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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垅煤矿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我矿是1996年建井,1997年简易投产,已开采16年,由于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1月8日到期,未再进行采矿许可证办理,现进入收尾时期,为减少矿井财产损失,决定对井下设备和材料进行回收。为加强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顺利按时回撤,特制定本矿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一、为加强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工作,矿成立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新强

成员:张基杰、、陈广祥及有关专业人员、井下各采掘队队长。

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在技术科,黄勇新机电科专业组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机电设备回撤日常工作,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的落实,督促按时完成,回撤的机电设备登记、资料的整理存档等。

二、一般规定

1、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等科室必须在矿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加强联系,及时了解井下情况,制定机电设备回撤计划,并编制专项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2、矿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总结机电设备回撤安全工作,布置下一步搞好机电设备回撤安全工作的措施。

3、机电设备回撤必须经矿安全生产技术科论证,取得回撤可行性报告。

4、机电设备回撤前,必须组织有关科室召开专业会,布置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5、机电设备回撤所涉及的科室要准备好详实的资料,如采掘工程平面图、回撤运输路线图、机电设备技术特征、外形尺寸、重量等。

6、机电设备回撤必须制定专项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周密详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并落实到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7、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技术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8、机电设备回撤前,调度室必须组织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会诊,及时排查、解决现场影响安全回撤的隐患。

9、机电设备回撤,施工科室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监处分管人员必须盯在现场,搞好机电设备回撤安全工作,并按照矿有关规定及时汇报调度室。

10、加强机电、运输施工措施的管理规定。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机电设备回撤所用各种牵引用具、起吊用具如绳套子、钢丝绳等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保无问题后,方可在允许承受载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施工人员站位要合理,重物下严禁伸手、站人,抬架重物时,要呼号一致,同起同落,防止重物伤人。

2、机电设备回撤所用各种工具、材料,施工前由施工科室负责准备齐全。

3、机电设备回撤,施工前,要停好设备电源开关,挂好停电牌,上好锁,由专人负责停送电。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要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由施工负责人持停电工作票到中央变电所停电,停电后要验电、充分放电、挂好短路接地线,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方可持牌到施工现场组织机电设备回撤。

4、机电设备回撤前,要对运输沿途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使用正常和运输安全。

5、机电设备回撤时,确需烧焊要编制烧焊专项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由专职电气焊工操作,烧焊前要清理好上下左右前后现场,并洒水降尘,备好备足灭火器材,地线要求专用,距烧焊点不得大于0.5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烧焊点不得小于10米。烧焊中断或结束后,要安排专人检查清理现场,消灭残余火种,一小时后无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6、提升绞车要提前验算能否满足机电设备回撤要求,并检查钢丝绳、滑头、保安绳及各种保护装置,运输时,由专职绞车司机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7、运搬区提前检查运输路线,对影响运输的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运输路线畅通,机电设备回撤安全。

8、信号把钩工要认真负责,按规定摘挂车,不得超载运行,运输时,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确保运输安全。

9、运输“四超”物件,要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公司《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等。

10、主井绞车要提前检查,要清扫好主井井架、井筒等处杂物,对提升钢丝绳、滑头及井筒设备全面检查,绞车维修工要检查好绞车制动系统及各种保护设施,确保主井提升设施正常安全运转,做好主井上吊钩准备。牵引用具、起吊用具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保无问题后,方可在允许承受载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施工人员站位要合理,重物下严禁伸手、站人,抬架重物时,要呼号一致,同起同落,防止重物伤人。

11、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

篇2:西回风巷安装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解决我公司矿井通风阻力大的问题,根据公司调度会议研究决定,从西回风巷开口,掘进一条回风巷,需在回风巷安装机电设备,为了确保该巷的安全作业,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52条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员每班必须检查3次瓦斯浓度,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机电设备处的瓦斯检查牌板上。

3、西回风巷设置使用的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完好。每班必须对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出现失爆,工作面电缆接头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出现明接头,防止产生电气火花。

4、回风流经过机电设备前约5米处的风流中,安设一个甲烷传感器,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5、在机电设备前约5米处的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西回风巷所有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为了保证西回风巷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当班瓦检员每一小时检查一次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设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回风巷及其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切断机电设备电源,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回风巷及其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以下时,方准送电和开动使用机电设备。

