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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本公司正常后勤保障或后勤服务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餐厅和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后的行为管理。

3.参照文件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分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4.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4.1服务区餐厅和各单位食堂是后勤保障的重点部门,餐厅或食堂负责人要坚持每天对餐厅的物品、食品进行安全巡查、监督。发生食物中毒时,按以下步骤进行抢救:

4.1.1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①在服务区餐厅或单位食堂用餐的司乘人员和员工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现场管理人员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

②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③值班领导应当立即向管理处和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④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的,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1.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①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上级领导指令迅速拨打96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立即询问如何进行现场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②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4.1.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①中毒事件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②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服务区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③中毒事件发生后,对不能排除因饮用水因素造成的事物中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④中毒事件发生后,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安抚中毒人员,稳定现场司乘人员的情绪,保证服务区正常工作秩序。

4.1.4信息发布

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外发布有关食物中毒情况。

4.1.5总结报告

发生中毒事件后,事故发生单位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5.注意事项与要求:

5.1预案演练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方式以桌面演练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5.2负责人应拥有完整的训练和演习记录,作为评价和制定下一步计划的参考资料;

5.3可邀请地方职能部门的人员来讲课、指导,为训练和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提供参考意见;

5.4应尽量避免训练与演习给公司正常运行造成干扰。

篇2: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海阳市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工作原则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属地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和影响。(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海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海阳市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领导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海阳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组织、协调和处理工作。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成员:市卫生、药监、质监、工商、农业、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发改委、经贸委、财贸办、粮食、民政、宣传、外办、监察、科技、建设、城管、旅游、水利、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物价、邮政、红十字会、铁路、民航、通信、供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研究解决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中的有关问题;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和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工作。(二)办事机构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指挥部的24小时值班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值班电话3222368);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演练、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4、督促建立全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信息交流网络,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处理有关信息;5、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及时通报;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三)组建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向指挥部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2、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答复社会关注问题;3、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开展实验室技术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4、必要时直接参加事故应急救助工作。(四)成员单位及职责1、市卫生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开展事故监测、预测、预警和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力、技术、信息等技术保障制度。完善事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人才、技术培训和医疗设施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督促被管理单位和人员落实处理突发事故法定义务和责任。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预防和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卫生和其他相关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和其他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有肇事责任的工商户依法追究行政责任。5、市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指导市内动物、植物防疫、检疫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6、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7、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和有关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确保各项救援工作有序进行。负责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鉴定和处理工作。8、市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车辆调配和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优先运送。9、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故的财政支持机制。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事故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10、市发改委、经贸委、财贸办、粮食局。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补给等工作,保证有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11、市民政局。负责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应急物资、资金的募集和发放及困难人员救济工作。按要求做好死亡者的处理和有关人员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12、市委宣传部、广电局、文化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13、市外办。负责涉外机构及人员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对外的新闻宣传工作。14、市监察局。负责对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违纪的党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进行查处。15、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五)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前线指挥所为确保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迅速及时地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设4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和1个前线指挥所。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卫生防治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和医疗救治等现场处置工作。(2)综合协调组。由市药监局牵头。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3)封锁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和有关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保障应急处理车辆畅通无阻。(4)宣传教育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广电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具体负责把握统一的宣传口径,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民政局、财贸办、交通局、粮食局、水利局、通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参加。具体负责有关应急物资和资金的储备和供应。(6)前线指挥所。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部授权成立前线指挥所作为临时组织,配合当地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对现场应急处理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三、预测预警及报告(一)监测与报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关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分析与交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食物中毒隐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部门、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监测报告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故。(二)评估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专家组工作。由专家组对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事故类型及预警分级,向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三)预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和事故进程状况等基本特点,原则上将食物中毒事故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指挥部可根据事故进展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1、Ⅳ级(蓝色)预警遇有连续高温或潮湿天气、旅游高峰季节、自然灾害等情况,食物中毒隐患增多,个别镇(街道)短期内发生2起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出现1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人的中毒事故,未出现死亡病例。2、Ⅲ级(黄色)预警2个以上镇(街道)短时间内出现中毒人数30~49人的食物中毒事故,或个别镇(街道)出现中毒人数50~99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未出现死亡病例,中毒原因明确,污染的食品未流入其他地区。3、Ⅱ级(橙色)预警中毒事故人数、起数不断增加,2个以上镇(街道)出现中毒人数50~99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个别镇(街道)出现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或出现死亡病例,或在学校、全国重大活动期间出现严重中毒事故等。4、Ⅰ级(红色)预警中毒人数和死亡病例继续增加,对公众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严重社会恐慌。四、应急处置(一)启动预案当事故达到Ⅱ级以上预警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请启动本预案,由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按程序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报告。(二)基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按照本预案和有关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立即开展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由各工作组分工协作,科学有序进行,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1、采取有效卫生防治措施。(1)根据不同性质的食物中毒,调查人员应指导发生中毒的单位和个人,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措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采取相应的临时控制措施。对造成或有证明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有关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2)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物及时采样、送检。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留取照相和录像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应将情况通报公安部门。(3)指挥、调遣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开展现场医疗救护、病人转运、收治等工作。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4)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及其它有关标准进行食物中毒诊断。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5)做好应急处理人员、物资需求评估和事故总结评估工作,并按规定上报。2、开展事故现场和相关场所治安管理、秩序维持和群众疏导工作,保障应急处理车辆畅通无阻。3、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和应急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人心。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4、多方协作,统一调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采购、发放等工作,保护水源,保证电力供应和通讯联络畅通,保障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5、市指挥部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三)扩大应急当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蔓延趋势时,指挥部应适时建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烟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四)预案终止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的建议,指挥部适时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专家组应及时提出事故应急处理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五、应急保障(一)技术保障1、成立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专家组,提供应急处理工作技术支持。2、建立并完善食物中毒事故监测、报告系统,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强监测资料分析交流,提高事故预测预警能力。3、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食物中毒病因学诊断能力,为尽快识别与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提供技术保障。4、建立并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链接,加强信息保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二)医疗救治体系保障按照“分级管理、专业救治”的原则,合理规划医疗救治机构的布局和设置,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救治体系。(三)人员保障1、组建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机动队。人员由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卫生、临床医护、检验等方面专家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承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检测检验、医疗救护、消杀灭、督导检查等现场应急处理有关工作任务。2、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开展工作。(四)后勤保障1、物资保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包括相关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取证工具、交通和通讯工具、卫生防护用品和其他应急物资等。2、经费保障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事故处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五)机制保障建立高效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调动本部门人力和物力迅速展开应急处理工作。六、监督管理(一)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相关卫生知识宣教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培训和演练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应急救助能力。(三)奖励与处罚对在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七、附则(一)预案管理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某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通知》的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保定二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毛晓明(主管校长)

