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易燃有毒液体)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迅速送医院治疗。

4.3?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加强个体防护。

5.?注意事项

5.1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篇2: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张家港市

为确保在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指导思想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和辖区镇协同配合。置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先控制、后处”和“救人第一”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灾害。2?预案范围凡在我市境内,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3?预案启动条件(1)在我市境内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造成火灾、爆炸、泄漏,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2)市应急指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4?应急救援原则(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要坚持救人胜于救灾的方针,用各种方法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2)坚持果断处置的原则。救援行动中要做到接警快、到达现场快、救援展开快、处置方法准确、果断、有效,把危险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3)坚持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当地镇(管理区)发挥各自职责全力投入救援,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5?救援组织指挥机构组成根据《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组、灾情处置组、交通运输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顾问组、善后处理组共8个救灾小组。6?救援组织指挥机构职责6.1现场指挥部职责(1)负责执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命令,统一指挥一线救援工作;(2)组织协调各部门展开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汇报救援情况;(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4)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5)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6)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7)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8)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车辆、物资及通信等部门人员和装备。必要时,可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请示在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配合。6.2各救灾小组职责(1)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2)灾情处置组:负责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待环境监测组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采样分析后,再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3)交通运输组:负责协助警戒保卫组疏散车辆,及时查明事故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以及车属单位的运输资质情况;对事故车辆装载化学危险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及时提供救护车辆和急需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直接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5)物资供应组: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镇(管理区)、村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消防车辆、防化服、氧气呼吸器等由消防大队负责提供;救护车辆、氧气袋、喷淋洗眼及急救药品等由卫生局负责提供;事故车辆驳载、转移等工具有交通局提供;具体物资品种和数量由现场指挥部会同各责任单位确定。(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及时采样,及时提供确切的环境破坏程度指数,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详实依据。(7)专家顾问组:负责提出相关处置措施,解决救援过程中的问题,当好现场指挥部的参谋。(8)善后处理组:协调民政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7?救援预案指挥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8?救援装备和人员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手段减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及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相关部门及各镇(管理区)需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援助装备及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凡接到物资供应组下达的任务后,应迅速及时的将所需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责任单位应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加强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并根据企业规模组建应急分队,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9?救援程序9.1事故报告和紧急出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并在核实事故报告的基础上,迅速报告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报告,认为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市应急指挥委员会主任委员下令立即启动《预案》,市应急指挥中心得到指令后马上电话通知抢险救援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镇(管理区)政府。抢险救援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市安监局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到达的救援人员及时采取现场保护措施,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整理人员和装备,并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状况要求各救灾小组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事故应急救援区域,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如现场指挥部确认事故态势严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超出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符合重大事故上报范围的,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报告,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再向上级政府进行报告,并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应急救援指示和支援。我市原有救援人员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政府、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行动。9.2现场处置(1)防护:做好自身防护,凡是进入危险区的人员均实施一级防护,凡留在现场处置的人员也必须达到最低防护等级。(2)询情:警戒保卫组和灾情处置组负责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现场勘察,查明有关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影响范围、周边影响情况、初步处置措施等一系列情况。(3)侦检:灾情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环境检测组具体负责搜寻被困人员;使用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确认道路环境、存在的险情;确定攻防路线、阵地;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4)救生: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救生小组,携带、配备相关器具设备进入危险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将遇险人员转移,并对获救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转移急救人员到医疗部门等。(5)展开: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设置警戒范围,调集应急物资,提出相关灾情处置措施。(6)堵漏:灾情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堵漏方案,切断泄漏源。(7)清理:交通运输组负责将事故车辆装载化学危险品的驳载转移,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并将现场清理出的危险品处置废弃物运送到指定地点。10?应急处置10.1事故的分类处置??10.1.1发生泄漏处置(1)首先应查明泄漏物质的品名、性质,危化品泄漏的原因、设施等状况,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2)救援人员应当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静电防护服、工具,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防爆通讯设备除外)。有毒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专用防护服。腐蚀性液体的泄漏,应当配备防酸服,防护面具、目镜。(3)事故现场应设立隔离区,在该区域内除事故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人员的撤离。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物质的性质、泄漏原因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断或控制泄漏源。(4)根据泄漏部位,确定堵漏措施。(5)泄漏物质的处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然后把泄漏出的物料抽入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气体的泄漏只能采取稀释的办法。(6)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7)有毒有害泄漏物如流入居民用水内河、农田、长江引起水污染及农作物危害,应及时通知环境监测、海事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抢险。(8)泄漏废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10.1.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处置(1)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4)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采取统一指挥、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分割包围、重点突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6)装运易燃液体处置:10.1.2.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槽罐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10.1.2.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也可用泡沫,用水冷却罐体。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水冷却罐体。10.1.2.3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10.1.2.4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10.1.2.5遇易燃液体槽罐泄漏着火,先切断火势蔓延方向,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10.1.2.6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未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10.2应急疏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重大泄漏、火灾、爆炸后,根据事故的态势及依据专家组、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指令,迅速明确疏散范围发出紧急疏散人员的指令。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迅速通知事故发生地相邻的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停止各项作业,关闭各类物料阀门、管线等,防止事故发生对周边企业造成灾害影响。10.2.1邻近单位人员疏散。事故所在地镇(管理区)政府迅速通知邻近单位立即疏散,警戒保卫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与单位的救援人员会合,协同单位将人员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如果事故发生地在我市与邻近市的交界处,疏散范围涉及界外的,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应立即与邻近市取得联系,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10.2.2疏散场所:可利用公园、学校、宾馆、防空设施等作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10.2.3疏散注意事项:(1)分组实施引导。人员集中的区域一旦发生灾害,由于人们急于逃生的心理作用,很可能会蜂拥而滞于道口,造成交通拥挤堵塞,甚至发生挤压。此时,工作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为人们指明各种疏散方向;(2)广播员不断用手势、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发垫布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互救。烟气充斥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