篇3:春节检修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为确保我项目部2013年机电设备做到持续、安全运转。特决定在春节期间对我项目部主要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保证检修的安全顺利进行,为矿井安全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检修主要项目有:提升绞车、搅拌机系统,变电所、压风机、电动挖掘机,箕斗、装载机、栈桥天轮及井下防爆开关等。总体来看,主要是机修、电修,高空作业及井巷作业四个方面。

三、施工时间:2013年2月9日-2013年2月20日

四、工作负责人:魏朝飞

五、安全负责人:姚凤海

六、参加人员:机电队全体人员和设备包机人员

七、一般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设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2、检修人员经过专门训练,持证上岗。

3、所有参加工作人员班前不得喝酒,检修中要保持精力集中,不得疲劳操作。

4、坚持班前班后会制度,布置和总结当天的任务和安全工作。

5、检修人员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设备挤、碰、伤手脚。同时正确穿戴工作服,袖口、衣扣要系好。

6、检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时,一定要先和设备操作人员联系好,方可进行检修。

7、不得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切断供电电源、水源、汽源、风源、油源等,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必须在设备运转中检修时,特别要注意转动、移动以及要产生振动的部件对检修工作中的安全带来的影响。

8、施工中各部件的起重就位应设专人负责指挥,所有起重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指定专人检查。

9、三脚架及人字架起吊重物时,架腿生根必须牢固可靠,严防起吊过程中架腿滑动。

10、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公斤时,应使用钢丝绳,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5。

11、钢丝绳套起吊重物时,应避免夹角过大,且最大不应超过60度;重物有尖锐棱角时,要设防护垫防止钢丝绳损伤。

12、起吊物件下及其移动的范围内不能站人。

13、电气焊施工时,施工点10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检修场地需配备灭火器2个及其它消防设备。

14、电气焊操作严格按电气焊操作规程执行。

15、工作人员下班前或工作完毕后应收拾工具,清理场地,检查有否遗漏火种等不安全因素。

八、提升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车房电控设备检修施工前,派专人到10KV变电所将提升机高压开关柜停电,停电后分别在高压开关柜出线电缆头上验电、放电,确认停电后各挂一组接地线,挂停电工作牌。随后将低压开关柜内提升机低压电源停电,并分别挂停电工作牌。待停电人员回到绞车房后,将车房内高压开关柜隔离刀闸拉开,并在两进线电缆头上验电、放电,挂一组接地线,并挂停电牌。同时,将车房内低压电停好,并验电、挂牌。高、低压电全部停好后方可开始施工。?

2、电控设备检修完毕,送电前必须摘除所设的接地线,严格清理现场,并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工具进行认真查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送电,由安全负责人专职负责。?

3、检修提升绞车液压站、修理制动装置时,应先将空车箕斗用18.5㎜钢丝绳套锁牢在井口栈桥上(连锁门的前方)。然后拧紧两组盘形闸,最后再修理液压站或检修另两组盘形闸。

4、试运行前,确保绞车各项保护灵敏可靠,并做检查。

5、试运行期间,主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监护。

6、试运行必须遵循速度由慢到快的原则1)绞车空载运行,先以低频速度运行10分钟,无问题后再以2m/s的速度运行10分钟,无问题后全速运行40分钟。2)重载试运行,空载试运行无问题后,重载运行2小时,一切正常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7、绞车试运转时设专人进行统一指挥,参加人员要分工明确,分别监视各电气及机械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口令停车,绞车操作由经验丰富的司机担任。

8、严禁在用汽油、机油等油类清洗剂中清洗零配件时,接触吸烟等发火源。

9、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九、压风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检修前由专人对所检修设备进行停电、验电、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2、检修前必须检查检修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检修工具。

3、螺杆压风机属于压力容器设备,检修前必须将压力容器内的压力卸掉。

4、检修人员作业时,应注意各部配件装配时的清洁,保证脏物不进入油路。

5、检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作业,并设有专人监护。

6、检修完成后应清理工作现场,防止零部件误留机体内造成事故,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7、检修作业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标准汇编》,达到单机完好标准。

十、变电所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需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的单位负责人要提前一天到矿变电所办理停电工作票。严禁未办停电手续而私自进行工作。

2、在停电前要确保井下无人,并且检修期间任何人不能组织下井,灯房发灯时一定要问清楚领灯的意图,否则不予发灯。

3、施工单位负责将检修期间所需的材料、工具落实到位,确保施工过程能按计划时间安全完工。

4、检修期间所有施工人员要听从指挥,出色完成本次检修的任务,切忌不能对配电柜里的配件仪表随意进行调试或拆卸,如发现有人违反,出现事故由违反劳动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5、检修期间一定要用心去清扫,做到不留死角,并且在清扫时候一定要认真细致,用合适的工具进行作业,切记不能由于清扫造成设备破坏影响工作,如果有人违纪将承担全部的责任。

