供建议;

2.1.6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2出发前准备

2.2.1信息资料收集,结合接到的报告内容收集有关急性职业中毒的文献,包括专业数据库、杂志、书籍和网上资料等,必要时可向有关专家请教;

2.2.2检查应急调查包是否配备完好(快速检测仪器、采样装备、现场调查表、现场记录表、照相机、录音机等);

2.2.3个体防护装备和通讯、交通工具;

2.2.4拟订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成员及负责人,安排现场调查工作中的组织分工。

2.3现场调查

2.3.1到达急性职业中毒现场后,应与事件处理现场负责人联系,获取配合。若现场尚未得到控制,应根据获悉的资料和调查到的资料,立即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以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建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调查。调查人员要在正确的个体防护下开展工作。若中毒事件已经得到控制,应先了解中毒事件概况(时间、地点、中毒人数、救治情况),再进行现场勘查。

2.3.2现场勘察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在现场对可疑毒物进行浓度检测并采集样品留实验室分析(现场空气或其他样品的毒物浓度即便已被稀释也应测定,并记录具体时间,留做评估使用)。如果中毒现场已经遭到破坏,有时也可事后模拟现场进行检测作为参考。

2.3.3调查现场急性职业中毒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经过,中毒人员接触毒物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中毒的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采集患者的生物样品留待检测。

2.3.4现场调查时应注意:现场安全和自我保护,仔细观察倾听各方面意见,作好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和录音。

2.4样品采集?必须首先了解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过程和发生地情况后再进行样品采集,采集时应注意要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防止污染,采集的样本量应当足够满足多次重复检测。

2.4.1环境样品:气态物质可使用吸收管、固体吸附剂管、注射器或采气袋等进行采集。采集方法以集气法为主,亦可使用导向采样法。当它们以气溶胶形式存在时,使用滤料(微孔滤膜、过滤乙烯滤膜)、采样夹和冲击式吸收管;当它们以蒸气态和气溶胶形式共同存在时,使用浸渍滤料或滤料加固体吸附剂采集。当存在形式不明时,使用注射器或采气袋采集。

对于固态或液态有毒物质,一般直接用适宜的工具采入有螺丝扣盖子的玻璃或无色的聚乙烯、聚四氟乙烯容器中,4℃冷藏保存。

2.4.2生物样品:急性职业中毒死亡患者或典型中毒患者的血液、尿液为主要采集的生物样品。血液样品采集量为10ml,尿液样品为50~100ml。

2.5现场快速检测?是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中初步筛选毒物类别的常用手段,有些检测方法还可以对现场毒物浓度进行定量或半定量测定。准确、便捷的现场快速测定是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为进一步实验室确定毒物类别指明方向。

职业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中常用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有:

2.5.1检气管:检气管法具有简便、快速、直读等特点,在现场几分钟内便可根据检气管变色柱的长度测定出被测气体的浓度。

2.5.2比色试纸:试纸比色法适用于各种状态的有害物质的测定,简便、快速、便于携带,是一种半定量方法,但误差较大、干扰因素多,试纸本身易失效。

2.5.3气体检测仪:具有操作简单、快速、直读、精确度较高、可连续检测等特点。不仅可用于现场快速检测,还可用于现场工作人员对环境毒物浓度状况的监测。可检测的气体包括砷化氢、磷化氢等。

2.5.4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为车载式或其他能够现场使用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用于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精确度高,检测范围广,特别适用于未知毒物和多种混合毒物存在的现场。

2.6现场个体防护?所有急性职业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穿着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当有害物质环境浓度达到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或最高容许浓度(MAC)以上时,应当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如有害物质环境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IDLH)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时(氧浓度<18%),应当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根据毒物穿着相应的其他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

3现场救治分区、伤员分类和处置原则

3.1根据危险程度,要围绕事故现场划分危险区域。

3.1.1热区(HOTZONE,红区)是紧邻事故污染现场的地域,一般

用红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在此区域救援人员必须装备防护装置以避免被污染或受到物理损害;

3.1.2?温区(WARMZONE,黄区)围绕热区以外的区域,在此区域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装置避免二次污染的危害,一般以黄色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此线也称为洗消线,所有出此区域的人必须在此线上进行洗消处理;

