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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总则

1.1编制

为规范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陕煤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澄合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响应分级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Ⅰ、Ⅱ、Ⅲ、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Ⅰ级: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

Ⅱ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

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危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

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澄合煤业公司(局)辖区内Ⅲ级及以上,或Ⅲ级以下,或公司(局)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积极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局)和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矿统一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业救护队伍和职工发挥骨干和基础作用。公司(局)各相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护大队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按照煤矿事故等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进行及时、安全有效地指挥和处置。

(3)各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企业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公司(局)或矿井为主。必要时报请上一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矿井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立即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矿井及专业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依靠科学,提高水平。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充分发挥矿区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6)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公司和各矿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发挥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协同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抢险指挥部和救护大队、矿井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

2.1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其办公

成立澄合煤业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局长)任组长;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副总经理、后勤副局长、矿区工会主席等其他领导,生产、机电、安全副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长任副组长;生产技术部(调度、生产、动力、通风)、安全监察部、电力中心、信息中心、医疗中心、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职工培训部、规划发展部、行政事务处、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监察部、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专业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生产、动力、通风)、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为成员。

2.2工作职责

2.2.1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

(1)贯彻省和集团公司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2)确定公司(局)Ⅲ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3)指挥矿井Ⅳ级和协助矿井Ⅲ级事故的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5)负责发布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6)审议批准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报告;(7)审定全公司(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工作规划;(8)其它相关重大事项。2.2.2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具体工作并及时汇报相关工作;(2)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专业组的工作;(3)搜集和分析矿井事故应急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4)发布矿井事故有关信息;(5)组织编制、修订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检查各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组织或参加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7)完成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

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接警值班和应急联络;(2)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3)根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纪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抢救措施、行动指令、人员情况、救灾进度、灾区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救援资料。

安全监察部:(1)负责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管理;(1)负责公司(局)救护大队的调度和指挥;(2)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3)指挥调动全公司(局)事故应急资源;(4)指导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培训、演练工作;(5)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察工作;(6)负责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生产技术部(通风、动力、生产):(1)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督工作;(2)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参加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工作;(4)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职工培训部:负责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等工作。

新城分局:(1)负责按需要控制事故灾难责任人;(2)指挥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矿区事故灾难关联地区的社会治安;(3)负责警戒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4)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医疗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纪委(监察):监督检查有关单位、部门在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矿井:分别参与事故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相应的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公司(局)其它有关部门和矿井的事故应急机构:应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其它单位和个人协助时,单位和个人须积极增援和配合。

2.3专业工作组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具体指挥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专业工作小组对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事故抢救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医疗中心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公司(局)范围内协调、调度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等。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新城分局、纪委(监察)、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经过和原因进行全面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后勤副局长或矿区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医疗中心、新城分局、行政事务处、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专家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聘请的技术专家和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审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2.4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在事故抢救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故抢救组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调度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指挥长:由事故矿井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长:由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方案和处置事故灾难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出入井人数,签发入井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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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力、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大队队长:根据救灾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它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担任作战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各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救护队指挥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或事故矿井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现场抢险指挥部下设井下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技术专家、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通讯保障、信息发布、综合接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专业组,并明确职责。

2.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局)矿山救护大队、各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

公司救护大队由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调动和所服务矿井召请出动,同时应服从省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动。煤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由矿井调动。专业救护队伍负责煤矿事故一线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监护非专业救护队及其它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按照《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负责建立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并按规定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单位自救为主,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危险源危险性评估

我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为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都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根据煤田地质赋存特征和近年来各矿井的事故统计情况分析,二矿公司应把“一通三防”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董家河矿、二矿公司应把水害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王村矿公司应把火灾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所有矿井都应把顶板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

3.2危险源监控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逐级上报制度。各矿安监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必须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汇总,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3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各类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健全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各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针对不同事故隐患采取不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瓦斯、矿压、水文观测等为主的安全综合检测监控系统,并逐步实现与上级联网,提升矿井信息数字化水平。

各矿要与当地气象、地震、水利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的预报时,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3.4信息报告

