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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巷开启密闭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因矿井生产需要,需对31114运巷密闭进行开启并进行瓦斯排放,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确保密闭开启和排放瓦斯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时间:拟定于2011年7月6日夜班19点30分至21点30分进行,如因生产所需,变动排放时间,由调度室另行通知。

二、责任划分:由通风副总工程师任总指挥,通风队队长现场指挥,安监处派人现场监督;机运科负责检查排放地点的电器设备是否失爆,机电队负责安装排放瓦斯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及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搭火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停、送电;通风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的挂接以及测风、瓦斯检测、控制风量等工作;机运科人员负责检查矿灯防爆性,通防科人员负责检查瓦检仪的完好性,在确认瓦检仪完好且矿灯无失爆的情况下方可入井;调度室负责保障通信联络,负责排放区域及排放影响区域人员撤出工作;密闭开启及排放具体工作由救护队实施。

参加排放人员除救护队人员佩戴呼吸自救器外,其他所有入井参加瓦斯排放的人员都必须佩带化学氧自救器。

三、瓦斯积存量检测情况及瓦斯排放相关参数计算

通过密闭观察孔对该处密闭内瓦斯浓度检查,该巷道内的瓦斯积存情况及瓦斯排放相关参数计算如下:

1、实测密闭内瓦斯浓度

CH4:2.1%CO2:1.2%

2、预计瓦斯积存总量:

QCH4=瓦斯浓度×巷道断面×巷道长度

=2.1%×8×570

=95.76m3

QCO2=瓦斯浓度×巷道断面×巷道长度

=1.2%×8×570

=54.72m3

3、局部通风机供风情况

局部通风机功率:15KW

出风口风量:110m3/min

独头巷道回风与全风压汇合处风量:250m3/min

4、允许瓦斯排放量计算:

CH4=1.5%×110m3/min=1.65m3/min

CO2=1.5%×110m3/min=1.65m3/min

5、预计排放瓦斯时间计算

⑴、瓦斯排放时间计算:

CH4排放时间=CH4积存总量÷允许CH4排放量

=95.76m3÷1.65m3/min

=58min

CO2排放时间=CO2积存总量÷允许CO2排放量

=54.72m3÷1.65m3/min

=33min

⑵、空气置换时间计算:

巷道断面×巷道长度÷出风口风量=41min

根据计算,及启封密闭、排放时各工序的安排要求,预计排放时间为120min

四、回风经过路线:31114运巷排放点--301采区3914工作面---3914回风巷---301采区458阶段处--301采区525阶段处---301采区回风---西翼总回风---总回风巷---地面;排放瓦斯前,3914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切断进回风巷内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瓦斯排放警戒线以外;31114回风维修点的当班人员在排放瓦斯时,也必须停止作业,并撤离到瓦斯排放警戒线以外,瓦斯排放路线所经过的其他临时作业地点必须停止作业和警戒线以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切断电源,待所有人员撤离瓦斯排放警戒线以外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完毕以后,待各点瓦斯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排放瓦斯前必须对排放瓦斯回风风流所经过区域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随即报告现场指挥和总指挥;排放区域及其回风风流影响区域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在排放指令下达前必须全部停止供电,并指定专人在该区域统一负责停、送电,并设警示牌,安排专人看守,并使用便携仪连续监测瓦斯,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现场指挥,听候处理。

六、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测风员现场检测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设置警戒,警戒点分别设在瓦斯排放区域以外,禁止与排放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排放瓦斯涉及区域。

七、瓦斯排放必须使用φ600风筒和15KW局部通风机供风,局部通风机安装于距该点回风10米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八、启封密闭前,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安装好,风筒接至密闭处,保证正常供风。准备好启开密闭的铜锤、铜钎等工具;严禁在启开密闭过程中敲打铁器,避免产生撞击火花。

九、井下密闭启封和排放工作准备就绪后,现场排放负责人应电话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下达排放指令。

