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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采煤工作面加强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根据近期104工作面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确保2016年第四季度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公司领导决定,特制定104工作面推采管理办法如下:

一、生产管理

1、每班计划排架长度不得超过35m,在此范围内,作业点不得超出4个。收班时,从当班第一架至最后一架范围内必须做到“四直”,煤壁不得出现空顶空帮(顶梁前端距煤壁≤0.2m,煤壁松软处,顶梁前端紧贴煤壁)。

2、每班进度在0.6±0.1m,并以前一班煤壁作为推进标准,确保进度与前一班一致,保持“四直”推进直至全长结束,然后再进入下一生产循环。

3、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采煤队队长)在每班班前会后及时将当班计划排架地段、架号范围和班后将实际完成的排架范围和架号以及推进度如实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与当班带班人员和安全员进行核对,严禁出现错报、假报、乱报等情况,避免影响下一班的生产计划。

4、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距工作面20m范围内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严格执行“一梁三柱”的规定。

5、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

二、罚则

1、未严格按顺序排架推进的(当班计划推进范围内可“跳采”,当班结束后必须满足“四直”要求),处罚生产单位10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300元、生产班组承担400元);

判断标准:出现班与班进度不一致而导致煤壁不整齐出现空帮空顶、柱腿不直(左右柱错距大于5cm、交叉大于5°)、刮板机不直、托梁不直;

2、未如实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3、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导致出口不畅通,处罚生产单位3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00元、生产班组承担100元);

4、未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不能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若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因此被停产须承担生产损失及相应责任。

5、凡对当班安全员和带班人员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篇2:矿业煤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煤矿安全生产走上正轨,特制订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采面头尾四柱八梁必须成对交替迈步,凡不合格者,处罚100元/次。

2、采煤放顶必须打好戗柱,密集柱,放顶放齐放透,发现未打戗柱、密集柱,罚款50元/根。

3、采面木垛必须打牢打实,如有松动,该木垛不计资。

4、放炮后及时绞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凡空顶作业不听劝告者,罚款100元/次。

5、采面煤壁每隔一架棚打一棵贴帮柱,少打一棵处罚50元。

6、移溜前、回柱前必须出净余煤,凡未出净余煤者,罚款100元/米。

7、采面推溜后,应及时绞梁打柱,严禁超宽、打空柱到顶板,发现一处罚款50元。

8、柱子必须迎山有劲,无迎山者罚款50元/棵。

9、柱子打好后及时挂上防倒线,未挂防倒线处罚50元/根。

10、采面严禁留有伞檐煤,发现一处处罚50元/米。

11、采面高度低于2.3m高,将直接对采煤队结算单价下浮20%。

12、工作面出现夹矸超过5公寸,必须托起采煤,凡未托起采煤者,该槽板不予计算产量。低于3公寸的不做要求。

13、工作面必须按照要求打安全出口,无安全出口,处罚100元/次。

14、工作面必须保证4排煤/天,达到奖300元/天,未达到罚300元/天(机电影响3小时以上除外)。

15、工作面推进,不及时回收顶梁,罚款按单体200元/根,铰梁按100元/根。

16、采面工作人员如出现一次恐吓、威胁、不听从矿领导及矿安全员指挥的,直接开除。矿人力资源部将严格对采煤队劳动纪律进行跟踪管理。

17、本制度由当班跟班矿长及验收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凡未按上述标准对采面进行验收并处罚者,将追究跟班矿长及验收人员责任,处罚标准:

①验收员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验收的,罚当班验收员50元/次,跟班矿长100元/次;

②报单填写必须保证真实,凡出现弄虚作假者,罚款500元/次;第二次出现,直接清退。

③验收不合格罚款直接从跟班矿长及验收员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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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

收银制度

篇3:煤矿集团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及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第6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隶属于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二章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管理

第7条盘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盘区设计前,必须先编制盘区设计方案,经子公司、集团公司审批后,再进行盘区设计。盘区设计必须依照经批准后的盘区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子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备案,无盘区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更不准开工。

第8条编制盘区设计方案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地质报告;