?3.4.1通讯联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调度中心)值班电话:,6712369。

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电话:,6791164,6791163。

公司救护大队救援召请电话:,6781998。

3.4.2报告程序

矿井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值班员立即向矿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必须按以下程序和内容上报:

1、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值班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按规定时限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中心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

2、公司调度中心和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集团公司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报告,并通报澄城县政府。(陕西煤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国家煤监局;省煤炭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

3.4.3报告内容

1、电话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所在地;(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类型、伤亡(含失踪)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4)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性质和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5)事故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6)队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7)事故报告人和电话联系方式等。

2、书面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难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4.4报告时限

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和相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报告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公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书面报告在1小时内做出,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5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6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煤矿事故应急机构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立即采取相应行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预控事故的发生。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认真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按照预案采取应急行动和预控措施,必要时建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矿井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立即按本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矿井及公司(局)有关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成先期现场救灾指挥部,全力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4.2分级响应

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国家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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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矿级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上一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下一级和本一级应急预案应事先启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妥善实施先期处置。在上一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指导、协调下,以本一级和下一级应急救援机构为主全力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煤矿事故灾难或险情的实际和发展情况,超出本一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全力实施救援;需要其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或设备、材料增调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及时组织调集和救援。

4.3应急救援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公司调度中心立即通知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指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和邀请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4.3.1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必须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快速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救护队必须设立井下救护基地,并设立待机小队,安排专人职守电话做好记录,同抢救指挥部、地面基地和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不间断联系。

(4)通讯畅通。设立井上下专线指挥直通电话,使抢救指挥部与地面基地和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灾区救护小队,队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4.3.2抢险救灾措施

(1)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尽快安全地撤离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并及时救治。(2)迅速查找,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破环的通风、供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4)迅速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维持生命和逃生创造条件。(5)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6)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必须装设直通电话,选派得力指挥员。

4.3.3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矿务局医疗中心按照应急医疗救护要求,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紧急调集其它区域的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4.4信息发布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发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必要时建立事故信息发言人制度,及时公正地向外界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并确认完毕,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提交报告后,经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公司(局)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矿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指导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设备、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找出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

5.3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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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灾难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

6保障措施

煤矿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事故抢救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6.1通信保障

公司(局)及各矿要保证应急通信(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畅通。加强调度指挥人员昼夜值守,并向矿区公布通信联络方式,保证应急救援通信畅通、准确、快捷。建立和保障畅通的通信通道,逐步建立起救灾远程会商视频系统。

6.2信息保障

建立全公司(局)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资源、物资设备储备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专业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矿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季、年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报送应急救援信息报表,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补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备案。

6.3队伍保障

公司(局)继续充实完善以专业救护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对应急救援力量实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各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和机构建设,形成全公司(局)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

6.4技术保障

各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的规定,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十一种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建立事故救援专家库和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图纸资料必须做到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防止泄密和丢失。

?6.5装备保障

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规定配备救援装备。不足或损环、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保证专业救护队的战斗力水平。各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高装备水平,实现资源共享。

6.6交通运输保障

在事故救援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矿区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6.7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局医疗中心急救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业务能力和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8物资保障

各矿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资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9经费保障

公司(局)建立应急救援储备金制度,保障应急经费,按规定列入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应急救援资金由公司(局)财务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符合审批程序,并建立应急投入台账。

6.10部门应急措施保障

各级安监部门应监督指导应急救援安全工作;保安部门应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伤员抢救的治安秩序和稳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指导应急救援期间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提供有关资料;财务资产部门应协调应急行动和灾后恢复的经费急需;宣传、新闻管理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道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和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规政策;电力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期间供电工作。

6.11其它部门应急保障

电力中心:负责全公司(局)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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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信息网络、应急通信保障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并配合上级对口专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新城分局:负责全公司(局)道路交通管制、民爆物品、地面火灾的应急处置和预控,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畅通。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交通工具的调度保障工作。

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局)应急救援建设项目投资,对应急办公室的救援设备计划进行审核,报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按照《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公司(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其它单位和部门:按照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安排,根据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随时做好增援和配合的准备工作。

