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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防止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水利第三工程处,坐落于**街**号,现从业人数195人,安全负责人12人,是国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

2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等。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全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组、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组、事故调查组6个应急救援组。

2、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谭凤启

副总指挥:陈贵成

成员:安全部负责人和各公司经理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3、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王海军

成员:各公司经理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4)组织体系框架:

4、应急救援组职责:

(1)通讯组:组长由处党政工作部主任担任,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2)抢险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员、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安全保卫部及安全部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公司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技术部、食堂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5)善后组:组长由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工程处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全员,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

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②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五、应急响应

1、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①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②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③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

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①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②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①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②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③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a.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b.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C.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4、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①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②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

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③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④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⑤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⑥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5、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①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②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③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④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⑤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⑥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⑦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⑧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⑨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①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②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③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④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⑤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⑥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⑦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⑧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7、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①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②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③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④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⑤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⑥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8、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①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

②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③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④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9、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①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②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③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④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⑤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⑥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⑦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2)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职工及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职工及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职工及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

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②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职工及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③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

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本工程建筑高度不高,最好采取这种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3)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①人员聚集

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②恐慌行为

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如:绝望、歇斯底里等。这种行为若导致“竞争性”拥挤,再进入火场,穿越烟气空间及跳楼等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③再进火场行为

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10、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1)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①塔吊基础下沉、倾斜:a.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b.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②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a.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b.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c.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d.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e.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③塔吊倾翻:a.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b.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④锚固系统险情:a.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b.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c.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⑤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a.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b.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c.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2)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①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②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③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3)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①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②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③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a.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

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b.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c.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a.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b.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六、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七、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八、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和处置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九、预案管理

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3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十、奖惩

1、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或临阵逃脱的,将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

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因表现勇敢,减少事故损失的,给予表彰奖励。

3、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十一、附则

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水利厅安全办及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办公室,本单位党政工作部和安全部存档。

2、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本预案经省水利厅安全办批准之日起实施。

篇2:防台风防暴雨防雷暴三防预案

一、应急准备与组织管理

1.制定三防预案的目的:

(1)在接到预警信号时,及时落实相应的防范行动;

(2)恶劣天气过后,及时排除险情、发现隐患、检查损失情况、进行反馈改进。

2.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职务/姓名/电话

职责

组长(项目经理)/

1.组建领导小组

2.组建义务消防队

3.批准应急准备方案

4.组织检查监控.

副组长(项目现场经理)

1按批准的应急准备方案,落实有关设施、物资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培训,必要时组织演练

3.检查预案落实情况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1.组织技术部、工程部、物资部、综合办公室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并审核

成员(工程部负责人)/

1.按经批准的应急准备预案对作业现场的要求组织实施

2.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的培训

成员(物资部负责人)/

1.负责各项预案中有关设备、物资的准备

2.负责对物资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的培训

成员(技术部负责人)/

1.负责编制暴雨、台风、停水停电、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

成员(行政部主管)/

1.负责按经批准的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对办公、生活区的要求组织实施

2.负责对办公及后勤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的培训

3.应急救援队

姓名

所在部门/分包方/岗位

姓名

所在部门/分包方/岗位

白显军

总包,电工

王盛伟

总包,机修

阎强

总包,电工

郭涛

总包,机修

陈晶

总包,电工

余光太

总包,机修

龚建国

总包,电工

王小红

总包,机修

王学红

总包,电焊工

陈睦

总包,机修

曾建明

总包,电焊工

孙安文

总包,机修

雷建

总包,电焊工

刘宏全

总包,机修

高德芳

总包,机修

胡世平

总包,保安

尹操

总包,机修

肖仁楷

总包,保安

邹兵

总包,机修

兰海波

总包,保安

周山根

总包,保安

尹明芝

总包,保安

4.紧急情况处理的通用要求

①紧急事故发生时,项目经理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当事故严重,自身难于处理时,必须首先联络紧急救援或医疗单位,并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②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再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防止伴随的重大环境事故;

③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图所示的程序进行处理;

④对紧急情况和紧急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保护好现场,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按环境管理方案处理废弃物资,防止进一步对环境的污染;

