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员:?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耿辅华(通风技术员)候汝(地测技术员)?杨泽普(通风技术员)

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各班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各队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电工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当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各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将井下瓦斯稀释到0.75%以下。

2、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3、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4、瓦检员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5、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6、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7、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8、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或者整风筒,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9、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1、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由技术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副矿长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电工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处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篇2:关于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篇3:煤矿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

为使排放瓦斯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其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必须采取控制排放方法,严禁“一风吹”,现场采取的控制方法主要有:

1、增阻限风法。增阻限风法的实质就是增加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阻,以限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达到控制排放瓦斯的目的。主要方法有2种:

①是在局部通风机入风口用木板阻挡。

②是在风机出风侧用绳子捆绑。

2、分风限风法。分风限风法的实质是让风流分岔,只让部分风流通过风筒进入独头巷道以排放瓦斯,另一股风流则同全风压风流一起稀释排放出来的瓦斯。主要有2种:

①是在风机出风侧设“三通”,通过调节2个阀门的开启程度来控制进入独头巷道的风量。

②是将风筒在风机出风口断开,调节对口位置以控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

3、逐段排放法。逐段排放法是指在独头巷道内将风筒断开,将独头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由外向里逐段排放出来。

上述三类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各有优缺点,增阻限风法缺点是风机处于高风阻状态下启动并运行,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且风量控制不易把握。分风限风法缺点也在于风量不易根据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来准确控制,实际操作时容易出现风量过小而影响排放速度,风量过大又增加了排出的瓦斯量,使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超限,若能通过设在全风压混合处的探头自动控制往独头巷道中的送风量,则此法也比较理想。逐段排放法的缺点在于排放瓦斯人员处于浊风中,操作不当就会存在不安全隐患。若排放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严格控制排放量,安全问题是能解决的,此方法的优点在于风机吸入的风量全部用于排放并稀释瓦斯,所以在停风区内积聚的瓦斯浓度高且全风压风量又不太大时,采用逐段排放比较好。

二、瓦斯浓度的控制

《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规定,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而《执行说明》第42条规定,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对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的规定,《规程》与《执行说明》规定不一,现场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应当说明,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越低越安全,但相应的排放时间较长,对于一些瓦斯涌出量较大的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就接近1%,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本身尚有大量瓦斯涌出,若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按不超过1%来执行,所需要的排放时间过长,对井下其它地方生产的影响更大,有些矿井基本上到了无法执行的地步,于是出现一些抵触情绪,干脆不按规定执行,快速排放,浓度也就无数值上的控制,处理不妥就可能酿成事故。笔者认为,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严格控制在1.5%以下,比较现实,办法是在混合处设瓦斯探头,进行报警断电。

三、关于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范围

排放瓦斯时,为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一是要严格控制排放瓦斯风流中甲烷的浓度;二是要坚决杜绝排放瓦斯风流流经线路上一切火源,故必须确定停电撤人范围;三是一旦发生事故,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并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一定要明确撤人范围。

煤安字第153号文件对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规定较全面,即“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若按此规定,当甲烷浓度达到一定时,甲烷断电仪会自动切断井下电源,此时必须撤人停止作业,相应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但现场对此规定的理解也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对“切断安全出口”这一概念的理解,在多远距离内属于切断安全出口。把凡是处于排放瓦斯巷道回风侧的采掘工作面定为被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而处于入风侧的采掘工作面不属于此列。对实行分区通风的各采区,以采区为界,在一个采区中,只要有排放瓦斯工程,该采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停止作业,这样做的安全系数更大。

瓦斯排放本身是一种消除隐患的安全措施,但执行不好也会出问题。为做好这一工作,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严格控制排放浓度,用甲烷浓度传感器确保排放瓦斯风流同全风压混合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5%,并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第二,应正确选择排放线路,必要时应对通风系统作适当调整,使排放瓦斯风流尽量沿最短的线路进入总回风系统,避免切断其它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对于停电撤人的范围,一定要适当增加安全系数,对于可能影响也可能不影响的区域,一定要划为停电撤人的范围内,这一方面是为防止发生爆炸,另一方面是一旦出现事故,能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第四,要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要密切合作,防止失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点多面广,操作个人稍有不慎,作业环节稍有失误,工作部位略有偏差,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在事故的发生中,人的因素起主导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简直“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了解“三违”发生规律,有预见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分析“三违”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在进行安全管理;正确把握“三违”行为发生的规律,更加有效地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达到打击和治理“三违”行为的发生、扼制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篇4:瓦斯抽采队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瓦斯抽放管路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组织