3.1.3冷区(COLDZONE,绿区)洗消线外,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

事故处理中也要控制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公众、新闻记者、观光者和当地居民可能试图进入现场,对他们本人和其他人带来危险。所以,首先要建立的分离线是冷线(绿线),控制进入人员。位于热区的伤亡人员一般要由消防或专门急救人员抢救出,并通过特定的通道将其转移出热线(红线),交给位于温区的救护人员,救护人员要避免被污染;被污染的伤亡人员要在被洗消后转移出温区,在温线建立洗消区,洗消区分成两种,一种处理伤亡人员,另一种处理穿戴防护服的救援人员。并及时进行伤员检伤分类,以便使伤员得到最有效的救治。

3.2伤员分类

3.2.1危重伤员:需紧急处理的危重患者,即出现可能影响生命的损害或指征,如窒息、严重出血,昏迷,呼吸超过30次/分,血压低于80/50mmHg等(红色)。

3.2.2重伤员:严重中毒患者,现场初步救治后立即转运(黄色)。

3.2.3轻伤员:无需处理,即未中毒、无伤害或轻微中毒或伤害,不需要处理和转运,有时需要观察(绿色)。

3.2.4死亡/濒死,即无呼吸,无脉搏,双侧瞳孔散大且固定(黑色)。

3.3处置原则:以提高抢救成功率为主,按检伤标志分级处理。

3.3.1红色—立即就地抢救;

3.3.2黄色—简单处置后转送医院治疗;

3.3.3绿色—需入院的转送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其他人员视情况指定时间、地点医学观察;

3.3.4黑色—待红色标志病人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立即抢救。

4现场急救流程及措施

现场救治一般分为分类、洗消、救治和观察后送等流程。重点有以下措施:

4.1迅速脱离现场

中毒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向的安全区域,以免毒物的进一步侵入。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进行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护人员对危重伤员的救治;同时要加强对一般伤员的观察,定期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处理,以免贻误救治时机。医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救治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佩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置。在现场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工作,不要到污染区域。

4.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

当皮肤被化学毒剂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贴身内衣)、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同时要注意清洗污染的毛发。忌用热水冲洗。对化学物溅入眼中者,及时充分的冲洗是减少组织损害的最主要措施,对没有洁净水源的地方,也可用自来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0-15分钟;吸入中毒患者,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安静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

4.3心肺脑复苏

患者从毒物现场救出后,如有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意识丧失的患者,要注意瞳孔、呼吸、脉搏及血压的变化,及时除去口腔异物,有频繁的癫痫大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时,要及时使用安定或苯巴比妥类止痉剂。

4.4复合伤的处理

出现爆炸的中毒现场,注意脑外伤、骨折、失血等复合伤的存在。注意毒物的潜伏期和病情的演变,防止只考虑单一损伤而忽略复合损伤的情况。

4.5特效解毒药物的应用

对某些有特效解毒药物的毒物中毒,解毒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如氰化物中毒后,应立即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同时静脉缓注3%的亚硝酸钠10-15ml;或用4-DMAP2ml肌肉注射,随后用50%硫代硫酸钠20ml缓慢静脉注射。

4.6及时后送

经现场初步抢救后,在医护人员的密切监护下,将患者转移到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5紧急疏散

5.1在抢救中毒患者的同时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疏散工作中最重要是的确定疏散距离,疏散距离须根据不同化学物质的理化特性和毒性,结合气象条件来确定,鉴于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详细资料,参照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联合编制的ERG2000中的数据。这些数据是运用①最新的释放速率和扩散模型;②美国运输部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系统(HMIS)数据库的统计数据;③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120多个地方5年的每小时气象学观察资料;④各种化学物质毒理学接触数据等四方面综合分析而成,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5.2?疏散距离分为二种:紧急隔离带是以紧急隔离距离为半径的圆,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入内;下风向疏散距离是指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的范围,即该范围内的居民处于有害接触的危险之中,可以采取撤离、密闭住所窗户等有效措施,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听从指挥。由于夜间气象条件对毒气云的混和作用要比白天来得小,毒气云不易散开,因而下风向疏散距离相对比白天的远。夜间和白天的区分以太阳升起和降落为准。

