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火灾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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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火灾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储罐等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二、基本原则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处置石油化工企业特大火灾事故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三、火灾特点1.爆炸危险性大;2.火势发展快;3.易形成立体大面积燃烧;4.易出现复燃复爆;5.危害大。四、指挥机构由当地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辖区石油化工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成立灭火救援前沿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石油化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事发地成立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由当地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火灾发生地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区(县)安全生产建管局局长、区(县)公安局局长、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等组成。指挥部成员:由公安、消防、安监、治安、交警、卫生、环保、通信、电力、气象、新闻、燃气、石化、自来水、医疗救护(120)及驻军部队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现场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配任务,确定分工,将到场力量分为前沿作战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新闻报道组等。五、力量调派1.加强第一出动,根据火场需要一次性调集参战力量。2.按比例(1:2)调集消防车,即在调集1辆泡沫消防车的同时调集2部大功率、大吨位水罐车。3.按火灾等级标准调派力量。一级火灾(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或特勤中队2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或特勤中队。(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二级火灾(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3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三级火灾(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4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六、处置程序1.防护(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保护。(2)进入轻危区,人员实施二级防护。(3)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低于三级。防护标准2.侦察(1)询问情况

①被困人员情况;②泄漏物质名称、理化性质、数量、时间、部位、形式、范围;③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处置措施;④单位消防组织、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2)现场侦察

①搜寻被困人员;②确定泄漏物质名称、范围、蔓延方向、对邻近设施的威胁程度;③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④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⑤确定火场主攻方向及攻防路线、阵地;⑥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3)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危险程度及扩散范围,检测要贯串灾害事故处置的始终。3.警戒(1)根据侦察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泄漏量较小的,第一道警戒半径50米,第二道警戒半径100米;泄漏量较大的,第一道警戒半径100米,第二道警戒半径300米。(2)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3)分别划分区域,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5)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下风方向居民群众。4.救生(1)组成抢险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2)采取正确救助方式(佩戴救生面罩、使用固定夹具等),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脱去其染毒衣物。(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4)对救出人员进行紧急处置。(5)将需要救治人员交由医疗急救部门救治。5.展开(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2)开启喷淋、泡沫、蒸气等固定或半固定灭火设施。6.冷却降毒(1)立即出水冷却事故及相邻容器和设施。(2)冷却相邻容器应重点冷却受火焰辐射一面。(3)冷却要均匀、不间断。(4)冷却尽可能利用带架水枪和遥控移动炮。(5)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6)用喷雾或开花水枪对污染区进行稀释降毒。7.排险(1)外围灭火: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之前,必须将外围火点彻底扑灭。(2)输转:利用工艺措施将化学危险品输转至安全地方(倒罐、吸附、输转等,若使用输转泵时,必须使用高等级防爆型输转泵)。对泄漏出的化学危险品要及时回收,回收后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根据污染物的性质,选用不同类型的容器,以免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更大的危害。(3)点燃:当容器内气压减少,火焰自动熄灭,或火焰被冷却水打灭,仍有气体扩散无法实施堵漏,可能造成危害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点燃。①点燃原则(a)泄漏扩散将会引起更严重灾害性后果时;(b)顶部受损泄漏,堵漏无效时;(c)槽车在公众聚集区泄漏时,无法转移和堵漏时;(d)泄漏浓度有限(浓度小于爆炸下限30%)、范围较小时。②点燃准备(a)确认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时;(b)灭火、掩护、冷却等防范措施准备就绪时;(c)现场安装排空火炬时。③点燃方法(a)铺设导火索点燃,在安全区内操作;(b)使用长竿点燃(在上风方向,穿着避火服,水枪掩护等);(c)抛射火种点燃(在上风方向,安全区内适用信号枪、夜光弹等操作);(d)使用电打火器点燃(安全区内操作)。8.堵漏(1)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2)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3)堵漏要在企业技术人员配合下进行。(4)堵漏的方法有①砂眼用螺丝加粘合剂旋进堵漏;②缝隙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潮湿绷带冷凝法或堵漏夹具、金属堵漏锥堵漏;③孔洞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金属堵漏锥堵漏;④裂口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⑤阀门泄漏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入式堵漏胶、堵漏夹具堵漏;⑥法兰泄漏使用专用法兰夹具、注入式堵漏胶堵漏。9.灭火(1)灭火方法①关阀断气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熄灭火源;②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式(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③水枪切封法:采用多支水枪并排或交叉形成密集水流面,集中对准火焰根部下方未燃烧的部位射水,同时由下向上逐渐移动射流,隔断火焰与空气的接触,使火熄灭;④泡沫覆盖法:对于流淌火喷射泡沫进行覆盖灭火。(1)灭火时机①堵漏准备就绪,且有十分把握堵漏成功;②周围火点已彻底扑灭;③外围火种等危险源已全部控制;④着火容器已得到充分冷却;⑤兵力、装备、灭火剂已准备就绪。10.救护(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2%硼酸溶液或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3)呼吸道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11.洗消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地面及设施等均受到污染,应利用化学洗消车辆进行洗消。(1)洗消站应设置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2)洗消的对象:①轻度中毒人员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之前③现场医务人员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⑤染毒车辆及器材⑥染毒地面及设施(3)洗消方法:可用雾状水、洗消药液洗消。(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12.清理(1)用喷雾水、蒸气、惰性气体清扫现场的排空器及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七、注意事项1.注意防护安全。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特大火灾事故的泄漏物质的毒性和危险区域划分,确定防护等级,并依据泄漏物质的物质形态和事故类型对其防护标准进行规定。2.指挥部设置位置及救援车辆停放安全。车辆停靠上风或侧风方向,选择上风或侧风方向水源,坚持在上风或侧风方向部署阵地,在扩散区上风、侧风方向选择进攻路线接近扩散区,并设立水枪阵地和现场指挥位置。3.严格控制危险区域内的一切火源。4.应严格控制进入重危区内实施抢险作业的人员数量。5.注意风向变换,适时调整部署。