二、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

三、矿井的长远规划、盘区接续图表;

四、邻近盘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五、邻近盘区上、下煤层水文地质资料、及古空小窑、火区、有害气体等资料。

第9条盘区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炭工业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在充分分析研究本矿实际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提出至少两个或以上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做为盘区设计的实施方案。

第10条盘区设计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依据设计规范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安监部门人员的意见,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力求盘区的开采实现高产、高效、高回收率、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好。

第11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在子公司、各直管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盘区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后作为盘区设计的依据,并存档管理。

第12条经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是盘区设计必须遵守的技术文件,矿总工程师应将审批意见全部纳入盘区设计中去。在执行过程中不准随意修改设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审批的盘区设计方案时,必须经子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13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技术业务部室及安监部门应定期检查矿井盘区设计的贯彻执行情况,不符合规定者要立即纠正,并以此作为考核本单位业务职责、业务保安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14条综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监、机电、地质、通风等单位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进行会审,严禁传阅审批。新上综采工作面以及变更支架架型的综采工作面设计须报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备案。

第15条综采工作面设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在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会审。

一、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断层、褶曲、冲刷带较大);

二、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水、火、瓦斯、冲击地压较严重等);

三、工作面储量损失较多或造成上部煤层储量损失严重的;

四、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的改革及应用特殊采煤方法等;

第16条?盘区、综采工作面及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设计编制内容要全面详细。

第三章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

第17条:矿井开采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需采取非壁式采煤方法时,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矿井采用大采高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应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门的设计,经子公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18条综采工作面的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面设计进行施工,并由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19条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车上要有特制的锁紧装置,以固定物件,提运综采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都要事先做好详细检查,并核算其强度,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安装撤除和运送综采设备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起吊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

第20条?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应尽量采用掘进机,全长、全断面一次掘成,对下分层、层间距较小的近距离煤层或顶板破碎一次掘全宽确有困难的,可先掘小断面,然后再扩帮或边扩帮边安装。切眼断面、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21条新投入的采掘成套设备下井安装前,必须在地面进行单机、联合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可下井。下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以确定设备的装车方向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2条综采、综掘设备运输、安装、拆除前,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调度人员要将每日的实际进度填绘在进度图表,发现工作进度与计划要求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协调解决,搞好配合,使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第23条设备在运送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易砸伤的精密件,要设专人精心运送,液压件的外露接口要用专用的塑料堵封堵。

第24条试生产前,由分管生产的矿领导组织矿、队有关人员按照设计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的要求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对存在问题定时定人进行处理,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不准生产。

第25条工作面试生产前,应人工清理机道,确保浮煤里没有金属物件、杂物,以防损坏采煤机、刮板运输机,避免发生事故。

第26条各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矿矿长(董事长)、总工程师负责,对水压致裂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治理坚硬顶板、顶煤的主要手段。

第27条综采队换用新型设备时,要根据新设备特点,由矿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28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面长变化、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组织会审、批准后执行。分管业务的副矿长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地质、技术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综采工作面若有放炮必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2013年1号文第2部分第10条有关井下爆破的相关规定。

第29条?综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高度不低于1.8m,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

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程严格执行,两巷中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防倒装置,严禁使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第30条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回采工作面必须做到: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的配比浓度必须按3~5%(高档为2~3%)执行,乳化液系统不得有漏液现象。泵站工必须携带乳化液浓度测试仪,每班检查乳化液浓度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每季度必须对配液水质进行化验。

第31条综采、高档工作面的液压支架、支柱的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第32条各矿必须加强放顶工作,建立完善的放顶工作制度。凡顶板坚硬不能随采随冒(综采落三角悬板大于5×10㎡、高档悬板大于2×5㎡)或采空区顶板塌落高度小于1.5倍采高时必须进行人工强制放顶,严格执行同煤经办字[2016]191号文件《集团公司综采工作面顶板预裂的特别规定》。

第33条综采工作面割煤后应及时移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规定的追机距离,顶板破碎地点可超前擦顶移架,及时维护新暴露出来的顶板,端面距不大于340mm,禁止全工作面割完煤后才拉架。

