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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化学品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部位名称:化学品库房

二、库房分布:A区化学品库房1间;D区化学品库房1间;E区化学品库房1间;F区化学品库房10间及各子公司专设化学品库存点。

三、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1.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2.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蒸发遇高温、明火或火花发生燃烧或爆炸。

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遇高温、明火或火花发生燃烧或爆炸。

4.因静电造成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发生燃烧或爆炸。

5.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6.高毒化学品泄漏后遇高温、明火分解产生剧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四、预防及扑救措施

预防措施:

1.保障库房内通风良好,室内温度控制在15~30℃以内(特殊化学品应放专用冷藏库)。

2.容器接地。

3.远离热源、火花及明火。

扑救方法:

1.第一时间报五粮液集团消防队:(外线打进)3565119,(内线)119,然后按程序报告普什集团相关部门和领导。

2.用雾化水喷洒现场,降低温度。

3.救灾人员必须配戴正压式全面型自挡式呼吸防护具,不得穿着化纤面料服装。

4.发生燃烧时,只能采用干粉灭火器、干沙土或抗溶性泡沫进行灭火作业。

5.明火熄灭后及时清理现场泄漏物,防止复燃。

6.保护火灾现场,以便分析火灾原因。

泄漏处理:

1.小量泄漏时可采用大量的水对泄漏物进行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2.大量泄漏时必须采用沙土或混凝土对泄漏物进行围堵,将泄漏物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理。

3.如人员身体沾染泄漏物时,应采用大量水进行冲洗,防止引起人员皮肤烧伤。

急救措施:

1.吸入蒸气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2.皮肤接触用肥皂彻底清洗。

3.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篇2: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概况

集团公司所属选矿车间、采矿车间,贮存并使用硝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贮存设施为贮酸罐,硝酸的贮存罐为三只5T槽罐,贮存量为15T,年用量约25T;硫酸贮存量为18T,年使用量为350~400T。

二、危化的安全管理概况

集团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较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有:1、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2、教育、培训、防火、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健全,仓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由于危化物品的贮存使用都是在厂区范围内,因而对周边的居民的生活及人身均不会构成任何损害。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指挥机构:

企业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余秀文任组长,法·毅尔力、邵平任副组长,下设应急救援抢险队,队员:王建忠、王均、王信其、邵平、谢永祥、简富荣、许虎根、李开兴、陈建新、张少云、刘刚、汤军民等12人(包括车间有关人员、保卫人员、专业人员),应急救援医疗组,组员:胡梅姣、黄江燕。

2、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本企业的危化物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队伍的现场应急救援。

3、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事故类型可分为:危化品被盗窃、泄漏(一般、重大),人体伤害(一般、重大)等。原因有保管不善,操作行为不当,设备设施损坏等。

4、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发生被盗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由车间值班长(或车间领导)向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汇报,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向110报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②发生泄漏量较少的,人体伤害程度较轻的,由当班值班长(或车间领导)向公司值班汇报,并运送伤员去医院,同时组织人员现场抢修。

③发生泄漏量较大,人体伤害程度较重的事故,由车间值班长(或车间领导)立即向公司值班(或公司保卫)汇报,公司值班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讯组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抢险队与医疗组成员开赴现场参与抢险,同时公司值班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求助。

5、应急救援过程:

①立即组织抢救受伤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采取封闭、隔离、覆石灰、清除、冲洗等措施。

③对危化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四、事故的防范措施

为了防范危化事故的发生,选矿车间应加强对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危化设备、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车间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危化物品应急救援的演习。配置好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

六、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按照处理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受伤害人员极力救治。对参与抢险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篇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吉安市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包括:

1、危险化学品特大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特大爆炸事故;

3、危险化学品特大中毒事故;

4、危险化学品特大泄漏事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市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特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市长不能到位时,由常务副市长代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经贸委、交通局、质监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海事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南铁吉安车务段、吉安供电公司、吉安石油分公司、县(市、区)政府、事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796-8239167

其职责为: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和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单位: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配置3~5台工程机械设备并配备相应操作手,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市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组织20人以上的突击队,准备5辆以上消防车、100套灭火器材、100套防毒面具、20件破坏器材等相应的救援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0、市武警支队:参与伤员的搜救、安全警戒、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的疏散等工作;组织20人以上的突击队,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提供医疗保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2、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范围;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

13、市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情报、预报。

14、市海事局:负责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为相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准备2艘快艇、2艘拖船、2艘运油船,每艘配备5~8名水手,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6、市建设局: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水、气管网情况;准备3台推土机、3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2台汽车起重机、3辆自卸车、2辆气体槽罐车(每辆5吨以上),配备相应的操作手(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7、市经贸委:负责组织事故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8、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征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运输工具,准备10辆货运车、5辆客运车、2辆平板拖车,配备相应的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19、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负责市本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应急救援提供资金保障。

20、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救济队伍和落实救济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有关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等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2、江西吉安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23、吉安石油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准备2辆液体槽罐车(每辆5吨以上),配备相应的驾驶员,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24、南铁吉安车务段: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和装卸事故的应急救援。

25、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受灾人员的安置;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时通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小组事故应急处置根据事故类别的不同和救援工作需要,一般划分为9个专业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事故单位人员、专业救护队伍和消防官兵等人员组成。组长由事故单位一名副职或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确保随时有两辆以上救护车及配套人员、医疗器材、药品投入救援。由事故单位人员、消防官兵、武警官兵和医护人员组成。组长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救护人员、救护设备和设施、药品等。组长由市卫生局一名副职担任,副组长由市中心医院一名负责人担任。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火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并确保5辆以上消防车及配套的消防器材投入救援。组长由市消防支队一名副职担任。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公安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公安局一名副职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一名副职担任。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武警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公安局一名副职担任。

