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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12106综采工作面在切眼掘进过程中,遇到一个陷落柱,根据已揭露的资料分析,该陷落柱位于12106轨道顺槽切眼口53m-69m处,由于该陷落柱的出现,给工作面的正常回采造成影响,为了保证工作面顺利通过该陷落柱,并保证施工期间安全作业,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附图1:12106综采工作面陷落柱示意图)

一、采煤机直接切割过陷落柱:

如岩石松软,岩体全部为软岩时,则采用采煤机切割的方式通过,陷落柱段两侧必须平缓过渡,严禁出现台阶,确保运输机平稳运行。

1、采煤机切割软岩时,采用及时支护形式,采煤机每割5m时,必须停机,移架,及时支护好顶板,然后再推移刮板运输机。

2、采煤机切割软岩时,要放慢切割速度,均匀的通过陷落柱。

3、采煤机切割陷落柱时,顶板破碎或煤壁片帮时,应在每架支架的顶梁上两根1.0m的板梁,并在每根圆木下靠煤壁支设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规格:DW20/100,板梁规格:长1.0m,宽0.18m,厚0.2m。如果岩性松软时,板梁无法控制顶板时,应在板梁上铺设菱形网来控制顶板。

二、人工打眼放炮过陷落柱:

如岩石变硬,采煤机无法通过时,则采用人工打眼、放炮的方式通过,打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工艺流程

交接班处理隐患→打眼→装药→放炮→出渣→拉架、移溜。

2、作业形式及要求

(1)交接班处理隐患

施工前后及施工过程中,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带领相关人员对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施工。

(2)打眼

采用7655型高频风钻,配合2.0米长钻杆。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爆破图表规定打眼。

(附图2:12106工作面过陷落柱炮眼布置示意图)

风钻采用Φ19高压管,通过轨道巷压风管供风,炮眼布置为三排五花眼,间距为1.0m,炮眼深度1.5m。装药量200g/眼。

(3)装药

使用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23mm×200mm,重0.2Kg/卷,1-3-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使用MFB-100型防爆发爆器全断面一起起爆。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封泥采用2卷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采用粘土炮泥填充,用炮棍捣实,并充满炮眼。严禁用煤粉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装药与打眼不得平行作业。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短接,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支架、电气设备及其它导电体接触。

(4)放炮

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使用发爆器完成,采用一次性打眼、全断面一次起炮的形式完成。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待所有人员撤至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后,方准下达起炮命令。班组长必须指派专人到凡是通入响炮点的通路设置警戒,专人警戒,专人联络。警戒距离直线不得小于100米,拐弯距离不得小于70米。放炮母线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连接,采用绝缘双线,串联方式。(附图3:12106综采工作面放炮警戒示意图)

(5)出渣

待炮全部放完后,由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检查顶板、煤帮、瓦斯无问题后,开动采煤机把渣扫入运输机。

(6)拉架、移溜

采煤机扫渣后,按规程规定及时移溜、拉架。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火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上锁,两箱距离不得小于25米。

3、装配引线和装药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5-329条规定执行,严禁反向装药。

4、放炮不响或处理拒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42条执行。

5、打眼、装药时必须停止并闭锁采煤机、刮板运输机。

6、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2)将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停电闭锁。

(3)采煤机必须距放炮点50米以外停放。

(4)放炮波及范围内的电缆、监控线、控制线、液管必须全部用皮带覆盖,即悬挂挡矸吊帘;支架活柱、压力表等必须用废旧的皮带包严实。

(5)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支架间、底板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6%,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后必须将工作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6)人员进入机道打眼、装药、联炮等作业时,必须闭锁采煤机、运输机,采取防片帮措施,打贴帮柱,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其它工作:

(1)在过陷落柱期间,采高控制在1.26-1.5之间。

(2)采煤机在陷落柱段装渣时,必须严格控制采机速度,缓慢通过。

(3)陷落柱段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运输机推移成一条直线。

(4)过陷落柱期间,放炮崩出的矸石必须清扫干净。

(5)若放炮后,有大块矸石(大于300mm),只准用大锤或风镐打碎,严禁用采煤机硬割。

(6)放炮后如空顶距大于规定值时,要在支架上方穿插板梁顶死煤帮,以缩短空顶时间,防止漏冒顶。

(7)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必须认真填写火工品发放、领用登记表,并且班班现场交接清楚,不得出现遗漏,确保火工品管理万无一失。

(8)过陷落柱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采机滚筒截齿由采机修理工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三机有损坏、丢失的刮板、E型螺栓要及时补充;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其它

其它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12106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篇2:综采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措施

**工作面遭遇到陷落柱(1-3架),为了回采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为防止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陷落柱较硬,需打眼放炮震动,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并用旧皮带保护好工作面支架立柱、高压水管以及电缆等,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方能进行放炮工作,严禁降架放炮。

