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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停止运行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停运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

2、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增加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出影响区域人员并设置警戒,同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工程师请示,待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操作,同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及时通知影响区域区队及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在作业地点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一旦有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室要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故障处理期间的各类事项;

8、监控员、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

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如果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如果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

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并安排监控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通防科长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除安排监控维修外,还应向调度室提出是否停工、断电、撤人的意见;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7、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检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值班矿长方可安排调度员下达停止警戒指令。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根据矿井实际,要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种作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安全监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能力;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等要求安装、调试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要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加强职工关于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任何人员不得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

14、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分站升井检修;

15、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气流冲击后,要立即更换;

16、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17、每15天做一次甲烷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

18、及时对施工地点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备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1、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2、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篇2: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及矿上各项规定。

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至少1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证双回路供电,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六、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确保数据安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

八、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安全技术措施

兴隆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矿井现安装KJ90N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正常运行,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升级改造导致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期计划,在每天的例行调度会上提出第二天需要安装改造地点,以及影响范围,提前通知采掘、通防、安全科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通讯中断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技术负责人请示,待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监控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异常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桐梓县狮溪镇兴隆煤矿

2018年7月14号

篇4:春节放假期间局部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公司放假安排,为保证井下局部通风安全,经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局部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1月25日至1月30日)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其它时间按正常局部通风管理执行。

一、放假前最后一班,各局部通风工作面派专人检查风筒对接、吊挂情况,保证风筒对接严密、吊挂牢固可靠,风筒必须接至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瓦斯探头严格按相应作业规程要求吊挂。

二、放假前最后一班班末,切断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至迎头范围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立即挂上停电牌,禁止任何人复电。

三、切断电源后,在出风口挡挂金属网,禁止人员进入。

四、放假期间,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负责该区域内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的巡视工作,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并指定瓦斯员在局部通风机开关上挂停电牌,严禁任何人复电通风。

五、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在各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重点检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

六、放假期间,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即风机正常运转时,严禁停风机;风机停止运转时,严禁随意开风机,需请示调度室。

七、复工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任何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斯员、安监员不在现场,严禁复电复工。

(二)复工前的确认、瓦斯排放工作由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监督落实。调度室负责向当天公司值班领导提供放假期间井下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运转情况,值班领导根据提供情况重点监督局部通风不正常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三)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正常的工作面,由瓦斯员携带瓦斯检测仪等仪器和现场班长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现场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四)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工作面,要严格按以下方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具体负责,并派负责瓦斯、通风的管理人员到现场统一指挥。安质科派安监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截人和回风流中的断电工作,并派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通风队排放瓦斯。

2、排放前,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3、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没备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确保局扇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排放瓦斯。并在出风口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4、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在出风口处断开风筒,启动风机,将风筒对接不大于三分之一往里供风,由瓦检员在出风口处检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两者浓度均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并且稳定20分钟后,可将风筒口对口范围扩大到二分之一,然后按同样方法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将风筒全部对接,达要求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由瓦检员和现场班长两人共同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由班长安排电工打开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开关盖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没问题后,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5、按上述4方法排放瓦斯时,出口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立即缩小风筒对接减少往里供风量,如采用该方法上述气体浓度还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供风,由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两人前后相距5米,从外口开始进入检查气体浓度,每次检查10米范围,当该10米范围氧气浓度不低于18%、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断开该10米范围处的风筒,按上述4方法进行排放,稳定5分钟后依次每10米一个循环按同样方法进行排放。

6、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按上述5要求进入检查气体浓度,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撤出停风区域,汇报公司值班领导,请求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7、其它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十五项管理制度》中“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相应要求。

八、开掘单位管技人员、通风队管技人员、通风队瓦检员、调度室调度员、复工当天值班领导等要求认真学习本措施,复工当班班前会认真贯彻到各开掘单位职工,并由安质科监督落实。

九、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技术科

2009.1.13

篇5:混合斜井停产期间主扇风停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矿井主通风机做到持续、安全运转,根据矿井统一安排,利用停产放假时间,邀请主扇厂家技术人员对主通进行全面检修,为保证主通风机检修期间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检修项目:地面一号主扇、二号备用主扇

二、检修地点:地面主通风机房

三、检修负责小组

现场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参与人员:

技术负责人:主扇厂家技术人员

四、检修作业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

五、作业步骤

1、检修准备工作

1)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和矿调度室确认检修班次及时间,按规定时间开始检修作业准备;

2)向检修人员讲述检修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检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持证;

3)备齐各类检修所需工器具、材料等,将更换的零部件运送到位,安排人员到位准备检修作业;

4)确认正在运转风机安全运行后开始对备用风机进行检修作业。

2、检修2号备用主扇

1)准备工作就绪确认安全无误,按检修作业计划程序开始检修;

