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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道路施工安全紧急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了保证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警钟长鸣,万无一失”,现就几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预案向各部门、班组发布。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联系电话:

经理部办公室座机:0763-4274585

有关负责人手机:贾党育(项目经理):

张耀辉(项目副经理):

张军(项目副经理):

王毅(安全负责人):

高煊(安全主管):

高少光(安全副主管):

李强(机械部部长):

翟思齐(拌和场场长)

2、定点医院:佛岗县人民医院、佛岗县急救中心

3、应急小组人员手机要求全天24小时开通、座机电话日夜有人值班。

二、接到报警后,有必要时应及时与医院或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最快最有效的救援。项目部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监理和指挥部,有必要时及时报告劳动部门。报告的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拍照),不得借口恢复生产破坏现场。

三、应急控制中心设在中交集团二公局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四标项目经理部

1、车辆:粤BW9248司机?郭刚?手机?

?粤B18652?司机?崔文勇手机

?粤F47449?司机?姜业虎手机

陕F29188?司机?吴红娃手机

2、节假日安排应急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配备值班车辆待命。

3、经理部配备应急药品:碘酊、紫药水、云南白药、药棉、绷带、胶布、蛇药及部分常用药物(板兰根、金银花、风油精、清凉油),药品存放办公室,负责人:王毅保管人:白雁

四、事故发生处理步骤:

1、机械交通事故

机械交通事故一般发生突然,由于事发地点、时间的特殊,所以如果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当,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交通事故一般分为:

①、伤及行人及其它物品造成损失;

②、翻车、碰撞伤及乘坐人员;

③、车辆、机械部分自身损伤;

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

应急处理:

在公路上发生伤及他人以及与其它车辆碰撞、翻车等事故后:

①、驾驶员或乘坐人员先要竖起警告标记,积极抢救伤者,拨打当地120急救,就近送入医院抢救。在救护人员没有到达出事现场前,先实行自救,如压迫法止血、人工呼吸等,努力减少伤亡。如果有困难也可向周围的行人、过往车辆、单位部门请求帮助。

②、拨打122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报案时一定要讲清事故的地点、位置及现场的大致情况,在交警到达前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警对事故的勘察。

③、尽快和单位领导取得联系,讲清事发地点、损失情况、需要什么帮助等。

④、如果事故车辆起火,应该就地取材,利用车载灭火器、土、砂压盖、用水浇(对油箱着火不能用水浇)用衣物等扑灭,并同时拨打119火警救助电话。

⑤、事故后,驾驶员要主动到交警事故处理机关送交驾驶证、车辆行使证件和事故经过书面材料,等候处理。

2、紧急食物中毒事件

紧急食物中毒事件,一般情况都是因为食物变质或误食野菌类造成,一旦事件发生后:

①、首先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也可拨打120救助。

②、立即向主管上级或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同时向当地安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案情。

③、对食用过的食品、加工用具、现场保护看管好,以备公安、防疫部门取样调查。食堂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单位,听候询问调查。

④、如怀疑有人故意破坏,紧急状态结束后,单位负责人应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配合早日破案。

3、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就非常危险。工地上通常使用和库存的有汽油、柴油、爆炸物品、氧气、乙炔、生活驻地电线线路及试验室常用的酒精等化学可燃试剂。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火灾就是命令,一旦发生火灾,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立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火灾初期是最佳的灭火时间,驻地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组织人员灭火;如若可使用机械设备,机械应选择有利地形,清除地表可燃物质,将火区隔离;如遇到大风应观测风向,注意保护人员及灭火设备的安全。

②、在灭火的同时要尽快向119报警,一定要讲清出事详细地址、行走路线和燃烧物品种类、为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作参考。

③、单位上级领导接到火警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往出事现场:

第一、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调查、询问引起火灾原因及起火材料;

第三、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

第四、关闭火灾现场供电系统;

第五、抢救未燃烧物资;

第六、向当地政府报告火情。

④、火灾现场指挥人员如果根据易燃品的种类判断出有发生爆炸的可能,要指定专人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指定安全集合点,并指定专人做好撤离人员到达集合点人员记录,疏散周围群众,防止爆炸引起的人员伤亡。

⑤、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为处理事故责任人提供证据。

⑥、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尽快向上级部门如实上报事故损失情况并调查和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属重大责任事故、失职、渎职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条条规程血凝成,安全操作必执行!

用鲜血换来的操作规程,不能再用鲜血去检验!

在此,项目部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紧绷安全弦、长鸣警示钟,屏弃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为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四标生产任务而努力!

篇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南哨乡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党政办、安监办、派出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文化中心、民政办、财政所、经济开发办、卫生院、国土所、司法所、武装部、义务消防队等部门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安监站: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乡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营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经济开发办: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乡安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2?预警信息发布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乡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乡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乡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乡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监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乡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乡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乡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篇3:冬季道路危货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11日

篇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格式

为认真做好2012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运输工作,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安全和谐,特订此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职责。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分别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刘华锋

成员:刘宾刘尧杨醇居翠王婧徐刚

电话:6112588

(二)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指挥、调动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一切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随时掌握气候变化信息,及时通知各驾驶员,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留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的发生,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3、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将一查到底,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该给予处分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处分。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发生过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禁止参加营运。加强监管工作,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随车备齐各项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做好途中“三品”等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无安全例检、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上路。

此预案启动后,各科室、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据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延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

郯城大地运输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

篇5: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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