第34条工作面要按规定配备、安装测试液压支架(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的仪器、仪表,及时检查支架(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综采工作面至少按“三区五线”布置(当工作面长度大于150米时至少增加2条测线),高档工作面每10米布置一条测线,炮采工作面也应进行统计观测。

第35条各矿的矿压观测组要加强对矿压资料的分析研究,逐步摸清各煤层回采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分析研究液压支架的工作状况,定期进行顶板压力预报。

第36条工作面停采时,要提前铺金属网,网要拖入古塘底板1m左右。机道宽度、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撤架方法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两顺槽要保证通风、行人畅通无阻,机轨合一巷人行道宽度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够宽度的地方应架设行人过桥。

第37条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不准在机道内行走,不准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运输机和皮带。

第38条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发现聋顶、片帮、伞沿、零皮等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第39条综放工作面每推进15~20m,在两顺槽和沿工作面每隔15~30m探测一次煤层厚度,探测煤厚时均应如实描述,进行地质编录工作,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

第40条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每班检查验收的班检制;矿对区队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集团公司对矿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所有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结果要做好记录备查。

第41条井筒、巷道、峒室的断面不小于原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并要求主要运输通风巷要保证安全畅通。因巷道、峒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第42条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峒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须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第43条集团公司、矿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采掘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须执行干部下井登记制度。凡遇问题需干部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导致发生事故,以及干部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有制止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第44条采掘工作面各巷道必须设立进度标志牌,每20米按顺序设一个进度牌。

?第45条掘进巷道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按旬、月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会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合格品,必须坚持返工重修。竣工后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46条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盘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上级审查批准。

矿井的水平接替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平?落实,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盘区及回采工作面接替应由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排落实。

集团公司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子公司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和矿长及矿总工程师应分别按季和月召开采、掘平?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

第47条?水平、盘区和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替。矿井水平延伸工程,必须保证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使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竣工投产条件。接替新盘区,必须保证在旧盘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按设计要求的第一个工作面具备生产准备条件。接替的工作面,必须在旧工作面结束一个月前,具备生产准备条件。

高瓦斯矿井和高承压水矿井,必须考虑有足够的瓦斯预抽时间和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板加固的时间。

第48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盘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设高产高效矿井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布置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第49条凡新开拓煤层、新开拓盘区、特殊采煤方法工作面掘进时,应使用巷道顶板矿压监测仪器进行矿压分析,指导巷道支护设计的合理化、科学化。

第50条开拓掘进应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锚杆、锚索支护先进技术。掘进巷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

第51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事故发生。

巷道贯通前,施工队组应提前填写巷道贯通申请单,测量部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并报告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

与采空区或旧巷贯通,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巷道贯通工作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分班负责到现场指挥,直至贯通工作完毕。

第52条掘进过断层、过集中应力区、过冒落带、过石门见煤附近的三角区及巷道开口、贯通、挑顶起底、维修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掘进过程中,必须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到现场指挥。

第53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临时支护,前探临时支护必须用10#及以上槽钢制作,长度不得小于4m,每排锚杆布置1根前探梁,每根前探梁必须接顶严实有效。

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最小、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得大于一个支护间距,炮掘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最小控顶距加一个循环进度,机掘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最小控顶距加一个支护间距。

炮掘工作面使用架棚支护时,煤巷要求距迎头5m以上;半煤岩和岩巷要求不少于10m,每帮必须使用“防倒器”(金属支架),钉“钯锯”(木棚)。

第54条?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第55条巷道开口必须严格执行开口通知单制度,施工队组开口前10天,由区队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开口申请单,经技术、通风、地质、安监、调度等部门同意,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地质测量部门方可给线,施工队组方可开掘。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无权擅自开巷。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施工质量和工程量做到生产队组班检、区队日检、矿技术、企管、工资、安监、调度等部门旬检以及矿长组织的全矿月末验收制度。

施工结束后,分管副矿长要组织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其进行返工维修直至质量合格。