5.3使用ERG2000中的数据还应结合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泄漏量、泄漏压力、泄漏形成的释放池面积、周围建筑或树木情况以及当时风速等进行修正:如泄漏物质发生火灾时,中毒危害与火灾/爆炸危害相比就处于次要地位;如有数辆槽罐车、储罐、或大钢瓶泄漏,应增加大量泄漏的疏散距离;如泄漏形成的毒气云从山谷或高楼之间穿过,因大气的混和作用减小,表中的疏散距离应增加。白天气温逆转或在有雪覆盖的地区,或者在日落时发生泄漏,如伴有稳定的风,也需要增加疏散距离。因为在这类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的大气混和与扩散比较缓慢(即毒气云不易被空气稀释),会顺下风向飘的较远。另外,对液态化学品泄漏,如果物料温度或室外气温超过30℃,疏散距离也应增加。

通常把小包装(200L)泄漏或多个小包装同时泄漏称为大量泄漏。

一、职业性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

1、定义

1.1职业性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刺激性气体,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1.2职业性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刺激性气体引起中毒的事件。

2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

3急性职业中毒的毒物类别

刺激性气体是急性职业中毒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常见的有各种无机酸、成酸氧化物和成酸氢化物,如:硫酸、盐酸、硝酸、铬酸、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二氧化氮、铬酐、氯化氢、氟化氢、溴化氢等;卤素及其化合物,如:氟、氯、溴、碘、光气、二氯亚砜、三氯化磷、三氯化硼、三氯氧磷、三氯化砷、三氯化锑、四氯化硅、氟硅酸、四氟化硅、二氟化氧、三氟化氮、三氟化氯、五氟化硫、十氟化硫、六氟化铀、溴光气、三氯化碘、氯化碘、溴化碘、四氟乙烯、氯化苦、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等;一些酯类、醛类和醚类,如:硫酸二甲酯、氯甲酸甲酯、氯乙酸乙酯、氯甲酸氯甲酯、氯甲酸三氯甲酯、丙烯酸甲酯、溴乙酸乙酯、甲醛、乙醛、丙烯醛、氯甲醚、双(氯甲基)醚等;一些强氧化剂和环氧烷类化合物,如臭氧、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丁烷等;一些金属化合物,如氧化镉、羰基镍、硒化氢等;氨、一甲胺、二甲胺等碱性气体。

4医疗救援

4.1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特效解毒剂:刺激性气体中毒无特效解毒剂。

4.1.2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清洗装备。

4.2刺激性气体中毒的临床表现

此类气体对人体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局部症状,如果接触浓度高、时间长,则出现全身性中毒症状,如昏迷、抽搐。接触水溶性高的刺激性气体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等后立即出现畏光、流泪、结膜充血、咽痛、呛咳、胸闷、气短、头痛、头昏、恶心、乏力,严重时引起喉痉挛和声门水肿,甚至肺水肿;水溶性低的刺激性气体如光气、臭氧、八氟异丁烯等对上呼吸道剌激性较小,初期表现为胸闷、气短、呼吸困难,但可在数小时后发生肺水肿。液态挥发性刺激性毒物如氢氟酸、盐酸、硝酸等直接接触皮肤,可发生灼伤。

4.3?刺激性气体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务人员抢救。

另在抢救中毒患者的同时,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刺激性气体不同泄漏紧急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氨(液氨)

30m

0.2km

0.2km

60m

0.5km

1.1km

氯气

30m

0.3km

1.1km

275m

2.7km

6.8km

氮氧化物

30m

0.2km

0.5km

305m

1.3km

3.9km

光气

95m

0.8km

2.7km

765m

6.6km

11.0km

4.3.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3.4?应用特效解毒剂:刺激性气体中毒无特效解毒剂。

4.3.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二、职业性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

1定义

1.1职业性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窒息性气体,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1.2职业性窒息性气体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窒息性气体引起中毒的事件。

2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职业性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均可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常引起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氢氰酸液体可经消化道及皮肤吸收。