2)断开2号备用风机电源控制柜隔离开关(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进行),确认2号风机的所有电源关闭安全后开始检修作业;

3)用紧绳器把2号备用风机从一级、二级中间拆开,拆掉电机两头连接装置;

4)检查2号备用风机风叶有无伤痕、有无松动,风叶角度有无变动,电机底座螺丝有无松动,并给风机电机注油;

5)打开2号备用风机电机接线室,测试电机和电缆绝缘,检查风机轴承传感器情况,需更换要更换;

6)风机房内检查2号备用风机电控柜,检查要按停电检修程序进行,启动柜检查螺丝是否紧固,线头有无起热、氧化,有要采取措施处理,重新做头或更换线鼻,接触器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或更换同型号接触器;

7)作业必须按照计划检修程序在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逐步进行检修,作业人员应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认真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汇报不准擅自更改作业程序;

8)检修完毕后重新组装2号备用风机;

9)2号备用风机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检修合格后汇报总工程师、通风副总、调度及相关部门经允许后进行切换试运行(风机切换操作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主扇司机操作规程》进行);

10)风机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发现异常状况及各项数据不符合正常值时进行调整使之达到要求,调整后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在试运行中联系通风队留守人员对矿井通风各量进行监测。

3、2号备用风机试运转

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由检修工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并汇报通风副总、矿总工,由机运队安排留守检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并填写好维修记录,检修完毕后进行2号备用风机试运转,确认运行正常,并组织验收。经厂家技术人员和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交付司机投入正常运行。

4、检修1号主扇

1)对2号主通风机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通风机能安全运行;检查通风机房通讯系统、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检查防爆门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擅自开始检修作业,2号备用主扇试运转完毕确认安全无误,按检修作业计划程序准备开始检修1号主扇;

2)将1号风机倒换为2号风机运转,主扇司机必须按照混合斜井主扇倒台操作规程操作,调整2号风机频率,保证矿井倒台前后相同匹配风量,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断开1号风机电源控制柜隔离开关(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进行),确认1号风机的所有电源关闭安全后开始检修作业;

4)用紧绳器把1号风机从一级、二级中间拆开,拆掉电机两头连接装置;

5)检查1号风机风叶有无伤痕、有无松动,风叶角度有无变动,电机底座螺丝有无松动,并给风机电机注油;

6)打开1号风机电机接线室,测试电机和电缆绝缘,检查风机轴承传感器情况,需更换要更换;

7)风机房内检查1号备扇风机电控柜,检查要按停电检修程序进行,启动柜检查螺丝是否紧固,线头有无起热、氧化,有要采取措施处理,重新做头或更换线鼻,接触器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或更换同型号接触器;

8)作业必须按照计划检修程序在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逐步进行检修,作业人员应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认真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汇报不准擅自更改作业程序;

9)检修完毕后重新组装1号风机;

10)1号风机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检修合格后汇报总工程师、通风副总、调度及相关部门经允许后进行试运行(风机切换操作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主扇司机操作规程》进行);

11)风机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发现异常状况及各项数据不符合正常值时进行调整使之达到要求,调整后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在试运行中联系通风队留守人员对矿井通风各量进行监测。

5、1号风机试运转

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由检修工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并汇报通风副总、矿总工,由机运队安排留守检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并填写好维修记录,检修完毕后进行1号风机试运转,确认运行正常,并组织验收。经厂家技术人员和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交付司机投入正常运行结束检修作业,清理作业现场。

六、安全措施

1、检修期间一旦出现停电、停风情况应立即启动《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斜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2、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检修期间必须由厂家技术人员负责风机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风机正常运行;

3、检修前必须对正在运转的主通风机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风机能正常投入运行。同时应检查通风机房通讯系统、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检查防爆门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擅自开始检修作业;

4、作业前应准备好检修所需各种工器具、设备等并且检查施工工器具是否完好,保证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按照检修计划程序进行检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检修程序;

5、检修作业时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进行;风机切换操作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混合斜井主扇倒台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6、参加检修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作业中使用起重器械时必须确认其安装牢靠,操作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工作场所及附近20米范围严禁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检修场所吸烟、及进行电、气焊接工作。检修中如需进行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操作时必须经相关批准并严格按照地面电焊、切割安全措施要求准备齐全后方可进行;

8、作业必须按照计划检修程序逐步进行检修,作业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认真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主扇风机检修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9、作业人员拆除风机时,松开上面螺栓并用保险绳将自己固定于风机上,保证在拆卸风机时因脚下的打滑站立不稳人员不至于从风机上掉下来,伤到人员;

10、起吊风机部件全过程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确保线路畅通,其他人员不得指挥;