篇2:某石油化工火灾灭火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石油化工是石油的炼制过程,即将地下开采出来的原油加工制成石油产品的过程,在石油炼油过程中,从原料、产品、半产品的储存到各种装置等都是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或负压),危险性程度极高。而且一旦发生火灾,火情复杂,燃烧与爆炸共存,易出现立体、大面积、多火点燃烧和复燃、复爆现象,灭火难度相当大。为了建立健全石油化工火灾应急机制,提高消防部队应对石油化工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性,特制定本预案。二、灾情设定假设早上九点钟,天空电闪雷鸣,广盛电力有限公司储油罐区2号罐因遭雷击,阀门损坏,大量重油泄漏并引起火灾,工人发现后立即向“119”指挥中心报警。三、灾情特点(一)爆炸引起火灾,火灾引起爆炸,爆炸与燃烧交替进行。可燃气体、可燃易燃液体蒸汽和炼油装置、设备发生爆炸后,使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外溢,形成火灾;在火场上受热辐射、热传导作用和导流抽液时,产生的回火现象,极易引起其他设备的爆炸;在发生爆炸或燃烧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控制事态,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爆炸与燃烧交替进行。(二)燃烧速度快,易形成立体燃烧。炼油厂的原料和产品大多是易燃易爆物质,燃烧速度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扑救困难;装置区架空管道或装置起火,容易出现易燃可燃液体由上向下流淌的现象,形成立体火灾。(三)火灾扑救困难,易发生复燃复爆,易造成人员伤亡。石油化工火灾出现的高温、火焰、爆炸、毒气等,使战斗人员很难及时接近着火区域,灭火后,如果油品、可燃气体继续外溢和泄漏,若冷却和控制不利,就会发生复燃或复爆现象,会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四、组织指挥(一)中队指挥组人员构成指挥小组组长:中队长或指导员副组长:副中队长或副指导员成员:各战斗班班长(二)指挥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警戒组:组长由战斗班班长担任,成员由本班的号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车辆、人员疏导和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2、通讯保障组:组长由火场通讯员担任,成员由指定分工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前后方通讯联络,保障上传下达、警令畅通,并记录好有关情况。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中队卫生员担任,成员由指定分工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简单的医疗救护工作。五、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灾害事故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特点和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一般火灾(Ⅳ级):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Ⅲ级):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Ⅱ):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特别重大火灾(Ⅰ):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二)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1、当辖区内石油化工场所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或较大火灾事故时,启动三级预案,在大队或支队司令部火场值班人员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下,我中队到达现场参与救援工作。2、当辖区内石油化工场所发生重大火灾害事故时,启动二级预案,在支队灭火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下,我中队到达现场参与救援工作。3、当辖区内石油化工场所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灾害事故时。在上级的统一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下。我中队到达现场参与救援工作。(三)应急灭火救援响应程序1、为确保应急灭火救援行动的迅速、有序进行,应急灭火救援分为三级响应。2、一级响应119调度指挥中心首先获得紧急信息并调度我中队。我中队在接到报警后1分钟之内消防车出库,赶赴现场或集结点。3、我中队接到“紧急出动”的行动命令后,即进入应急状态,按预案和职责分工,立即投入到灭火救援行动或集结点待令。