6、有电设备或带电设备一定要悬挂“止步、有人工作,禁止送电、高压危险”等警示牌,禁止任何人靠近任何设备或触碰运行设备的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

7、所有办理工作票的检修单位检修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时到配电室结束工作票,施工现场留专人守候,但不准再进行任何工作,确有问题需处理时重新办理工作票。直到全部设备都能正常可靠的投入使用,工作人员方可撤离。

8、开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贯彻学习本措施及并指定一名有经验人担任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搞好自保互保联保。

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0、停电后操作人员按规定用电压等级相等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接地、放电、接地短路,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工作。

12、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统一指挥,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13、在高压进线柜、配电柜等设备上工作时手中工具要拿牢,传递工具、物件要手递手,严禁抛掷,严防损伤柜内任何配件。

14、使用的清扫工具(笤帚、掸子、棉纱、刷子)必须清点清楚,严防遗留在设备上及柜子内,并及时把挂在设备上的杂物清除。

15、停送电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绝缘用具,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严禁趁他人停电之际冒险作业。

16、工作完毕后,首先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一起检查所有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拆除地线,必须当场清点人数、工具等,由施工负责人结束工作票,设备送电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7、严禁在雷、雨、雪以及大风天气在户外带电作业,也不能在雷电时室内带电作业。

十一、天轮平台、栈桥检修

1、在天气晴朗,风速不高于5级的适合气候条件下检修人员方能上天轮平台进行检修工作;至少要有2人以上进行检修,实行监护制度。

2、主、副井施工检修人员在天轮平台上检修期间系好保险带并生根,工具要上绳,做好防坠工作。

3、冬季检修要做好防冻、防滑措施。

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1)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3)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4)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拉临时警戒线。

7)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8)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十二、搅拌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搅拌机运行时,不准用任何物件伸入搅拌筒内,严禁超负荷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停电时,必须将混凝土清出后进行检修。

?2、检修滚筒及料斗时,一定要停电,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提斗和落斗时,料斗附近和搅拌机前不得有人,以保证人员安全。

4、至少要有2人以上进行检修,实行监护制度。

十三、低压开关及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线路维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有负责人统一指挥。

2)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3)停电后必须验电,并挂好接地线。

4)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5)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巡视一遍,检查无误后通知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2、停电的安全要求

1)对停电作业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均完全断开。对与停电设备或线路有电气连接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应从高、低压两侧将闸刀开关全部拉开,防止向停电设备或线路反送电。

2)对一经合闸就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或线路的刀闸的操作手把必须锁住。

3)断开电源时不仅要拉开开关,而且还要拉开刀闸。使电源与检修设备或线路之间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以防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失灵或位置指示失灵,开关不能完全断开使检修的设备带电危及人身安全。

3、做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4、各电气设备的整定调试要设专人,调试过程要做详细记录。验收后任何人不得重新整定。

25、检修井筒内设备、设施时,必须先同信号工、把钩工联系好,与井下施工范围内的人员联系好。

26、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井巷中间利用对讲机信号联系。

27、在斜巷内检修设备必须先检查设备是否固定好,人员站位是否正确,工器具是否放置好等,待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

35、设备检修完毕,必须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与设备操作人员交接。

十四、液压挖掘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斜巷内检修箕斗、电动挖掘机时,必须将箕斗、电动挖掘机牢牢锁住,防止下滑。同时人员不得站在箕斗、电动挖掘机的下方,不得站在挖掘机铲斗的运动范围内。

2、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发动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3、挖掘机检修时,可以利用斗杆升缩油缸使铲斗以地面为支点将挖掘机一端顶起,顶起后如不加以垫实,将存在因液压变化而下降的危险性。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履带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端履带楔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4、在检修机器或机器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前后左右的安全状况是否正常,否则不予开车。

5、挖掘机电动机还在运转,驾驶员不能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远离机器,确需离开需关机拨下钥匙切断电源。

6、挖掘机在巷道斜坡上行使应慢行,挖斗部分伸出,以防设备在斜坡上发生滑动时,起到刹车作用。4、要注意检修中的防火。特别是进行焊接操作前,应对周围的环境进行清理检查,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7、检修设备完毕后,要向操作工交待清楚情况和要求。