11、吊运前先检查钢丝绳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条件时方准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12、检修时对需拆卸的零部件作好标记,拆下的零部件分类摆放整齐,拆卸过程中严禁乱敲乱打,对精密零件、机械密封面注意保护,严禁划伤,对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经机电部鉴定后方可更换。大型零部件拆卸时吊装或抬卸工具要牢固可靠,吊装时部件下方严禁有人,严禁与其他部件发生碰撞;

13、将检修风机的组成部件按照顺序拆除,同时将各种组成构件排列整齐的放到主扇旁的空阔部位,并用枕木将其稳固妥当,用钢丝绳将有轮的部位固定到轨道上,保证部件不发生滚动;

14、人员进入风机中时,首先用双股8#铅丝将叶片捆绑牢固,以防形成空气对流造成叶片旋转伤到人员;

15、在进行检修时,各施工人员在使用工器具时必须稳拿稳放,不要因在检修过程中工器具从上部掉下,损坏工器具。同时严禁在施工的下方站立其他人员;

16、检修完毕后,人员必须将所带的工器具和使用的材料带离出风机内,以防在风机运转时将其吹起碰撞到叶片,造成设备的损坏;或者吹进井筒内伤到其他人员;

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严禁扰乱现场工作秩序;

18、风机检修完成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经厂家技术人员和矿井验收人员检查并允许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工作结束时,做到现场“三清”。

七、倒换风机安全技术措施

1、倒换步骤:

1)检查1号主要通风机和辅助设备;

2)停止1号主扇1级电机、2级电机;

3)关闭1#主要通风机蝶阀门;

4)将2#主要通风机蝶阀门打开

5)启动2#主扇1级电机。

2、安全技术措施

1、风机倒台前必须汇报调度室,经调度室同意后,将井下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未能正常通风前,任何人不准进入工作地点。通风科要安排瓦检员密切注意井下风量变化和气体情况,如果瓦斯超限立即通知调度室;

2、主要通风机倒台前,操作司机认真记录正常运行的2#主要通风机的各项参数(内容包括主扇电动机的输出功率、电流、电压、主扇风机的轴承温度、负压)待倒台结束后,与1#主要风机的运行参数进行对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主要通风机倒台切换不能超过10分钟,在主扇倒台切换时如果出现故障不能顺利倒台,应立即将1号主要通风机恢复到原运转状态,确保主扇在10分钟内恢复正常,并通知调度室和有关领导;

4、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主要《主要通风机倒台操作规程》,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要对每一步操作进行确认,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5、主要通风机倒台期间,机电队应安排电工在地面变电所加强值班,避免发生跳电事故,注意电源盘电流、电压指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6、现场负责人要配合操作人员随时观察风机启动及运行时电流、电压变化情况并把有关数据填写记录。倒台完成后应通知调度室恢复井下工作;

7、主扇倒台过程中,保持主扇房与调度室电话线路畅通,施工人员时刻与调度室保持联系;

8、主扇倒台后,要密切注意观察2号主扇电流表、电压表、负压计等仪器指示,确认正常;

9、主扇倒台结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2#主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并详细填写相关记录;

10、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集中,精心操作;

11、主要通风机倒台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各种使用工具码放整齐;

12、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混合斜井主扇倒台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1号风机、2号备用风机同时停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联系厂家技术人员需要两台主扇风机同时停机检修时必须提前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副总和矿总工确认检修班次及时间;

2、检修开始前必须由矿通风队留守人员检查井下各地点和地面主扇通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汇报调度室;

3、检修开始前必须由矿机电队留守人员检查井下各地点用电设备全部停电闭锁并汇报调度室;

4、由矿调度室提前通知留守下井人员两台主扇同时停机检修期间严禁下井,矿灯房严禁发灯,由矿安全科留守人员把关,防止人员私自下井;

5、调度室确认瓦斯不超限、设备无电闭锁后通知机电留守人员1号风机、2号备用风机同时停机,由留守检修人员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打开主扇防爆门、打开主扇风道里面的四道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矿井井下通风;

6、待两台主扇全部检修完毕后,矿通风队留守人员检查井下各地点和地面主扇通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汇报调度室;

7、调度室确认瓦斯不超限通知机电检修现场负责人可以开风机,由留守检修人员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关闭主扇防爆门、关闭主扇风道里面的四道风门同时恢复其他负责设施;

8、待两台主扇全部检修完毕并确认完好后机电留守主扇值班人员在现场负责人的命令下开启1号主扇风机,调整风机频率与停机前频率一致,准备进行试运转,由矿机电队留守人员恢复井下各地点用电设备供电并汇报调度室;

9、检修时严格按照检修步骤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风机试运转严格按照厂家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所有与检修、倒台有关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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