6.12其它保障

本预案未涉及的应急保障工作,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临时保障方案。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矿应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知,提高公众遵法守规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矿应急办公室应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全员学习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演习

各矿应急领导机构每年必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8.1预案修订、编制和贯彻

随着国家、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局)管理部门职责或各基层单位应急资源的改变,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本预案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修订,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澄城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局)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备案。

?8.2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局)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事故灾难或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中有功,使国家和职工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8.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局)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新城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因失职、渎职或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或资金的;

(5)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4监督检查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8.5沟通与协作

公司(局)应积极建立与上级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局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活动,开展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8.6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澄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合矿务局)印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8.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某某镇交管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处置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交通安全处置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镇长)

副指挥长:***(副镇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交管站,由邓强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为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决定组建三个应急队,队员65人。

1、抢险队(30人)

队长:***

副队长:***

队员:经发办2人,事业服务中心5人,派出所3人,涉及的村(社区)干部和群众20人。

联络员:***

2、医疗救护队(24人)

队长:***

副队长:***

队员:***镇卫生院10人,政府建设办2人,派出所2人,涉及的村(社区)干部和群众10人。

联络员:***

3、后勤保障队(11人)

队长:***

队员:党政办3人,涉及的村干部和群众8人。联络员:***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确保上下一心,政令畅通。

2、交通安全抢险队具体负责抢险工作,负责公路、桥梁、涵洞的防护和修复,一旦险情发生,要组织一切技术力量进行抢修,确保道路畅通、顺利、安全。各单位抽调的抢险队员,必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身体健康,有勇于献身精神。对抽调的人员要集中学习预案,反复演练,提高他们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旦发生险情,按上级的要求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后勤保障队和运输队主要负责抢险工作中的后勤物资供应及车辆的调度,确保抢险工作的需要。****为抢险指挥车。车辆必须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坚决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抢险措施

1、抢险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管领导带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2、抢险预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用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预报险情,人员(物质)撤离路线,向相关单位及人员通报。

3、险情报告。各单位要加强险情的观测上报工作。险情发生后15分钟内将险情情况报镇交通安全处置应急指挥部(*******)或者***镇派出所(*******),保持联络,以便准确掌握灾情损失和抢险情况。

4、集结出发:各单位接到指挥部通知后,按预案实施,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对在事故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进行表彰,对影响抢险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加重处罚,并根据情节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篇3:某轻轨土建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隧道防坍方、涌水、涌泥应急预案

开挖掌子面始终存有钢筋网、锚杆、管棚、钢格栅、注浆设备、喷射机等抢险物资,一旦出现开挖掌子面或隧道上方冒顶、涌砂、涌水时:

(1)隧道内其他掌子面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立即撤至竖井外等待命令;

(2)立即对掌子面挂网、喷射砼,当出水较大时应集中引排水,及时架设格栅,对坍体进行封堵和反压;

(3)从封堵墙位置打设超前大管棚,大管棚采用φ108的钢管作成,长度为25m,间距为0.6~0.8m,并从大管棚钢管中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进行加固周围土体;

(4)如果隧道冒顶到地面,则采用C15片石混凝土、或碎石土分层夯实,从地面将塌陷处进行回填,回填至地面处平整顺畅,在其上铺设一层彩条布,并做好地面排水以防雨水进入塌陷处;

(5)破除封堵墙上台阶,开挖掘进隧道上台阶部分,架设格栅钢架,形成初期支护,如果仍有坍方、涌水、涌泥现象,紧跟打设超前小导管进行超前预注浆,再按照隧道正常掘进方法进行掘进,开挖下台阶,支护紧跟。

2、铁路站场防沉降应急预案

车站暗挖隧道通过铁路站场可能引起沉降,造成轨道下沉过大,发现该情况时,采取的措施为:

(1)洞内立即停止向前掘进,对原喷射钢纤维隧道初支加强为格栅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加密至间距0.5m,长度为6~8m;站场沉降过度加大,再在对应位置的隧道中部支顶一排φ600钢管立柱,间距2.0m;

