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股份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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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股份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总则

1.1目的防止电力生产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消除和减少各类事件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及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损失。

1.2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在所属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所从事的电力生产,多经、服务单位,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1.4工作原则本预案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2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分析公司电力企业涉及的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交通运输作业过程中存在一些危险有害因素,具有一定的人身伤害事故风险。各类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主要原因有:高温、高压汽水系统、风烟系统、压力容器、受限空间、中高压电气系统以及高空和有毒有害场所作业造成烫伤、烧伤、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以及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下设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

3.2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检修公司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3公司各部门及人员职责

3.3.1公司事故应急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应急响应预案、响应计划。

3.3.1.2安监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3.3.1.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3.3.2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电厂)及部门职责

3.3.2.1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编制、审定本单位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审批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

3.3.2.2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工作。

3.3.2.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4保卫部门负责灭火、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3.3.2.5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6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7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3.2.8根据事故情况、职责分工,事故现场的应急工作分别由下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成立各应急小组。

(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各种物资保卫等;

(2)技术咨询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现场抢救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电源、热源、水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4)后勤保障救护小组,由事故单位分管副职任小组长,根据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

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负责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等;

(5)善后处理小组,由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牵头,工会、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保险、公安等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按照有关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小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统一口径,如实、客观地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体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4.1.2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员工安全素质。以预防人身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认真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实行危险作业预控制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4.1.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积极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4.1.5狠抓习惯性违章的纠正、治理,切实做到无管理性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4.1.6完善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楼梯、平台、栏杆、井、坑、孔洞是否完整;确保工器具、各类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符合安全要求;保证生产厂房照明充足、完善;检查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漏汽、漏水、漏电等不安全隐患,不断消除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4.2预警行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各类人身伤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安排重要操作、作业前,如大型机具组装与拆卸、锅炉钢架或汽包吊装、锅炉打焦、热力系统吹管等,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在得到极端气象条件如天文大潮、强台风、强雷暴、强降雨、高温天气等红色警报后,启动预警。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监察室、经理工作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下发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源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等配备齐全。

4.2.2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规定明确,救援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4.2.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及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即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现场向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向地方安监部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报告,并按公司“三个渠道”上报的有关规定上报公司。

4.3.2事故快报

4.3.2.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情况;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2)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

5应急响应

5.1事故分类、事故分级

5.1.1人身伤亡事故有如下几种主要类型:

造成烫伤、烧伤、窒息、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暑、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等。

5.1.2人身伤亡事故分级如下:

5.1.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5.1.2.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5.1.2.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5.1.2.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5.1.3响应分级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响应分级如下:

5.1.3.1Ⅳ级响应:一般人身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2Ⅲ级响应:比较重大人身事故,为县市级应急,公司、县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3Ⅱ级响应:重大人身事故,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4Ⅰ级响应:特大人身事故,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启动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向各单位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5.2.1.2现场救援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救援队伍施救。

5.2.2应急处置

5.2.2.1各部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并展开救援。

5.2.2.3针对不同类型人身伤亡事故的特点,应采取必要的现场应急措施,包括紧急疏散、人员急救等。

5.2.2.4现场人员救治的措施包括烫伤急救措施、创伤急救措施、触电急救措施以及中毒急救措施等,具体措施应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中明确。

5.2.2.5现场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确认对抢险过程中的危险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究,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抢险抢救时戴好能确保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应至少2-3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5.2.2.6确保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通讯信息畅通。

5.3应急结束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以及经验教训。

6信息发布有关事故救援、处理情况的信息由事故单位组织并逐级上报公司经理工作部,由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发布。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修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逐级向公司报告。

7后期处置

7.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有关政府部门汇报事故及其救援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布置恢复生产工作。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经请示上级公司同意,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8.1.2本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单位置备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8.1.3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各单位发布。

8.2应急队伍保障为确保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的快速、正确、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及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别,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由电力工程电气、热能动力、岩土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化学、环境卫生、安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各单位按照企业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中明确。

8.4经费保障各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公司《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各企业制定各类保障措施,并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中明确。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各单位定期组织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教育工作,具体由各单位安全监察室负责。