8、如有可能应把处于危险地段的机电设备移放在工业广场上,然后再检修,以减少危险性。

十五、装载机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添加燃料或润滑油时应注意:禁止吸烟,立即擦净溅出的燃料、润滑油、防冻液或清洗液。

2、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加注燃油、机油、防冻液。

3、禁止在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前进行加油、放油,如高压油从小孔中泄漏,高压喷出的液体会击伤皮肤或眼睛,因此应戴上保护眼镜和厚手套,用纸板或木板检查是否有油液泄漏现象。如被高压油击伤,立即就医。

?4、在进行检修作业的装载机上应挂“正在维修”的标志牌并拉紧驻车器用三角木掩住车轮。?

5、用千斤顶顶车时千斤顶要平稳工作人员应处在车的外侧位置并事先准备好驾车凳、垫木等禁止用砖块等容易破碎的物体垫车。

6、在车下作业时不要直接躺在地上应尽量用卧板或卧在草垫等物上。

7、用千斤顶顶车体拆卸车轮未妥之前不允许在该车的上、下部进行作业千斤顶卸压放下时拧开液压开关的动作要缓慢拧开前应检查车底周围是否还有障碍物和人员。

8、在前、后车架铰接作业时事先采取防止装载机移动和转向的措施。

9、禁止在升起的铲斗底下作业。

10、在车上工作时禁止穿皮底、硬料底鞋防止从车上滑倒。

11、禁止从车上跳下以防止摔伤。

12、在机械运转、或装配调试总成时不得违章操作用手乱摸以免出现危险。

13、在调试发动机时不得在车底下进行其他作业。

14、在发动机运转时进行维修作业应穿好紧身袖口的工作服带好工作帽长头发的人要将头发塞进工作帽应取下手套、项链和身上的装饰品。

15、不要将使用的工具放在衣裤口袋里以免碰撞损伤身体。

16、司机要对装载机各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小故障确保装载机的安全使用。

17、电动机还在运转,驾驶员不能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远离机器,确需离开需关机拨下钥匙切断电源。

18、设备保养、润滑及检修完毕必须进行空载试验、铲装物料试验运转正常后才能交付使用。

养。

19、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22装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铲臂。

十六、在检修机电设备项目之前,本措施贯彻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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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回收机电设备电缆轨道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通知》(黔能源发【2010】451号)的要求,以及盘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1月20日会议精神,要求“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在2010年12月31日前予以关闭”。经研究,矿决定对保留系统机电设备、轨道、电缆和管路进行回收,为保证回收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

1、回收期间的运输路线为:

11705运输巷→705车场→22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11704运输巷→22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2、设备、轨道、管路以及电缆的回收按由里向外的顺序进行。

3、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拆卸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操作,严格按《停、送电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严禁带电作业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采用人力拉运的方式回收电缆,采用人力抬运的方式回收控制开关。

5、拆出电缆前必须将设备及影响人员安全的其他设备的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停电作业牌。

6、回收不影响作业地点的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停电后方可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三、安全措施

1、回收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只有施工地点不存在安全隐患时,施工人员才能开始回收。

2、运管子过风门时,必须安排专人开关风门,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3、运送到目的地后,要顺巷道依次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行人及通风。

4、在井下运走过程中,要平衡好管子两端的高度,避免撞顶或撞底,若两人以上抬运时,必须步调一致、口号统一且同起同放。

5、在巷道坡度大及拐弯的地方,必须安排专人扶,且抬运人员必须看好行走路线,确实抬起不能通过的地点,要放下来用手捧着运。

6、同向运送管子时,运送人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相互碰撞。

7、井下严禁使用矿车运送管子。

8、斜坡道运送管子时严禁翻滚管子。

9、用作起吊工具的葫芦或拔柱器必须完好,且有富余的强度系数。起吊大件时,防止各部件滑落伤人。使用起吊器时必须控制起吊物件重量,从而选择合适的起吊器,起吊重量严禁超过起吊器范围。

10、使用回柱器或手拉葫芦前,必须先检查起吊器是否完好,起吊梁、起吊绳是否牢固、可靠,起吊物件是否固定可靠,一切正常方可进行起吊,起吊时,必须随时注意观察起吊器、起吊梁、起吊绳扣的受力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起吊。处理安全隐患时,操作人员应侧向站立,以防起吊器、钢丝绳等断弹伤人。斜坡段起吊时,人员不得站在起吊器下方,起吊物件下方不得站人或有人操作。

