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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学习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希望对大家有用。

为了推动某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学生处的关心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学生处依据《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而设立的,并由学生处宏观管理、独立运作的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禀着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秩序,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努力创造和维护安定、团结、文明的生活环境的宗旨,全心全意的去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工作后,能有更好的环境休息、放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求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下、指导下的学生生活园区自治性组织。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生活园区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知悔改者将对其进行罢免。

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宿管会成员要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多做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主席团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三章宿管会设置

第九条:宿管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纪检部,宣传部,卫生部。总会设常务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卫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计划编制90人。主席团、秘书处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主席和副主席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秘书处责协助处理宿管会的常规工作;宣传部设计组织形象,扩大组织影响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与制度

第十条:学生处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

(一)宿管会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一般问题由主席,副主席连同有关部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须报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

(二)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于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由学生处批准实施。

(三)各部之间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负责宿管会的会议记录、各项活动宿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第十三条:考评制度

(一)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院推荐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学生处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营造一个良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基本制度

1.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主席办公会议。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

2.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宿舍管理干部大会。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委员会议。成员包括: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

第十五条:参会制度

1.召开会议,秘书处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

2.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

3.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佩带工作证。

4.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5.参会时,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拖鞋。

6.参会时,不许抽烟、吃东西,不许私自讨论和打闹。

7.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

8.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篇2: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办法

第一章总则

高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休息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构建“温馨和谐、安全有序、健康向上”的主流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平台,结合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特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大学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在学院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律组织。

第二章机构设置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及楼长)、副会长、生活部、安全部、宿检部组成。

会长、副会长各设一名,安全部、生活部、纪检部等设部长一名。

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和寝室长。

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各楼层设层长一名、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

第三章工作职责

“宿治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提出的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管理目标,组织学生开展以育人为中心,以宿舍为阵地,多种形式的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同时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妥善管理宿舍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丰富的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治保,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一、?会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宿治会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宿治会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8.与副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3.协调、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4.负责分管男女生寝室详细统筹工作的开展;

5.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

6.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

7.与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8.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三.安全部职责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安全隐患的检查汇报;

3.收集、整理学生宿舍的安全信息;

4.协调宿舍设施的维修;

5.维护作息制度;

6.及时汇报学生宿舍的安全动态;

7.成立“宿舍安全信息员”、组建“宿舍安全服务队”。

?四.生活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学院老师做好查寝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抽查、评分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达标及不达标宿舍情况;

3.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宿舍”的创建、评比工作;

4.开展宿舍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对宿舍环境卫生及违纪行为进行整改上报;

6.对宿舍的文明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五.宿检部职责

1.负责规范全院学生的住宿、就寝纪律;

2.负责宿治会通知的下达通知;

3.负责学生宿舍纪律、秩序的抽查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情况;

4.会议活动的考点到勤及值班考勤;

5.负责学生思想、心理动态汇报;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证各种信息渠道的畅通;

7.对宿舍区内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报;

8.负责宿舍教育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六.楼层长职责

1.完成学院、会长以及副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解学生宿舍冲突和矛盾,对宿舍突发事件的上报及处理;

3.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以及寝室有无安全隐患;

4.负责宣传部宣传的宿舍内学生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个寝室。

第四章?管理条例

1.参会制度:召开会议,宿检部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无法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2.交流制度:对内、对外加强协调、联络、沟通,与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加强联络、沟通,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加强与校学生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宿管会的交流与联系,谋求共同发展。

3.值班制度:由宿治会会长安排宿治会全体成员分批到宿舍生活服务室进行值班并做好考勤。

4.奖惩制度:每学期末对宿治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宿治员”并颁发奖状,各方面表现极差者勒令退出宿治会。

5.考核制度:宿管会会长、副会长配合指导老师以宿治会成员平时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为标准,以各部门干部意见为参考,对宿管会成员进行每月一次的严格的统一考核,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由学院在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成绩为基准,凡工作踏实出色者,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

篇3:建设集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建设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各位员工: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精神,促进员工公寓文化建设,努力创建一个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委会”)。

第一条为搞好员工公寓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履行“宿委会”职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宿委会”以“为员工服务!”为宗旨,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为前提,坚持“团结、文明、和谐、创优”的准则。

第三条围绕公司对员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员工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努力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提高员工生活价值与生活质量。

第四条发挥“宿委会”与员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员工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第五条严格执行员工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内容

1.认真执行各项物业法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正常管理秩序。热情为员工服务,尽全力帮助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全面掌握公司房屋、配套设施和员工的基本情况,建立正确完善的基础资料档案,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3.积极主动地参与员工生活园区安全管理、纪律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回访员工,征求员工关于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创造性建议,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员工提供舒适、愉快的居住、生活环境。

5.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宿舍水电安全、节能管理,防火、防盗。

6.对宿舍卫生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公布结果。对合格寝室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寝室进行批评和罚款,罚款金额为100元―1000元。

**建设集团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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