六、启动程序中队接到支队“119”指挥中心调度后,认真做好接处警工作,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启动预案。七、力量调集事故发生后,中队接到119调度指挥中心命令,调出相应的车辆到达现场救援。到场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增援力量和社会有关联动部门到达现场协助。出动力量:迅速出动水罐车、UD泡沫水罐车、大功率水罐泡沫车,赶赴现场。八、处置程序(一)现场询问,我中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通过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燃烧部位、燃烧物性质、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同时向119调度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和请求增援力量。1、力量部署常备一:(五十铃水罐消防车)停在1号水源处,双干线四出水,3、4号员各拿水带在车的右侧打开连接班长的分水器,1、2号员各拿一支水枪两盘水带连接班长的分水器1号员一号罐实施冷却,2号对员2号罐实施冷却,3、4号员回车拿两盘水带一支水枪利用另一个分水器,3号员进行现现场对2号罐实施冷却,4号员进行对3号罐实施冷却,司机负责取水,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常备二:(泡沫水罐车)停在2号水源处,双干线四出水,3、4号员各拿水带在车的右侧打开连接班长的分水器,1、2号员各拿两盘水带连接班长的分水器,进入现场对2号罐实施冷却,3、4号员回车拿两盘水带一支水枪利用另一个分水器3号员对3号罐实施冷却,4号员对4号罐进行冷却阻止火势蔓延,司机负责取水,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常备三:(大功率水罐车)停在3号水源处,双干线四出水,3、4号员各拿水带在车的右侧打开连接班长的分水器,1、2号员各拿两盘水带连接班长的分水器,进入现场对二号罐实施冷却,3、4号员回车拿两盘水带一支水枪利用另一个分水器,3号员对2号罐实施冷却,4号员对1好罐进行冷却阻止火势蔓延,司机负责取水,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常备四:(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停在安全有利位置,副班长带领2号员负责现场侦检可燃气体浓度,司机利用电子气象仪确定风向风速,3、4号员负责事故现场要划出警戒线,断绝一切火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经过近30分钟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控制,随后指挥员下达总攻的命令。常备一:(五十铃水罐消防车)水枪阵地不变常备二:(泡沫水罐车)停在2号水源处,3、4号员撤出水枪阵地,协助司机利用车载炮进行灭火,1、2号员水枪阵地不变,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常备三:(大功率水罐车)停在3号水源处,3、4号员撤出水枪阵地,协助司机利用车载炮进行灭火,1号员水枪阵地不变,2号员对1号罐实施冷却,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常备四:(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班长带领1、2号员对泄漏处进行堵漏处理,班长负责指挥全班战斗。2、做好火场供水。利用着火区域周围的高压消火栓(泡沫栓)直接出水冷却灭火;利用附近消火栓,直接向消防车供水灭火;集中消防车辆或其他运水车辆,利用厂内外就近水源接力供水或运水,保证火场用水。九、保障措施石油化工火灾特点决定了火灾扑救任务的艰巨性,中队必须要统一指挥,统一计划,周密组织,密切协同,对火场上出现的各种需求实施快速保障(一)灭火剂保障石油化工火灾现场,需要使用大量的水、泡沫等灭火剂,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也可以采用CO2、干粉、沙和水泥等多种灭火剂。因此,中队应及早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通过社会各方面力量调集足够的灭火剂保障火场的需要。(二)器材、装备保障扑救石油化工火灾,参战人员通常需要在高温、浓烟、毒气、高空条件下作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灭火工作,准备足够的燃油、防护器材、侦检器材、堵漏器材、破拆器材、照明器材、通信器材。(三)通信保障中队指挥员与本中队战斗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之间通过400MHz民用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组成灭火战斗网。十、注意事项(一)参战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二)加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三)做好监测,选准停车位置。(四)做好充足的准备,实施总攻。(五)充分冷却,防止复燃复爆。

