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各地点掐接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井下各地点掐接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会议主持人:朱永庆

参加人员:王铁宝王凤革?吴琼马铁山

李贵红?任砚东

时间:2011年12月22日

地点:保安区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研究井下各地点接、掐、更换瓦斯抽放管路施工方法及操作中注意事项。

朱永庆:施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并悬挂于作业地点顶板上方认真检查瓦斯,超过1.0%时,严禁作业。斜巷接掐管路时,斜巷上下口必须设置专人警戒,悬挂警旗,且由上向下施工。

李贵红:作业前,必须对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帮顶支护必

须完好,找净浮石,瓦斯浓度不超限,确认安全后,方可施

工。

任砚东:接掐管路过程中作业人员的手严禁放到管口附近,防止挤伤。遇有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生根点牢固可靠;施工地点前后要设置警戒,挂好警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王凤革:接设管路前,必须用矿灯照射,清除管内杂物。

马铁山: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要与保安区调度取得联系,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后,方可作业。在皮带附近施工时,要与施工单位联系好,确认皮带处于停电闭锁状态后方可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禁蹬踏皮带作业及通过,要搭好工作台。

吴?琼:管路接设正常后,要进行漏气试验,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汇?

报保安区调度,系统恢复正常。

王铁宝:管路吊挂要牢固可靠,防止倾斜滑落伤人。占道施工作业时,要与作业地点施工单位联系好,拉放车时严禁作业并躲到安全地点,确保施工安全。

为保证井下各地点接、掐、更换瓦斯抽放管路安全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此措施。

一、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相关要求

㈠安全确认:

1、确认作业地点帮、顶支护是否安全。

2、确认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是否超限。

3、确认所需更换的管路是否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

4、确认带全了合格、可靠的专用工具。

5、确认管路吊挂是否牢固。

6、确认对相关的采场,采区等受影响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允许,并向相关领导请示得到施工许可。

㈡三三整理

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三整理”规定,按时由跟班干部或班长

下达整理命令,及时消除作业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出现或有可

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确保作业人员始终在安全的

条件下进行作业。

二、作业前的有关规定:

1、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携带好所须材料及相对应的螺丝、胶垫、

?工具等。

2、作业前,必须对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帮顶支护必须完

好,找净浮石,瓦斯浓度不超限,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占道施工作业时,要与作业地点施工单位联系好,拉放车时严禁作业并躲到安全地点,确保施工安全。

三、临时抽放补救措施:

1、更换管路前,要与相关的采场,采区等受影响区域内的施工单位

?联系并向相关领导请示,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准备好所更换的抽放管路。

3、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要与保安区调度取得联系,及时做好准备工

?作后,方可作业。

采场掐抽放管路作业前,首先改变抽放系统到井下移动泵上,作

为临时抽放系统并能保证连续运转。

此时必须保证移动泵连续运转,并有瓦检员随时检查回风上隅角

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停电并撤出回风流所有作业人员?

到安全地点。

四、施工方法及作业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持证上岗,严

?禁"三违"和"非标"作业,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

?做好自主保安。

2、领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并悬挂于回风流顶板上方,认真检查瓦

斯,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作业。

3、掐管前必须检查管路,是否吊挂牢固,如不牢固先用双10号以上

铁线吊挂,拧紧拧牢于结实的吊挂点上,然后再掐管,防止管路

突然下落伤人,作业地点两端设专人警戒,非施工人员严禁通过。

4、集中掐、接管路时,必须由班长以上干部现场统一指挥,负责检查好现场的安全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掐、接管路时,作业人员要相互配合好。

5、在弯道或巷道变形处掐管时,首先必须用双10号以上铁线或钢丝绳绑两处,铁线拧牢,铁线与管路间隙≤200mm,以便弯管泄压,如弯管压没泄完,重复上述工作,防止弯管弹出伤人。