⑤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填写环境紧急事故处理报告,环保紧急事故处理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备案,一份自留,报告记录见附件5.9;

⑥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召集有关人员确定紧急情况发生的原因,评审确保紧急情况不再发生措施的需求,制定、实施、验正纠正措施。

暴雨、台风的应急处理

二、相关知识、定义

1.台风警报

(1)广东省台风预警信号及含义:

(一)白色台风信号。其含义为: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地。

(二)绿色台风信号。其含义为:本地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7级(39~61千米/小时);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

(三)黄色台风信号。其含义为:本地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62~74千米/小时)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62~88千米/小时)。

(四)红色台风信号。其含义为:本地受热带气旋影响,未来12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10级(89~102千米/小时)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89~117千米/小时)。

(五)黑色台风信号。其含义为:热带气旋将在未来12小时内在本地或附近登陆,平均风力12级(118~133千米/小时)或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

(2)深圳地区台风预警信号及含义:

标示和含义与广东省相同,标志上的“白、绿、黄、红、黑”分别改为“1、2、3、4、5”,即直接标明几号风球。

(3)香港天文台发出的台风警报

香港警报系统分为5个级别,如下:

1号风球:热带气旋位于香港800公里范围内,稍后可能会影响香港。

3号风球:维多利亚港内吹强风或将有强风,持续风速每小时41-62公里,阵风可能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8号风球:维多利来亚港内风速已达或将达到每小时63-117公里之烈风或暴风,而阵风可能超过每小时180公里。

9号风球:烈风或暴风风力现正或将会显著增强或现场10米高度实测风速10分钟均值达到27米/秒或以上。

10号风球:风速已达或将达飓风程度,即持续风速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而阵风可能超过每小时229公里。

2.暴雨警报

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3个级别,如下所示:

(一)黄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六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

(二)红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三)黑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3.雷暴警报

目前没有专门的雷暴预警信号。一般当出现频繁且离本地较近的雷击情况时,可认为是强雷暴天气。

三、风险识别

1.在三种(雷暴、暴雨、台风)恶劣天气下存在典型的风险有:

(1)雷暴风险:

雷击造成设备损坏

雷击造成户外作业人员触电

雷击造成输配电系统损坏

雷击造成山林火灾

(2)暴雨风险:

水淹(排水不畅)

坍塌(如围墙、护坡、路基等)

道路湿滑或冲毁,

室外设备/物料进入损坏

室内进水等造成的损失

(3)台风风险:

上述暴雨的各项风险

户外高大设备倒塌(吊车、标语牌、线杆)

松散物飞扬造成的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

输配电系统损坏

四、行动指引

1.雷暴防御指引

在5月之前完成所有防雷接地的检查。

雷暴期间,停止户外活动

雷暴后,抢修或检查损失情况。

2.暴雨防御指引

(1)黄色信号时的行动:检查排水设施或通道的可用性,检查应急排水设备的可用性,检查门/窗/天台等易进雨的设施,收盖露天存放的物品,疏散低洼易浸地区物资,要注意广播、电视有关暴雨信息的最新广播。发现险情,在采取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抢险。雨后组织检查,排除险情和隐患。

(2)红色信号时的行动:暂停在空矿地方的户外作业;外出应考虑天气和道路情况是否许可;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可能出现严重水淹及交通挤塞;检查户外电气设备/临时电气设备的抗风/抗雨措施;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开放现场避险场所;危险地带及危房的人员;发现险情,在采取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抢险。雨后组织检查,排除险情和隐患。其它同黄色暴雨信号。

(3)黑色信号时的行动:员工留在室内,如住所可能出现严重水淹,则报警,组织救援,到安全地方暂避;停止户外作业;停止非事故抢险的交通运输活动;如“黑”色信号在上班前发出,雇主不应要求雇员上班,除非有关暴雨时的工作安排已有事先协定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发现险情,在采取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抢险。雨后组织检查,排除险情和隐患。其他同红色暴雨信号。

3.台风防御指引

(1)台风预报与信息发布的行动:

a.总包安全环保部从下列途径获得警报信息:

广州中心气象台网站

香港天文台网站/电视台

运营公司应急科

b.总包安全环保部发送信息资料:

——内容:基本信息和路径图,包括台风名称,中心位置、移动方向和速度、预警信号级别、预计登陆地点和时间等。

——方式:传真到指定传真机、网络传送、张贴到指定地点(8号风球时不再向外部建筑张贴)、电话通知等。

c.各单位接口人收录和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响应行动

1号风球时的行动:进入抗台戒备状态,待召的应急指挥即为全面负责落实防台行动指挥,其他应急组的组长即为防台、抗台行动的协调人;检查待招人员的通讯是否畅通;检查各类厂房的门、窗、百页窗等完整可靠;检查所管户外的松散物;盖好所有户外的盖板;将台风期间仍存放在户外的设备、物件、起重机械等固定牢;检查户外电气设备/临时电气设备的抗风/抗雨措施;检查所管区域地面、地下的排水系统畅通;检查应急设备、如泵、水带等随时可用;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或通过气象咨询电话等气象信息传播渠道了解的最新情况,以决定或修改有关计划。

2号风球时的行动:中止户外一切高空作业;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及系统的可用性;检查废液贮存罐的液位,排入至低液位;关闭分管厂房的大门、窗户,并检查关闭是否牢固;将露于阳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风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内;检查、保证户外设备通道的安全性、即无阻塞、无松散物、无漏油;检查、保证工作人员的交接安排;检查并保证食堂有维持72小时的食物;做好保安设备和保安亭的防护,必要时安排临时出入口控制措施;安排72小时内人员的交通;安排重型车辆和驾驶人员,保证抢险活动的交通和机械;进一步清理松散物的,加固户外堆放物件;检查盖好孔洞盖板,确保盖实稳固;检查、优化台风期间的工作计划,根据气象条件取舍工作项目;检查、保证应急抽水泵到预设现场;检查电梯房/施工电梯或卷扬机防雨措施良好;检查停车场和停放车辆,将停车场的高架照明灯降下,确保各停放车辆的车窗关闭;注意收听广播和电视随播、增播、报道热带气旋的最新消息和有关抗风通知。

3号风球时的行动:在大风到达前中断一切户外施工活动;关紧门窗;不要在迎风的窗户旁站立;移走在风口位的家具及贵重物品;危险地带和危房人员应到避险场所避风;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严密监视台风对厂房/设施的影响,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再次检查应急组织人员的到岗情况。

4号/5号风球时的行动:挂出4号及以上风球时或现场10米高度实测风速10分钟均值达到27米/秒时,经电站应急指挥批准,工地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外,其他所有人员在原地待命,不得外出,远离迎风门窗;当门窗被风损毁时,应待风力没有威胁时再行安装;加固港口设施和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当台风中心经过当地时,风力会减到很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转向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五、响应流程

附:《三防应急响应行动单》

三防应急响应行动单

序号

行动描述

位置

结果

备注

雷暴天气时的行动

黄色暴雨信号时的行动

红色暴雨信号时的行动

黑色暴雨信号时的行动

1号风球时的行动

3号风球时的行动

8号风球时的行动

9/10号风球时的行动

执行人:执行时间:

行动结束后,此表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篇3:永春煤矿新掘巷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护煤矿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永春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特制定本《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煤矿各类事故

1、顶板事故灾害;

2、火灾、气体中毒、瓦斯爆炸灾害;

3、矿井透水

4、粉尘灾害;

5、机电、提升、运输事故;

二、事故应急准备措施

1、成立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郭立新

副总指挥:姚志泽

指挥部成员:王文业、吴永汗、林建设

2、成立救灾工作组

(1)现场施救组:郭立新、姚志泽、吴永汗

指挥:郭立新

(2)技术组:姚建超、苏金树、林建设

组长:姚建超

(3)后勤组:林培祥、姚建淼、吴永汗

组长:吴永汗

3、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赶现场,组织抢救。

4、处理事故过程,各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安全负责人: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4)有关的队、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事故性质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值班室,并随时接受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

(5)矿值班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并报矿山救护队(电话:)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随时掌握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6)机电工: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扇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7)技术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的名单(略)

6、灾害预防处理必备图件

通风系统图1:2000

供电系统图1:2000

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

矿井避灾系统图1:2000

井上下对照图1:5000

7、教育、训练与演练

(1)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掌握煤矿各类事故的预兆、发生事故时矿工的自救知识和避灾路线,了解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2)对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训练,熟悉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掌握煤矿个人防护装备(自救器等)的使用。

