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格式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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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处理火灾的基本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

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

4)创造有利的灭火途径。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使用CO作为早期识别煤炭自燃的指标气体,利用KJ66N安全监控系统,CO变化异常,及时进行早期预警。

4.1.1.2使用束管监测系统,连续监测井下空气成分的变化,利用抽气泵将井下测点气体经过束管抽到井上,经气体选取器依次将不同测点的气样送往色谱仪进行分析。

4.1.1.3综放工作面采空区气体情况,利用埋设的束管对采空区的气体进行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一组数据。

4.1.1.4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间,利用埋设的束管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两组数据。

4.1.1.5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前的气体浓度、气温及水温。

4.1.1.6采空区密闭内气体浓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气体取样分析,并检查密闭墙的完好状态及漏风情况。

4.1.2事故预防措施

4.1.2.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4.1.2.1.1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施工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测作业地点附近的CH4浓度,并在施工地点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沙箱及做好其他电焊前准备工作,尤其是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4.1.2.1.2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共六种防灭火保护。强化这些保护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可靠运行。

4.1.2.1.3矿井供电线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配电电网必须设置并正确计算和选择短路、过负荷和断相保护装置。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和巡回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确保灵敏可靠。连采机拖拽电缆不准超过200m,电缆盘放必须8字形盘放,圈数不准超过10圈。

4.1.2.1.4井下各主要机电硐室必须装设防火铁门。机电硐室及机头机尾、变电所、配电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4.1.2.1.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的运输,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包括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的存放,都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后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4.1.2.1.6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1.2.1.7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1.2.1.8保证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

地面消防材料库位于1190平台工业广场,井下消防材料库位于辅助运输大巷一号联络巷南50米处。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见附件三,并由通风准备队每旬检查和更新。材料工具非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防火材料、器材和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保证需要时能发挥作用。矿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山救护队、安全监察部、通风准备队、机电管理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2.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4.1.2.2.1矿井应开展火灾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综放工作面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完好,做到连续监测采空区有害气体成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向采空区内注氮、注浆量。当综放工作面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加大注氮、注浆量:

1)采空区气温超过26℃或每天温度上升1℃;

2)采空区水温度超过26℃;

3)工作面局部地方出现发火预兆,如焦油或煤油味;

4)工作面因故停产时间超过5天;

5)工作面撤架时间超过15天;

6)采空区CO含量超过0.004%或工作面上隅角CO含量连续3次超过0.003%。

4.1.2.2.2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并建立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

4.1.2.2.3回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少留底煤,将顶煤放干净。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4.1.2.2.4综放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应采用在进风隅角设置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4.1.2.2.5由于不连沟煤矿回采工艺为大采高放顶煤回采,在回采过程中,地测部门随时观测地面塌陷情况,发现地表有裂隙或出现塌陷大坑时要及时组织地表回填,防止漏风。

4.1.2.2.6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应及时封闭,巷道浮煤应及时清理。

4.1.2.2.7建立健全各项防灭火制度,加强职工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灭火意识和能力。

4.1.2.2.8巷道掘进时应加强顶板管理,对高冒处、沿空侧进行防火处理。沿空掘巷的沿空侧破碎区存在漏风通道,沿空侧及顶板需进行喷浆堵漏处理,堵漏材料、喷浆质量必须满足专项设计要求。

4.1.2.2.9采空区周围必须采取均压措施,减少漏风,生产接续尽量避免采空区两侧同时回采或一侧回采一侧掘进,防止破坏均压状态,并合理选择综放工作面进、回风路线。

4.1.3预警条件

4.1.3.1内因火灾预警条件

4.1.3.1.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4.1.3.1.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4.1.3.1.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1.3.1.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4.1.3.1.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4.1.3.2外因火灾预警条件

4.1.3.2.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4.1.3.2.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4.1.3.2.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1.3.2.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6.1.1外因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6.1.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6.1.1.2火区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6.1.1.3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通知有关人员,矿值班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之前,应立即会同矿山救护队、生产技术部主任、通风准备队长和机电管理部主任、机电队长等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

