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梯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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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梯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电梯在人员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乘梯人员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2、编制依据

《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梯安全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3、遵循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②加强监管,重在预防。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电梯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霍荣辉

副组长:王兴朝段富社

成员:马修峰史义存郑鹏博谢文礼

2、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对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做到组织到位,特明确以下分工及职责(注: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安全应急工作)

霍荣辉: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总指挥。

王兴朝: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协助总指挥通知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段富社: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负责审察电梯事故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小组成员: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电梯事故处置的救援工作。

三、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电梯的应急管理

①电梯应由专人管理,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公司应当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单位的责任。

③电梯发生异常情况,公司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④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明确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2、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①乘客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警铃、对讲系统及时发出求助信号或拨打求救电话,并与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在救援人员未到现场前不得撬打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以外,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对人体造成的意外伤害。

②电梯管理人员在接到求助信号或救援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汇报。

③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总指挥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清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或其它危险因素等。

④电梯维修单位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后,应统一指挥,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程序。

⑤首先应判明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当轿厢处于某一平层位置附近时,按以下程序实施救援:

l至少3名专业救援人员到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l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l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和轿厢门。疏导乘客离开轿厢。

⑥发生火灾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l乘客应立即将电梯停靠在就近平层并迅速撤离轿厢,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l井道或电梯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将电梯开到底层,切断电梯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⑦发生突发性地震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l突发性地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将电梯停靠在就近平层并迅速撤离轿厢。

l地震后应由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篇2:某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2.3.2.1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2.3.2.2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3.2.3善后(医疗)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尽快与相关医院(120急救)联系并吸收人员。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4应急处置

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有关领导及人员应迅速赶往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处置方案。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所有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4.1电梯困人的解救: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首先要了解轿箱内情况,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其次准确判断电梯所在楼层位置,根据具体制订并实施救援方案。

4.1.1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使用专用工具松开曳引机制动闸→扳动电引机(必须双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动轿箱至平层位置→以三角钥匙开启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

4.1.2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启轿箱上方厅门→进入箱顶,先按下“急停按钮”→开启箱顶安全窗,放入“七横竹梯”--帮助和指挥被困人员由轿箱顶部的安全窗有序撤离。

4.1.3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应首先继开电梯主供电电源→使用三角钥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消防部门和医院(120急救)到现场抢险。

4.2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处置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快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2.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情况。

4.2.2救援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箱,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4.2.3井道内或轿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4.2.4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4.2.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4.3电梯漏水时的救援处置

4.3.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轿箱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

4.3.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箱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箱进水。

4.3.3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4.3.4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试、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5保障措施

5.1人员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如需要应急人员,各单位应按照以下基本条件进行选派,政治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岁至55岁之间。

5.2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资金预算。财务部门应及时安排和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损坏设施的应急抢修,保证抢修工作按质量快速完成。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6.2.2对不服从指挥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拒绝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的解释与生效。

6.3.1本预案由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3.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3: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岑

副组长:黄?平、刘?英

组?员:办公室、德育处、体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负责人,医务室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成都市十二中

责任报告人:向援农、校医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4: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在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的直接指挥下负责问题的应急处置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公司、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3.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澳工程公司管辖范围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4.1大规模集体*;

1.4.2人数较多的非法*、*、*;

1.4.3聚众阻挠管内工程建设施工;

1.4.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1.4.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1.4.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1.4.7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4.8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华澳工程公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公司机关各部长,综合部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2.2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2.2.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2.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5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保全现场公共财产,现场接访对话由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及公司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在请示金轮投资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由华澳工程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公司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

3.3.3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3.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3.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4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5防范预警

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公司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5.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篇5:施工现场突发性停电应急预案格式

(一)目标

施工单位发生突然停电后,为确保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供电电流的维护,将恢复供电后的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管理处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长:静天文

副组长:金岗

成员:申大为、马占海、朱子靳、付利民

具体分工如下:

1、申大为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或通知停电后各路电箱的电路切断工作。

2、马占海负责了解停电的原因及恢复供电的具体时间。

3、朱子靳负责了解施工机具的待机状况。

4、付利民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维护因停电引起的现场秩序。

(三)突发性停电的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或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切断总配电房的电源开关,离开时锁好门。

2、组织或通知相关人员分别切断各路分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电路。

3、组织检查正在使用的各种小型机械的待机状况,确保通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

4、组织检查大型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爬架等停止运行后的状态及限位效果。

5、有序地组织人货两用电梯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6、有序地组织砼浇捣的质量控制,避免造成质量事故。

7、充分了解停电的原因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机,必要时及时启动备用发电机。

8、要求施工单位有效地组织食堂伙食的安排。

9、组织检查本工地供电线路是否因施工不当造成断电。

10、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造成的不稳定秩序及时进行排解。

(四)通讯联系

供电局电话:95598

相关人员:

单位负责人:静天文

责任人:申大为

技术负责人:金岗

(五)注意事项

1、恢复供电后要求施工单位先检查各类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安全待机状态。

2、恢复供电后,合闸顺序应为总配电房—分箱—分配房—开关箱。

3、对可能造成的其他事故,应起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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