11、人力抬运时,必须选用结实的抬杠,抬绳固定牢靠,抬运时号令统一、步调一致。

12、在设备、管路等运输过程中信号把钩工等必须先检查装载车辆是否超高、超宽,捆绑加固是否牢固可靠,有无碰撞瓦斯管路、损坏通风设施、电缆电线,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输。

13、施工过程中,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时继续作业,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则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

四、组织措施

1、每班必须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指挥、协调工作,且是当班的第一安全责任者。

2、回收期间,安全员和瓦检员要仔细检查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情况,对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的安排队组人员进行处理。

4、每班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和回撤各种电器设备,严禁带电作业和出现失爆。

5、值班矿长要认真检查各环节作业情况,一旦发现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处理。

6、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都必须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入井作业。

篇5: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1.任务来源

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检测检验工作是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工作严重滞后,已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课题从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化工作角度设立研究方向,其中《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研究》专题要求建立适合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检测检验标准体系,同时制定该体系内的关键技术标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作为专题研究承担单位,从2006年开始,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展开研究,通过研究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需要编制的70项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项通用基础技术标准,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安全要求》、《煤矿井下非金属材料安全要求》、《煤矿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要求》。《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安全要求》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山井巷设备与矿用油品检测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北京凿岩机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唐山矿用泵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

2.制订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煤矿开采和掘进、提升运输、瓦斯探测与抽放、通风、注浆注水、抽排水、除尘和降尘领域,它承担着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任务。由于煤矿井下瓦斯、煤尘等爆炸性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安全要求的复杂性。例如电驱动机械设备的防爆要求、轻金属与非金属聚合物材料的阻燃抗静电要求、机械部件的摩擦火花和冲击撞击火花问题、机械回转部件或制动部位的温升等可能引起爆炸的因素;除此以外涉及到压力容器的使用、噪声与振动煤岩粉尘、手持式机械安全操作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因此加强对煤矿井下机械设备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有关方面非常重视机械安全问题,随着煤矿安全标志管理水平的提高,矿用机械设备产品标准逐步发展,开始逐渐强化产品的安全性能要求,例如GB17957-2005《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规定了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使用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曾将使用凿岩机列为涉及安全的“特种作业人员”,重视凿岩机械引起人身事故的投诉,并注意到电动钻机容易漏电等不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等管理部门将噪声、振动对人体的伤害列入重要目标。然而,目前煤矿井下机械设备标准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机械标准中,仍存在基础标准不足、标准的覆盖面不全、标准体系性差、标准在内容上交叉引用或存在矛盾的问题,急需制定关于煤矿井下机械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对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或人身伤害的机械因素进行规定,来填补这一空白。

3.主要起草过程

2006年12月,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进行课题及标准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安全要求》批准立项。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会同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山井巷设备与矿用油品检测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北京凿岩机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唐山矿用泵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认真总结了我国煤矿爆炸性气体环境下机械设备标准的现状,在借鉴、吸收大量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煤矿作业场所环境下“人、机、环”三要素危险因素分析,经过反复咨询、深入研讨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安全要求》标准的初稿。标准初稿编制完成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先后组织了多次标准研讨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标准初稿进行了相应修改,使标准更加科学和完善。

标准起草时注意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GB3836.1~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T13813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能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113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参考了约几百种具体产品标准中关于安全性能的规定。

本标准编写中还吸取了BSEN13463-1-20**《潜在性爆炸环境中的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和要求》的部分先进经验,并注意贯彻了GB/T15706.1-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12100-1:2003,IDT)》、GB/T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12100-2:2003,IDT)》、GB/T16856-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eqvprEN1050:1994)》等基础安全标准。

4.制定标准的原则

《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安全要求》标准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原则

目前大多数矿用机械产品标准是孤立的产品标准,其安全性指标通常规定了产品本身的安全要求;而煤矿机械设备通常不是独立于环境之外存在的,某一机械设备可能是另一个机械设备系统的子系统,其安全特性对系统安全的造成影响,另一方面煤矿机械设备在特定的作业环境下,其自身的运转会对作业场所环境以及操作人员带来影响。因此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机械设备的系统特性。