十、救护队接到启封密闭指令后,先用工具打开一个小洞,将瓦检仪的长胶管套在瓦检手杖上伸到密闭里面,检查瓦斯情况,使用沼氧两用仪,检测密闭内氧含量。并确认无瓦斯大量涌出的情况下,方可逐渐打开密闭。密闭开启后,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十一、开启密闭后,救护队队员佩戴好呼吸器进入巷道检查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与氧气含量,若超过《规程》规定必须按措施进行排放。救护队员进入密闭内进行排放作业时,必须以小队为单位,佩戴好装备,进入独头巷道,由外向里逐段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同时,必须加强现场顶板、巷邦危岩悬石活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排放时救护队戴上氧气呼吸器在前面接风筒,在瓦斯排放期间严禁任何与排放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现场。排放瓦斯过程中控制好瓦斯排放浓度,排放中严禁一风吹或间断停开局部通风机,采用风袖控制风量进行排放。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顺序为由外向里逐节进行,每次排放距离为5米,瓦斯检查员利用光学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斯仪在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随时检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其浓度达到1.5%时,应指挥通风工调节风量,减少向该巷道内送入的风量,确保该点排出的瓦斯浓度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限,只有经瓦检员检查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不得超过1.5%,方可联接下一节风筒。

十二、该点风筒在排放瓦斯结束时必须接拢至巷道端头,风筒出风口距巷道端头距离不得小于5米,出口风量不少于110m3/min。

十三、瓦斯排放结束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并且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而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升高,才可恢复该点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恢复该点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后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十四、瓦斯排放结束后,保持向该点巷道内正常供风,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好局部通风机。

十五、该点巷道内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机运科电工对回风风流流经区域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在电器设备和开关附近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人工恢复供电。

十六、对因排放该处巷道瓦斯受影响而停风的其他掘进工作面,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如果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按瓦斯分级管理要求,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十七、因突然停电、矿井停风使排放工作无法正常完成,必须切断该巷道排放瓦斯所使用的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并在该巷道口设置栅栏和禁止牌,待矿井供风、供电正常后再按排放措施规定进行排放;如遇其它原因使瓦斯排放工作无法顺利完成,要保障该巷道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且要等该巷道回风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及该巷道回风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均不超过1%时,并在该巷道口设置栅栏和禁止牌后,排放人员方可离开,通风队设置检查点加强瓦斯检查,待重新制定方案和措施后再进行排放工作。

十八、瓦斯排放工作不论正常完成,还是无法正常完成,现场指挥人都要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决定排放工作是否结束,参与瓦斯排放工作人员是否撤出;只有现场人员接到总指挥下达的瓦斯排放工作结束指令后。井下排放人员可以升井后,所有参与瓦斯排放工作的人员才可离开工作出位。

十九、本措施由通防科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未参加学习贯彻措施的人员不得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二十、以上未提及,工作中涉及的,一律按2011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篇2:启开副斜井辅助水仓临时密闭排放瓦斯措施规程

根据矿井采掘布署安排,需启开副斜井辅助水仓密闭,延伸水仓约56m,为确保启开临时密闭及排放密闭内瓦斯、二氧化碳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

一、组织措施

1、矿长杨又明是启开副井辅助水仓临时密闭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组织指挥者,负责安排启开密闭和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时间,并组织和通知有关人员到位。工程师陈光全是启开密闭和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副矿长满庆芳是启开密闭和排施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现场指挥者,对现场安全工作负责,通风副总工程师杨万达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副矿长周鸿组织好参加启开密闭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有关人员,机电副矿长王良琪负责指挥电工按措施要求和现场指挥者的命令完成停、送电工作,瓦检员负责启开密闭前后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相关规定实施安全监督。

2、所有参加启开密闭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该措施并签字,在现场严格按措施要求启开密闭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