3职业性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的毒物类别

窒息性气体是指那些以气态形式存在,使机体摄取、运输和利用氧的任一环节障碍,引起机体缺氧的物质。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和化学窒息性气体两类。前者包括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氖气、甲烷、乙烷、乙烯、水蒸气等,后者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一氧化氮、苯的氨基或硝基化合物蒸气等。

4医疗救援

4.1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特效解毒剂:氰化物中毒现场救治常用的特效解毒剂包括亚硝酸异戊酯、亚硝酸钠、亚甲蓝、4-二甲氨基苯酚(4-DMAP)、硫代硫酸钠。

4.1.2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皮肤清洗装备。

4.2?常见职业性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的临床表现

窒息性气体中毒主要致病环节是引起机体缺氧,脑对缺氧最为敏感,中毒后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头晕、头痛、乏力、烦躁不安、嗜睡,严重者昏迷、抽搐,常伴有喷射性呕吐、视乳头水肿等颅内压升高的表现。在浓度高的化学性窒息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环境中,中毒患者可发生“电击样”死亡。

4.3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人呼吸保护器,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病情严重者应立即给予氧气吸入。心肺功能衰竭者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硫化氢中毒致呼吸停止者应尽量采用人工呼吸器,救助者应避免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以防止救助者发生中毒。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务人员抢救。

另在抢救中毒患者的同时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窒息性气体不同泄漏紧急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化学品名称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一氧化碳(压缩)

30m

0.2km

0.2km

125m

0.6km

1.8km

30m

0.3km

1.1km

305m

3.1km

7.7km

氰化氢(氢氰酸)

60m

0.2km

0.5km

400m

1.3km

3.4km

硫化氢

30m

0.2km

0.3km

215m

1.4km

4.3km

氯化氰

60m

0.5km

1.8km

275m

2.7km

6.8km

压缩一氧化氮

30m

0.3km

1.3km

155m

1.3km

3.5km

4.3.2积极防治脑水肿:及时给予氧气吸入,包括人工呼吸机的应用。尽量采用高压氧治疗。应早期、足量、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根据病情及时使用甘露醇利尿脱水等。重者可采用人工低温冬眠等措施。

4.3.3其他对症支持治疗:根据病情使用尼莫地平、氟桂利嗪(西比灵)等改善脑血流灌注。使用扩血管药物低分子右旋糖酐等,维持正常血容量,改善脑内微循环障碍。使用三磷酸腺苷、辅酶A、细胞色素C、三磷酸胞苷、胞磷胆碱、脑活素等改善脑组织代谢。预防与控制感染、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积极治疗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心律失常、心力衰竭、肺水肿、呼吸衰竭等并发症。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镇痉等。可使用清除氧自由基药物,如维生素E、维生素C、辅酶Q10、谷胱甘肽、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制剂等。

4.3.4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氰化氢中毒最常使用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疗法,临床上常用亚硝酸异戊酯、亚硝酸钠、4-二甲氨基苯酚(4-DMAP)、亚甲蓝、对-氨基苯丙酮(PAPP)等高铁血红蛋白生成剂。严重中毒出现呼吸衰竭、脑血管损伤不能使用亚硝酸钠时,可用钴类化合物,最常用的钴类化合物为依地酸二钴。

4.3.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三、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

1定义

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金属和类金属化学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职业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金属和类金属化学物引起中毒的事件。

2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消化道途径则属次要。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均可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常引起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一些脂溶性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当皮肤损伤或患有皮肤病时,大量原本不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可进入人体,有些腐蚀性化学物可通过灼伤的皮肤吸收;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粘附在鼻咽部,可被吞咽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3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的毒物类别

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在生产活动中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可引起急性中毒。主要包括铅及其化合物、四乙基铅、锌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磷及其化合物等。正常皮肤可阻碍金属吸收,但有机金属如四乙基铅、有机汞、有机锡等可通过皮肤吸收导致急性中毒。

4医疗救援

4.1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特效解毒剂: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现场救治常用的特效解毒剂有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酸、依地酸钙钠、青霉胺、巯乙胺等。

