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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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通风

?1、在2011年元月份更换好11#风井2#新主要通风机,并对(主、备)两台风机做进一步调试,使新安装主要通风机达到风机风量:8000m3/min,负压:3200Pa的最佳工况点。

?2、聘请对风机测试有资质的公司对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测试,并提交风机测试报告

?3、2011年国庆节前后进行矿井防救灾及反风演习。

?4、在7-8月份进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及时上报。

?5、使用瓦、电闭锁开关,做到切实安全排放瓦斯。

?6、根据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通风科、通风区要经常性的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使各区域地点瓦斯不超限。

二、防治瓦斯

1、坚持瓦斯治理的“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从以前的“瓦斯超限就停产”提高到“生产时能够做到瓦斯不超限”,从源头上彻底根治瓦斯。

?2、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和保障,建立一个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治瓦斯事故的关键要素,各主要用风点必须合理配风。

?3、管理好矿井现在运行的固定和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确保系统畅通,达到好的抽放效果。

?4、本年度矿井计划施工抽放钻孔5.8万米,其中由中澳公司在12层南盘区1212轨上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3.1万m。天荣公司在13上2层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2.7万m,并与地面抽放泵联网抽放。

?5、抽放队要对液压钻机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且能正常使用。2011年计划在1016回施工采空区钻孔,计划施工40个钻场,80个钻孔。

?6、今年新建的泵站有两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抽放采空区瓦斯,北京大地公司施工地面一期工程瓦斯抽放孔277m,费用85.9万元。

?7、新建的11#泵站真空抽放泵已于2011年12月23日到货,乌海市华凯机电公司及早做好泵站及系统准备安装工作,新的瓦斯抽放泵站将在今年4月前运行。

三、防治煤尘

?1、综采、综掘工作面作业时,滚筒、刨头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喷雾要使用喷雾泵,防止煤尘飞扬。

?2、机掘工作面使用好定时风水联动水幕装置。

?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割煤时,必须全部打开,并使用好架间布置的负压诱导防尘装置。

?4、完善矿井洒水灭尘系统,对巷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电磁式自动水幕、手动水幕、风水压联动水幕)、转载点喷雾设施、皮带自动重载喷雾等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对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隔爆水棚进行检查,隔爆水棚按AQ标准吊挂。

?6、对暂不抽放的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

四、防灭火

(一)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⑴建立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⑵定期测定地表火区附近煤体或围岩的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⑶通风区对各个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对CO、温度每周进行一次,采煤工作面煤体每半月进行一次,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并保留化验结果。

⑷各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⑸定期对采、掘巷道进行煤尘冲洗,这样不仅灭尘,而且降低煤的燃点。

⑹井下所有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预留好防火墙的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将其封闭完毕。

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帮、漏顶,严禁浮煤堆积。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

⑻管理好束管监测系统,每天对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气体采集一次,并做好记录打印报表。

⑼除加强日常检查外,对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自燃发火性质和预兆及自救知识等的学习。另外,在工作面进、回巷道的四周巷壁稳固的地方,预先砌好防火墙的墙垛,以备发火时能迅速筑墙封闭。

2、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电气设计及防火的要求。

⑴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电缆必须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防止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等现象。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⑵加强矿井电气管理,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矿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及自救知识等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⑶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⑷井下和井口房严禁从事电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⑸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易燃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使用灯泡、电炉取暖,井下不得使用汽油、煤油。

?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涌、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⑺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不准随意改变炮眼参数和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⑻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必须使用3#乳化炸药,杜绝放明炮、糊炮等违章行为。

?⑼放炮联线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不得有裸露接头或不按规定操作现象。

⑽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执行人工停电措施,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否则不准放炮。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送电。

⑾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巷必须设有消防管路,皮带机头处安设手动喷雾装置。各皮带头必须设置消防阀门并配置消防软管20米,各皮带必须安装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

⑿皮带机道要保持清洁,杜绝机头、机尾煤尘堆积及浮煤磨皮带现象,皮带司机及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各运输、采掘队所管理的皮带必须设专人清理巷道内的浮煤。

⒀坚持井下供电使用三大保护,坚持使用风电与瓦斯电闭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⒁井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做到“三无”。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必须装在电缆卡子内,由专人随机管理,对绝缘值不符合规定的电缆要立即更换,以防电缆爆炸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

⒂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⒄矿井地面静压水池必须满足井下消防用的需要,容水量不得小于200m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支管和阀门的出口应与使用的消防水龙带的接头相吻合。

⒅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

⒆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带式输送机机头附近应备有灭火器材并按规定配置沙箱和沙袋。

