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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一)为加强煤矿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

(三)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其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档案资料齐全。

(四)机电管理部门对小型电器实行建账管理,建立小型电器动态账,班组领用账,及动态月报表。

(五)全矿井所有小型电器由各队上交计划,物资供应科负责采购,小型电器机电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台账。

(六)小型防爆电器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能入库,必须有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才能投入使用,修理后经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对合格的签发合格证。

(七)各部门领用小型电器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后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机电管理部门和各部门要严格上下账手续,做到领取上账及时,回收下账及时。更换小型电器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八)小型电缆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井下不用的小型电器,应及时回收出井,交回机电管理部门。

(九)小型电器安装和设置必须规范、可靠,标志牌内容齐全,防爆合格率达到

100%,工作电压和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发热现象。

篇2:Z煤矿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管理,登帐、建卡、统一编号,要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

2、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领取,统一发放,回收管理。任何单位不准到供应仓库领用。

3、小型电器的修理由小型电器组负责,修理质量要达到检修质量标准。

4,对井下所用小型电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5、各使用单位要用好管好小型电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者,管理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篇3:某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第1条机运科负责小型电器(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防爆电铃)的管理工作。检查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情况。

第2条经管科负责组织机运科、使用单位对新增小型电器进行质量验收。

第3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剔号、修复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4条小型电器使用前,必须经机运科、经营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第5条严禁无号和不合格小型电器下井使用。

第6条各单位要把小型电器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维护,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私自挪用,闲置小电及时升井,确实需要挪用使用地点必须经机运科同意后方可调转。

第7条不能修复的小电由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机运科验证后,报机电矿长审查后记入报废台帐,其他单位无权报废。

篇4:低压检漏继电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矿机电监区成立电气管理组,负责对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机电科负责监督管理。

2、井下380V、660V供电系统必须全部使用检漏继电器。没有检漏保护严禁送电。

3、电管组维修人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检查试验一次,并作记录。坚持日报制度(报机电科一份,电管组存根一份)。对漏报漏查责任者漏一次罚一元,并追究其安全责任。

4、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一次检漏继电器最远点人工漏电试验,确保检漏保护灵敏可靠,并作记录备查。

5、按《漏电保护细则》规定,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每年应上井进行检修一次。

6、发现漏电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故障点保证人身、矿井的安全,不准带病运行,强行送电。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

7、为确保检漏继电器安全运行,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对私自乱动或甩掉检漏保护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并作违章登记。

8、检漏继电器由电气管理组统一管理,进行编号、建立台帐,实行牌板管理。

9、“电管组”应明确分工负责到人,确保检漏继电器零部件完整无缺陷,接地装置合格,动作灵敏可靠,符合“细则”标准。

篇5:中心天然气灶电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规定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在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及管理,安全行为等要求。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机关办公园区内使用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

发布日期:2017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17年7月8日

第二章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条人员着装规范标准。

1.上岗一律穿工服,标志佩戴整齐。

2.上岗着装应规范,不应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应戴正。

3.上岗不应穿拖鞋、赤脚穿凉鞋。

第四条每日进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试验及法兰连接处检漏,每班打扫卫生一次,保持设备设施清洁,下班后专人负责关闭燃气开关。

第五条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和电器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长时间离开,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禁止在厨房内抽烟,点明火。经常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八条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九条灶具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经常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漏气,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条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条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扯电线,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和开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十二条经常检查电器、电线,发现电线老化、漏电,电器损坏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及电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和供电总开关。

第十四条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不得有其它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用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法兰时探针要对准法兰连接处。

第十七条每年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备进行避雷检测。

第十八条岗位员工操作风险参照岗位危害因素辨识进行。

第十九条?岗位员工认真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主管、分管领导,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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