副组长:王永来李立泽

主要负责人:小卖部王永来

食堂李立泽刘树春

监查组:陈光王连群

信息组:宿舍学生会生活部、学生处生活教师

服务组:赵树敏安士昌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王永来主任负责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小卖部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小卖部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如不为小卖部问题要积极参加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副组长李立泽主任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小卖部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如不为食堂问题要积极参加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4、监督组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

5、宿舍学生会生活部要每天坚持卫生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如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

6、生活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生处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校有关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保定二中集体中毒应急小组

篇4:食物中毒的症状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人摄人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的疾病。

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物包括以下几类: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已达急性中毒剂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外形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毒素的物质,如毒蕈;本身含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能将其除去的食物,如河脉鱼、木薯;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物,如发芽土豆。

吃了带有病菌的食物,且病菌已经产生了很多毒素,或者细菌在肠道内生长繁殖,产出大量毒素,这些毒素被吸收后,就会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简称为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所出现的症状,也因病菌种类不同而症状各异。有呕吐、发烧、腹痛和腹泻,与急性胃肠炎的症状相像,故称为“急性胃肠炎型食物中毒”。以呕吐、腹内剧痛、高烧和严重脱水为主,严重时有虚脱、皮肤发紫、抽风和昏迷现象者,称为“类霍乱型食物中毒”。还有一类由葡萄球菌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这种症状很突出)、脱水、肌肉抽筋,严重的可以引起虚脱,不发烧或者只有低烧,或者腹痛、头痛,等等。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

(1)由于没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染过程,所以导致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

(2)中毒病人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症状。常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类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4)食物中毒病人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食物中毒的分类:

食物中毒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五、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1.病人应该躺下休息。