4.1.2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清洗装备。

4.2?常见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4.2.1铅及其化合物急性中毒主要为经口中毒引起,表现为阵发性腹绞痛、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口腔中经常有金属味,严重者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嗜睡、运动失调,甚至昏迷、抽搐、谵妄。

4.2.2四乙基铅是毒性很强的亲神经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体内,有数小时至数天的潜伏期,初期表现为失眠、健忘、多梦、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手抖等,症状加重出现精神症状,如幻听、胡言乱语、躁动不安、哭闹打人等,严重者昏迷、谵妄、抽搐,部分病人出现体温、脉搏、血压偏低的“三低”征。

4.2.3汞及其化合物中毒后起病急骤,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发热等,口腔炎和胃肠道症状明显,表现为口内金属昧、牙龈红肿、糜烂、出血、牙根松动、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泻、水样便或便中带血。部分患者1-3天后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严重者出现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炎,表现为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发绀,并可有蛋白尿、管型尿,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

4.2.4铬及其化合物粉尘或烟雾吸入中毒后,可引起急性呼吸道刺激症状,有些患者出现鼻出血、声音嘶哑,或引起过敏性哮喘。

4.2.5砷及其化合物急性中毒多为经口中毒引起,吸入中毒少见。吸入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和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症状轻而且出现晚。砷化氢中毒以急性中毒为主,吸入后有数小时至2天的潜伏期,而后出现以溶血为主的临床表现。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关节及腰部酸痛,可有畏寒、发热,巩膜黄染,尿呈深褐色至酱油色,严重者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4.2.6磷及其化合物(包括磷化氢)吸入中毒后,立即出现咳嗽、咳痰、胸闷等呼吸道刺激症状,还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等,重者于2-3天后出现黄疸、肝肿大,甚至肺水肿、昏迷、急性肝功能衰竭和肾功能衰竭。

4.2.7有些金属如锌、铜、锑、锰、镁等氧化物的烟雾被吸入以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潜伏期(一般1-4小时)可出现“金属烟热”表现为寒战、发热,体温达38-39℃或更高,常伴有头痛、头晕、耳鸣、肌肉关节酸痛等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3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必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职业性急性金属和类金属中毒事件紧急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羰基镍

60m

0.6km

2.1km

215m

2.1km

4.3km

磷化铝(水中泄漏)

30m

0.2km

0.8km

245m

2.4km

6.4km

氨基化锂

30m

0.2km

0.8km

245m

2.4km

6.4km

磷化铝镁(水中泄漏)

30m

0.2km

0.8km

215m

2.1km

5.5km

磷化钠(水中泄漏)

30m

0.2km

0.5km

155m

1.4km

4.0km

磷化锡(水中泄漏)

30m

0.2km

0.8km

185m

1.6km

4.7km

磷化锌(水中泄漏)

30m

0.2km

0.8km

185m

1.8km

5.1km

无水溴化铝?

30m

0.2km

0.3km

95m

1.0km

2.7km

无水氯化铝

30m

0.2km

0.2km

60m

0.5km

1.6km

五氟化锑(水中泄漏)

30m

0.2km

0.6km

155m

1.6km

3.7km

氯氧化铬(水中泄漏)

30m

0.2km

0.2km

60m

0.3km

1.3km

四氯化钛(陆上泄漏)

30m

0.2km

0.2km

30m

0.3km

0.8km

四氯化钛(水中泄漏)

30m

0.2km

0.3km

125m

1.1km

2.9km

五羟基铁

30m

0.3km

0.6km

125m

1.1km

2.4km

二氨基镁(水中泄漏)

30m

0.2km

0.2km

60m

0.5km

1.3km

磷化镁(水中泄漏)

30m

0.2km

0.8km

245m

2.3km

6.0km

磷化钾(水中泄漏)

30m

0.2km

0.5km

155m

1.3km

4.0km

磷化锶(水中泄漏)

30m

0.2km

0.5km

155m

1.3km

3.7km

六氟化钨

30m

0.3km

1.3km

155m

1.3km

3.7km

氮化锂

30m

0.2km

0.2km

95m

0.8km

2.1km

六氟化铀,可裂变的(含铀-235高于1.0%)水中泄漏

30m

0.2km

0.5km

95m

1.0km

3.1km

磷化铝农药

30m

0.2km

0.8km

215m

1.9km

5.3km

烷基铝卤化物(水中泄漏)