(2)基础性原则

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产品技术标准集”和机械安全A类标准,标准的内容包括“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系统或电气系统的关键机械组件”所能引起潜在性爆炸性风险因素的安全规定、“故障状态下生产设备、生产系统的自身安全防护要求”、正常生产状态下生产设备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伤害的防护要求等一系列共有的安全要求。

此外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还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1)结合煤矿用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在具体条款中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与GB3836、GB13813、MT113等标准的要求。

(2)将煤矿井下机械安全标志管理与检测检验的成熟经验反映在具体条款中。

(3)将煤矿机械机械安全标准中适于我国的条款纳入新编写的标准。

(4)将现有煤炭行业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经核实、归纳后纳入新编写的标准。

5.主要内容及相关条款说明

《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安全要求》标准,采用通用技术要求和专用设备补充技术要求相结合的结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5.1范围

根据GB/T1.1的要求,范围应明确表明标准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全使用的要求。本标准适用的环境为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环境,如: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气体和粉尘混合环境、高湿、粉尘飞扬、不能引燃、昏暗狭窄、主要作业场所处于移动等。

5.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制定共引用标准23项国家标准,2项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为: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

GB755-2000?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804-2000?公差标准

GB/T3766-20**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eqvISO4413:1998)

GB/T4662-2003滚动轴承额定静载荷

GB/T5898-2004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

GB/T6391-2003滚动轴承额定动载荷和额定寿命

GB/T6394-20**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8910.3-2004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手柄振动测量方法第3部分:凿岩机和回转锤(ISO8862-3:1002,IDT)

GB/T10095-20**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GB10892-198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GB/T12265.3-1997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13306-1991标牌

GB/T13813-2008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GB/T15706.1-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12100-1:2003,IDT)

GB/T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12100-2:2003,IDT)

GB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GB/T17958-2000手持式机械作业防振要求

GB19572-200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AQ****-200*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5.3术语定义

对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涉及到的基本术语进行了定义,术语主要有:安全关联部件、阻火器、空行程时间、工作制动(辅助制动、工作制动)、煤矿用轻合金、聚合物制品、撞块距离、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联锁防护装置、保护装置、安全功能、意外启动、紧急状态(紧急操作、急停)、排放值、安全警示、使用环境。

5.4基本要求

参考国外关于机械设备安全规定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煤矿作业环境特点和标准化的现状,对煤矿井下用机械设备具有共性的安全特性予以规定。

基本要求主要有:基本原则、使用环境要求、配套用电气部件及系统、排放值、温度、噪声、压力容器、非金属部件、轻合金部件、制动、铸造、焊接、速度、液压系统、安全防护、涂色、使用说明书、标志等十八项机械设备工作中所具有共性的安全要求。

基本要求中首次规定了:

第一:机械设备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1、GB/T15706.2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了机械设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环境特点、机械设备的人员防护和系统自身安全,从源头上规范了产品设计中安全的要求。

第二:对电驱动机械设备配套用电气部件及系统进行了强化要求,要求应满足AQ××××-200×、《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规定。其中AQ××××-200×为结合我国煤矿作业环境特点基础上对GB3836-2007的强化,相关规定更符合我国煤矿特点。

第三:提出了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概念,充分填补了产品标准中安全性能不明确的特点。安全防护的概念包括两层含义: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对操作人员伤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止机械设备意外启动的连锁保护以及紧急状况下急停、紧急制动等机械设备自防护措施。

第四:对部分机械设备的基本要求进行重新分类划分,以期更能体现其通用性、更符合具体产品和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特点。例如,对温度进行了细化分类,结合爆炸性作业环境特点和产品特性,分别定义了机械设备运转的“最高表面温度”、针对柴油驱动设备或压缩空气驱动设备的最高排放气体温度、针对闸瓦制动设备的制动温度。

第五:从材质角度统一规定了机械设备非金属部件的“阻燃和防静电”要求。

第六:对煤矿井下液体传动介质予以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性液体。

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机械设备,考虑到煤矿井下机械设备所涵盖的产品种类的广泛性,基本要求的编制进行了两方面的考虑:

第一,基本要求仅为保证安全情况下,机械设备所满足的最低要求(如:温度、噪声等要求),由于不同机械设备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不同,可能造成的具体安全要求不同的,具体要求在附录(补充规定)中予以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机械产品特有的、非共性重要安全特性未列入基本要求中,在附录(补充规定)中予以具体规定。

5.4附录

附录所列入安全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针对不同产品具体规定或该类机械类设备区别于基本要求之外,有别于其他机械设备所特有的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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