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棉业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棉业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尽量做到临危不惧、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采取有计划,有组织、有智慧的救援,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机构组成人员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设在安全生产科)。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小组为基础,指挥救援。

2.组成人员

主要负责人:张星卫

管理人员:张星卫、张石珠、张月卫

3.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⑴车间主任协助指挥做好车间的紧急停车工作,确保停车安全,负责现场抢救和灾情处置工作。

⑵维修车间主任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统一调动汽、水、电的工作。

⑶办公室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工作、伤员的转院联系和护送工作。

⑷指挥小组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保护现场的有关数据,对调查事故提供依据

二、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厂办公室电话:……

2.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手机:……

3.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三、本厂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部位有三个方面。

㈠、电器伤人救援

1.出现电器伤人事故,应就近采取用绝缘器材切断电源,而后进行抢救,确保不出现二次事故伤人。

2.电器伤人禁止在带电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电工做好断电抢救。

3.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救护。

4.救援组织指挥和调动救援人员,防止混乱影响救援开展。救援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和救护。

5.第一现场的各级管理部门为临时指挥,进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6.指挥小组组织人员紧急动员,投入救援工作,动用救援器材,进行人员救治和物资抢救。

7.指挥小组组织进行事故总结和善后处理。

㈡、机械伤人救援

1.出现机械伤人事故,现场人员应迅速抢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进行必要的止血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

2.轻微伤害及时到就近医院包扎救治,其他人员在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护措施后开工生产

3.指挥小组组织指挥及事故善后处理,参照“电器伤人救援”预案和程序。

㈢、火灾事故救援

1.出现火灾事故,抢救时先要拉闸断电,防止二次事故。

2.禁止用易燃物资进行救援。

3.立即启用防火物资灭火,灭火器、灭火沙、蓄水设施等就近使用,并立即进行灭火动员,人海战术扑救。

4.指挥小组组织指挥及事故善后处理,参照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

篇2:某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篇3:砼施工意外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

为确保在突发事件影响到混凝土正常浇捣时,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正确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混凝土浇捣的影响,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砼施工应急工作的指挥及协调。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部门及相关部门等的沟通,了解突发事件的持续时间及影响程度。

2、**负责现场,其任务是了解、掌握突发事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组织指挥方案的实施。

3、***、**的任务是组织实施方案所需的人员和物资。

二、处理措施

⑴在受剪力较大不宜留施工缝的地方的处理措施

A、在雨、雪、中风天气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浇混凝土前,应注意收集天气情况信息,尽量避免在下雨、下雪或台风天气浇混凝土;

②在浇混凝土过程中突然遇到上述恶劣天气时,首先应将刚浇好的混凝土用塑料布覆盖(下雪时还应做防冻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刚浇好的混凝土;

③及时派人将盖塑料布时在混凝土表面上留下的脚印抹平;

④在可能的情况下,在规范允许下的地方留出施工缝,如无法做到,应及时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联系,在混凝土施工缝处加抗剪插筋;

⑤派专人负责做好混凝土的临时收头工作。

B、突然停电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首先应用人工将刚浇好的混凝土振捣密实,将混凝土表面抹平,保证已浇捣好的混凝土的质量;

②用人工拌制或从附近其他工地运进混凝土的措施,将混凝土浇捣到规范允许留施工缝的最近的部位再留施工缝;

③派专人负责做好混凝土的临时收头工作。

C、商品混凝土供应不上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及时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联系(必要时派人到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现场蹲点),要求加强供应;

②调整混凝土的浇捣线路,降低浇捣强度;

③利用现场搅拌机,临时拌制混凝土,防止出现冷接头。

⑵、有放水要求时的处理措施

A、在雨、雪、台风天气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浇混凝土前,应注意收集天气情况信息,尽量避开在下雨、下雪或台风天气浇混凝土;

②在浇混凝土过程中突然遇到上述恶劣天气时,首先应将刚浇好的混凝土用塑料布覆盖(下雪时应做好防冻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刚浇好的混凝土;

③及时派人将盖塑料布时在混凝土表面上留下的脚印抹平;

④将临时施工缝留成凹凸形状;

⑤、重新浇捣混凝土时,将施工缝清理干净,在建设、设计单位同意的条件下,增加一条遇水膨胀止水条。

B、突然停电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首先应用人工将刚浇好的混凝土振捣密实,将混凝土表面抹平,保护已浇好的混凝土的质量;

②临时施工缝留成凹凸形状;

③重新浇捣混凝土时,将施工缝清理干净,在建设、设计单位同意的条件下,增加一条遇水膨胀止水带;

C、商品混凝土供应不上条件下的处理措施:

①及时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联系(必要时派人到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现场蹲点),要求加强供应;

②调整混凝土的浇捣线路,降低浇捣强度;

③利用现场搅拌机,临时拌制混凝土,防止出现冷接头。

三、施工缝重新施工时的处理措施

重新浇捣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处松动的石子,浮浆等清理干净,用水将垃圾冲掉并套浆,施工缝接头应仔细振捣。

篇4: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中突发长时间停电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中突发长时间停电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械伤害的风险,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负责现场指挥,了解掌握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停置部位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负责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3.负责通知设备单位组织抢救,召集抢救人员,及时安全排除险情。

四、应急救援程序

当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突遇电源或其他电气(长时间)故障,使梯笼在停层之间突然停止,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将操纵开关板至“0”位,切断总电源。