30m

0.2km

0.2km

30m

0.3km

1.3km

4.3.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3.4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二巯丙醇、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钠适用于砷、汞、金、铅等重金属中毒,依地酸钙钠适用于重金属中毒尤其是适用于无机铅中毒效果好,青霉胺适用于重金属中毒尤其是适用于铜中毒效果好。

4.3.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四、职业性高分子化合物急性中毒

1定义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化学性质稳定,对人体基本无毒。但某些聚合物中的游离单体,或聚合物在加热、燃烧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单体,以及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添加剂或助剂会引起急性中毒。

2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职业性高分子化合物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消化道途径则属次要。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均可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常引起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一些脂溶性毒物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当皮肤损伤或患有皮肤病时,大量原本不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也可进入人体,有些腐蚀性化学物可通过灼伤的皮肤吸收;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粘附在鼻咽部,可被吞咽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3分类

常见高分子化合物生产有: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可分解出氯化氢气体;聚四氟乙烯塑料加热至250℃,开始有热解产物逸出,420℃以上将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等,其他还有氯乙烯、氯丁二烯、丙烯晴、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丙烯酰胺;聚苯乙烯、酚醛树脂、聚丙烯腈等等。

4医疗救援

现场医疗救援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4.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在发生多人急性中毒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将病员分类,分别妥善处理危重病人、一般病人和接触者(对接触者心理恐慌由心理医师给以疏导)。

4.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4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

4.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治疗方案应根据临床表现结合各种检查来制定,切勿单单依据一项检查结果决策。应采取病因、对症和支持治疗等综合治疗方案。

五、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

1定义

1.1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有机化合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1.2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有机化合物引起中毒的事件。

2职业性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违章操作、防护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

3急性职业中毒的毒物类别

有机溶剂及其他有机化合物?以有机溶剂为代表的一些有机化合物,常以液体或低熔点固体形式存在,多具有挥发性和脂溶性,可经呼吸道或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常见的有:脂肪烃类化合物,如丙烷、丁烷、正己烷、乙烯、丙烯、丁烯、天然气、石油醚、汽油、煤油、润滑油、环己烷、环戊二烯、松节油;芳香烃类化合物,如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酚、醛、醇、酮、醚类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五氯酚、二硝基酚、甲醇、乙醇、乙二醇、异丙醇、2-氯乙醇、氯丙醇、丙酮、环己酮、异己酮、甲醚、乙醚、异丙醚、甲醛、乙醛、丙烯醛、糠醛等;氨基及硝基烃化合物,如丙胺、丁胺、乙二胺、硝基甲烷、2-硝基丙烷、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等;腈类化合物,乙腈、丙腈、丙烯腈、丙二腈、异氰酸甲酯、硫氰酸酯类、异硫氰酸酯类;杂环类化合物,如吡啶、甲基吡啶、氯吡啶、烟碱、呋喃等。

4医疗救援

4.1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常用的特效解毒剂有:亚甲蓝用于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硫代硫酸钠用于腈类化合物中毒等。

4.2有机溶剂及其他有机化合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此类有机化合物急性吸入中毒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严重者可意识不清、昏迷、抽搐、谵妄。有些有机化合物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苯的氨基及硝基烃化合物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某些卤代烃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对肝脏有明显损害,某些腈类化合物同样可以因在体内释放出氰离子而产生类似氰化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4.3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另在抢救中毒患者的同时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急性有机化合物中毒事件疏散距离如下表所示: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紧急

隔离

白天

疏散

夜间

疏散

异硫氰酸酯类

30m

0.2km

0.3km

60m

0.5km

1.1km

异氰酸酯类

95m

0.8km

2.7km

490m

4.8km

9.8km

丙烯醛(阻聚)

60m

0.5km

1.6km

400m

3.9km

7.9km

4.3.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4.3.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4.3.4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后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可小剂量使用亚甲蓝(1-2mg/kg),某些腈化物中毒应使用较缓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对氨基苯丙酮及硫代硫酸钠。