6、掐管完毕后,不能及时接设时,必须用挡板挡严孔口,防止高浓

度瓦斯涌出,造成瓦斯积聚及作业人员窒息,造成事故,禁止用

金属互相敲打,撞击产生火花。

7、接设管路前,必须用矿灯照射,清除管内杂物。遇有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生根点牢固可靠;施工地点前后要设置警戒,挂好警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8、接设管路时,抬管人员必须把管拿牢,防止脱手砸伤人员,并同时用双10号以上铁线在牢固的吊挂点上绑牢,放正胶垫,螺丝对角给劲把紧把牢。

9、接、掐管路过程中作业人员的手严禁放到管口附近,防止挤伤。

10、管路接设正常后,要进行漏气实验,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及

时汇报保安区调度,系统恢复正常。

11、拆卸的管路要及时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摆放整

齐,把接头、三通、螺丝、胶垫等全部回收,并妥善保管。

12、斜巷接掐管路时,斜巷上下口必须设置专人警戒,悬挂警旗,且

由上向下施工。施工时必须用双10号铁线或钢丝绳拧紧吊牢,防止管路滑下伤人。

13、在皮带附近施工时,要与施工单位联系好,确认皮带处于停电闭锁状态后方可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禁蹬踏皮带作业及通过,要搭好工作台。

14、直径超过300mm的抽放管路垫托架或调平时,要用起重机起吊,选择牢固可靠的起吊点,由班长以上干部现场统一指挥。

五、事故案例

(一)大隆矿1987年12月5日掘进四队E14?N4溜煤眼放炮引起瓦斯燃烧事故

一、事故经过

12月5日零点班,掘四队吕家新小班一行15人的工作任务是在E14?N4溜煤眼掘进。早4时,工作面开始放第一遍炮,放炮前,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是0.2%。放炮后,班长吕家新发现工作面工程质量不好,于是安排修整工作面,同时工作面又打了7个炮眼。7时左右炮眼打完,装药后4名作业人员从溜煤眼下来,准备放炮。为防止放炮将风筒崩坏,于是把工作面风机停了,班长去找瓦检员检查瓦斯。未等瓦检员来,放炮员就开始放炮。第一次未放响,第二次充电后再放,炮又未响。由于距工作面4.5米处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短路产生火花,将工作面瓦斯引燃,时间是7时40分。引燃的瓦斯冲击波将距工作面较近的郭永海等4人轻度烧伤。

二、事故原因

1、擅自停工作面风机,造成溜煤眼内瓦斯积聚。

2、放炮母线不合格,有明接头,放炮时产生火花引燃瓦斯。

3、当班班长、放炮员、瓦检员没有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瓦斯检定器。

4、瓦检员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在第二次放炮装药前和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

2、放炮前必须严格检查放炮母线是否合格,放炮母线不合格时严禁放炮。

3、瓦检员、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瓦斯检定器,并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

4、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警戒距离以外的安全地点。

5、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大隆矿1977年9月26日西翼-275南段回风中巷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77年9月25日二十三点,通风队副队长沈跃武在班前会上分配瓦斯检查员任洪民同志,先到西翼-275、南三、四段回风中巷密闭处进行检查,再到掘进二队进行检查。任洪民下井后,先到-275变电所打电话,但电话坏了(时间是零六分),他就到-275回风石门去打电话。当任洪民走后约三分钟,刚刚走过-275南一段回风中巷就发生了瓦斯爆炸。这时机运区支援采煤运料上零点班的七名同志,正走过西翼上山二十米左右,被冲击波冲倒。此次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七伤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1、瓦斯来源:西翼-375运输石门第二上风眼和溜煤眼内,从1977年9月初就发现有积存瓦斯据9月23日化验结果看:CO浓度为6.11%、CO2浓度为1.7%、CH4浓度为4.4%、O2浓度为16.9%。

2、火?源:西翼-375运输石门,第二上风眼和溜煤眼的上部,从1976年8月就发现有烟,事故发生,虽然进行过多次注浆充填、灭火工作,但火区没有彻底消灭,最后酿成事故发生。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要在各级、各类人员当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管理,要充分发挥专业科室的职能作用,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患不排除决对不能生产。

3、加强瓦检员上岗巡回检查制度,加大瓦斯监测等安全仪器的投入使用,对各地点瓦斯变化情况进行时时

篇2:井下使用光纤熔接机熔接光纤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例会

时间:2012年5月10日

地点:运转一队会议室

主持人:刘铁仁

参加人员:姚立军、吴东杰、胥长威、鲍永军、杨明涛、韩凤明

会议内容:

刘铁仁:?