1、工程负责人:李天录

2、安全负责人:杨红太

3、各班组长全程安全监督

三、瓦斯管路运输装卸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前准备

1)组织施工人员熟悉瓦斯管路运输装卸的有关技术、安全要求;

2)讨论确定运输、装卸瓦斯管路的劳动组织、施工顺序及进度;

3)组织人员对原材料进行逐个清点验收,并做好记录;

4)准备好施工材料、工具及劳保用品;

5)装卸运输前,需把所用机械全部整修一遍,保证器械安全无损坏。

2、装车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自救器,作业前应穿带好个人劳保用品,严禁赤膊赤脚作业。

2)严禁酒后或病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更不得登高作业。

3)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中做到精力集中,按时上下班,不得随便脱离工作岗位。

4)每日工作前应由班长向所有工作人员交代好工作内容及安全要求,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

6)瓦斯管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矿车装车.

7)用葫芦进行起吊时,所用的绳扣要能承受对应的重量,且插接要符合技术要求,所用起吊工具必须完好,起吊过程中要做到“一人起吊,一人监护”,确保起吊安全。

8)起吊管道重物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并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安全,其它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9)吊管使用的钢丝绳、麻绳、滑轮等机具事先应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严禁使用破损、磨损、断丝及锈蚀的机具绳索。

10)装车车辆在装车时必须停好并用木锲刹稳,以防在装车时划动。

3、运输安全措施

1)采用机车牵引时,车辆之间采用链子和连接环连接,链子的长度必须满足车辆转弯时所需的最短长度,以防转弯时车辆掉道。

2)绞车提升时,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绞车提升过程中(包括综采工区运送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除专职观察提升车辆的运行情况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巷道安全地点。专职观察提升车辆的运行情况的人员发现异常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停车信号由观测人员自定,可以采用喊声、晃灯等方法。

3)绞车提升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提升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无异常时,方可开始进行提升运输工作。

4)绞车司机在提升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钢丝绳的松紧程度和绞车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绞车司机都要减速或停车处理。

5)矿车掉道时,必须由专人(当班班长或当班指定负责人)指挥,先将矿车稳住,在距矿车10m外用圆木或“工”字钢设临时阻车器。先台一头上轨,后台一头复位。如使用铁轨道,撬木等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处理完跳到车辆,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撤除掉道车辆所设置的临时阻车器装置。

4、卸车安全措施

1)推到位置的矿车必须采区措施将矿车刹稳、刹牢。

2)卸车时,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配合好,起吊葫芦要完好,起吊过程中要做到“一人起吊,一人监护”,确保起吊安全。

3)卸车时,必须由专人(当班班长或当班指定负责人)指挥,只有将矿车稳住后方可卸车。

4)卸车时,矿车两侧严禁站人。

5)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禁碰手碰脚现象的发生。

6)卸下的抽排管如不能及时安装,要选择在巷道宽敞处层层码放整齐,同时挂好备用牌板。

7)施工结束后,应留专人对施工现场所遗留杂物进行清理,清理结束后方准离开。

8)坚决杜绝现场遗留螺栓、螺帽现象。

9)其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及《煤矿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要求。

篇5:矿井无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吉克煤矿为突出矿井,煤层瓦斯含量高,出现停电停风后,井下容易出现瓦斯积聚、超限。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全矿井停电停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避免停电停风时发生混乱,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能及时正确处理停电停风后的瓦斯超限等事故,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编制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危害

1、无计划停电现象严重影响我矿的正常生产,如无法掘进作业、排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无法喷浆作业以及无法进行正常运输作业等,同时造成经济损失等。

2、无计划停电现象同时会影响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从而发生瓦斯事故等。

3、无计划停风现象会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等严重安全隐患,会危及人身安全与财产损失等。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矿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

成?员:调度室?安监部通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

经营部防突队?通修队?综采队?掘一队?掘二队开拓队?机电队?运搬队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及分工

1.组?长:是处理紧急停电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处理事故的应急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组长领导下(矿长有事出差和休假由矿总工程师代理组长职务),组织制订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分管副矿长:根据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处理灾变,并根据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5.安监部部长: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监督。对制定专项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6.通防部长:按照组长的命令负责改善矿井通风状况,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瓦斯排放工作。