2、工作面机头放炮前,工作面支架要升紧升牢,且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两巷超前单体液压支柱要迎山有力,且初撑力符合规定,顶板破碎时,要加强支护。

3、打眼前,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好停电牌板,打眼时,打眼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里,以防工作面溜子突然起动造成事故。

4、打眼时,打眼工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去煤帮工作,必须先找掉活煤活渣。

5、打眼时,如发现打眼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打眼,待检查处理问题后,方可继续进行打眼工作。

6、炮眼要求:炮眼布置方式为三花眼,眼深不少于1.5m,眼距为0.8m,炮眼与煤壁夹角约为75°,炮眼与水平面的夹角约为10°~15°。

7、打眼时要采用湿式打眼,煤尘大时,要及时的洒水灭尘。

8、打眼时,班长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打眼工作,并保证安全,统一协调指挥。

9、放炮时,采用分组装药,装药量为1-2卷/眼,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每次拉炮数量不得超过5个,顶板破碎,有淋水、压力大等地段要视现场情况酌减,必要时一次拉一炮,每次拉完炮后,要先维护好顶板,方可继续拉炮,拉炮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0min,从而保证瓦斯、一氧化碳能够及时的疏散,杜绝出现报警事故的发生。。

10、放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泡袋。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

11、割煤时,当有大块掉下后,人员站在支架下用大锤将大块破开,严禁外开大块。

12、放炮前,必须经瓦斯员检测后,为防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当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5%,方准放炮;否则不准放炮。

13、使用柔软的炸药,如果发现炸药发硬,经手揉搓后,还是发硬,则严禁使用。

14、装药时,药卷间不得有岩、煤粉等隔离物,以免影响爆破效果及爆破引起药卷间隔离物燃烧,严禁用煤块、可燃物品封孔。

15、要控制好拉炮间隔时间,保证放炮产生的炮烟(如瓦斯、一氧化碳及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能及时的扩散,防止回风流中有害气体超限。

16、采煤机割顶底煤,将支架下浮煤清理干净,并洒水灭尘,防止采空区丢煤自燃,产生一氧化碳等。

17、下隅角悬挂一道风帐,减少采空区供风,有效利用风流将工作面放炮产生的一氧化碳及时吹散、稀释。

18、工作面放炮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

(2)雷管和火药必须分开放在不同的箱内,并分开5-8米,严禁乱放、乱扔,炮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的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短接。

(4)放炮执行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拉炮制度,严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的发爆器。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操作,严禁坐在炮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医药的数量应以当时放炮数量决定。

②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③采用正向起爆,用竹签或木棍扎装雷管孔,严禁将电雷管捆在药卷上。

④将雷管装入药卷后,应用脚线缠绕在药卷上,并将雷管脚线短接。

⑤做引药工作只能由放炮员进行。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⑥装药时,要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严禁用力撞击药管。装药时严禁开迎头溜子,装药点5米范围内严禁干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⑦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将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电气设备接触。

⑧放炮器手把、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不得将手把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应及时将手把取下,摘下放炮母线并短接。

⑨炮眼必须采用软化炮土封堵,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严禁装药放炮;

B、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浓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米。

(6)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装药放炮:

①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架损坏时;

②装药前;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

③在放炮地点20米内的巷道有没有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品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④炮眼异常,忽冷忽热,有显著的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7)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取下,扭接成短路,在等不小于5分钟,才可沿路线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8)处理瞎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放炮员应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时,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拽拉引药,或从引药中拽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瞎炮眼;

④处理瞎炮眼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

⑤在处理瞎炮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9)放炮前,班组长要安排专人所能通往放炮地点的巷道放好警戒,警戒人员要站在警戒线以外的支架完整安全地点,警戒处要设栏杆或拉线,没有组长的通知,警戒人员不得随意撤除。放炮警戒距离:工作面躲炮距离不小于60米,。

(10)每次放炮,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要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拉炮。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人数和警戒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口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口令后,要先发出放炮警号,然后最少在等5分钟,方可拉炮。

(11)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必须要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有问题必须先进行处理。只有工作面炮烟吹散、隐患处理完、警戒撤离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2)放炮母线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煤矿专用放炮母线。

②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挂,不得同轨道、电器设备、支架等导电物体接触,放炮母线要同电线、信号线等分挂巷道的两侧,如挂在巷内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③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的放炮母线。

④只准采用绝缘放炮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做回路。

⑤放炮后放炮母线必须拧成短路。

(13)井下严禁明火放炮、糊炮。

(14)放炮采用瞬发电雷管、3级煤矿许用乳化安全炸药,串联放炮。

19、每次施工前,班长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各项相关措施。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薄煤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综采队

2011年8月3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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