1、必须对所有参与作业人员讲述熔接机说明书内容。

2、每次作业只能由一名人员连续操作。

吴东杰:

1、熔接机不得在井下存放。

2、不得在井下拆卸熔接机。

姚立军:

1、不得使水、杂物进入熔接机。

2、每次作业必须队干部跟班。

二、施工项目:井下使用光纤熔接机熔接光纤

三、施工地点:-120副井绞车道、-410副井绞车道沿线

四、施工组织

1、人员安排:

总负责人:运转一队队长

现场负责人:1人,跟班副队长,不得兼职熔接机操作人、安全监护人、操作助理人。

熔接机操作人、安全监护人、操作助理人:由跟班副队长现场指定,熔接机操作人、安全监护人每次一人,操作助理人数量不限(无需时可不设助理人),不得一人两职、三职。

2、职责:

总负责人:组织完成本次光纤熔接全部工作,对本次光纤熔接全部工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三项制度落实等负全责,指定作业的跟班干部。

现场负责人:亲临作业现场,组织完成当班熔接作业及其附属工作,对当班作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三项制度落实等负责,入井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瓦斯检查。严禁现场负责人指令操作助理人、安全监护人等人员操动熔接机。

熔接机操作人:选定合格的熔接机设置部位,按现场负责人指定时间并征得安全监护人同意后方可预热、操作熔接机。

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熔接机设置位置是否合格,不合格组织处理,合格后方可允许预热、操作熔接机,并对熔接过程及后续工作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操作助理人:均只能协助熔接机操作人完成光纤熔接,无操作人指令不得擅自操动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前,由总负责人组织全部参与人员学习《光纤熔接机使用手册》内容,参与作业的全部人员要掌握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知识。

2、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人员必须掌握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的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的程序、注意事项,否则严禁参与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的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工作。

3、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严禁在井下及井口20米内拆卸、分解、维修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

5、每次熔接光纤从准备工作起到全部结束止,只能由一名人员操作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触、操动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一旦有人擅自接触、操动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安全监护人要及时严格制止。

6、每次自熔接机预热起到熔接结束止,操作人不得远离熔接机3米以上。

7、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不得在井下存放。

8、熔接机预热前及熔接光纤期间,现场负责人必须检查熔接机所在地点及其附近20米内瓦斯状况,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存在瓦斯积聚现象时严禁预热熔接机、熔接光纤,并撤出风流瓦斯达到0.5%区域、瓦斯积聚部位及其20米内全部人员,设置警戒,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待通风瓦斯管理专业人员处理合格后再继续熔接光纤工作。

9、严禁将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置放在气候潮湿部位。严禁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接触水或其它液体。

10、熔接光纤时熔接机位置要求:

1)必须距离油料仓库、油料存放点10米以上。

2)5米内巷道帮顶、供水管路无滴水。

3)距离熔接机10米内不得有易燃物、可燃物(包括巷道支护材料在内)。

4)距离电缆、皮带等其它物件1米以上。

5)距离光纤熔接部位合理。

6)不得妨碍车辆、人员通行,否则必须设置警戒与警示。

7)方便操作的部位,符合熔接机摆放要求的部位。

8)上风侧20米内空气清洁的部位。

11、每次作业前,清扫、冲洗熔接机待设位置及其附近20米内落尘,达到无积尘(落尘厚度达到2毫米、连续长度5米以上为积尘),在距离熔接机5m内备1台灭火器(MFZL5型),撤出熔接机附近10m范围内与熔接作业的无关人员。

12、必须使用配带的专用包装箱运送、储存。采用人员携带方式运送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运送中严禁磕碰、掉落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运送人员乘坐人车时必须怀抱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严禁采用矿车运送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