?(4)必要时应采取强制疏导。当人们又慌乱无目的乱窜时,警戒保卫组人员应立即组织力量掩护疏散,并设法阻止人流乱窜,采取强制疏导手段,将人员疏出险区,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5)清点人数。对救出人员要清点人数,看是否全部救出。受伤者救出后应迅速送往医院。10.3事故灾情扩大应对在现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如出现事故灾情的扩大等各类突发事件,各现场救灾组的负责人应迅速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部要指挥和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根据现场状况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进行汇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增援。同时下令扩大人员的疏散转移范围,并通知周边地区消防力量、武警部队等部门前往救援。10.4现场清理救援结束(1)事故处置专业人员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的化工设备及低洼处、沟渠等区域,确保不留残液。(2)各救灾小组整理队伍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各救灾小组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事故处置完成情况。(3)现场总指挥向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处置完成情况。(4)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救援处置任务结束,解除现场警戒状态。(5)各救灾小组作好交接工作,安全撤离。11?注意事项(1)所有参战人员均应按各自分工和任务,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携带好相关器材和工具,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组织抢险救灾,应做好有毒气体扩散范围内的群众疏散、抢救工作。(3)注意清理现场遗留危险化学品,防止复燃和复爆,防止发生中毒事件。(4)做好相关救援物资的供给和调集。(5)规定明确的进攻和撤退信号。12?附则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并执行。3、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3:某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本应急救援预案为市人民政府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该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共分为3级:

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指: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第五条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二)组织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

(三)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四)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五)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

(六)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七)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第六条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七条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严格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市长担任总指挥(发生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或分管公安消防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广州警备区参谋长、市经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中心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环保局、卫生局、交委、建委、民政局、质监局,广州海事局、港务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指挥、领导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启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三)负责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四)必要时,向省请示启动省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指挥中心下设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广州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

(三)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四)与事故单位和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五)及时办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七)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八)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九)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第十三条根据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单位,并协调驻军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

第十四条指挥中心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本预案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发生事故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发生事故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第十五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第十七条由市安监局建立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即时从专家库抽调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第十八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协助指挥中心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灾情,营救受害人员,灭灾和洗消;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市公安治安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进行应急监测;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并向指挥中心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

(三)市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物检测和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广州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五)广州港务部门负责组织港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

(七)市商业部门负责就近调运急需物资,保证灾区有效供应。

(八)市电信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九)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十)市建设部门负责对被破坏的重大设施及大型建筑实施抢险救援。

(十一)市民政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

(十二)市委、市政府有关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第三章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工作,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保证资金储备;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由该单位的应急救援机构或指定的部门(生产经营规模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周围群众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组织职工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模拟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第四章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第二十五条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

(二)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如实报告市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二十六条110报警台接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本市和当地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及指挥中心。

第二十七条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接到报告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灾情。

第二十九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生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五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三十条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一条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该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逐级启动:

三级和二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或分管公安消防的副市长批准后实施。

一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市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一)爆炸物品、剧毒品引发的事故。

1.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处理;

2.市公安局接警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3.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及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4.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防止逃匿;

5.市环保、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做好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6.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

(二)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事故。

1.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组织处理;

2.市公安消防局接警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消防器材,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3.组织现场人员和周边群众及贵重物资从安全通道疏散;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