(2)及时通知火车东站相应部门进行轨道起道,以防影响正常车辆运营。

3、广园路高架桥沉降应急预案

在折返线隧道开挖掘进到广园高架桥下和通过后,发现高架桥沉降达到警戒值3.3mm时或沉降速度达到0.1mm/d时,采取的措施为:

(1)隧道通过高架桥下时发现高架桥沉降速率或沉降值超过要求,立即停止隧道开挖掘进,加强隧道内初期支护,措施为增加锚杆数量,将锚杆间距加密为500mm,锚杆长度加强为6.0~8.0m;情况较差时,先采用φ600钢管临时立柱进行支顶,间距为1.0m,再架设格栅钢架加强初支;

(2)地面加强措施为在高架桥墩周边5.0m范围内采用注浆进行加固土体,地面注浆材料采用纯水泥浆,注浆压力0.5~1.0Mpa,土体加固深度为8.0m。

4、广州东站地铁一号线、火车东站南站房和铁城车库应急预案

(1)广州东站桩基托换及车站暗挖隧道施工时在控制爆破前提下主要从增加钢拱架和临时立柱进行,钢拱架采用43kg/m钢轨,钢拱架间距为1.0m,在既有柱桩基处,钢架间距加密至0.5m,对应每根桩基共设4根。

(2)车站隧道及地铁一号线工作隧道内出现突水、涌泥时采用小导管注双液浆进行加固和封堵,隧道出现坍方、涌泥和地面沉降值超过10mm时增加格栅钢架进行加强初期支护和支顶。

(3)铁城车库底板沉降速率超过0.1mm/d或沉降值超过10mm时,对铁城车库底板进行加固,采用方法为:沿竖井周边位置向底板下进行注浆加固,注1:1水泥浆,必要时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沿柱周边打设φ108钢管加固柱基,钢管长9.0m,间距0.5m,与竖向夹角为15°;当柱发生水平位移0.1m/d时除采用上两种方法外,还采用φ32预应力锚杆进行加固,预应力锚杆长9.0m,间距1.0m。

(4)在桩基托换托换梁支顶阶段,发生危险时,采用φ600钢管进行支顶托换纵梁,钢管间距为1.0m,横向采用Ⅰ20工字钢进行连接牢固;托换拱工作隧道内采用型钢钢架进行加强,间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为0.5~1.2m。

(5)当地铁一号线底板在沉降值和沉降速率均较小的情况下,发生底板开裂、冒水现象时,立急通知监理、设计、业主和联系地铁一号线东站值班室,进入地铁一号线进行处理,采用方法为通过裂缝或冒水处注水玻璃进行止水,然后再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进行加固,防止继续沉陷;当通过地铁一号线进入底板较困难时,则通过南站厅竖井靠近一号线一侧进行打设φ42小导管注浆和φ108长钢管进行注浆,φ108钢管注一号线左线底板范围部分,φ42小导管注靠近竖井侧的一号线右线底板范围,注浆采用注1:1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注浆压力控制在0.5~2.0MPa范围内。

5、明挖基坑工程施工阶段的防淹措施

考虑到广州处于南亚热带地区,降水十分丰富,年平均降水量约1696.5mm,雨季多发生在4月至8月,季风还不定期出现。为了确保工程不受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

(1)对北站厅基坑围护挖孔桩施工时,在其施工期间可在挖孔桩两侧预先开挖临时导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桩孔内,同时备足抽水泵排除桩孔内的积水;遇到暴雨天气可对桩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

(2)在基坑开挖阶段,则需先建立地面明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在基坑内也要开挖导沟和集水坑,排水利用汲水泵或泥浆泵。

(3)在整个施工阶段要从人员、设备、材料和制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遇到险情能迅速投入抢险工作。

(4)对于雨季施工,要及时了解天气信息遇到暴雨天气要委派专人值班,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并及时汇报。

6、隧道施工阶段的防淹措施

(1)竖井及明挖基坑的周边砌筑30cm高的防淹挡墙,作为通常情况下的挡水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草包,紧急时对竖井及基坑周围施做围堰,防止地面水大量流入井下。