2.只要不吐或者呕吐停止之后,可以吃点流质食物,像米汤、鸡蛋羹、藕粉一类东西,等症状好转、病情转轻时,不妨吃点半流质食物,如稀粥、面片汤等,但须忌油腻,也不能吃带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胡椒等。如果呕吐,就不要吃东西,可喝些茶水或淡盐水,以补充吐泻所失掉的水分,否则,人会虚脱、陷入缺水的危险境地。

3.轻症,可请医生开点四环素一类抗生素药物。

4.中毒不深,也可以用点中草药。如火炭母15克、大青叶15克、鸭跖草15克﹔鬼针草30克、刺苋菜30克、金银花30克、鸡蛋花10克。这二组药方可选用一种。这些中草药,用水煎服,一天一剂,一剂可分早晚二次服用。

5.腹痛厉害,可取穴内关、天枢用针刺或指针法治疗﹔如发烧,还可以取曲池穴治疗。此外,用热水袋敷痛处,能缓解疼痛。

发现病情加重、症状凶险,出现虚脱时,要迅速请医生治疗。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治疗原则:

病人中毒后多出现呕吐、腹泻,造成大量失水,应根据一般急救原则及时补充水和电解质。对重症病人可以给予适当抗生素以控制感染,另外应纠正休克及其他对症治疗。

催吐:如果发现家人中毒,首先要了解一下吃了什么东西,如果吃下去的时间在1~2小时内,可以采用催吐的方法,喝一些较浓的盐开水,比例是20克盐兑200毫升开水,如果喝一次不吐,可多喝几次,促使呕吐,尽快排出毒物。也可取鲜生姜50克捣汁加温开水冲服,有护胃解毒的作用。若是吃了变质的荤腥食物,可取十滴水催吐,还可以用筷子或动物羽毛探喉促吐。

导泻:病人若是中毒时间较长,但精神尚好,则可服用泻药以利泻毒。药可用大黄30克一次煎后服用或藩泻叶10克泡茶饮服,均有通下解毒作用。若为老年人可用元明粉20克开水冲服以缓泻排毒。

解毒:如果吃了变质的鱼、虾、蟹引起的食物中毒,可以取食醋100毫升加开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用紫苏30克、绿豆15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还可用金银花30克与马齿苋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较多的饮料灌服。

呕吐、腹泻会造成体液大量损失并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补充液体,尤其是开水或其他透明的液体,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

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应立即用止泻药。特别对有高热、毒血症及黏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细菌性食物中毒毋须催吐呕吐。

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食用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食物中毒后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首先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屠宰厂宰前、宰后的检验和管理。禁止使用病死禽畜肉。食品加工、销售部门及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制作冷荤熟肉时更应该严格注意。从业人员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如发现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应及时调离。

(2)控制细菌繁殖。主要措施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C—8C,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被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3)高温杀菌。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各类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多见,占食物中毒总数的一半左右。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合于微生物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病死率低,其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

细菌性食物中毒可分为以下几类:

感染型:如沙门氏菌属、变形杆菌属食物中毒。

毒素型:包括体外毒素型和体内毒素型两种。体外毒素型是指病原菌在食品内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如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肉毒梭菌中毒。体内毒素型指病原体随食品进入人体肠道内产生毒素引起食物中毒。如产气英膜梭状芽孢杆菌食物中毒、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等。

混和型:以上两种情况并存。

细茵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1)食物在宰杀或收割、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中受到病菌的污染。

(2)被致病菌污染的食物在较高的温度下存放,食品中充足的水分,适宜的PH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或产生毒素。

(3)食品在食用前未烧熟煮透或熟食受到生食交叉污染,或食品从业人员中带菌者的污染。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诊断

一般根据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特点即可作出临床诊断,病因诊断需进行细菌学检查和血清学鉴定。