4.3.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六、职业性急性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中毒

1定义

1.1在生产、使用、接触农药的过程中,如果农药经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进入人体,超过了正常人的最大耐受量,使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失调,引起毒性危害和病理改变,出现一系列中毒临床表现,称农药中毒。一次或短时间进入人体的农药超过机体耐受限度,引起的急性病理反应,称为急性中毒。

1.2职业性农药中毒事件是指在工作场所,职业人群接触农药引起中毒的事件。

2急性农药中毒的原因及途径

2.1职业性:急性农药中毒事件往往是由于农药生产车间设备工艺落后,出现跑、冒、滴、漏,通风排毒措施欠佳;包装农药时,徒手操作;缺少个人防护等;运输和销售农药时发生包装破损,药液溢漏;使用农药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配药及施药时缺乏个人防护,配制农药浓度过高,施药器械溢漏,徒手或用口吹处理喷管故障,逆风喷洒,未遵守隔行施药,以及衣服和皮肤污染农药后未及时清洗等。中毒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或皮肤。

2.2生活性:农药保管不当,被误服或被用于自杀和他杀;灭蚊蝇、灭虱及治疗疥癣时滥用高毒农药,且使用方法不当;不了解农药毒性,误食拌有农药的种粮;吃了刚喷洒过农药且未予清洗的水果或蔬菜,或误食被农药毒死的家禽、家畜或鱼虾。

3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类别

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沙蚕毒类杀虫剂、有机氯类杀虫剂等农药在生产活动中都可经过呼吸道、皮肤吸收导致急性职业中毒。

3.1有机磷酸酯类:对硫磷、甲拌磷、磷胺、敌百虫、敌敌畏(DDVP)、马拉硫磷、乐果、克瘟散等。

3.2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叶蝉散、灭多威、西维因、速灭威、混灭威、涕灭威、甲萘威、仲丁威、叶飞散、杀螟丹、抗蚜威、异丙威等。

3.3拟除虫菊酯类: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胺菊酯、甲醚菊酯等。

3.4沙蚕毒素类:杀虫双、巴丹、杀虫磺等。

3.5有机氯类:林丹、滴滴涕、三氯杀虫酯、三氯杀螨醇、毒杀芬等。

3.6有机硫类:代森锌、代森铵、代森环、福美双、敌锈纳、敌克松等。

3.7有机砷类:田安、稻脚青,福美砷,稻宁,苏化9ll等。

3.8有机锡类:三苯氢氧化锡(毒菌锡、T—PTH)、三环已基氢氧化锡(三环锡、鲁特丹)、三唑锡(三叹环锡、倍乐巴)、螨完锡(托尔克)和三苯氯化锡等。

4?医疗救援

4.1中毒现场急救所需的特需器材和装备

4.1.1特效解毒剂:现场救治常用的特效解毒剂:阿托品、碘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乙酰胺(禁用杀鼠剂氟乙酰胺中毒特效解毒剂)。

4.1.2现场清洗装置:现场淋洗装备、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清洗装备。

4.2?常见职业性急性农药中毒的临床表现

4.2.1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吸入中毒潜伏期短,皮肤吸收可有数小时的潜伏期,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肌束震颤、心动过缓,严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抽搐等。

4.2.2氨基甲酸酶类杀虫剂临床表现与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类似,但潜伏期较短,病情恢复较快。

4.2.3其余农药急性职业中毒均少见,且一般中毒症状较轻。但混配农药使用逐渐增多,且大多为使用者自配,中毒表现比较复杂。

4.3中毒患者的现场救援原则

4.3.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后续医务人员抢救。

4.3.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农药污染的衣物,用微温弱碱水(1%-5%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水(忌用热水或酒精之类)彻底清洗全身污染部位,包括头发、皮肤、指甲、伤口和易忽略的部位,眼内污染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10-20分钟,污染现场可用清水先行冲洗。如是敌百虫中毒,则只能用清水冲洗,不能用碱水或肥皂(因敌百虫遇碱性物质会变成更毒的敌敌畏)。