(3)组织全矿工人进行预案演练,熟悉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三、事故应急响应

1、接警、通知和上报

(1)矿井发生事故时,附近在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危害程度,并迅速利用井下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井口值班人员。井下其它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汇报。

(2)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区域范围以及受伤人员的情况等,然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矿山救护队汇报,并按事故必须召集的单位和人员顺序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到井口集中待命。

2、指挥与控制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井口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领导代行总指挥职责。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一方面必须立即组织矿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另一方面必须立即将所了解的事故情况向县煤炭行管办、县安监局、公安局报告。

3、救护基本原则

(1)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附近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后,由救护队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和所在位置,指定专人检查瓦斯,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其它人员不得到处乱闯。

(3)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速度,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队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峒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因事故造成所在地点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可佩戴自救器或用毛巾捂住口、鼻等。

4、煤矿主要事故抢险措施

顶板事故灾害的处理:

(1)巷道冒顶事故发生后,要迅速跑到井下电话点,把冒顶地点,被堵人数及状况等有关冒顶情况及一些要求,尽快如实地报告值班室,冒顶区以外人员,无论任何人,一旦得知,应马上汇报值班室,并通知附近人员积极抢救,在矿有关部门领导未到之前现场的安全员要负责指挥工作,否则予以追究责任。

(2)值班员在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冒顶被堵人数、姓名、位置及人员情况。

(3)被堵人员必须在带班或有经验工人负责下,安全退到顶板较好的地点,建立避灾硐室,沉着冷静,等待抢救。

(4)抢救人员进入冒顶区之前,必须加固临近巷道或工作面支护,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恢复冒顶区的通风,若一时无法恢复通风,可用水管及压风管向冒顶区供风。

(5)处理事故,必须由外往里,处理过程中必须检查冒顶区附近的支护、顶板压力情况,要及时清理退路,设置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顶板,防止援救危险。

(6)若冒顶处理困难较大,必要时要开掘通向受灾人员的专用巷道。

(7)遇到大块岩石威胁人员时,可用千斤顶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改变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8)冒顶处理的方法有撞楔法和出空法,木垛接顶等。

(9)抢救伤员时,应在现场进行止血或固定骨折和需要的包扎工作。搬运伤员时,要稳、轻,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如胸部、背部损伤只宜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前,应清理口鼻腔中污物。总之,必要时要采用急救措施。

火灾、瓦斯爆炸灾害的处理:

(1)、井下任何人,特别是在火灾、瓦斯爆炸时,进风侧的人员,一旦发现灾情,应立即用最近的电话报告值班室,当电话损坏时,可跑步快速出井口报告。

(2)、在发现刚起火或火灾较轻,发现者必须呼唤附近人员赶来抢险,并立即切断灾区电源,奋力扑灭火灾。

(3)、在火灾或瓦斯爆炸时,灾区进风侧人员应切断电源后,迎着风流撤到地面,灾区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若没有自救器,必须用毛巾或衣服浸水后捂住鼻、口,在带班或熟悉避灾路线的人员带领下,安全地沿着避灾线路撤退,在独头掘进工作面,要建立临时避难硐室。

(4)、值班员接到灾情报告后,按顺序迅速通知到各有关人员。

(5)、凡在井下电话机15米范围的人员,一听到电话铃声,应立即接应电话。当接清是报警电话时,立即吩咐在场人员通知该水平的所有人员按避灾线路撤退。

(6)、矿长赶到井口后,立即查清灾情和灾区受威胁人员的撤退情况,并根据实情和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定通风、抢救、灭火的方案,同时迅速组织实施。

(7)、当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无法扑灭时,应采用隔绝灭火,封闭火区。

(8)、在救灾期间,压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并停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入井人员必须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入井。