6.1.1.4根据火区情况,确定矿井通风制度,在通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内的硐室及进风大巷着火时,可采用矿井反风和使用风流短路的措施;矿井内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采取调整通风系统、减少风量、局部反风等措施,使火区有害气体直接进入回风巷;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火情或灭火时,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1.1.5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风流风向和风量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6.1.1.6在现场无法扑灭的情况下,由班组长、安全监察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佩戴好自救器,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6.1.1.7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用不导电灭火器材灭火。

6.1.1.8对于油料着火不能使用喷水灭火,应使用砂子、干粉等灭火材料。

6.1.1.9用水灭火时,要从火源的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灭火人员要站在上风侧。

6.1.1.10矿井发生火灾时要正常控制风流,必须保证人员安全撤出,缩小火烟蔓延范围,以降低损失,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6.1.1.10.1火源附近进风侧修筑临时防火密闭,控制进风量,降低火风压和火烟的生成,再采取积极的灭火方法,迅速灭火或控制火情。

6.1.1.10.2火灾发生在分支风流,特别是救人时期,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局部通风机减风或停风措施,必要时还可以加大火区风量,以稳定风流,利于挽救遇险人员。

6.1.1.10.3尽可能利用火源附近巷道,将烟气直接引入到总回风巷排至地面。

6.1.1.10.4火灾发生在采区内,首先注意防止风流逆转,一般不采取减风措施,并根据瓦斯积聚的可能性,自然风压和火风压的大小及其作用方向等具体情况做出正确判断,拟定合理的风流调节方法。

6.1.1.10.5机电硐室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防火门或构筑临时密闭隔离风流。

6.1.1.10.6当采用直接灭火法不能奏效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然后采取其它有效的灭火措施进行灭火。

6.1.1.10.7封闭火区时,要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减小火区氧气的积存量,封闭时尽可能撤除器材、设备,以免腐蚀损坏。

6.1.1.10.8封闭火区的顺序和火区的管理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6.2.2内因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CO,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风流中CO2发生量呈上升趋势。

2)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上升,温度升高有时出现雾气,巷道内有煤焦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人处于发火区时有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现象。

4)发现上述现象之一就说明附近煤炭有自燃现象。

5)发现自燃现象后,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及通风准备队,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人员。

6)发现自燃征兆后,应立即查找漏风通道,判断火区位置,同时应打钻查明火源准确位置。

7)确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压注凝胶阻化剂、注氮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隐患。

8)对发火地点应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供氧。

9)当其它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10)启封火区时,应制定严格的防火制度,严防火区复燃。

发现自燃征兆后,应采取积极手段控制发火,应设立火区CO监测点,利用束管对火区进行连续监测并进行取气样化验分析。

6.2.3现场避灾、自救和互救

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行为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3)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不具备抢救条件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注意防护。

4)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5)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6)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7)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8)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3避灾路线:

6.3.1正常通风情况下:

6.3.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3.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3.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3.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3.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3.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3.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3.3反风情况下:

6.3.3.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3.3.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3.3.3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3.4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篇2:水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已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以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保证水灾事故地点的通风,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4)遇险人员被困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5)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

6)水灾区工作时,应派人观测周围顶板变化、淋水情况、瓦斯变化情况等。如有伴生事故发生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做好有准备的安全退路。

7)抢救和运送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遇险者以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地表水监控

4.1.1.1雨季前,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区、低洼积水区、地表河流、工业广场经常积水区进行巡视检查,并对工业广场排水沟进行一次清理,防止积水溃入井下。

4.1.1.2在地表积水区、塌陷区附近修筑水沟,排泄积水,避免地面积水流入井下。

4.1.1.3制定塌陷治理方案,组织机械及人员及时回填地表塌陷区。

4.1.1.4密切关注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在降雨前和降雨后,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区、低洼积水区、地表河流、工业广场积水区进行巡视检查,防止积水溃入井下。