(二)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

1、主要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并对空隙和冒顶采取防漏风措施。

2、提高回采率以减少遗留浮煤、合理确定和尽量缩短工作面服务时间。

3、定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为: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5、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的材料必须符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规定。

(三)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1、全矿井反风。发生在主要进风井的井口、井筒和井底车场,主要进风石门和进风大巷的井下火灾,应尽快组织反风,灾区人员从回风井撤出。发生在其他区域的火灾,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全部安全撤退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周密分析后,可采取反风措施,抢救回风方向的人员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2、矿井正常通风。矿井发生火灾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保证矿井的风量、风流方向的稳定。

3、矿井发生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在进行灭火时可保持火区风流方向不变,或增大供风量,防止风量不足瓦斯积聚引起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4、火势较大或机电硐室的火灾,灭火无效时,采取关闭防火门或打板闭等控制风流封闭火区。

5、灾区的下风流有待救的遇险人员,为了减少灾区内的温度、烟雾,便于灾区内人员外撤,采取打开风门使风流短路的方法。

①、打开火源回风侧的风门,使烟雾进入矿井总回风巷内。

②、打开火源进风侧的风门,使新鲜风流短路减少火区供风,以控制火势的发展。

6、采区的进风巷、回风巷都分别有联络巷并安有风门与区域总进、总回巷相通,根据灭火救人需要随时进行区域反风。

7、当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自燃发火征兆,影响采煤工作面的正常生产时,为达到保持正常生产和灭火的目的,可在采面进、回风巷内,增设调压风门和调压局部通风机,以改变风压,实现均压通风灭火。

(四)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1、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小灵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避难的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1)、位于事故发生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逆风流撤离工作地点。

(2)、位于事故发生点回风侧的人员,撤离时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顺风流撤离,跑在前面的人打开风门,等人员全部撤出后立即关闭风门。

(3)、若发现已无撤离的可能性,灾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找寻一顶板支护完整的地点,佩戴好自救器*,等待救援。

?3、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气体含量,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危险时,应迅速修复被爆炸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5、对由于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的井下火灾,如不能扑灭,要及时封闭。

?6、处理瓦斯、煤尘事故时,以尽可能地缩小事故范围为原则。

7、必要时进行全矿井反风,以便抢险救灾。

8、在设计时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道,严禁各采区、水平的串联通风。

9、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路线,防止互相影响。

10、矿井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密闭,使用的应安设正、反向风门。

11、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安装防爆门。

12、各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隔爆水棚,主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4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2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20米。

篇2: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为了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瓦斯)煤尘爆炸重特大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干部职工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煤尘具有遇火源发生燃烧和爆炸的特性,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事故。

当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矿井井巷和设备、设施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灾难性后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2)及时切断灾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的电源,消除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3)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数。

(4)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波及范围,通风、瓦斯情况,巷道内有无明火、水淹等情况,迅速决定是否采取全矿井或局部反风措施。

(5)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内的遇险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6)处理事故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急救站。

(7)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危险时,及时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8)井下现场救援地点要安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事故地点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9)救护队员除佩带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隔离式或压缩氧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防止再次爆炸。

(10)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将可能受威胁的现场救援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性,防止因连锁爆炸而导致事故的扩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3.1.1成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指挥长:董事长

副总指挥长:总经理

副指挥长:生产经理总工程师机电经理安全经理副总工程师通风助理

成员:总经理助理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部机电部技术部

安全部等部门负责人、矿井辅助救护队队长及卫生所所长等。

3.1.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1)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对外事故通报,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3.1.3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部门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查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2工作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井调度指挥中心。

主任: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兼)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处理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2.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长:生产副总

副组长:矿井辅助救护队队长

成员:总工程师通风部部长

职责:

(1)负责按矿井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2)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2.3通讯供电主扇运输提升组

组长:机电副总

副组长:机电部部长

成员:通风部部长机电队副队长机运队长运搬队队长

职责:

(1)熟悉井上下供电和通讯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等。

(2)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3)根据指挥部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及抢险救灾期间运输提升等项任务。

3.2.4一通三防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助理

成员:通风部助理、通风队队长、监测队队长、维护队队长

职责:

(1)负责日常的瓦斯、粉尘的监测监控和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3)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需要时能进行局部反风。

3.2.5安全保卫组

组长:安全副总

副组长:安全部部长

成员:保卫部部长及相关部门

职责:

(1)参加抢险救援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抢险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2)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指挥中心、生产区、各个门卫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井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井,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无火源。

(3)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3.2.6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机电部部长供应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卫生所所长车队队队长

职责:

(1)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2)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3)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4)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矿井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瓦斯)煤尘方面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安装监测报警装置,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4.2预警行动