掘进过程中,严禁擅自不按设计开掘横峒。

第56条炮掘工作面应使用水炮泥,要坚持放炮前后的洒水灭尘。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57条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进行“四位一体”检查,“四位一体”检查的内容要具体,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由安监工负责交安监站进行管理。

第58条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领用、清退制度,严禁寄存和乱放。

第59条坚持文明生产,工作面无积水、杂物,物料码放整齐,标志牌齐全,电气设备上架,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外表干净,无煤尘堆积。

第60条采煤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需补掘巷道的,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批准,子公司矿井经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集团公司直管矿井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篇4:P矿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

一、生产矿井采区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编制,并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图纸应齐全。

2、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不少于50米,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

3、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米,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4、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三个月的“坑透”、钻探、巷探等整理巷道和工作面准备时间。

二、生产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准备巷道掘到具备回采工作面巷道开口时,根据本单位衔接计划,在回采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吕梁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的综采工作面(普采)设计方可施工。

2、工作面设计包括工作面设计说明书:防火系统、注浆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避灾路线、巷道布置、生产系统图(1:2000)、巷道断面图(1:50)、巷道剖面图(1:50)、柱状图等图纸、采煤方法等,施工前上报公司生产部。

3、工作面设计要绘制出工作面采煤过程中通风系统示意图。工作面巷道施工中,确保巷道的直线度,否则追究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4、各矿必须严格按工作面设计组织巷道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三、工作面验收

1、巷道工程竣工后,由矿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要进一步搞好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进行物探、钻探或地震勘探工作,并绘制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图和巷道地质构造剖面图。

2、工作面安装准备必须按设计进行,工作面设备试运转时,矿压观测、综合防尘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3、矿组织试生产,初次来压结束后,工作面步入正常推进,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煤业公司提出工作面验收报告,煤业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业务处室进行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整改后经煤业公司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否则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4、工作面投产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且生产、机电、通风得分占本专业的80%以上,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工作面不得验收。

(1)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宽度、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超前支护不足20米,支护质量低劣。

(2)电气设备、元件及各种缆线存在失爆、保护闭锁不齐全,支架漏液占总数的5%以上。

(3)通风系统供风不符合煤业公司批准的设计要求,无防尘管路,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有瓦斯聚集现象。

四、其它

1、工作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不报设计或设计未批复擅自施工对矿井进行处罚。

2、本管理办法由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与监督。

吕梁煤业公司

2010年8月17日

篇5:H矿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公司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水平,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对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是矿井生产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我队必须严格工作面的动态达标管理。质量组要严格按本办法的要求,加强我队的工作面现场动态达标标准检查、监督和兑现奖罚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井下综采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为了能够有效执行制度中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管

理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特制定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综采队成立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管理领导

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采队值班室,由技术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负责对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管理全面负责。

(二)成员负责对综放工作面现场动态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执行公司关于综放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的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对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矿分管业务部门汇报。

第三章?综放工作面动态管理

?第七条交接班地点(行人联巷处)管理标准

?(一)在行人联巷口设“综采队欢迎您”的标语牌;

?(二)顶帮完好无鳞皮,底板平整,无积水、淤泥和杂物。

?(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五图一表”摆放位置合理,便

于观看,图纸清晰、整洁,无破损;职工休息桌椅、饮水机等摆放整齐,洁净无污垢;检查记录箱箱体洁净,无污渍,无变形,与存放的记录本对应,记录本整洁无损坏,页面无乱写乱画,记录内容符合要求,字迹清楚。