食用了被细菌性或化学性毒物污染的食物,或误食了本身有毒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绝大多数。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类、鱼类、奶类和蛋类等)和植物性食品(如剩饭、豆制品等)。食用有毒动植物也可引起中毒。如食入示经妥善加工的河豚鱼可使末稍神经和中枢神经发生麻痹,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麻痹而死亡。一些含一定量硝酸盐的蔬菜,贮存过久或煮熟后放置时间太长,细菌大量繁殖会使硝酸盐变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可使血液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严重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发霉的大豆、花生、玉米中含有黄曲霉的代谢产物黄曲霉素,其毒性很大,它会损害肝脏,诱发肝癌,因此不能食用。食入一些化学物质如铅、汞、镉、氰化物及农药等化学毒品污染的食品可引起中毒。在食品中滥加营养素,对人体也有害,如在粮谷类缺少赖氨酸的食品,加入适当的赖氨酸,能够改善营养价值,对人有利。但若添加过量,或在牛奶、豆浆等并不需添加赖氨酸的食品中添加,就可能扰乱氨基酸在人体内的代谢,甚至引起对肝脏的损害。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一经发现食物中毒的病人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凡是误腐败不洁食物或是本身含毒食物,如毒蕈、发芽的马铃薯等,都可以引起食物中毒。中毒者一般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的症状,如不及时处理,有的可危及生命。

首先应注意,凡是中毒者吃过的食物均不能现让其他人吃,以免发生集体中毒。

如果能找出中毒食物,可进行针对性的紧急护理。

(1)如果发生的是螃蟹中毒,就必须立即设法让食物从胃里吐出来,办法是给中毒者喝5-6杯加了盐苦口婆心苏打的水,然后救护者用两个指头伸到其嘴里,抵住舌根进行催吐,再服些消炎药片。如果病情不重,经催吐后即会好转。民间也有这样的办法:取大蒜15克,捣碎后用冷开水浸泡去渣,加红糖25克,一次喝下,再隔1小时喝1次,连喝3-4次,有一定效果。

(2)如果是毒蕈中毒,发现较早者,应立即洗胃催吐,洗胃液可用1:2000-1:4000的高锰酸钾(即pp粉)溶液。洗胃催吐完毕,可给病人灌一点烤焦的馒头粒,借以吸收残留在胃内的毒物。经过如此护理后,应迅速将病人送往医院。

蕈是一种野生植物,味道鲜美而营养丰富。采食蕈类时一定要分辨无毒和有毒?蕈类,毒蕈往往色彩艳丽,不易分辨,因此采集时最好请教当地有经验的农民,如果仍难以肯定,还是不采食为妥。

(3)如果明确是误食发了芽的马铃薯中毒,若食后不久,应立即采取洗胃催吐,吐尽胃内毒物,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

为预防这类中毒事故,对发芽较少的马铃薯必须作适当处理,就是彻底挖掉芽和芽眼,并将芽眼附近的皮肉及发紫部分切除。因为该处贮有毒物。将削好的马铃薯放在冷水中浸泡30-60分钟,烹调时,最好勿做炒薯片或炒薯丝,因为炒菜加热时间太短,不易破坏残余毒性。妥当的办法是把它煮熟煮秀,并在锅中放少许醋,热和醋均能分解毒素,若发芽太多,皮肉大部分已变紫色,就不应再食用了。

(4)如果误食腐败变质食物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除催吐洗胃外,在急送中毒者去医院的同时,应随带这些食物及吐泻物,以便迅速查明中毒原因,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细菌性食物中毒系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其细菌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其中前者亦称感染性食物中毒,病原体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后者则称毒素性食物中毒,由进食含有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杆菌及肉毒杆菌等细菌毒素的食物所致。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征为:

①在集体用膳单位常呈爆发起病,发病者与食入同一污染食物有明显关系;

②潜伏期短,突然发病,临床表现以急性胃炎为主,肉毒中毒则以眼肌、咽肌瘫痪为主;

③病程较短,多数在2~3日内自愈;

④多发生于夏秋季;根据临床表现的不同,分为胃型食物中毒和神经型食物中毒。

胃型食物中毒治疗:

(一)暴发流行时的处理应做好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将患者进行分类,轻者在原单位集中治疗,重症患者送往医院或卫生队治疗,即时收集资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细菌学的检验工作,以明确病因。

(二)对症治疗卧床休息,流食或半流食,宜清淡,多饮盐糖水。吐泻腹痛剧者暂禁食,给复方颠茄片口服或注射654-2,腹部放热水袋。及时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血压下降者予升压药。高热者用物理降温或退药热药。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过敏型。以抗组织胺药物治疗为主,如苯海拉明等,必要时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精神紧张不安时应给镇静剂。

(三)抗菌治疗通常毋须应用抗菌药物,可以经对症疗法治愈。症状较重考虑为感染性食物中毒或侵袭性腹泻者,应及时选用抗菌药物,如丙氟哌酸、呋喃唑酮、氯霉素、土霉素、庆大霉素等,葡萄球菌的食物中毒可用苯唑青霉素等治疗。但抗菌药物不能缩短排菌期。