(2)在竖井及明挖段各配备两台泥浆泵(其中一台备用),用于排除井下积水。

(3)施工现场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泥浆泵。

(4)及时获取天气信息,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5)在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时,考虑适当加大明排系统的能力,并加强管理保持其畅通。

7、桩基明挖基坑开挖防止涌砂、涌水造成支护坍塌措施

(1)减少每节护壁的高度。待穿过松软层或流沙层后,再按一般方法边挖边灌注混凝土护壁,继续开挖桩孔。

(2)当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施工时,迅速用砂回填桩孔到能控制坍孔为止,并用高1.5~2.0m直径略小于砼护壁内径的钢护筒,用小型千斤顶将钢护筒压入土中阻挡流沙或涌水,压入一段开挖一段,直至穿过流沙层0.5~1.0m;还可考虑增加护壁厚度、增加护壁配筋等措施。

(3)开挖流沙严重的桩时,先将附近无流沙的桩孔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选在地下水流的上向。

(4)在整个施工阶段要从人员、设备、材料和制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遇到险情能迅速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监测,随时掌握地表隆陷情况、地下水情况等,以便采用相应的措施。

8、管线保护

(1)施工前对地下管线的相对位置、埋深、类型等详细调查,采用有限元分析系统软件,对基坑开挖及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地面沉降进行施工检算,预测地面沉降量,依此对地下管线的沉降进行预测。调查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①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②对设计给出的管线资料进行整理和确认。

③走访沿线所有地下管线的主管单位,以确保没有管线资料被遗漏,对所有有关的地下管线将争取在现场进行探查和确认。

④在区间隧道两侧15m范围内的管线,应准确定出其种类、位置、形状、尺寸和材料性能,并将调查结果递交相应部门确认。

⑤向有关部门确认各种管线的允许变形量。

⑥经过确认的地下管线资料将被标注到指导隧道掘进的形象进度图上(平面和剖面)。

(2)施工前根据管线类型、位置及埋深等,对基坑周边重要的地下管线进行保护。施工过程中,对管线进行监控量测,根据量测结果确定保护方案。

(3)北站厅明挖基坑施工时在场地沿纵横人工开挖基槽探查管线情况,必要时进行迁移;

(4)其它位置的管线根据管线沉降情况,倾斜率小于2%时且变化较大时,进行对管线保护,主要措施为:一是地层土质较差时采用注浆进行加固,二是附近条件允许时采用悬吊的方法进行保护,三是隧道开挖采用分部台阶法和微振爆破技术进行,加强洞内的支护,并及时进行支护,减少洞内的变形。

(4)快速联系处理,当发现管线有大的变形和趋势时,及时快速与监理、业主、设计等单位联系,确定处理方案,现场准备好任何一种方案的所有物资设备,以便随时调用。

9、爆破应急预案

(1)爆破知识教育和培训

本工程多次聘请爆破专家进行爆破知识讲课,参加人员为本工程所有人员,从项目管理人员下到施工班组,使施工人员都能了解爆破知识、安全注意事项、技术要点等,做到心中有数,使爆破人员持证上岗。

(2)编制可行有效的爆破方案

针对本工程编制可行和针对性的爆破方案报监理审批,并上报广州市公安部门进行审批和讨论。项目部在爆破前出具爆破说明书。

(3)爆破施工通告

在工程进行爆破施工前,向周围居民和单位发出爆破施工通告,使居民和周边单位心中有数。在每次爆破时设专人警戒、对过往人员警示将要进行爆破,并使过往行人撤离安全范围之外。

(4)爆破监测

本工程爆破由广州爆破协会进行爆破监测,保证爆破各参数符合要求,使爆破控制在安全和有效的范围之内,保证施工、建筑物、人员等安全。

(5)对爆炸物品严格管理

库房采用双门双锁,内外门钥匙分别由现场仓管员、指挥部材料员保管,领药时必须两人同时到场;加强库房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有人轮流值班。制定《爆炸物品管理细则》,并专门设计《爆炸物品领取审批单》,执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每次领取时首先有爆破员填写审批单写明所需的品种、数量、用药部位,由工班长、现场值班工程师复核确认签字后,交由爆破工程师再次复核签认,然后到库房领取所审批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由工班长亲自送到工作面,放到专用的箱内,并有专人看管,中途不得交其他人带拿。爆破后爆破器材如有剩余立即退回仓库。平时安全人员、物资人员、现场值班人员加强监督。火工品的领料和退库执行三联单制度。