7.调度室主任:按照组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应急人员、物资准备等工作,协助组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8.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准备相关图纸和资料。同时协调处理应急需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9.经营部部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组长的命令,保证应急材料供应。

10.机电部部长:根据组长的命令,负责矿井内的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保证送电及时,设备完好。

三、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在紧急停电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煤矿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保证煤矿保安负荷。在供电恢复中,先考虑对主扇、主排水、瓦斯抽放泵的电源恢复供电。

2、当一供电回路出现停电时,井上、下各变电所值班电工应立即向矿调室汇报,操作人员应按《新吉克煤矿变电所供电操作程序》做好复电准备。待停电线路恢复正常供电后,再由调度指挥各变电所按《新吉克煤矿变电所供电操作程序》恢复原运行方式,通过人工操作,恢复各地点供电。

3、当发生双回路停电事故时,地面35KV变电所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调度室应及时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进风巷道中待命。井下人员在接到调度室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作业地点的人员撤出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现场安监员、瓦检员或现场跟班干部积极组织人员撤出及清点。同时调度室通知停电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到调度室集合。

4、当停电时间在10分钟之内,人员分别撤到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的巷道中。当停电时间预计超过10分钟时,机电部门要通知主扇司机,立即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5、当停电超过20分钟时,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所有井下人员撤离升井,此项工作由各井安检部负责监督,井口检身房、灯房清点人数,保证井下人员全部撤离。

6、出现停电停风后中央变电所及东翼变电所要将所有地点动力电源开关打到零位。同时根据监控数据,对瓦斯浓度超过1.5%的地点,将该地点风机动力开关打到零位,防止恢复电源时,风机误启动。

7、机电部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事故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8、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

9、凡是发生无计划停电而未影响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时,在上报后,经调度同意后,安排机电队井下专职电工与机电技术员去事故现场查明停电的事故原因,经机电部同意后,调度才能安排井下电工恢复送电。在恢复送电前,井下瓦检员必须先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大于0.5%时,井下瓦检员汇报调度室后,再由调度安排专人去恢复送电。

10、凡是发生无计划停电影响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在停风后,瓦检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处,进行处理。

11、凡是发生无计划停电影响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因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排放瓦斯的,矿当天总值班人员必须在当班组织安监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安检部负责存档保存。

12、凡是发生无计划停电影响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运转且必须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专项排瓦斯的安全措施,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与工作面回风流(回风流内距车场交岔点15m处)必须进行瓦斯排放。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做到“手对手”、“口对口”,将当班检查地点的“一通三防”情况和遗留问题交接清,相互填写交接记录后用就近电话向瓦斯监控室汇报,瓦斯监控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返打电话证实瓦检员的交接地点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点)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对于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区域,当停风时间不超过8h,并且停风区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有可靠的通风安全监测数据的用监测数据,没有监测数据的用瓦检员在栅栏口的人工检查数据)时,按预先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由通防部负责人现场指挥(由瓦检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协助),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时间超过8h或者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总工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现场组织排放瓦斯工作。

13、通修队完善监控系统,建立瓦斯超3%风机闭锁系统。同时定期检查分站备用电源,对不能满足停电后连续供电2小时的,及时跟换电池。

14、无计划停风的瓦斯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检修等原因要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5、为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可靠的双电源回路,且必须有“三专两闭锁”装置,从而保证风机的可靠运转。

五、预警行动:?

如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任何人都有报警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当事人或队组,不能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一般情况要逐级汇报,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

1、汇报内容

(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性质;

(2)、事故简要经过;

(3)、事故的原因、性质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2、指挥者和待令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在处理事故时,要听从统一指挥,以冷静的态度、敏捷的思维、积极的手段,把危害程度控制在最低,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4、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要按事故大小及危害程度,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

5、要总结事故的经验和教训,以免发生同类事故,避免连带其它事故的发生。

六、撤离路线如下:

?1、111102回风顺槽→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2、111102运输顺槽→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3、111103运输顺槽→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4、111103回风顺槽→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5、东翼辅助回风巷→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6、110901运输顺槽→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7、110901回风顺槽→回风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8、一采区运输巷→一采区绕道车场→副斜井→地面。

?9、回风立井→一水平→副斜井→地面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