13、熔接机工作期间,严禁打开防风罩。

14、严禁铁器等硬物碰撞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

15、严禁在红灯区内作业。

16、吊挂熔接部位光缆时在熔接点两侧100-300毫米处用“绑线”将光缆系牢在“拉线”上,且光纤熔接合格后要拧接光缆中的保护铁线。

17、熔接光纤工作不得产生、遗留各类隐患,否则追究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安全监护人等人员的责任。

18、作业人员及时清除作业区域内巷道帮顶的浮石险块,及时处理作业区域内威胁作业安全的其它隐患及问题。

19、熔接光纤作业必须执行安全确认、三三整理、手指口述相关规定。

20、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做好自主保安,做到“三不伤害”。两人或两个以上人员共同作业时,相互照应、协调配合好。

21、操作、使用、维护、运送、保管、保养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必须爱护、保护熔接机。

22、携带含有利刃、尖咀的工具与材料时,必须事先对利刃、尖咀部分加专用套或包裹好。

附:光纤熔接机简况

1、光纤熔接机及其附件、配件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2、操作或维修不当可能造成熔接机无法修复,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火灾。

3、禁止在有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环境下使用熔接机,否则将导致火灾、爆炸等严重结果。

4、不能在温度或湿度过高的环境下存放熔接机。

5、熔接机要尽量避开灰尘使用。

6、当熔接机从低温环境移到高温环境时,尽量要有升温过程以消除凝露。

7、要尽量避免熔接机受到强烈的震动和冲撞,并使用专用的携带箱运输和储存。

8、熔接机产生电弧时,电极间电压达6000伏,此期间不可打开防风罩触及电极,否则可能造成伤害现象。

六、事故案例

----小康矿“06.12.20”工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20日8时55分,小康矿综采队电工班长汪某在运顺串车处带领电工田某检修开关。汪某用载波电话安排二部皮带头处电工李某停供串车660V变电站,并安排此人在变电站处看护,汪本人在串车处将低压总开关停电并挂牌,然后进行检修,安排田某处理照明综保防爆面涂油检修,汪本人检修煤电钻综保开关。9时30分,综采队书记方某在工作面用扩音电话通知将照明电送上,汪回答说“送不了,检修没完呢”。9时40分,汪用扩音电话喊电站处电工李某说:“我是汪某,我已检修完,你把电站电源送上”。李将电站送上电,随后汪将串车处的低压总开关送上电,然后到煤电钻综保开关处准备合上开关上盖。此时因身体失衡倒下,左手小手指触及煤电钻综保接线柱,发生触电事故,此时电站自动跳闸。距汪一米左右的电工田某发现汪倒下后,立即跑过去下意识拉下低压开关,随后将汪抱放到地下,并喊人。此时在串车处作业的周某听到喊声感到现场立即对汪进行人工呼吸。随后队长、书记等人陆续赶到现场,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矿调度。10时10分,将汪送到地面,立即送往公司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违章停送电,违反操作程序及要求。

2、作业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

3、作业安全意识差。

4、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检修“自停、自检、自送电”并挂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2、操作、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深入开展“非标”操作排查,坚决杜绝急于送电,而后带电做收尾工作。

4、对现场环境进行隐患排查,保证施工现场操作条件安全可靠。

5、严格流程管理,制定各工种操作流程,按程序作业。

篇3:立井下放采煤机滚筒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为了保证此次下放采煤机滚筒的安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编写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下放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下放顺序

拆掉罐笼前后帘→把罐笼后端的阻车器阻好并插上挡板→将捆绑在花架子车里的滚筒用人力推进罐笼内→把罐笼前端的阻车器阻好并插上罐笼挡板→下放到井底后由运输队专职接料人员进行卸车→罐笼提升到地面井口并将前后罐帘安装完好

四、安全措施

1、滚筒装车、捆绑、下放工作的安全由运输队队长负责,滚筒卸车工作的安全由机电队副队长负责,下放前、后罐帘的拆卸和安装由机修车间主任负责。

2、由安监站、机电科组织对参加此次下放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贯彻学习,未参加培训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作业。

5、滚筒装车时在架子车内垫好衬物,掌握好重心,平稳吊至车辆上,并用木楔将物件垫稳后固定在车上。滚筒应与车捆绑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并能经得起运输过程中的颠簸和震动,