(6)爆破跟踪检查

爆破每一循环均有现场值班工程师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起爆,爆破后先有施工人员进行找顶,去掉危石后再进行出碴。

(7)洞内备好方木、沙袋、钢格栅,发现隧道爆破安全时进行紧急支护和支顶,最后采用格栅进行常规支护。

(8)与广州市天河区公安部门、附近医院建立联系。

(9)发生爆破物品丢失,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并封锁现场和人员,等待公安机关破案。

(10)放炮后,要经过20分钟后方可检查,如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他作业。

b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

c如炮孔内为非防水炸药,可向孔内注水浸泡炸药,使其失效;浅孔拒爆可用风或水将炸药清除,重新装药爆破。

d严禁穿孔机按原穿孔位穿孔,应在距拒爆孔0.5~1.0m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

d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并设置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

10、火灾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安全长、综合部、物质部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引起的火灾的危险源认真辩识,进行科学评价,火灾应急预案如下:

(1)在现场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按期检测工作,办公区域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2)与当地消防、救援及医疗机构建立可靠的联络渠通,以便得到及时救助;

(3)对员工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培训和教育;

(4)若发生火灾,要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1、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准备措施

根据本工程属地铁施工、城市施工的特点,施工工艺、施工环境复杂等实际情况,应对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及人身伤害类别进行辩识。并进行以下工作:

(1)成立现场救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由×××保管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紧急时使用。电话:*****

(3)遇食物中毒、流行病及人身伤害时,首先由救护小组在现场组织紧急处置或抢救,然后由综合部派车或联系救护车辆在最短时间内送到广州武警医院救护。

篇4:某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全区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内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制度和要求,成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公路段、区公管所、区港航处、区渡口办、区工程所及承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小组成员。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令;组织成员单位对区内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区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和指挥各成员单位对公路桥梁采取应急措施;督导现场应急处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2、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区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编发应急情况简报;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3、区公路段、区工程所工作职责

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人员赴事发桥梁参与应急工作;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抢修、救援等处置;协助对突发事件的调查;提出桥梁修复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区公管所、区港航处、区渡口办工作职责

及时提出公路桥梁周围受阻道路、航道的转运、疏通方案;做好应急期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承建单位工作职责

制定相关桥梁工程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研究、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报告现场信息。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与预警信息

1、隐患处理

对已确认危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路桥梁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设立通行警告和限载标志,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治超管理

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所有经检测确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坚持严管重罚,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严防车辆压垮公路桥梁事故的发生。

3、预警信息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定期对桥梁进行技术检测,对可能引发桥梁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

(二)预警行动

接到公路桥梁预警信息时,指挥小组应迅速核实情况,组织相应力量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

(1)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2)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国家交通部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

(1)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二)预案启动

一旦确认公路桥梁发生三级及以上事故,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区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响应程序

1、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区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2、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迅速做出响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挥小组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建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并向区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队伍,负责公路桥梁抢修工作。

(二)通信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值班室,落实专人接听电话、收发传真,并有相应记录。

(三)运输保障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紧急调配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储备足够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对在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或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5:某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确保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妥善应对。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科学安排报告、救援程序,各行动小组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增强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领导,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根据事件事故性质,各相关部门、人员有义务参与处理,不得推诿、回避。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存富

副组长:周朝华?杨丙才?左百俊?夏忠仁

成?员:朱子方?顾宇淳?唐友年?沈志升?田路磊?