胃型食物中毒预防:

做好饮食卫生监督,对炊事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宣传教育,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应特别加强节日会餐的饮食卫生监督。

(一)禁止食用病死禽畜。因伤致死,经检验肉质良好者,食用时应注意;弃去内脏,彻底洗净,肉块要小,煮熟、煮透;刀板用后洗净消毒。已变质的肉坚决不食。肉类、乳类在食用前应注意冷藏(6℃以下)。

(二)肉要煮透,接触熟食的一切用口要事先流水洗净,切生鱼生肉的刀板要经清洗消毒才能切熟食。蒸煮螃蟹要在沸水中充分煮透。吃剩的螃蟹存放超过6h者应再煮一次才能吃。醉、腌蟹不能杀菌,最好不吃;必要时加醋拌浸,可以杀菌。

(三)生鱼生肉和疏菜应分开存放。剩余饭、菜、粥等要摊开存放通风清凉处所,以防变馊,下餐食前须彻底加热。

(四)售卖食品时,切实做到货款分开,以免食物污染。

(五)饭菜按就餐人数做好计划,现做现吃,避免剩饭剩菜。

(六)消灭苍蝇、鼠类、蟑螂和蚊类,不在食堂附近饲养家畜家禽。

(七)沙门氏菌、葡萄球菌感染者及带菌者,应暂时调离饮食工作单位,并予适当治疗。

食物中毒的预防:

要防止食物中毒,在户外生活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吃食品最好不要用手直接拿,要垫一个干净的食品袋或用你自己的餐具。

(2)餐具卫生。每个人要有自己的专用餐具(碗、筷、勺,吃饭之前用开水烫一遍),饭后洗干净存放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内或纱布袋内,妥善保存好,吃过油腻的饭菜餐具要用洗涤剂刷先干净,并用自来水冲洗。一个星期要用50%高锰酸钾溶液水浸泡餐具10~15分钟,然后用自来水冲干净即可,使餐具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饮食卫生。生吃的蔬菜、瓜果、梨桃之类的食物一定要洗净皮,最好在开水里烫3~5分钟再食用。选择食品时一定要新鲜、干净,不要吃隔夜变味的饭菜。绝对不能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和病死的禽、畜肉。剩饭菜要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食用时一定要再蒸熟、煮透,夏季气候炎热,一定要喝开水,或凉开水。生水中含有大量矿物质和细菌,未经煮沸饮用也会发生中毒。外出参观、实习、旅游购买饮料、食品时,一定要购买有注册商标、厂家、产地、近期出厂的商品。最好不要到没有卫生合格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摊点购买食品,以防上当受骗引起食物中毒。另外认不准的野菜、磨菇不要乱吃。

(4)服用化学药品时一定要遵照医嘱服用,千万注意不要超剂量服用,以免造成药物中毒。敌敌畏、磷化锌等杀虫剂和灭鼠药不能与食物放在一起。当人们吃了含有大量病菌和病毒素的食物后,胃肠粘膜受到刺激,一般半小时到数小时之内就会爆发疾病。可使许多人同时发病,病状大致相同,多呈急性肠炎症状。病人明显的症状是先恶心、头晕、出冷汗,紧接着就呕吐、腹痛、腹泻、发烧等。如果病菌毒素渗入血液,作用于神经,还会引起抽筋、昏迷等,严重者会致死。所以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医治。发现可疑食物中毒,要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在急救病人的同时,立即向校医院或上级防疫部门报告情况,并要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时收集剩余食物及患者的呕吐物、粪便等,以备检验。食品贮存场所及炊具、餐具、容器等暂不要清洗,在食品卫生监督人员采样结束后,要对中毒现场进行全面流水线处理,以防中毒的再次发生。

篇5: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措施规程

1现场如发现有员工发生中毒立即报告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全体职工停止就餐,并由厨师、现场安全员立即封存食堂内所有可疑食物、配料,听候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如发现有员工发生中毒,情况严重的由项目部应急救援负责人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指挥部。

2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立即脱离危险地方,组织安全员、急救员进行抢救。

3应急救援报警组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与医院取得联系(医院在附后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中毒局势得到控制后,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对封存样本进行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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