篇3:某酒店初起火灾灭火预案

为了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有备无患,以便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灭火源,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酒店制定初起火灾灭火预案,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要熟悉牢记并切实执行

酒店各岗位员工发现火警、火灾时,应积极扑救并立即通知安全保卫部、消防监控室。

消防监控室接收到火灾探测器火灾信号报警后,立即命令巡楼保安从防火通道赶到现场,判定是否真的发生火警。经查属实后,取就近的灭火器材试行灭火,同时通知消防中心。如火势扩大,即应使用酒店内手动报警按钮或电话、对讲机报警。

安全通道及义务消防队集结场地、旅客疏散集结地:酒店主体二条消防楼梯六个出入口。所有义务消防队员集结地在北门,旅客疏散集结地在东二楼停车场。

二、各部门、各岗位接到火警、火灾报警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消防监控员:接到火警电话后,要问清报警人员的姓名,所属部门以及发生火警的区域、楼层、房号以及火情、火势的大小。通知酒店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保卫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赶往消防监控室。

2、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接到火警电话后,迅速赶往消防监控室,同保卫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组成灭火指挥部。决定是否向“报警。全面负责酒店灭火、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指挥工作,发布指挥命令。

三、安全保卫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由现场最高领导担任临时指挥员,展开下列工作:

1、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查明情况,派出警卫组织保护火灾区域人员进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禁止非灭火人员进入火场。

2、现场指挥员将现场情况报告值班总经理或主管行政副总经理,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保护、抢救工作。

3、组织以保安队伍为主的灭火组,投入灭火、抢险战斗。

4、消防中心监控员坚守工作岗位,随时用电话/对讲机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并做好火灾监控、录像工作。防止其它部位失火。

5、如已报“,指派保安员在大门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进入,简要报告火情。准备好酒店概况略图、通道、消防设施布局等资料,供消防部门备查。

四、值班总经理到现场后,全权指挥灭火救灾工作,实施如下指挥:

1、接管临时指挥员指挥权,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处置,决定下达部门或全部停业、停电、实施区域隔离或监控等命令。

2、初起火灾无法控制或可能大面积漫延时,派出专人向“报警,并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指定位置。

3、指挥善后工作。

五、工程部接到火警电话后实施如下措施:

1、配电室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做好切断电源的准备工作,等待指挥部命令。

2、机房工作人员坚守,启动消防泵(消火栓、喷淋泵),等待指挥部命令。

3、巡查电工赶往火灾现场,其它人员坚守岗位,等待命令。

4、空调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启动防排烟设备,等待指挥部命令。

六、客房部接到火警电话后,客房部经理须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各岗位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要惊慌。

2、把“电梯禁止使用”牌置于电梯门口,并派人员守候。

3、如需疏散客人时,先告知客人电梯禁止使用,指引客人从安全通道疏,并告知客人不要惊慌,酒店有先进的安全系统,定能保证大家的安全,以稳定客人情绪。

4、客人撤离后,服务员要对指定撤离的房间逐步进行检查,并用粉笔在门上划“对号”表该房间已进行检查。并对已检查的房间关好门窗防止空气对流。

5、如火势大,没有办法对火灾发生的房间进行检查,应尽快报告上级,并迅速安全撤离。

6、客人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清点客人人数与前台核对。

七、前厅部接到火警电话后,前厅经理须采取以下措施:

1、命令门迎打开大堂大门及电梯间安全通道门。

2、准备好住客资料、帐单、现金,随时准备疏散。

3、疏散至安全地带后,与客房部核对客人人数。

八、财务部接到火警电话后,财务部经理须采取以下措施:

1、命令各岗位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等待指挥命令。

2、将电脑资料快速存盘关机。

3、准备好帐本、票据、现金,随时准备疏散。

4、接到疏散命令后,按指定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清点人数,报人事部。

九、餐饮部接到火警电话后,餐饮部经理须采取以下措施:

1、命令服务员打开安全通道门,疏散顾客撤离。

2、各岗位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等待指挥部命令。

3、出纳员准备好现金,帐单、票据,随时准备撤离。

4、客人撤离后,服务员要对所有包房、卫生间逐步进行检查。并用粉笔在门上划“对号”表对该房间进行检查。并对已检查的包房关好门窗防止空气对流。

5、厨房人员撤离时,一定要关掉煤气、液化气、电气开关。并搬离厨房里的煤气罐至安全地带。

6、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核对人数报人事部。

十、人事部接到火警电话后,人事部经理须采取以下措施:

1、各岗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等待指挥部命令。

2、准备好员工动态表、员工薪金表、当月/当日实际工作人数资料,随时准备疏散。

3、接到疏散命令后,按指定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

4、核对全部住客人数及酒店员工人数,是否有人员被困,上报灭火指挥部。

以上工作需各部门密切配合

发生火警时报警电话为:酒店内线总机:0

保卫部:

消防监控室:

工程部:

西安大酒店消防委员会

篇4: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银川市

为建立健全银川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扑救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预案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火灾事故,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投入兵力多、灭火时间长、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凡属此类火灾,均应启动本预案。

(二)火灾事故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商业场所、宾馆饭店、文体场馆、休闲娱乐场所和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2、医疗托养: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

3、国家机关: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等团体的办事机关所办公的建筑物。

4、枢纽单位: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信枢纽单位;支行级以上的各类银行;县级以上用于电网调度的建筑。

5、交通运输:候车厅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铁路、公路客运车站;民用机场。

6、馆舍和文物: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公共博物馆、档案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7、工业建筑:火力水力及以其他能源作动力的发电厂;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规模企业。

8、易燃易爆: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场所;加油供气站点;化工商店。

9、科研单位:直接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科研单位。

10、仓储场所: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2000吨以上的其它粮库;可燃物品堆场;总储存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

11、独立的地下建筑。

12、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清真寺、教堂等。

13、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

14、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在损失或社会重大影响的其他单位。

二、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人民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根据在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银川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公共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市政府成立银川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消防支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全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参加救援;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自治区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队:承担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提请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消防救援人员日常培训演练,建立火灾救援专家组,事后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安监局: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指导消防部门开展救护技术培训。

5、交通局: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

6、建设局: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需要;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

7、供电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8、环保局: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测定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和落实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遗留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9、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如遇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自治区气象部门,做好反馈信息的接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经委、商业局: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

11、民政局:负责对特定伤亡人残的临时救助,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12、财政局:负责对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13、监察局: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救援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援资金、物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14、电信、移动分公司: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灭火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5、警备区、武警支队: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火灾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依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预备役力量和所属部队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其他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和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组织有关消防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工作,在火灾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成员由事故处置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为便于指挥,现场指挥部应设于火灾现场附近合适地点。

其主要职责:尽快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减少事故损失;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掌握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具体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按相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灭火救援,同时根据火灾情况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市政府和市公安局。

(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当地县(市、区)政府应当立即指挥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火灾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启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或较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到场参与处置。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四)联合救援。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依照有关县(市、区)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市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设备组织若干灭火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行动。接到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市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由总指挥统一指挥。

1、灭火救援行动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预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支援。该组由消防部门负责,下设作战、通信、供水等小组。

2、灭火救援保障组:负责灭火救援物资、人员的调集,指挥调集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做好各项战斗物资的保障工作。下设资装备小组:负责灭火救援所需装备和物资(消防专用装备及灭火剂除外)的供应和运送,由交通、市政、建设、经贸等部门负责;专家咨询小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门组织;给养小组:参战人员的饮食保障,由现场指挥部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抢救伤员,由卫生部门负责。

4、环境监测组:负责对现场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救援行动提供参考。由环保部门牵头,气象部门参与。

5、现场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由公安部门负责,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小组。

(五)善后处理。事故危险消除后,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市各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特别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物资损耗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六)信息发布。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新闻报道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七)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公安、消防、安监、监察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事故责任。

(八)调查评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定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指挥中心要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市电信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各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灭火救援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各县(市、区)环卫部门的洒水车作为消防车的补充,所属单位应落实应急制度,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资金保障。火灾预防、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维护、消防队员培训、城市消防设施维护和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市和县(市、区)两级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宣传、培训、演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队伍保障。各级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经济社会及城市(区域)发展,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银川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实施公安消防站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城市(区域)扑救火灾能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各级政府应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义务)消防队为辅助的应急队伍,按照突发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五)消防水源保障。各级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区域地理环境及使用功能,合理规划城市(区域)消防用水;市政园林部门应依照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口(码头)等市政消防设施;消防、供水、市政园林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六、宣传、培训与演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志愿(义务)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演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各自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七、有关要求

(一)本预案是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的指导性方案,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意见。消防部门的灭火救援相关预案是本预案的子预案,相互配套联动。

(二)本预案是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实施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认清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做到灭火救援工作反应快、行动快、效果佳,确保万无一失。