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接警人员(矿井调度员)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要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井值班长和应急救援总指挥(董事长、党委书记)汇报,立即启动本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在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的同时,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报到。

(3)同时指定专人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事故、灾害的部门、时间、地点;

②事故类型;

③影响范围;

④人员遇险情况;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部门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即一级响应(基层部门)、二级响应(矿井)。

6.2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首先启动基层部门一级相应性质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挥中心)汇报,接警人员(调度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汇报值班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和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工作小组,并根据指示启动本预案,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抢险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处理指挥中心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事故地点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7应急结束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矿井总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8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部门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4)分析总结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自然通风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调度指挥中心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10附件

10.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煤矿企业危险、有害因素复杂,在开采过程中存在多种伤害方式,但尤以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以及煤尘爆炸的伤害性最大。

1事故特征

1.1瓦斯爆炸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性,因此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如果预防不当,管理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事故。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盲巷和回风巷道等容易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都可能引发瓦斯灾害,形成矿井灾难性后果。

1.2煤尘爆炸

煤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机械或爆破作用使煤炭破碎而产生的固体颗粒,挥发份含量大于10%的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灾害,如果预防不当,管理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事故,如井下综合防尘设施不可靠、制度与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就有可能造成煤尘积聚,从而引发煤尘爆炸事故,采掘工作面、皮带运输巷、盲巷和回风巷道等地点容易形成煤尘事故,从而形成矿井灾难性后果。

1.3瓦斯煤尘爆炸

当矿井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往往还能引起煤尘(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事故危害极大。

2现场应急处置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煤尘、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后,在市局矿山救护大队队及医护人员未达到之前,现场跟班干部或班组长要立即组织职工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最短的煤尘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2)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

①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快速捂住鼻口,就地卧倒,若边上有水坑,可侧窝于水中;

②听到爆炸后,应赶快张大口。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

③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温气体灼伤内脏;

④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分,使身体露出部分尽量减少,以防止爆炸瞬间产生的高温灼伤身体;

⑤距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3)调度指挥中心接到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信息后,除按规定汇报外,调度指挥中心要立即通知矿井辅助市局矿山救护大队队尽快到调度指挥中心待命,随时准备下井救人、抢险救灾。

(4)及时从上一级切断灾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的电源,消除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5)市局矿山救护大队队到达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积极搜索被困人员。市局矿山救护大队队员井下抢救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②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

③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

(6)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7)爆炸停止,遇难人员救出后,进一步检查整个采区的情况,若有瓦斯超限或冒顶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后全面进行灾后处理、恢复。

3注意事项

(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理指挥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篇3: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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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Z煤矿井下瓦斯煤尘爆炸救援演练总结