第八条进、回风顺槽标准

?(一)巷道无淤泥积水(面积2m2,深0.1m)和杂物堆积,

水沟畅通。

?(二)上下顺槽行人段内原则上不允许铺垫道渣,对于巷道

内的浮煤泥(尤其是前后溜机头、机尾,转载机、胶带机两侧,支架前,后溜内等处)等要及时清理,通过及时抽水、清理淤泥等工作,能保证证路面清洁,满足行人要求。

?(三)水沟必须保证水流通畅,无淤泥、杂物,在水沟上方

设置铁盖板(位置从工作面机头到移变列车最后一个平板车),方便行人。

?(四)桥式转载机及胶带机处行人侧无淤泥,巷道内存有的

积水采取措施抽排,不得影响路面行人。

?(五)桥式转载机机身保持整洁。

?(六)胶带机控制线,必须整齐盘放在特制的工作盘上,不

影响行人。

?(七)缆线敷设符合要求,整齐顺畅。

?(八)煤机割到机头或机尾处,由看刮板机人员和机尾看大

块人员必须在运输顺槽破碎机处或回风顺槽单体林末端处,设置栅栏,悬挂“严禁入内”警示牌。

?(九)两顺槽内柱靴、柱帽、单体等材料上架分型号码放整

齐,挂牌管理,回收水管、皮带件等材料等及时分类码放,下班及时回收到材料库或地面,在两巷存在不得超过一天。

?第九条工作面两顺槽超前维护标准

?超前维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标准

?1.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作业规程中规定距离,要

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单体支柱的间距不得大于1m。当安全出口宽度大于1.0m,最后一颗单体支柱到端头支架大脚的距离不大于1.0m;当安全出口宽度小于1.0m时,最后一颗单体到机头、机尾铲煤板的距离不大于1.0m,若顶板完整间距可放到1.5m。

?2.单体支柱的柱帽、柱靴必须使用公司指定产品,柱帽与

柱体必须进行有效联接,确保在升柱和降柱时柱帽不会掉落。

?3.单体支柱架设保证竖直,柱靴与柱帽紧贴顶底板,坚硬

的底板上可以不使用柱靴,其它情况下必须使用柱靴。

?4.单体之间防倒连接牢固可靠,美观、大方。

?5.单体支柱卸液口朝向采空区。

?6.单体支柱支护间排距按《作业规程》要求设置,成行成

列,挂牌管理。

7.帮网与顶网有效压茬和连接,网片和锚杆(索)等不得影

响行人,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200mm,机尾垮落滞后时锚索头必须抹黄油。

8.单体活柱行程符合要求,不大于800mm,不小于400mm。

9.联巷口处的加强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液枪和液管整齐吊挂,高度适中,方便人员通过。

11.液抢必须安设压力表。

12.工作面及两顺槽内图牌板齐全,图文清晰、无污渍,无变

形。

?第十条两端头及安全出口管理标准

?(一)两端头管理标准

1.?端头支护设施距两顺槽副帮宽度适合,设置有效挡风帘,挡风帘边缘紧贴副帮,在醒目处安设“严禁入内”牌。

2.?刮板机机头机尾电机必须安设护网,机身和盖板上整齐干净。

3.?对于支架脚踏板与大脚高差大,行人不方便时,要加设固定铁台阶;支架的推拉头上要盖上橡胶脚垫,保证行人方便、安全。

4.?支架在不影响割煤的情况下,护帮板要完全打出去,并保证接顶;带有伸缩梁的,伸缩梁也要伸出。

5.?机头冷却水水箱容积设置合理水不外溢,保证回收再利用。

6.?刮板机机尾煤泥要及时清理,积水要及时抽排。因刮板机底链拉水形成大量煤泥时,要设置导水槽,将水煤泥引走,集中处理。

7.?机头、机尾喷雾雾化效果良好,瓦斯牌板设置位置合理,填写规范,粉尘要做到每班清理,管线吊挂保证整齐。

8.?回风隅角按规定设置CO、O2和CH4便携仪或瓦斯和CO传感器,位置合理,便于观看,保证各仪器完好,数字显示准确。

9.?机头机尾盲巷处设置栅栏,并挂警示牌“禁止入内”。

(二)上下安全出口标准

?1.综放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端头设备配套,保证上下行

人。

?2.安全出口在大于等于0.8m,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当安

全出口不能满足规程规定的要求时要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加设爬梯,保证出口安全畅通。

?3.因人为因素造成上下安全出口过窄人员无法通过时,要

按事故进行追查;因客观因素造成上下安全出口过窄人员无法通过时,必须现场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能安全、顺利通过。