3、参加现场启开密闭和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人员有:安全副矿长满庆芳,启开密闭墙的矿兼职救护队员3名(由生产副矿长周鸿定),瓦检员2名(通风副总杨万达定),安全员1名(安全副矿长满庆芳定),机电副矿长王良琪,机电班长敖沛中、电工王定万。

4、瓦斯及二氧化碳排放基地:设在轨道石门及轨道上山交叉口内。

5、启开密闭和排施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具体时间由矿根据生产工作安排确定。

二、启开辅助水仓临时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准备工作

(1)、在副斜井井底落平处西翼帮侧安装FBDNO:11KW×2局部通风机(一备一用),采用直径600mm风筒通过副斜井车场进入辅助水仓临时密闭墙位置,局扇距回风口约为22m,并准备直径6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20m。

(2)、将消防供水管路接至打墙地点。

(3)、操作人员准备好打墙工具、掏扒及撮箕等。

2、启开密闭前的安全操作

(1)启开密闭前,由安全员负责查看回风区域人员是否撤出完毕,岗哨是否设好,电工是否将回风区域电源切断,必须在岗哨设好,回风区域人员全部撤出并断电后方可进行启开密闭工作。

(2)启开密闭前,由瓦检员检查墙体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1%,二氧化碳浓度达1.5%时,不得从事启开密闭工作,必须先采取措施将瓦斯浓度降到1%、同时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启开密闭。

(3)打墙前,操作人员用水将墙体湿透,防止打墙撞击产生火花。

(4)打墙前,操作人员佩戴好完好有效的自救器等安全防护设施。

(5)启开密闭时,先在墙体中上部适当位置处打开一个小孔(小孔面积0.4~0.5m2),小孔打开后用风筒对此小孔限量送风,要求从小孔内排出的瓦斯与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向小孔内送风的同时,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暂停向孔内送风,由现场排挥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汇报调度室听候处理。

(6)在小孔内附近20m范围的瓦斯浓度小于1.5%和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时,由施工人员将剩余墙体全部撤除。

(7)启开密闭过程中,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启开密闭工作,并查找瓦斯超限的原因,然后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待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方可恢复工作。

三、排放密闭内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前,由现场负责人按下列要求设好警戒,并作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工作准备好后,向调度室汇报,接矿瓦斯及二氧化碳排放组织指挥者的命令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警戒设置位置:

(1)、在轨道石门与轨道上山交叉口位置派人站岗;

(2)、在回风上山距总回风石门3m位置派人站岗;

(3)、在风井口派人站岗;

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必须待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和回风流流经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均撤到安全地点且回风区域断电后,方可进行瓦斯及二氧化碳排放工作。

2、断电范围:

(1)、轨道石门(除排放局扇外)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沿煤小上山非本质安全型全部电源;

(3)、材料上山非本质安全型全部电源;

(4)、+822m水平巷道、总回风石门及回风斜井非本质安全型全部电源。

电工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的安全规定。

3、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方法:

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方法,即先用风筒接至打墙位置,并准备一根短风筒(约5m),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启动局部通风机,在局部通风机开启后,然后将风筒逐渐靠近排放区域,同时检查回风瓦斯,通过风筒出口距离来控制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待前方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时,再接上一根短风筒,排放前方瓦斯,按此方法逐段进行,至到将巷道内的瓦斯排放完毕。

4、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严禁“一风吹”,防止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回风区域瓦斯超限。

5、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必须密切注意回风流窜入轨道上山,有此情况,必须停止工作,及时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必须随时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拉循环风,一旦出现中通风机拉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止瓦斯排放工作。

7、排放瓦斯期间,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回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该处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一旦发现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可以通过调整风筒接口大小控制送入风量大小的方法,确保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回风流在同全风压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检查瓦斯人员应靠在新风一侧进行。

8、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必须随时注意巷道支护及围岩稳定情况,发现有冒顶、片帮危险时,应暂停排放工作,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瓦斯排放。