王思汉?陈德信?张定梅?成?林?花明祥

李三喜?徐友勇?朱迎春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工作组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

1.现场指挥组

组?长:周朝华副组长:沈志升

通讯员:田路磊

工作职责:

(1)听取事故或事件情况简要汇报,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按照方案协调相关人员组织救援或处理事件。

(3)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调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

2.伤员救治组

组?长:杨丙才副组长:朱子方

通讯员:陈德信

工作职责:

(1)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对事发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协调血站、疾控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左百俊副组长:王思汉

通讯员:徐友勇

工作职责:

(1)在事故或事件处理过程中,进行超前或动态预测,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准备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3)安排受伤及伤亡人员家属事故或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4.交通治安组

组?长:夏忠仁?副组长:唐友年

通讯员:朱迎春

工作职责:

(1)迅速调集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2)协助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发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4)帮助维护事发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媒体协调组

组?长:周朝华副组长:成?林

工作职责:

(1)了解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现场接待媒体记者。

(2)配合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全面通报情况,确保正确舆论导

(3)负责起草事故处理相关文字材料。

6.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左百俊?副组长:唐友年

通讯员:花明祥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学校安抚受害师生及其家属。

(2)协调物资保障组安排好受害师生及其家属事故或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3)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工作,及时反馈情况,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进行事故或事件情况调查,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为及时有效处理该事故、事件提供准确依据。

7.应急机动组

组?长:张定梅?副组长:李三喜、陆巧根、马为民

通讯员:邹文梅

工作职责:

(1)负责各工作组组长之间的联络。

(2)及时补充工作任务重、人手紧缺的工作组的人力。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遇其它突发性事件发生,及时做好妥善处理工作。

三、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2.事发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5-10分钟内)直接报告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根据事故或事件性质,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请求现场急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相关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工作要求进行事故或事件处理。

(二)现场抢救程序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立即进入事发现场。主要工作是:

1.现场指挥组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伤员救治组设立现场急救点,并联系卫生部门、相关医院,迅速将伤患者用最安全的办法转移到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就医。全力抢救,采取措施防止因抢救不当使事故或事件扩大。

3.交通治安组安排事发学校组织人员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将事发现场与围观人员隔离。

4.对疑似传染性疾病,配合疾控部门迅速将病患、病源地隔离,严防疾病扩大、蔓延;对食物中毒类事故,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将可疑食品封存,以便进一步查验。

5.善后工作组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及伤亡师生家属取得联系,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媒体协调组迅速了解事故或事件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发原因,了解领导小组对事故或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或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接待媒体记者,通报事故或事件情况,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学校及社会稳定。

(三)学校应急处理一般程序

1.事发后,学校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110、119、120求助,并组织教职工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如遇人员伤亡,应积极做好施救及师生自救工作,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简要说明事故或事件情况,以便领导小组迅速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控制事态,使受害人员及时得到救护。

3.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到达现场后,学校应主动、简要汇报事发情况,并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处理建议。

4.为救援人员提供学校建筑结构、电路设置、疏散门位置等基本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救援。

5.在善后工作组的指导下,尽快与伤患及其家属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安抚与善后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或事件调查取证和处理,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四、学校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信息系统(如钟声)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有序疏散,事故发生地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请求相关部门迅速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迅速请求110、119、120等相关部门援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和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并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迅速报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聘请具备资格要求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操作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大型户外或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大型户外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事前向教育局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做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迅速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或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警告。

3.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或投毒案件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并封锁现场。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监管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

学校其它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依据事故或事件性质和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和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保证措施

1.广泛宣传,统一认识。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努力营造开展事故或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利氛围;要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保持高度的思想警觉、强烈的责任感和常抓不懈的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使其熟练各类安全工作的基本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工作人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自觉履行职责,对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4.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从源头上排查问题,找出隐患,力争把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新措施,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配套完善各类预防体系,加大落实力度,努力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目标。

六、快报通信联系

1.报警电话

(1)火?警——119?(2)救?护——120

(3)匪?警——110?(4)交通事故——122

2.有关紧急联系电话

姜堰市教育局应急办——8212058

姜堰市政府值班室——8212241、8212153

姜堰市安监局——8869041

姜堰市疾控中心——8264069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8274498

姜堰市环保监测中心——826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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