4.1.26煤顶板水监控

利用钻探等手段,提前查明采区、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好新水平、新采区和备采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当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设计钻孔探放,并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4.1.36煤底板水及奥灰水监控

4.1.3.1利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提前查明采区、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好新水平、新采区和备采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当煤层底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设计钻孔探放。

4.1.3.2不连沟煤矿建立KJ402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奥灰水水位变化情况。

4.1.3.3采掘工作面进入带压区域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探测验证以及探放水原则。

4.1.3.4购进化探设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并对矿井每个工作面各淋水点及钻孔出水取样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确定各个出水点的水源类型并制定相应措施。

4.1.3.5井田西南翼带压区域在掘进前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带压掘进巷道水害威胁评价报告,在掘进期间严格执行落实评价报告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对工作面各出水点、淋水点观测并记录。

4.1.3.6井田西南翼带压区域在开采前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带压开采区域进行物探、钻探、化探,并编制带压开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回采,在回采期间对工作面各出水点及淋水点观测并记录。

4.1.3.7当采掘至煤层底板标高低于奥灰水水位标高时,加强对工作面顺槽底板变形、出水情况观测,进行物探、化探、钻探。

4.1.4老空积水监控

4.1.4.1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外缘外推30m标出探水线,探水线外推40m为积水警戒线。当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4.1.4.2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4.1.4.3超前探放老空积水,同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4.2预警条件

4.2.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工作面顶、底板岩层强富水区,邻近落差和破碎带较大的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陷落柱,邻近积水积浆区、水淹区或开采范围不清的老空区等)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4.2.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坚持“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2)立即报告。现场最先发现突水预兆或水灾的人员尽量设法摸清水情,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听从调度室的指示。

3)突水量小水害规模小,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抢救,现场跟班区队长和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处理封堵出水点,并利用现场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4)突水规模大水势不能控制,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的同时,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受威胁地区人员,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防止灾情扩大。

5)指挥部首先听取当日矿值班长关于灾情和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水泵的正常运转。

6)指挥部结合灾情实际,制定事故处理方案,迅速组织有关领导及专业组人员到井下现场救灾,组织人力、物资保证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7)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救护队侦察险情,查明原因,由专家组、生产技术部(地测组)、通风准备队负责迅速分析突水、溃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由指挥部决定采用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8)发生水害后,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加强水位、水压、水量、水温、水质的观测;通风准备队加强对突水地点的有害气体检测,及时佩带自救器,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溢出。

9)机运队保证中央泵房、采区泵房的正常工作。泵房人员在接到水害事故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所有水泵,把水仓水位降至最低。如果涌水威胁到变电所、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关闭防水密闭门。中央泵房、变电所值班人员沿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6.2避灾路线:

6.2.1正常情况下:

6.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篇3: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格式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地质灾害事故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宣传,群测群防”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依靠科学,提高水平。地质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学原理,依靠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实现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科学化。

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救原则。(a)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b)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根据气象预报,对地表岩石移动的范围内及时预报,尤其夏、秋季节。该避的就避,每次大雨过后由地测组负责对地表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

4.1.1.2从各科室中抽出专人组成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小组,在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对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天气如大雨、暴雨时,坚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井田周围的水库、河流、泄洪沟、采空区地面进行专项检查。

4.2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4.2.1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调度室)。

4.2.2把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地点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设立警示牌,建立详细的巡查记录。

4.2.3成立三个抢险小分队,每队30人配有2名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铲车司机。并要求所有抢险队员在汛期期间,必须在矿职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灾情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配备足量的抢险物资。设专库、专人负责保管。

4.2.4对于因开采引起的裂缝在及时排查后,限期进行填平夯实。

4.3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煤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立即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4.3.1预警条件

1)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

2)接到当地气象局通知,有大雨或暴雨。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现场人员应迅速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员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照矿长或值班矿领导指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各救援专业组立即开展工作。

2)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3)通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4)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事故现场人员在对人员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使危险车辆、设备应与人员隔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导致此生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井下发生地质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地质灾变时,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井下地质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正常情况下:

6.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4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篇4:顶板煤帮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遇险人员被堵时,应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2)保证冒顶地点通风系统畅通,派人观测周围顶板、瓦斯变化情况。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3)如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安全退路要畅通。

4)处理冒落矸石时,应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5)先外后里。先检查冒落带以外附近支护的可靠性,有问题先处理。必要时可采取加固措施,以增加后路有足够的支护能力和稳定性,确保后路畅通。

6)先支后拆。需要回撤或排除原支护时,事先必须在旧支护附近打临时支护,并要有一定的支撑力。

7)先近后远。对一条巷道内发生多处冒顶事故时,必须坚持先处理外面一处(既离安全出口较近),逐渐向前发展再处理里面的那一处(即离安全出口较远的),直至在巷道里各处冒落带都处理好。

8)先顶后帮。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注意先支撑好顶板,再护好两帮,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综采(放)工作面

1)综采(放)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

2)依据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测量支护参数。

3)综放工作面支架布置一条矿压在线监测系统测线,对综采面液压支架及锚喷支护进行不间断监测观察;采用计量工具、目测普查测记支护方式几何参数。

4)使用液压单体支柱压力监测仪对两巷超前支护单体初撑力进行监测;使用仪器对巷道支护进行检测检查。

5)综采(放)工作面围岩状态监测。

6)监测指标包括:端面顶板冒高、冒宽、冒区长度,煤壁片帮深度、片帮区长度。

7)采用计量工具或目测普查测记端面顶板冒高、冒宽、冒区长度以及煤壁片帮深度、片帮区长度。

4.1.1.2掘进工作面

1)支护质量监测:依据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测定支护参数、锚网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观测:锚网支护巷道按照巷道掘进条件和巷道围岩岩性类别不同按50-100m不等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状态进行监测。

3)巷道表面位移、破坏观测: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设置表面位移监测站点,监测顶板和两帮移近量、变形范围以及巷道开裂破坏情况,掌握巷道围岩变形规律。

4)锚杆(索)承载工况:对锚杆、锚索进行定期不定期拉拔力实验,保证锚杆索支护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4.1.1.3巷道维修工作面

1)巷道维修作业前必须先观察待修地点的支护情况,并对维修地点附近进行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维修施工。

2)维修作业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严禁大面积空顶,坚决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3)维修支护时,必须有专人照看顶板及围岩变化情况,防止顶板落石伤人或片帮、冒落堵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刷大断面和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4)维修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安全。

4.1.2冒顶、片帮事故预防措施

4.1.2.1必须严格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管理制度;当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相应措施;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4.1.2.2强化特殊时期的顶板管理。回采工作面初采装面、末采撤面、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淋水带、老空区、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区域;掘进工作面通过顶板泥岩段、立交段、施工交叉和工作面切眼等大断面施工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4.1.2.3强化支护质量,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必须达到要求。

4.1.2.4严格工序管理,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4.1.2.5加强监测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4.1.3预警条件

4.1.3.1采煤工作面预警条件

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等。

4.1.3.2掘进工作面或巷道预警条件

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断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首先加固冒顶区边缘的支护,防止冒顶、片帮事故进一步扩大。其次设法控制冒顶、片帮区顶板、巷道,严禁空顶作业,只有在控制住冒顶区顶板以后,才能开展抢救工作。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2)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搬运矸石时,只能采用人力,防止使用机械伤及被埋人员。

3)受伤害人员被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后再升井。防止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人员伤亡的扩大。

4)在处理事故和抢救人员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5)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采用木垛刹实顶板;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出现冒顶、片帮灾害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帮助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冒顶、片帮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主、辅运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3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6各采掘工作面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生产施工所用材料外,还应储备部分冒顶专用材料,以备急用。备用材料应储存在采掘工作面附近易于搬运的地方。

篇5:某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3)坚持抢救幸存者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