9.2演练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按照各单位各类人身伤亡事故

应急预案执行。

10附则

10.1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备案。

10.2维护和更新本应急预案应根据公司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定期补充、更新、完善。

10.3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篇2: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因各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常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人身伤亡事故,是在公司内生产过程中造成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交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提高员工对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知识,发动和依靠员工,不断完善各项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储备上和技术力量上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能迅速作出应急救援的反应,及时动员和组织公司员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减少人员和设备的损失,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司领导统一指挥、高效协调、部门负责、协同处理。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过程中,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和相关分管工作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六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一个救援抢险队:

1、现场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队负责。

2、现场抢救组分别设在以下部门:

(1)、生产现场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部负责。

(2)、火灾事故由生产经营部负责。

(3)、食堂中毒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道路交通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3、医疗救护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物资保障组,由物资部负责。

5、善后处理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6、救援抢险队,由保安队及公司义务消防队组成,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七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人事行政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调各组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到最低程度;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相应的调整与补充;

5、根据事故发展处理情况,如有继续危及周围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根据事故发展处理状况,如需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指定专人积极联系,同时配合做好救援前期准备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稳定公司生秩序和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根据事故处理情况,授权公司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事故处理综合信息。

第三章通告与应急响应

第八条通讯联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电话:白天,晚上

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3、苏州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4、苏州市火警电话:119

第九条即时报告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

1、发生事故的班组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用电话报告所在部门领导,由所在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人事行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再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规定逐级上报市安监局和各股东方安监部门。

2、对夜间发生的事故,发生班组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用电话报告所在部门值班人员或当值值长,由所在部门值班人员或当值值长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在车辆的驾驶员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汇报(如所在车辆的驾驶员受到伤害,车上的公司员工承担汇报的义务),并同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由所在部门领导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害情况、事故的发展的趋势;

(3)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十条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班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在报告的同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规定及时将事故抢险情况向上级汇报。

(二)保安队应当做好公司内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及人员疏散工作。

(三)事故发生部门、班组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四章事故现场恢复与结果

第十二条当现场人身伤亡事故救援行动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定部门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

第十三条当现场人身伤亡事故救援行动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授权专人宣布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根据人身伤亡事故的性质,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等工作。

篇3:某某加油站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1)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梯台坠落造成的人员伤亡

(3)人员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

(4)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5)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6)遭遇抢劫造成的人员伤亡

1.2危害程度分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可与其他有可能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2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

加油站经理(张瑜)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核算员(段亚萍)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前庭主管负责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加油站其他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3预防与预警

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前庭主管)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员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0,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紧急情况的类型(火灾、天然气泄露、燃油外溢、人员受伤等);

(2)事发加油站的名称、地址;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4应急处置措施

(1)当伤员伤势较轻时,可由现场临时医疗小组就地处理;致命或严重的伤害应由核算员及时拨打120求助,现场工作人员应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必要时停止营业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应急结束

确认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后,由站经理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6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根据加油站管理规范配备的消防器材及物资,万里乐加油站应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同时依托当地社会资源及联防组织。

7附则

7.1演练要求

(1)每年年初,由西南片区公司负责对全站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培训计划、材料、试卷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万里乐加油站的安全培训。

(3)安全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小时,培训要做好记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站经理主持。考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7.2预案修订和完善

万里乐加油站应急小组组织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无特殊原因,每年度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

(2)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

预案修订须经上级公司审批或专业部门重新进行风险评价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7.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签署之日起实施。

篇4: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快速、有效处理本单位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人身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保障我厂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厂和社会稳定,保证我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编制。

第三条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第四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在处置我厂人身伤亡事故中,坚持抢险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员工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第五条现状

大唐甘谷发电厂目前正处在工程技改施工阶段,在此过程中存在各种事故风险,威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主要由触电、高空坠落、倒杆塔、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大型机械作业、塌方、建构筑物及脚手架垮塌、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控制使用不当等原因可能引发人员伤亡。

第六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单位内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紧急情况下发生事故的补充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应根据本预案成立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在厂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总监、

成?员: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组长由总监担任组长,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师及全体监理部人员担任成员。

第九条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职责

1.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处置情况,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收集、掌握有关事故信息,决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协调、调动项目部力量,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采取控制事态扩大的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对人员健康、环境的危害。