(9)、在抢救期间必须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图纸。

矿井瓦斯中毒(窒息)事故的处理

自救措施

(1)、出现头痛、耳鸣、心跳加快、四肢无力、呕吐、流清水鼻涕、呼吸困难、剧烈咳嗽、流泪等症状,应迅速撤离至新鲜风流处,并立即向调度汇报。

(2)、当中毒者已失去撤离现场的能力时,应迎面俯卧在水沟,用毛巾、口罩、衣服等浸湿后,遮住口鼻等待救援。

施救措施

(1)、一旦发现瓦斯(窒息、中毒)事故,临场人员必须戴好自救器,若没有自救器必须用毛巾或衣服浸水后捂住鼻、口撤离现场。

(2)、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灾区情况向值班室汇报。

(3)、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矿长(或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

(4)、矿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

(5)、抢救人员应配戴自救器。对被抢救的遇险人员要立即给他们戴好自救器,迅速救出灾区;立即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及时抢救。

①立即检查伤员的心跳、脉搏、呼吸及瞳孔,并注意保暖。同时解开领口、放松腰带,口腔如有杂物、痰液、假牙或是呼吸不通畅,应将污物取出,使呼吸通畅。

②如受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仍有跳动,可立即搓摩他的皮肤,温暖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停止,应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挤压,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③如因瓦斯或二氧化碳等窒息,情况不严重时,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休息,即会苏醒。如窒息时间较长,就要在皮肤搓擦后进行人工呼吸。

④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矿井水害的处理:

当回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时

(1)向值班人员汇报情况;

(2)人员从上出口撤出;

(3)当透水排干后,应加强工作面通风,在检查瓦斯不超限后,立即组织准备维修工作,恢复生产。

当小眼掘进面发生透水时:

(1)有躲避洞的,立即将人员及设备撤入躲避洞;

(2)无躲避洞的,作业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选择支护完好、安全牢固、围岩好、不易被水冲倒拓背角处躲避,并把风筒布拉到躲避处,在遭水减少时,立即在躲避处上方打一、二排密柱井等待抢救;

(3)在巷道附近人员必须立即把灾情用最近电话报告值班室;

(4)值班人员根据灾情轻重,或组织现场人员抢救或按本计划名单召集人员;

(5)抢救时要积极恢复工作面通风,开启压风机进行供风;

(6)若由于透水造成冒顶堵人,可按冒顶堵塞事故处理或抢救;

(7)当流水大且又不止时,可采取开掘另一条小眼抢救遇难人员,此法只能采用挖掘,严禁放炮。

触电事故处理:

触电事故发生后,必须不失时机的进行急救,尽可能减少伤亡。触电急救的要点为: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1)救护人员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属或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必须使用干燥绝缘的工具。救护人员最好只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2)要避免扩大事故。救护者不可盲目抢救,应先判断触电情况,切断电源。

(3)人触电以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假死”征现象,应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急救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四、事故调查

发生轻、重伤事故,由本矿组织调查处理;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安全事故,煤矿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应立即着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保护现场,搞好物证搜集,详细向调查组汇报,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事故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过程,不得隐瞒事故真象和阻碍事故调查处理。

五、事故善后处理

1、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要召集各水平负责人、事故有关人员、直至全矿职工召开会议,介绍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布置防患措施。

2、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六、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郭立新、姚志泽、吴永汗、姚建超、王文业、林建设、苏金树、

林培祥

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铅坑煤矿贼洞坑840井

篇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襄樊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监测避让与勘察治理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襄樊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为襄樊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指挥部”下设紧急抢险组、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应急资金保障组等应急工作小组。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重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军分区、武警襄樊市支队迅速组织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属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属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属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连,连接市有关部门、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4.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机构,要广泛收集、整理、分析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包括气象雨情信息、江河水库水情信息、地震活动信息、人类工程活动信息、地质灾害隐患变形监测数据等),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

4.2预防预警行动

4.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4.2.3编制紧急防灾预案与发放“防灾明白卡”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居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制定以地质灾害区(点)人员财产转移避让为主要内容的紧急防灾预案,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相关单位和村民手中。

4.2.4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4.2.5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支撑系统

各级政府应开展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编制防治规划。

各级国土资源和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

4.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3.1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县(市、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本级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直接速报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1小时内)如实上报省、市人民政府指挥部和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办公室。

4.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应急响应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将险情和灾情报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措施。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由发布启动预案的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襄樊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樊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武警襄樊市支队负责组织驻市武警部队进行工程抢险。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市城建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供电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障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供水、供气、供电、城市道路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学校做好转移工作。