?4.机轨合一巷在列车段必须满足800毫米的行人宽度要求。

?5.行人通道内不得堆放任何物料。

?6.当推移刮板运输机机头和机尾时,严禁行人通过安全出

口。

?第十一条工作面支护管理标准

?(一)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二)液压支架实行编号管理;不得缺梁少柱,液压支无死

架和不接顶架。

?(三)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50mm,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四)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液压

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5°工作面倾角≥15°时,液压支架(柱)必须增设防倒防滑装置。

?(五)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1m时,

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150mm,中厚以上煤层≤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200mm;中厚以上煤层≤250mm。

?(六)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大采高支架符合

作业规程规定。支架工采取邻架操作,在架内操作,移架时必须先降柱,使顶梁离开顶板50-200mm后,停止降柱迅速移架;对于破碎顶板允许“擦顶移架”或“带压移架”。每次降架的幅度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顶板破碎处要跟机拉架或拉超前架,支架前梁接顶要严;拉超前架段,两侧支架要拉半个步距,保证人员在支架内行走方便。

?(七)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不丢失顶底煤,浮煤清理干净

(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均厚度不超过300mm)。

?(八)支架内缆线吊挂整齐,标识清晰。按要求设置采高链,

采高超过4.0m的工作面支架设置防护网。

?(九)需要进入溜槽内检修时,必须先闭锁刮板运输机、打

开护帮板,进行敲帮问顶后,经带班队长或班长现场监护,确认工作面无漏矸、片帮等危险后,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检查。检修结束后,由带班干部确认溜槽内无人员、物料后,方可解闭锁开机。

?(十)支架电控设备有防护措施,防止淋水和煤尘。液管和

水管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十一)支架脚踏板(行人通道)浮煤要及时清理,保持畅

通。支架大脚前无大块煤,防止挤伤电缆。支架内的水泵开关吊挂牢固,高度一致,编号管理,悬挂危险警示牌,水泵吊挂在支架立柱中间。

?(十二)支架压力表表面面向工作面机头方向,要经常校核

压力表。

?(十三)支架过道保持畅通,工作面确实需要放置材料和工

具的,可在端头支架内安设工具箱,将常用的材料、工具放在工具箱内。

?(十四)按《作业规程》中规定使用伸缩顶梁和支架护帮板,

确保护顶护帮及时有效。

?(十五)支架大脚前浮煤厚度不超过大脚的高度,不影响正

常拉架。

(十六)有片帮危险工作面架前处理大块时,必须打开护帮板,两人作业,一人监护,一人处理。

?(十七)工作面支架必须完好无窜液、漏液、泄液,杜绝跑、

冒、滴、漏等现象。

?第十二条泵站管理标准

?(一)卸载阀整定值为31.5MPa,严禁随意调整安全阀的整

定值。

?(二)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并经常用折射仪检查配比

浓度。

?(三)乳化液泵的安全阀、压力表,泵头安全阀必须处于完

好状态,否则不得开泵。

?(四)要加强泵站设备、管路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液压系统

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窜液现象。

?(五)工作面出现高压液管爆裂时,必须先停止乳化液泵、

泄液,然后组织人员更换,更换完毕后,通知控制台开启乳化液泵,开停泵的命令必须由带班干部发出。任何人员不得直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正在喷射的高压液体。

