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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管理奖惩制度样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为了加强公司GPS平台和车载终端设备管理,充分发挥GPS系统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监控管理功能,确保危货运输安全,制订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惩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评优评先通报嘉奖,通令记功,晋级加薪。

1.监控平台操作人员,能适时监控,并认真做好监控台帐,给予通报表扬,成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时视况分别给予评优评先,通报嘉奖,通令记功或工资晋级奖励。

2.当车驾驶员和押运员月度在公司平台监控台帐中记录无发现违法营运或接收到公司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发出信息能够及时纠正违法运输行为的给于通报表扬,成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时,视况分别给于评优评先,通报嘉奖,通令记功或工资晋级的奖励。

3.通报表扬,评优评先,通报嘉奖出公司安全部组织考核实施,通令记功和晋级加薪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处罚形式分为:通报批评。罚没扣款,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

1.监控平台操作人员,未能及时监控和做好台帐,在月度工作考核时给于通报批评,在实施监控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运输行为,未能及时告知和制止而造成后果,根据造成后果性质和程度,视况分别给于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计大过的处分。

2.当车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经常违法运输,当接收到公司平台操作人员信息告知不能及时纠正的,在月度考核时给于通报批评,履教不改或造成后果的,视况分别给于罚没扣款,行政警告,行政计大过的处分。

3.对驾驶员,押运员为逃避监控私自拆除和损坏GPS车载终端设备的,根据违规性质程度,给于相应的行政警告和行政计大过的处分,同时给于罚没扣款的经济处罚。

4.由于驾驶员,押运员拆除和损坏车载终端设备,造成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时,对事故责任人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2: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样本

为了满足对各种车辆调度、安防、数据采集、动态监管等功能的需要,为我市基于GPS卫星定位和GPRS无线公网进行数据传输的GPS平台系统建设和稳定能够提供技术保障,特制定本终端管理制度。

1、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维修人员许可不得将SIM卡进行更换。

2、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和GPS显示屏,对里面的元器件进行装卸、修理等。

3、请务必保持驾驶室室内环境整洁、干燥,尽量不要使主机、显示屏等GPS设备(特别是主机)接触到水、油等液体。

4、在日常GPS车载终端的使用中,驾驶员应尽量小心,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5、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GPS主机、主线、显示屏等,可能会随着使用而出现松动等现象,一旦出现此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也可将车辆开至维修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加固处理。

6、在停车时,应注意避免让GPS显示屏直接曝晒于太阳之下。

7、一旦公司对装有GPS车载终端的车辆无法进行监控,公司通知驾驶员前去GPS维修中心进行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去GPS维修中心进行修理,不得无故拖延。

篇3:GPS监控中心安全管理职责

一、安全科长是GPS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加种类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并解决GPS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科对“系统”负有直接的保管、使用及监控职责。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系统”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做好数据的定期采集、定期分析和建立台帐等工作;对违章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与处罚;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报告运作情况。

五、发现各营运车辆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认真监控各营运车辆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七、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告领导。

八、GPS监控设备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限速设置,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非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70公里。

九、GPS监控要实行定期抽查制或实时监控制,提高GPS、监控管理实效性和威慑力。抽查和监控情况要有具体登记台帐。

十、GPS监控对超过10%时速以上的超速行为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经济处罚。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提高GPS、监管的有效性。

篇4:GPS监控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监控管理要求。

二、负责监督指导监控员的监控工作,掌控公司所有车辆GPS的实时运行状态,带领所属人员模范的执行GPS操作规程和GPS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

三、通过公司安全例会教育公司所属驾驶员、押运员遵守GPS管理制度。

四、教育并处罚违章违规人员,确保GPS上线率、限速率、违章提醒率、违章处理率达到公司要求标准。

五、负责统计监控各车辆超速行驶等情况。

六、负责统计、记录车载GPS及监控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并及时与天地通公司沟通,及时修复。

(7)、负责整理和统计GPS监控工作日志、认真执行主管领导批示意见。

(8)、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会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设备,严格控制超速,遇有超速现象要进行警告,不服从者在3日内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罚,重犯者通知客运队下岗学习。

收货部制度

篇5: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信息和从事*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辆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的各项功能。

三、驾驶GPS车载终端使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GPS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系统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息。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正常运行。

4、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辆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5、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打开液晶屏。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GPS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在GPS平台上发送黄色、*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5、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

(二)营运客车驾驶员使用GPS奖惩制度

1、凡安装了GPS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24小时开启,否则一次处以200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设备的车主自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

3、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一日内发生两起者,罚款100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籍车辆的资格。

4、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5、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6、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天。

7、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200-500元,并下车学习两天。

9、GPS监控发现未办理出团手续的车辆擅自出团的处罚500-2000元,并停车整改,驾驶员扣2分的处罚,取消年底评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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