4)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1)运输途中采用火工品专用车辆运输,电雷管必须铺有软垫。由专职安全员全程跟车押运,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2)火工品库房采用干湿温度计实施进行环境检测,发现温度超标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每班由两名专职火工品保管员现场时时监督检查库房情况,库存量和存放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4)库房内采用“民爆信息系统”全程记录火工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清退过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爆破地点由工作面安检员随时监督爆破工的操作情况,对爆破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章操作、操作不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火工品专项检查,召开一次火工品专项会议,重点解决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预防措施

4.2.1预防火工品爆炸的措施

1)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纯棉或抗静电服装,禁止穿化纤衣服。

2)装卸运输火工品要有专人负责,轻拿轻放,防止冲击和剧烈震动。装运雷管的车辆必须铺有软垫。

3)运输火工品的车辆不准混装其它物品,除安全员外其它人员严禁搭乘。安全员不许携带易燃、易爆和发火物品上车,装载车辆附近和装卸现场禁止有明火。

4)装载炸药、雷管车辆上下坡及入井时应不小于300米距离,其它地方应保持50米距离,车速不得超过20km/h。

5)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火工品。

6)装有火工品车辆禁止在井口房内存放,也不得在井底车场和其他巷道内停留和存放。

7)井下运送火工品必须由专职安全员护送,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车厢内不准同时装卸其他无关物品。

8)炸药和雷管禁止同车混装混运。

9)禁止任何人携带矿灯计入爆炸材料库。

10)火工品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库内设干湿温度计,库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5℃,湿度符合《规程》要求,并定期检查防爆门和通风设施,确保防爆门正常有效、通风设施完好。库内搞好防火、防鼠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11)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核定储量储存火工品,不得超储。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不得同库存放,性质相同的火工品料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壁槽存放,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的壁槽之间必须用隔爆墙隔开。所有火工品料必须做到包装完好、封绳完整、摆放整齐,并防止压坏。

12)待报废的爆炸材料必须单独记帐和分别保管,严禁混肴,并按规定及时上交销毁处理。

13)库内所有照明设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

14)拆箱必须作好防尘、防潮工作,禁止斧锤撞击、硬撬、倒置、倾放。不准用铁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15)发放的火工品料质量必须可靠,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发放前,库管员必须逐发进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将管壳锈蚀、裂缝、砂眼以及脚线不正常、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及不合格的炸药发放出库。

16)爆炸材料库周围30m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17)运送火工品的人员严禁乘座架空乘人装置。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

18)火工品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火工品箱内,火工品箱必须上锁,且放置在爆破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火工品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火工品箱上。

19)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20)爆破时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面。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且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21)爆破前必须洒水、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22)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23)严禁放糊炮或明炮。

24)爆破结束后,当班未使用完的火工品,以及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火工品必须及时交回炸药库,禁止在现场交给下一个班使用。

4.3预警条件

4.3.1存在管理漏洞,如有消防隐患、火工品附近有明火出现。

4.3.2库房最高温度超过35℃,湿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3.3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

4.3.4巷道掘进边钻孔边装药,哑炮排除不完全,在残眼打钻等违章操作。

4.3.5私藏炸药等征兆。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2)发生灾害时,由指挥部下令,调度员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有关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供电。

3)立即组织救护队侦查,准确查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救护队员在进入灾区抢救之前,应查明井下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控制风流及防止发生连续爆炸的措施。注意检查沿途气体情况、温度变化情况,以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5)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6)在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要组织人员迅速恢复爆炸区域的通风。

7)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8)如果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时,可采取安装局部通风机、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存在高温和高浓度瓦斯时,不得采用此法。

9)救灾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当有爆炸危险时,救灾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后再重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0)火工品爆炸后,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准备队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11)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人员时,为紧急救人,在进风侧人员已安全撤出的情况下,可采取区域或局部反风,解救回风侧被困人员,但必须经过周密分析,慎重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事故扩大。

12)进入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若火势大,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立即予以封闭。

13)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4)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带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5)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6)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7)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8)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9)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20)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21)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22)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避灾路线:

6.2.1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反风情况下:

6.2.3.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4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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