4.负责组织项目部内部事故调查,并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5.负责指导和督促项目部各单位制定与落实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具体措施。

6.负责组织统一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7.需要外部援救时,负责联系当地应急机构(消防、公安、医院等),并派人接应。

第十条项目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应急值班设在安全部(总值班室,电话:)。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单位(部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对本单位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第三章?事故分类与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分类。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为一级,特大事故为二级,重大事故为三级,一般事故为四级。

一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电力生产事故。

二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0-29人死亡的特大电力生产事故。

三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的重大电力生产事故。

四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电力生产事故。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种作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巡视检查,对各种恶劣气象、恶劣环境条件和其他重大作业活动,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专人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或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单位。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在第一时间迅速将事故简况报项目部应急值班室(电话:1234567),同时报我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电话:1234567)。

第四章?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在判明对救援人员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必要时,请求当地120参加事故现场救援;组织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疏散;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组织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处理和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项目部安全应急办公室接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判明事故基本情况后,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通知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人员、物资、器材等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第十八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初步核实事故情况后,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事故初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潜在威胁,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后采取的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必要时,应滚动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第二十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在事故现场成立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在指挥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处理工作。

对1-3级事故,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接受地方政府或上级组织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各工作组根据上级要求,参加或配合上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各工作组的工作。

1.人员救护及善后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安全总监、项目部部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现场临时医疗救护处置和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联系当地医疗救援机构进行事故救援和伤者入院治疗;确认事故伤亡人员状况。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开展事故理赔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卫,维持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生产恢复的正常秩序。

2.事故调查组(内部)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安全总监、副经理。

职责:负责收集事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照片、声像资料、有关人员笔录;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需要派出专业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结论,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对外联络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安全总监、副经理

职责: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事故调查组人员;根据规定,负责统一上报和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第五章?后期处置和情况通报

第二十一条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上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或我厂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宣布事故现场抢救、抢修结束。

第二十一条由事故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有关政策,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赔付工作。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由相应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安监部负责与事故调查组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内部按照《中国*******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并结合外部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事故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安全监察部负责向各单位下发事故调查处理通报。

第六章?预防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组织实施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做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保持事故现场与应急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畅通。

第二十六条分级组建事故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和事故现场设备、设施临时处置,执行恢复生产的措施。

1.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规定,负责准备和管理下列设备和设施:逃生工具、防化防毒器材、消防设施器材;现场警示隔离设施、担架、常用急救药品;通讯工具;抢修物资等,以满足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与奖励

1.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关于事故责任追究有关制度,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2.对发生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

⑴隐瞒事故。

⑵不服从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的指挥,对事故扩大或事故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3.对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提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培训和演习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组织对本预案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本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半年内应组织一次演练,以验证预案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后每年根据我厂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演习。

第三十条经过预演或发生紧急情况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与修正,修订后需重新发布。

外部环境和我厂机构、职能部门职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我厂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正,修订后需重新发布。

原则上每三年对本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及更新。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预案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安全部是本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预案的日常协调,收集反馈意见,提出本预案的修订意见。

篇5:电厂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危急事件的预防

1、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对高空坠落事件的防范,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及正确使用安全带。

2、平常应认真学习高空作业的注意事项以及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的方法。

3、高空作业的平台或架子应检查牢固可靠,架板坚固且稳固可靠。

4、身体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5、易发生高空坠落的工作地点:风机塔基以上的工作、箱变顶部的工作、线路杆塔上的工作、升压站主变、开关、隔离刀闸架构上的工作等。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1、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本预案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以直接报告本预案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2、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事件的应对

1、在接到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伤痛,并根据伤情情况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及紧急送往医疗部门救治。

2、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3、接到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门。

4、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代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5、人身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实施

1)、轻微伤:

a、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应通知值班司机立即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或立即通知医院医生赶赴现场。

e、伤情难以确定时立即通知医院医生赶赴现场。

2)、轻伤

a、立即停止伤者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应通知值班司机立即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或立即通知医院医生赶赴现场。

e、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应立即通知司机紧急出车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或应立即通知医院。

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

a、救助伤者

b、停止所有人员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电话通知医院紧急派人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迅速向领导、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四、生产恢复方案

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负责人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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