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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先进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先进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先进劳模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先进包括(但不限于)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巾帼示范岗、三八红旗手、文明家庭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营业室。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先进、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成立公司联评领导小组。

第五条联评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党总支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公司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必须由公司各部室及营业室所有的班组中产生。

第八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必须从公司全体职工中产生。

第九条“三八”红旗手必须从公司女职工产生,巾帼示范岗必须从女职工从事的岗位上产生。

第十条文明家庭必须是从公司优秀员工的家庭中产生。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采取推荐或自荐(按附表填写推荐表,同时附被推荐班组主要事迹材料),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部室参与提出考评意见,结果报公司联评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二条劳动模范的评选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来文要求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和管理一线;按照民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推荐。

第十三条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三八”红旗手名额按照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文明家庭由各部门根据条件推荐,要求必须附有推荐单行材料,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联评,公司联评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五条各类先进联评审议后最终由公司议进行审定;评选出的劳动模范须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五章评比条件

第十六条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的评比条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作为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号的评比条件为:

(一)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出勤率在95%以上。

(二)在工作中技术过硬,勇于创新,工作积极主动,吃苦在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技术好,肯学习、善钻研,积极开展业务创新。

(四)思想品德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勤恳好学、助人为乐,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做斗争。遵章守纪,廉洁奉公,无违纪记录。

(五)在日常工作及劳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能充分发挥出生产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八条“三八”红旗手的评比条件为:

(一)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和技术素质。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完成任务好,无违纪记录,全年出勤率在95%以上。

(四)有高尚的恋爱、婚姻、家庭、邻里道德观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好。

(五)积极关心女职工生活,坚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献爱心活动表现好。

第十九条“文明家庭”的评比条件:

(一)全家认真学习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夫妻双方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主人翁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夫妻之间建立在夫妻恩爱、携手共进、互助互敬之上,能够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四)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关心子女成长,为国家培养人才。

(五)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能正确处理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建立起温馨和谐、健康文明的新型家庭关系。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及主要经济指标;

(二)工作中出现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生问题;

(四)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水务公司企业标识评选奖励办法

水务公司企业标识评选及奖励办法

根据公司《企业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目前企业管理处已完成企业标识征集阶段工作,进入评选阶段。

一、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作品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环节科学合理的设置,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评选过程与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

2.企业管理处整理出参赛作品分两个层级评选,一是职工评选环节,二是公司领导评选环节,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评选标准

1.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以及未曾发表或使用过的作品,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违者责任自负。

2.标识应该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够突出公司企业形象,富有艺术气息。

3.标识能够包含或体现“水”的特性、品牌释义和公司事业不断发展的前景。

4.标示图案设计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时尚。

5.创意描述通畅、切合实际,附有设计说明,解释设计内涵。

6.完整的设计方案应为数字化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创意说明。

7.标识形象要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

8.标识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如标贴、胸徽、T恤、广告机、网站、光盘等)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四、实施步骤

(一)作品评选

1.职工评选:从干部职工中抽取9名职工,组成职工评选小组。对所有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

2.公司领导评选:邀请公司领导对作品进行评选。

3.按照职工评选分值的40%和公司领导评选分值的60%确定最后结果。

(二)获奖作品公示与颁奖

1.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公司网站进行通报表彰,并向获奖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每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1.作品整理:20**年4月21日―4月27日。

2.作品评选:20**年5月21日。

3.通报表彰:20**年5月底。

企业管理处

20**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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