4.3.3对症支持治疗: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及早行气管插管,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直至自主呼吸恢复且稳定。严重中毒者积极防治中毒性脑病。改善心肺功能,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保护肝肾等脏器功能,以及其它对症支持等综合治疗。

4.3.4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常用特殊解毒剂如下表所示

特效解毒剂

适用范围

备注

阿托品

有机磷酸酯类、氨基甲酸酶类

同类解毒药还有东莨菪碱、654-2、长托宁

碘解磷定

氯解磷定

双复磷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中毒

中重度中毒必须合用阿托品

乙酰胺

有机氟类杀鼠剂中毒

碘解磷定和氯解磷定为最常用胆碱酯酶复能剂,首选氯解磷定。对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中毒病人,在给阿托品时即应用复能剂。必须注意,复能剂对敌百虫、敌敌畏疗效较差;对马拉硫磷、乐果作用不明显;对谷硫磷和二嗪农则无效;明确单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者,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复方急救药:解磷注射液为复方制剂,适合于现场急救使用。

4.3.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当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于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七、不明原因职业中毒

1定义

不明原因职业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作业场所出现一名或多名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呈现一定的聚集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职业中毒。

2病因分析

2.1核实情况:对事件进一步核实,对所有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了解流行病学史、体征和检验结果,追寻共性特征。

2.2通过现场调查、环境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分析引起不明原因职业中毒的病因。

2.2.1寻找病因线索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果、临床治疗结果及转归等资料进行分析,为判定疾病主要影响的器官、病原毒物种类、影响流行的环节提供最基本的线索。病因线索的调查先按侵入途径查找病因线索,然后逐步细化。

2.2.1.1根据起病方式、病情进展、常规检验结果,判定侵入途径是呼吸道、消化道还是皮肤。

2.2.1.2考虑为气体中毒时,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

果,以及诊断性治疗反应,进一步判定是刺激性还是窒息性气体,再判定其毒性程度,然后通过临床综合分析提出可疑的病原。

2.2.1.3考虑为有机溶剂中毒时,需先判定是否为中毒。各类中毒都

有相应的靶器官,根据疾病发生经过、毒性特点确定中毒的可能性。同时结合进食、职业史等暴露资料,寻找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线索。

2.2.2建立病因假设?

掌握背景资料,归纳疾病分布特征,从流行病学特征入手,形成

病因假设。

2.2.2.1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

(1)疾病的时间分布:分析疾病的时间聚集性,推测致病因子的性质是否为化学性的。

(2)疾病的地区分布:分析中毒发生的地区(居民社区、学校、工作、娱乐及其他公共场所、旅行地等)聚集性,找出可能的暴露地点,或将中毒与某种暴露相联系,提供潜在暴露来源及途径的线索。

(3)疾病的人群分布:找出与中毒有关的宿主特征,提供高危人群的线索,帮助探索特异暴露因素、侵入方式等。

2.2.2.2提出病因假设

综合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信息,以及其动态变化趋势,在合理的、能被调查事实所支持的、能解释大多数病例的前提下提出病因假设,包括致病因子、危险因素及其来源、传播方式(或载体)、高危人群等。

2.2.3病因判定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病因与疾

病的因果联系。

2.2.3.1病因判定方法

判断疾病与病因的因果联系的准则包括:暴露与疾病关联的时间

顺序、关联的强度、剂量-反应关系、关联的可重复性、关联的“特

异性”、关联的可解释性、暴露和疾病分布的一致性,终止暴露后的

效应等。

2.2.3.2?确定病因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中毒事件的毒物性质判定?分析出的毒物及其含量所产生的危害要与现场调查及患者的临床表现相符合。

(2)流行病学调查与实验室检测?寻找确切的不明原因中毒的因素,必须借助实验室检测。通过实验室检测从病人或其他来源标本中找到的毒物致病因素,是否就是该不明原因中毒的致病因素,还必须通过致病因素与疾病的临床特征和三间分布是否一致的流行病学验证,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3现场快速检测

为及时了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为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中毒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监测检验中心进行化验分析。对中毒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

4医疗救援

参见现场急救流程及措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