9、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时,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好自救器,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10、排放瓦斯及二氧化碳完毕,要观察巷道内的通风及瓦斯情况,只有在风流稳定瓦斯不超限时,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篇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401盘区二贯眼闭墙概况

该处密闭为砖、砂、灰单墙临时密闭,矩形断面,密闭周围为锚索支护,排放瓦斯流经线路401盘区皮带巷→401盘区回风巷→总回风巷。

二、启封方法

1、清理闭墙外杂物,然后对密闭进行洒水作业,保证墙体湿润

2、破闭前由瓦斯员检测闭墙前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小于0.5%,氧气浓度大于20%,二氧化碳浓度在0.5%以下方可破口。

3、在二贯眼回风测密闭上部打开一个排放瓦斯的小口,用光干涉式瓦斯检测仪检查密闭口外、内的瓦斯,用多功能便携仪确定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如果密闭内的瓦斯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再逐渐扩大开口,同时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才可继续扩大开口,直到密闭全部打开。

4、如果瓦斯浓度超过1.0%,二氧化碳超过1.5%时,先不要继续扩大开口,派人到进风侧打开一个小洞,引进全负压新鲜风流,然后再派人到回风测闭墙开口检查瓦斯,再逐步扩大开口,待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下降至0.75%以下后,完全打开两侧闭墙。

5、如果瓦斯超过3%由救护队组织排放,按照排放瓦斯措施执行。

6、整个操作工程中所有的施工和监测人员站在新鲜风流侧,防止高浓度瓦斯呛人。

三、启封警戒设置地点、停电和撤人范围

1、撤人范围:401盘区皮带巷、401盘区回风巷、4#总回风巷和矿井总回风。

2、停电范围: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所有地点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3、警戒地点:施工范围20米内、401盘区轨道巷一贯眼处、401盘区皮带巷一贯眼处、401回风巷及三眼何回风井口。

四、瓦斯排放安全措施

1、启封前首先对密闭周围的支护及周围的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巷道干燥或煤尘多要洒水处理。

2、启封过程由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施工过程中动作要轻,避免产生撞击火花,确保安全,同时注意顶板支护情况,避免出现启闭引起的顶板松动掉矸伤人,做好个体防护,避免出现磕碰伤人现象。

3、启封过程中严禁直接打开密闭,要求逐渐打开开口,防止瓦斯超限瓦斯大量涌出到回风巷造成呛人事件,要求巷道排除的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得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4、启封全过程,由瓦斯检查工在巷道回风流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应减少进风量确保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限。

5、排放瓦斯时,确保徐徐供风,严禁一风吹。

6、启封过程瓦斯风流流经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变电所处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管理。

7、启封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工作面进风、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0.5%,且稳定30min后,方可恢复生产。

8、在启封过程中,要严格纪律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把关。

9、启封排放瓦斯后,由通防部,安监部共同检查瓦斯及巷道支护状况,只有瓦斯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支护完好时,电气设备都没有带电,只有在上述工作都完成过,现场总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下达撤出排放瓦斯所有人员,进入人员工作。

10、工作面恢复正常通风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排放巷瓦斯流进的巷道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0.5%,并且由电工对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11、未述事宜具体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4:启封皮带运输大巷密闭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生产安排,决定于2012年4月9日9时至12时启封皮带运输大巷密闭,并排放瓦斯。为保障启封密闭和排放期间的通风安全,特制定启封皮带运输大巷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成立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现场总指挥:通风科长

成员:现场瓦检员、安检员、现场施工人员

二、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前的准备工作:

(1)、启封密闭所需工具:铜钎一把、铜锤一把、水桶一个、光瓦两台、瓦斯便携仪、氧气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各两台、风障布15m2,排放瓦斯时风筒的对接、延伸、吊挂等。(以上工具及工作由通防科负责)

(2)、矿开拓队负责:密闭的拆除,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皮带运输大巷皮带机头处局部通风机的安设。

三、启封密闭顺序:

先启材料运输大巷密闭,再启封皮带运输大巷密闭。

四、启封密闭期间安全措施:

(1)启封密闭开始前,由现场总指挥安排好警戒点的警戒人员,通知调度室,切断高浓度瓦斯经过的巷道一切电源。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巷道区域。

(2)、启封密闭开始时:首先检查密闭前的瓦斯浓度,当瓦斯超过1%时,采用导风障法,将密闭前的瓦斯降到1%以下;再用水将整个密闭浇湿。

(3)、启封密闭时,只能用铜钎、铜锤;密闭启开小口后,首先检查密闭内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会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时,方可继续扩大拆除断面,拆除断面扩大到0.5m2时,停止拆除密闭。

(4)、开启设好的局部通风机,风筒出口接到材料运输大巷密闭处,控制风量,继续拆除密闭。

(5)、密闭启开排放瓦斯时,现场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所有人员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和氧气低于18%的区域。对接风筒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搬运风筒时做到轻拿轻放。

五、警戒地点:

(1)材料运输大巷与一号联络巷交叉处。

(2)皮带运输大巷内皮带机尾处。

(3)中央变电所内。

六、停电撤人范围:总回大巷、变电所通道。

七、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本措施的要求。

(2)、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时,必须认真检查,严禁佩带不合格的矿灯、自救器入井。

(3)、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佩带的矿灯、自救器时,必须佩带在腰的两侧。

(4)、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严禁单人行动。

(5)、排放瓦斯结束时,由现场总指挥清点人数,统一升井,并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结束。

篇5:一采区运输下山巷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区运输下山密闭于2011年4月15号封闭,位置位于下山4号测点处。为一采区回风下山与运输下山端头贯通,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28日中班对该密闭启封排瓦斯,在启封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制定的该措施进行。

一、启封的安全措施

1、在启封密闭前,首先由瓦斯检查员对该密闭前的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进行检测,当O2﹤20%、CH4﹥0.5%、CO2﹥1%时,严禁启封。

2、启封前在一采运输下山密闭门口以外不小于10米处新鲜风流中安装11KW局扇1台,并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有害气体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在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

3、启封前首先撤出回风沿线(14号煤轨道下山、水泵房、副井井筒)所有工作地点人员并通知机电队将沿线所有电器设备断电。

4、做好上述工作,并符合规程规定后,可先接好一节风筒并开启局扇进行通风,并限制风量,由工作人员启开密闭一个小口后,人员先撤至进风口,停5分钟后,瓦检员检测,有害气体。如超限,需以下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本次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确定现场由副矿长岳重阳带队,另配一名瓦斯检查员和一名巷修工形成现场实施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排放现场和排放回路。

2、排放瓦斯前向调度汇报排放准备情况,请求开始排放瓦斯,当调度室再次确认排放通路中的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将其回风沿线(14号煤轨道下山、水泵房、副井井筒)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后下达排放令,现场负责人接到排放令后方可开始排放瓦斯。

3为保证安全,控制排放速度,应在排放回风口悬挂一便携式报警仪,便于提示排放风量的控制。

4限制风量排放,严禁一风吹,瓦检员在回风流与全压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把瓦斯浓度控制在1%以下。若便携式报警仪显示浓度大于1.5%时,应用绳子扎捆风带调节限制风量,使风流逐渐吹散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被排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若浓度不大于1%,可放开风量,逐段向里恢复通风。

5恢复通风过程中要检查顶板及支护情况,如遇顶板破碎及冒顶块段要首先进行支护措施处理,并正常通风。如破碎地点险情处理不完不要强行进入要边通风边修复边支护,发现活矸危石等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恢复通风中的安全。

6参加启封人员一律佩带自救器。

7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问题,所有启封人员要有组织有纪律沿壁有害气体路线安全撤离到地面。

8现场排放工作至运输下山端头后,应将风沿线风筒检查整理一遍,确认运输下山能正常通风20分钟后电话向调度时汇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以便调度室及时安排恢复供电和安排其他作业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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