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装备的供应,其中平时必须准备10辆运输车、5辆客运车、2辆液体槽罐车、2辆气体槽罐车、2艘运油船、100套防毒面具、100套灭火器、20件破坏器材等应急设备、工具和用具;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经贸委、交通局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组长由市经贸委一名副职担任。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即时进行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长由市环保局一名副职担任。

9、专家顾问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组长由市安监局一名副职担任。

五、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其过程见下图:

㈠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㈡救援程序

1、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市武警支队,请求事故抢救和支援。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顾问组有关人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㈢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特大事故发生后,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交通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及时将指定的应急救援运输车辆(船)号、产权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基本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㈢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八、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及时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三)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五)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天河煤矿和大光山煤矿的矿山救护队随时支援地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篇4: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荔湾区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的重大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我区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人及其以上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二)一次造成死亡3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成品油站、液化气站、城市燃气压力管道、易燃易爆物品等引发的急性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途径多、破坏作用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或伤亡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控制抢修危险源;

(二)组织消防灭火、抢救受害人员;

(三)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四)组织抢救、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五)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六)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医疗物资、设备器材、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

(七)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害程度;

(八)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和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等原则。

(二)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职责

1、区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等。

2、区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进行应急监测、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并报知环境污染监督检查情况。

3、区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区建设、房管部门负责对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实施抢险抢修工作。

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内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6、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劳动保障、民政、总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7、卫生、建设、商业、交通等有关管理部门应按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协调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8、区宣传部门负责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

六、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由区应急资金解决。各街道办事处和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的职责要求,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因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直接损害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应急救援中支援单位所耗费的费用,由事故单位负责补偿。

(三)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训练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119报警,同时如实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三)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类别、危险化学品名称;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救援工作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展开救援行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爆炸物品、剧毒品引发的化学事故

(1)该类事故由区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2)接警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划定警戒线,查明爆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3)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和泄漏的剧毒品,必要时,须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4)收集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5)卫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做好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6)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公安部门负责制定。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引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

(1)该类事故由质监部门牵头负责,区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

(2)质监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必要时疏散人员;

(4)特种设备化学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5)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质监部门负责制定。

3、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1)该类事故由区卫生部门牵头负责;

(2)区卫生部门接到急性中毒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3)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卫生部门负责制定。

4、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它重大化学事故,分别由其归口管理部门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三)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如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和配合。

(四)参加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五)由于事故扩大,自身力量不能进行救援的,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外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驻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5: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潜江市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特性,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或形成社会灾害性事故。为了加强对特大事故的控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一、目的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二)减少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三)使承担事故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救援工作按程序、有条不紊地展开。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二、本市的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潜江位于江汉平原腹地,境内油、气、盐资源丰富。目前,全市化学工业包括天然原油开采、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化学肥料制造业、化学产品制造业,在它们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存在着不少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一般分为四类:(一)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贮存区;(二)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场所;(三)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运输工具;(四)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处置场所。我市危化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全市共有危化品企业108家。其中生产企业11家,经营企业80家(其中加油站53家,农药经销17家,化学试剂、油漆、涂料10家),运输企业13家(其中陆上11家,水上2家)。全市生产企业生产的主要危化品有液氯、烧碱、液氨、硫酸、乙炔、汽柴煤油、液化气、农药等25种。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120个。其中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21个,烟花爆竹企业重大危险源1个,加油站55个,液化气站35个,其它重大危险源8个。对每个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及范围,并提出废弃物的处理办法;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以及预防措施。三、应急救援的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登记,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公司、市广电局、市经贸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电话号码为0728—6243791、0728—6242611、0728—6234315、0728—6239811(传真),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为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建立领导小组成员通讯网络,及时掌握事故发展的最新动态,做出快速反应。(二)组织机构的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安排、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落实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模拟演习工作。3、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4、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5、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必要救援抢险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8、卫生局: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指导现场救护工作。9、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10、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11、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组织专业队伍,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12、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13、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储备重点急救药品。14、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15、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16、宣传部、广电局:负责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报道的真实性。17、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三)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发生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四)设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省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对全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532—3889090,省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27—,省疾病控制中心咨询电话号码为027—。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个小组:1、战斗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火情和危险源。战斗抢险组由事故单位突击队员、全市专业防护救援队伍,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组成。市公安局负责,安监局配合。2、安全警戒与人员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市公安局负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3、后勤保障组:负责伤员救护、物质供应与转移,气象预报与环境监测、救援经费保障与特种设备检测,水电供应与通讯保障、专家咨询与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及经贸委、交通局、质监局、卫生局、民政局、气象局、环保局、总工会、劳动局、安监局、供电局、电信公司与自来水公司、有关专家和当地政府组成。市政府办负责,相关单位配合。4、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广电局配合。五、应急救援程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救援和火灾控制几个方面,其流程见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附件一)(一)事故报告与报警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应及时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0728—6234315、0728—6239811(传真)、0728—6243791、0728—6242611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二)救援程序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6、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7、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8、卫生局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9、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局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1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三)要求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2、车辆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3、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4、对有毒物质的泄漏,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等。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六、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演习定期组织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人员的培训,并针对特大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三)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七、其它事项(一)本《预案》是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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