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市水利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修复水毁的水利工程以及地质灾害损毁的水利工程。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市经委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6.4治安、交通和通讯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保障应急无线电频的调配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畅通,并视灾情实行局部空中电波管制。

6.5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灾区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6应急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及使用管理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6.7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准备保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7.2应急技术保障

7.2.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2.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

7.3宣传与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4通讯与信息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襄樊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7.5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级人民政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职责。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参照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或更新,修订或更新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

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10.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5: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1.1制氢站如发生爆炸危害极大,直接威胁机组安全运行,会导致严重后果,制氢站多是因为氢气漏泄而引起爆炸。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事故,避免因氢系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的发生,加强对氢系统爆炸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爆炸造成的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电厂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

1.3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发电厂制氢站内氢电解系统、氢储系统的爆炸。换言之,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制氢站氢气发生爆炸从而引起的事故。

1.4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的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厂内的公安、消防、医院、物资部门及各单位的力量,厂长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故管理工作。化学分场主任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化学分场各班组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化学分场制氢站负责对厂内6、7、8、9号机组的发电机供氢工作,氢是发电机的冷却介质。及时补充充足、合格的氢气是现场发电机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氢气渗透性强,与空气混合后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因此,做好氢气系统防火、防爆是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和保证周围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2化学分场制氢站采用电解水制氢的工艺,制氢设备为哈尔滨机联机械厂生产的DQ-4型制氢设备,正常出力为每小时产氢4m3,最大工作压力为1.0MPa,共两套设备切换运行。制氢设备制备符合要求的氢气后,导入储氢罐内储存,根据现场需要,通过管路输送到现场。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长:李奕

副组长:韩玉珍、王绍军

常务副组长:王绍军

成员:王贵军、李长海、李春玉、张金、

李玉山、王德山、李耀辉、于凌涛、

丛开禹、高秀全、拱峰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氢站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进行恢复和满足现场送氢的需要。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进展情况。

(3)负责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涉及到临时封闭道路及其它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爆炸扑救后,负责组织对现场的恢复工作。

(4)各应急小组在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氢系统运行。

(5)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6)制氢站要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7)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制氢站送出合格、充足的氢气为氢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8)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9)完成制氢站氢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成立事故应急小组

(1)消防救援组

(2)运行应急组(现场及氢站各成立一个小组)

(3)公用系统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保安救援组

(8)通讯保障组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引起制氢站氢系统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列举如下:

(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穿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及鞋等引起氢系统爆炸。

(4)制氢站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氢站。

3.2.2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2.3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值班室内应设有带报警的压力调整器液位监测仪表。压力调整器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电解槽运行。制氢室内和其它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制氢室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3.2.4禁止在制氢室中或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制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它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3.2.5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向储氢罐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3.2.6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制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它方法断绝气源。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3.2.7制氢室和机组的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3.2.8制定演练计划,加强日常演练。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班值长立即向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厂长向主管的二级单位运行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生产厂长汇报厂长、书记,通知各位副厂长和副书记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3.3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与各单位及各小组人员联系的畅通。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爆炸发生后,值班员立即断绝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并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

3.4.2值班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时,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报火警119,同时汇报班长、分场领导、值长,分场将爆炸情况报告厂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爆炸发生时间,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需要救灾物资人员等。

3.4.3分场领导、班长等有关人员接到爆炸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防止灾情扩大,停止向发电机补氢,关闭所有的补氢门。

3.4.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厂部统一指挥,统一高度,一切从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大局出发。

3.4.5在扑救爆炸过程中,如有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以保人身安全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3.4.6爆炸处理期间,各岗位尽职尽责,通讯设备畅通,联络用语简单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4.7爆炸扑灭后,分场领导应组织恢复抢修,恢复制氢设备系统运行,保证发电机用氢工作。

3.4.8分场领导应组织人员分析发生爆炸原因,抢救过程、损失、采取措施等汇报厂部有关单位。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单位生产人员在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现场的正常氢气供应,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对氢站应急工作中对周围设施及设备的影响应及时恢复,并做好宣传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5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厂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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