?(六)将顺槽的高压液管每1m用尼龙绳进行捆绑,并将绑

好的高压液管吊在转载机桥身段上或巷帮,防止液管爆裂甩出伤人。

?(七)拉运顺设备列车时,必须一人操作绞车,一人负责监

护,严禁人员进入钢丝绳段内,防止伤人。

?第十三条机电管理标准

?(一)电气设备、五小电器有防潮、防水措施,开关上架,

并有包机牌等;设备干净整齐,标牌内容准确。

?(二)移变列车平板车联接牢固,插销完好;采取了有效的

防跑车设施,至少安设3组卡轨器。

?(三)移变列车上的电缆吊挂整齐,无积尘。列车段巷道底

板无淤泥、积水和杂物,设备卫生良好。

?(四)列车上各种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列车上的移

变和开关等设备干净、无积尘、无油污。

?(五)照明灯安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满足现场照明要

求。

?(六)列车上回收的信号线和电缆线必须盘放整齐,干净、

清洁。

?(七)移动变压器上设置电缆桥架,禁止高压电缆直接敷设

在移动变压器上。

?(八)拉移变时严禁在移变列车两侧、前后范围内站人、行

人,现场指挥统一,设置好警戒。在拉移变受力钢丝绳两侧严禁站人、行人,钢丝绳不能长时间受力。

?(九)移变列车工具箱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灭火器应放置

在灭火器箱内,维修铭牌和检查牌齐全,每月检查一次,完好、无积尘;沙箱摆放整齐,沙子、沙袋数量符合规定。

?(十)转载机机身上的缆线整齐,分类捆绑,不设挡板;破

碎机电机等的冷却水设导管,不乱流。

?(十一)闲置设备和材料要分类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

安全地方,整齐有序,有规范的标志牌和责任牌,不影响运输和行人。

?第十四条油脂硐室管理标准

?(一)要求硐室顶板完整无鳞皮和片帮,底板干燥、平整。

?(二)油脂库干净,清洁,油桶完好不变形,摆放整齐,牌

物对应。油脂空桶要当班回收,备用油脂码放整齐。

?(三)超过6米深的硐室要按公司规定安设导风筒(根据巷

道断面确定合适的导风筒)和有害气体监测仪器。风筒出风口距离符合规程的要求。

?(四)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沙箱等防灭火措施。

?第十五条一通三防管理标准

?(一)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

(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二)传感器的设置及瓦斯断电控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传感器应按图1所示设置。

当高瓦斯区域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超过1000m时,在回风顺槽的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T3。

?

图1?采煤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回风顺槽甲烷传感器;T3-回风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T1、T2、T3报警浓度≥0.8%CH4,T1断电浓度≥1.2%CH4,T2、T3断电浓度≥0.8%CH4,T1、T2、T3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T5-回风顺槽一氧化碳传感器,T6-回风顺槽温度传感器;T4、T5报警浓度≥24ppm,T6报警温度≥30℃。

?2.所有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

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1.2%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工作面进风巷道口

以里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当综放工作面停采回撤时,工作面及回风巷应保证传感

器的正常监测,只有工作面回撤完毕,巷道封闭时方可回收各类传感器。

?(三)采煤机上设置的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当甲烷浓度大于

或等于0.8%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1.2%时必须实现自动停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只有当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能重新启动运行。

?(四)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

?1.未安装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

测报警仪

?2.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

测仪的有:矿领导、采煤区队长、班长组、流动电钳工、安监员、瓦检员、监测工、电焊工、工程技术人员(通风部门除外)及流动排水工。

?3.综采工作面的回风隅角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已安设甲

烷传感器的可不设)、一氧化碳、氧气检测报警仪,或安设甲烷、一氧化碳、氧气传感器。位置合理,便于观看,保证各仪器完好,数字显示准确。当上述仪器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两顺槽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

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5.综采工作面两顺槽、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

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每隔100米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但消防管口必须到位。

?6.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7.支架有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

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没有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系统,架间喷雾间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应设有2个雾化效果好的扇型陶瓷喷嘴。

?8.采煤工作面胶运顺槽(包括转载点)每500~1000m设1

道水幕,回风顺槽每1000~1500m设1道水幕,但水幕总数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9.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进行封

闭、安设水幕。

?10.进、回风顺槽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

煤。

?11.采空区以及长度超过6m、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须及时封

闭。

第四章其它要求

第十六条现场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矿帽、自救器和矿灯

配带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自救器和矿灯随身按要求携带不离身;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现场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设备的主要技术

参数、工作面的主要参数、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现场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重大危险源和中等

危险源个数,能说出其中的80%,随身携带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卡、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操作资格证,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卡。现场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和应对新出现危险源的能力。

第十九条综放工作面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增设图牌

板,达到有效实用。

第二十条各班组要按照公司推广的亮点及管理提升项目,

要求实用推广的要硬性推广应用,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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