4.市环保、卫生、交通等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和对事故监测、报知等工作,确保灭火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具体火灾扑救预案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制定。

(三)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1.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处理,市公安局、环保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市卫生局接到急性中毒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等相关专业机构赶赴现场,进行快速检测和现场卫生学调查,识别和评价危害源,为人员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3.根据人员中毒症状和特点结合现场侦检数据,迅速组织现场急救,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4.对严重中毒者经现场分类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定点化学救治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医药部门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

(四)承压类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处理,市公安局、建委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市质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3.切断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必要时疏散人员;

4.视承压类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质监局负责制定。

(五)水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由广州海事局牵头负责处理,打捞、海运、港务等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2.广州海事局接到水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观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1)快速进行人员救助;

(2)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3)进行水面清污等有关工作。

3.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广州海事局负责制定。

(六)因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事故,分别由其归口管理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按照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由市人民政府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经费开支

第三十四条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三十五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阻挠、干涉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的,对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没有立即组织实施抢救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八条在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在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参加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四十一条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二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4:某集团公司化学品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部位名称:化学品库房

二、库房分布:A区化学品库房1间;D区化学品库房1间;E区化学品库房1间;F区化学品库房10间及各子公司专设化学品库存点。

三、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1.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2.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蒸发遇高温、明火或火花发生燃烧或爆炸。

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遇高温、明火或火花发生燃烧或爆炸。

4.因静电造成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发生燃烧或爆炸。

5.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6.高毒化学品泄漏后遇高温、明火分解产生剧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四、预防及扑救措施

预防措施:

1.保障库房内通风良好,室内温度控制在15~30℃以内(特殊化学品应放专用冷藏库)。

2.容器接地。

3.远离热源、火花及明火。

扑救方法:

1.第一时间报五粮液集团消防队:(外线打进)3565119,(内线)119,然后按程序报告普什集团相关部门和领导。

2.用雾化水喷洒现场,降低温度。

3.救灾人员必须配戴正压式全面型自挡式呼吸防护具,不得穿着化纤面料服装。

4.发生燃烧时,只能采用干粉灭火器、干沙土或抗溶性泡沫进行灭火作业。

5.明火熄灭后及时清理现场泄漏物,防止复燃。

6.保护火灾现场,以便分析火灾原因。

泄漏处理:

1.小量泄漏时可采用大量的水对泄漏物进行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2.大量泄漏时必须采用沙土或混凝土对泄漏物进行围堵,将泄漏物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理。

3.如人员身体沾染泄漏物时,应采用大量水进行冲洗,防止引起人员皮肤烧伤。

急救措施:

1.吸入蒸气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2.皮肤接触用肥皂彻底清洗。

3.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篇5: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概况

集团公司所属选矿车间、采矿车间,贮存并使用硝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贮存设施为贮酸罐,硝酸的贮存罐为三只5T槽罐,贮存量为15T,年用量约25T;硫酸贮存量为18T,年使用量为350~400T。

二、危化的安全管理概况

集团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较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有:1、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2、教育、培训、防火、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健全,仓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由于危化物品的贮存使用都是在厂区范围内,因而对周边的居民的生活及人身均不会构成任何损害。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指挥机构:

企业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余秀文任组长,法·毅尔力、邵平任副组长,下设应急救援抢险队,队员:王建忠、王均、王信其、邵平、谢永祥、简富荣、许虎根、李开兴、陈建新、张少云、刘刚、汤军民等12人(包括车间有关人员、保卫人员、专业人员),应急救援医疗组,组员:胡梅姣、黄江燕。

2、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本企业的危化物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队伍的现场应急救援。

3、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事故类型可分为:危化品被盗窃、泄漏(一般、重大),人体伤害(一般、重大)等。原因有保管不善,操作行为不当,设备设施损坏等。

4、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发生被盗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由车间值班长(或车间领导)向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汇报,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向110报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②发生泄漏量较少的,人体伤害程度较轻的,由当班值班长(或车间领导)向公司值班汇报,并运送伤员去医院,同时组织人员现场抢修。

③发生泄漏量较大,人体伤害程度较重的事故,由车间值班长(或车间领导)立即向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汇报,公司值班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讯组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抢险队与医疗组成员开赴现场参与抢险,同时公司值班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求助。

5、应急救援过程:

①立即组织抢救受伤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采取封闭、隔离、覆石灰、清除、冲洗等措施。

③对危化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四、事故的防范措施

为了防范危化事故的发生,选矿车间应加强对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危化设备、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车间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危化物品应急救援的演习。配置好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

六、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按照处理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受伤害人员极力救治。对参与抢险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