(四)灭火救援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参加灭火救援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汇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灭火救援始终要坚持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

(六)市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演练,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火灾联合救援工作有效实施。

(七)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加强演练。同时,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八)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在人员组织、机械车辆、物资准备、应急措施等方面抓好落实,保证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凡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事故后出动不及时或不服从调动而影响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火灾事故等级标准

火灾事故等级标准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篇5:某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消防队伍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市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保障预案》,结合我市消防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根据灾情和现场灭火救援的需要,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警力,协调社会各参战力量;决策有关灭火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调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维护灾情发生地区的社会秩序;协调有关善后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消防支队领导

成员单位:指挥部、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属地公安分局、装备财务处、科技通信处等相关参与部门以及安监、医疗、供水、供电、燃气、建筑、气象等参战的市属、区属政府单位。

(二)及时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

成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及参战各中队值班指挥员;市公安局现场各参战部门领导;现场各参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领导;受灾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相关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修理中队人员组成。负责做好支队参战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灭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火、建审有关技术人员,受灾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开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控制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根据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保护灭火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层建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内部的警戒由消防支队负责。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防火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固定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刑警支队负责执行调查取证、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置,采取就近原则,调集6—12台消防车到场。同时,通知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邻近大、中队作为为增援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指挥长,应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长的请求,调集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知医疗救护、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调集相关警种协助灭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灭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定进攻起点层。进攻起点层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集结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灭火救援措施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灭火救援行动组指挥到场的灭火警力采取的处置措施为:

1、组织火情侦察

第一到场的消防中队要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及时反馈情况;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火情侦察由消防支队、大队、中队各级侦察小组分别组织,确保在火灾扑救的各阶段,前线第一手信息的及时传递,为调整灭火作战行动提供依据。具体方法有:

(1)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楼层、被困人员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起火建筑职工的初战情况。

(2)辖区消防大、中队到场后迅速占领着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运作情况;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及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关闭情况;消防控制中心对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情况;通过屏幕显示,明确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灾发展蔓延趋势、人员受烟和火势威胁程度,并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发出相关指令。

(3)组织内部侦察。消防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内部进行侦察,了解: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式;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方向及进攻路线和堵截阵地设置的位置;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

(1)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的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

(2)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基本顺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上层,尔后是着火层下层。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进行。

(3)疏散和抢救人员的途径。从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经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或室外疏散楼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进入避难层(间)或起火层的下一层。同时利用云梯消防车、缓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网、袋、气垫、绳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登高进攻

(1)内部进攻。利用楼梯(防烟、封闭)、消防电梯进攻;

(2)外部进攻。利用登高装备进攻(室外楼梯、建筑平台、举高消防车、消防梯等)

(3)内外结合进攻。

4、利用高层建筑固定给水系统进行火场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向竖管供水;

(3)利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补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装置供水;

(5)消防车直接供水。当室内固定给水设施以及水泵结合器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需求时,可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沿楼层垂直铺设水带供水。

5、火场排烟

利用机械排烟系统(均为固定防、排烟系统)排烟,排烟塔、排烟竖井、排烟窗、自然排烟口排烟以及喷雾水、高倍数泡沫、移动排烟装备和破拆排烟等。

六、处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应加强辖区大、中队第一出动力量,消防特勤大队和邻近大、中队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时,消防支队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证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

(二)装备保障

消防支队应加强对举高、专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及时排除装备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队加强灭火救援耗材和灭火剂的日常储备。适时启动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向消防部门战备仓库、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市公安局装财处、市物资部门申请调拨。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线灭火救援人员饮水、饮食和休息轮换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队指挥处指挥科、科技办日常加强对讲机基地点台和手持对讲机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对讲机的通讯联络畅通。争取在基层消防中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插孔电话;战时确保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市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联络保障由科通处负责。

(五)技术保障

消防支队防火、建审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筑、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训练保障

消防支队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点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理论和高层建筑内消防系统的学习;加强对车辆装备、特种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强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战术、战法的演练。

七、灭火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应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进入消防控制室,应向值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由他们操作设备。

(三)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时,应首先使用消防电梯和消防楼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时应注意选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员分流。

(四)开通广播系统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和受烟、火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厦人员惊慌,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五)使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搞清该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口压力与固定消防设施出口压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底层室内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六)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应相应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逐渐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墙在火焰、高温和水冲击的作用下爆裂,溅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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