2.由专业维修人员按如下步骤操作:

(1)间断地用手拉开电动机尾端制动器门松闸把手,站梯笼通过重力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

(2)将梯笼降至下面一个停层位置后,先把货物卸至楼层,乘梯人员离开梯笼:

(3)继续用(1)条方法操作梯笼,梯笼每下滑20米,要停止一分钟,让电机制动器冷却。直至梯笼降至最低位置;

(4)电源恢复接通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后才能正常作业。

3.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公司电话:

2.工程管理部电话:

3.设备单位电话:

4.项目经理:手机或电话: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设备员:

附:附近医院地址:

工伤事故是指特色医院目录(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篇5: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贺州市

为了预防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突发事故发生,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制定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横向协调、外援为辅”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全市涉及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如下:

1、全市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7家(八步区6家,富川县1家),

2、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专营公司5家(八步区2家,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各1家)。其它零售店约130家(八步区40家,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各30家)。

3、全市7家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和5家专营公司各自都有一个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贺州市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分布在富川县富阳镇、八步区公会镇、沙田镇、贺街镇、仁义镇、灵峰镇和八步街道办事处。如果管理不严,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很容易造成突发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机构

(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的副市长担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及市武警支队的第一把手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当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组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附近,统一指挥救援工作。

注:若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卫生、交通的副市长因公出差时,由在家市委副书记、常委和其他副市长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2、指挥部

(1)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自治区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市政府办:按照总指挥长和副总指挥长的要求,协调做好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负责调度抢救受伤、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经委:(1)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开停车和调度工作;(2)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等工作的组织。

市安监局: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及各项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车辆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市武警支队:协助指挥部做好抢救人员工作。

市民政局、总工会:负责受伤人员及其它受害群众的安置工作。

市商务局、工商局等部门积极按照指挥部的部署,负责做好抢险救援物质的供应和做好各项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如正职不在,由副职依次接上,职责和任务不变。

四、危险目标确定

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销售危险性及可能引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的后果,确定应急救援危险目标。我市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工人在工作时稍微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存在着严重的危险性。我市生产、经营最大的危险目标是:

1、生产企业的配药工序和上药工序。

2、生产企业的插引工序和编炮工序。

3、各企业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五、建立和健全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伍

救援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烟花爆竹事故的处置任务。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各自的分工要求组织救援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及器材、设施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通讯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指挥部与各专业救援组之间的联络、协调和对外通讯联络任务。

(二)救援组:由市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派出应急分队和消防人员组成救援队,由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实施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的任务。

(三)治安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组成,由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担负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交通管制和指挥群众疏散、撤离任务。

(四)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药监局、防疫站和各医院的人员组成,由市生局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医务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担负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五)善后处理组:由市经委、民政局、总工会组成,由市经委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稳定群众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等事件发生。

(六)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市经委、监察局、安监局、技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总工会等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清责任,查明事故原因。由市监察局、安监局负责。

六、装备和信号的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针对烟花爆竹危险目标的各自特点,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和器材。

(一)各危险目标企业必须根据需要,将个人防护一般医疗救援、通信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二)各类医院应配置有应急情况输氧设备及药物,保证24小时留有较足够医务力量。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种物资器材配置。如:指挥通讯、灭火、抢险、救护等器材及各种交通工具。

(四)信号规定。

危险目标单位必须设有固定的联系号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信号主要通过电话和广播报警传递。

报警电话如下:

名称报警电话

公安报警110

消防报警119

急救中心120

市安监局5123498

市经委5292238

七、预防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个人。主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八、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处理

当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安监局及经贸委报警,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断事故源。

2、市经委、安监局、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要立即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部位及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尽快通知指挥部人员及各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

3、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当机立断,迅速指挥工人撤离事故现场。

4、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现场,待爆炸声平息后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5、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收集事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

(1)视事故情况,作出全部停业停产的决定。

(2)派出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3)命令各专业救援组迅速投入救援。

(4)按专业对口原则,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6、各专业救援组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速度召集人员,带上救援器材和装备,赶赴指挥部集合,然后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1)医疗救护组要与救援组配合,分头到事故现场查点当班人员,发现有受伤人员时,应及时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区尽快送往医院抢救,如有去向不明者,应马上进行查找。

(3)治安组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分禁区,设岗警戒,进行交通管制。

(4)通讯联络组负责指挥部与各救护组之间的联络、协调。视事故情况采取对外通讯联系。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市安监局、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

九、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一)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应组建本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医疗救护组应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术,平时多练兵,在发生事故时能起到应急救援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应24小时留守值班,备好应急救援的药物及医疗器械,做好紧急准备。

十、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本市救援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一)通过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发出警报,以便做好安全疏散。

(二)报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单位名称、地址、事故性质、物料名称、电话号码,并派人到事故现场的路口等待救援队伍,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三)报警时,应报告伤员数量、伤情。对伤员进行转院时,必须同时通知所送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十一、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

为加强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或演习。

(一)救援队伍挑选一些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和专家组成。

(二)为保证人员落实,每年一季度将根据人员的调动进行调整,以免虚设。

十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应急救援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建立以下相应的制度:

(一)值班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特别通信号码保持24小时畅通,要有人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二)检查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市根据工作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抽查。

(三)例会制度: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检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召开一次企业应急指挥成员及救援队负责人会议。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预防重、特大化学事故发生。

十三、奖惩规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或在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导致救援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对在救援躲避、临阵退缩和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