一、演练目的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在井下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瓦斯燃烧事故时,人员在撤退时避免发生恐慌、混乱,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以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影响程度,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同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矿井突发瓦斯事故时的应变和指挥能力,有效发挥《营脚煤矿井下“一通三防”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依据《营脚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检验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和部门之间的协调作战能力。现将演练情况总结如下:二、演练策划1、演练项目:井下瓦斯煤尘爆炸救援演练。2、演练负责人:毛新文、吴黎民3、组织单位: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4、协作单位:通风队、掘一队、掘二队、采煤队5、演练时间:2013年7月10日9:13——10:25。6、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地点:1160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7、参演人员:11606采煤工作面10人、112801运输巷6人、112802回风巷5人。井底车场2人。8、控制人员:调度室(刘金民)1人,安监科(刘运华)1人,通风科(李永杰)1人,分别在井底避难硐室电话旁清点人数,撤离出来的时间进行有效监控;三、井下瓦斯煤尘爆炸救援演练过程2013年7月10日9:1311606采面瓦检员汪纯跟像调度室汇报(模拟):11606采面上隅角瓦斯发生爆炸继而引起煤尘爆炸,受灾区域10人,清点人数也到达10人,由跟班矿长陈春华、瓦检员汪纯跟的带领由回风巷就近撤至950绕道,通过井底车场,地面。接到通知后通知余民华,变电所电工切断11606采面供电。9:20通知112801运输巷王瑞宇带领当班6人,清点人数也到达6人、112802回风巷王林带领当班5人,清点人数也到达5人,人数清点确保工作面人数到位。由王瑞宇、王林、带领工作面沿避灾路线撤至轨道上山进风巷到950石门地面。9:22矿调度员刘金民用电话依次通知:矿值班矿长毛新文,总工程师吴黎民,生产副矿长宋光润安全矿长吴发仁、通风科科长李永杰、安监科科长刘运华;9:30分抢险救援总指挥矿长毛新文指示启动《营脚矿瓦斯与煤尘爆炸应急预案》,在调度室成立井下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通知通风队王瑛、救护队员王义、李妖发下井救援灾区。通知矿卫生队、做好伤员救治准备工作,保卫科做好矿维持秩序工作,同时通知后勤保障组做好救援物资供应及善后协调工作。09:35调度刘金民汇报:已在井底避难硐室成立井下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刘金民任总指挥,成员周用辉、李妖华。09:4211606采面在不摘下自救器的情况下10人全部撤至地面。09:42掘一队6人由王瑞宇带领撤至地面。09:43掘二队5人由王林带领撤至地面。09:57井下救援临时指挥部向调度室汇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地面。10:20救护队员汇报灾害已处理完毕,恢复正常生产。10:25演练结束,已向总调汇报。四、演练成功的经验(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督导实战公司领导对这次井下瓦斯煤尘爆炸救援演练,高度重视。公司领导坐镇救援指挥部,观察演练情况,亲临督导实战,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控制。总工程师吴黎民策划,程序运行和方法操作比较平顺,保证了演练现场的真实效果;调度室刘金民现场协调,安检科、通风科积极监控,救援指挥部及各救援小组努力处置,达到了演练预期目的。(二)演练目的明确,计划方案策划周密从我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11606采煤工作面应急演练。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使参演人员熟悉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操作和整个应急程序,增强参演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三)演练检验了我矿应急救援实战、保障能力和参演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1、检验了调度系统对接听电话、记录等的规范、时效。2、检验了井下跟班带班干部对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11606采煤工作面的人员用了20分钟撤至上地面。3、检验了井下员工对所在地的避灾线路熟悉程度。4、检验了指挥部成员及各救援小组人员接警后到调度室的速度,参演人员接警后最晚也在5分钟内到达调度室成立救援指挥部。(四)检验救护队员接警后的出警速度和协作救援能力。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检验了本矿救护队队员接警后的行动机动能力,矿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检验演练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情况。由于相关单位的全力配合,使演练顺利完成,得到公司领导的认可。(五)演练紧张有序,获得圆满成功7月10日上午09:13演练开始,10:25演练结束,时历1小时12分钟,演练很成功。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演练指挥忙而不乱,演练现场环境基本逼真,安全保证基本到位,演练达到预期效果。五、演练存在的不足在演练全过程中,发现演练存在许多不足,必须引以为戒,及时进行改进和提高。(一)在参演人员对瓦斯煤尘爆炸应急救援预案的熟悉程度方面:1、少数参演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还不够熟悉,演练时应用得不太熟练;2、各归口责任分工还不太明细,个别参演人员没有进入演练状态;3、下井人员统计清点时间过长,也稍显零乱。(二)在调度系统对接听电话、记录等的规范、时效方面:1、演练记录不规范,没有完整地把演练情况记录下来;2、演练时井上下时间不对照;3、现场参演人员对各归口汇报的内容不规范。(三)个体防护方面1、个别人员自救器使用不熟练,用时约1.5分钟。

篇5: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二、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煤尘积聚措施

1、完善洒水防尘系统,溜子、皮带机头、溜煤眼等转载点都要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2、所有回采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壁中孔与浅孔注水,从根本上治理煤尘。

3、通风维修必须坚持定期冲刷巷道。

4、采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

5、必须在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设置隔爆设施,并健全管理制度。

(二)防止煤尘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三)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1、实行分区通风。

2、在每一个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四、综采工作面防止火灾安全措施计划

(一)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2)机电部防爆检查组负责检查井下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发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不准入井。

(3)高压、检漏装置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监视状态,要有专人负责,对高压、漏电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4)对变电所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过流试验、无压释放及油质化验项目要按时作预防性试验,保持良好的保护性能。

(5)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

(6)各用电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8)设备司机,采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调度室。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储备足够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10)综采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并经常洒水降尘。

(11)井下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源下井,每位入井人员要严格遵守,井口检身工与入井证发放工共同把关。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及时进行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瓦检工每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高冒区及采面上隅角进行防火检查。通风部每周对主要密闭、回风巷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监控室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各采掘场所地点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存档。

3、通风部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尽量降低采空区两端的风压差避免采空区漏风。

(三)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

1、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

2、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

3、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

5、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

6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尽快进入避难硐室,或搭建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人员前来救护。

7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

8救护队在帮助撤出和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

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定灭火方案。

(四)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

1、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

2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

(五)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

1、每一年必须由技术副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处和处理计划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4、其它地点人员接到爆炸信号后,迅速按抢险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撤到井底。

5、人员在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静卧,并设法节约食用水和氧气,矿灯轮流照明,并经常敲击巷道或管路发出营救信号,等待营救人员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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