3、滚筒起吊下方3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操作,整个起吊装车必须听从作业负责人的指令操作。

4、起吊装车过程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应提前系好麻绳牵拉,摆正装车位置。

6、捆绑:为确保滚筒在井筒及井下的运输安全,滚筒的捆绑必须牢固可靠,捆绑时先双股8号铁丝捆绑再用φ8mm的钢丝绳进行捆绑,钢丝绳接头用合适的绳卡固定牢靠。

7、滚筒捆绑完毕后,运输队队长和井口把钩工必须一同检查罐笼内车辆前后阻车器和手扳矿车定位装置是否到位、罐笼前后插板是否插好、捆绑是否牢靠,检查无误后,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进行下放。罐笼运行必须平稳,正常情况下严禁猛放急停,避免冲击。

8、在下放滚筒的整个过程,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绞车司机持证上岗精力要集中,听清信号后再开车,严禁快提快放,不得急刹车防止捆绑滚筒的钢丝绳断开坠落井下。

9、地面井口、3#井底平台、4#井底平台10米范围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在每个安全地点安排专人进行监督,非工作人员严禁观看和通行。

10、卸车后在未装好罐帘前,禁止任何人员承罐笼出入井。

未涉及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制度执行。

篇4: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现:井下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现开始装修,需使用电锤、磨光机、切割机、电钻和熔焊枪等一些非防爆电气设备。为保证正常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进行清理,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地点要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和两个装满水的大于十升的水桶。

2、非防爆设备及其供电线路送电前,必须由通风区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只有检查证明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作业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非防爆设备及供电线路送电后,安排专人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一旦瓦斯超过上述规定,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为一切热物体洒水降温。

3、为非防爆设备供电的导线必须吊挂,工作中要防止非防爆设备和其供电导线受潮。

4、非防爆设备接线、拆线必须停电,停送电要遵守以下规定:(1)、停送电要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2)、停电要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地线、挂停电牌、派人看护制度。放电、封地线要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软铜线做导线,导线要先与地线接牢再放电。(3)、验电前要先检验验电笔,有效方可使用。验电必须使用与待验电压等级一致的验电笔验电。(4)、送电前要先拆除地线,检查无误后才可以送电。

篇5:井下使用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使用氧气焊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煤矿发《电气焊作业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733条、**管理科发《井下电气焊作业》考核办法,以及我矿“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施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氧气焊工作地点、时间及内容

1、工作地点:****顺槽及煤仓上口

2、工作时间:****年**月*日

3、工作内容:******

二、人员组织

1、施工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

3、氧气焊工:***

4、瓦检员:

三、电焊机下放路径

副井-****大巷-****-****-****-****-****顺槽-****

回收路径与下方路径相反。

四、安全技术措施

Ⅰ、电气焊装运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下放井下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完好,严禁将漏气的氧气瓶、乙炔瓶运往井下。乙炔、氧气表带不得有破损、漏气现象,各个连接处不得粘有油脂。

2、运输氧气焊物品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装运。在井下轨道大巷用电机车拉运时,两瓶间要有5米以上间隔,并且两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3、运送入井时,必须安排专人在****顺槽车场煤门等待接收所下放的电气焊设备、工具。

Ⅱ、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名,并在现场要严格遵照落实。

2、使用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为本工种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或顶替。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氧气焊作业的各个环节,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和现场作业指挥跟班队长,以上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护检查,在确定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开工。

4、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对重要设备进行遮盖。瓦检员应当跟踪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大于0.5%),必须停止作业。施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应为不燃性支护材料,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施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至少每隔15分钟对以上地点进行复测。

5、施工前,必须切断附皮带机及近机械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6、操作前,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手套,防止弧光伤害,防止烫伤。

7、施工前,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以下各项:电焊机、缆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割枪、接头等,必须确认完好、无漏气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地点有供水管或足够的水源,专人负责洒水。施工前必须冲洗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和焊接设备上的煤尘,不得有煤尘超标。

9、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立放。

10、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操作完成部位及施工现场附近洒水,保证不引燃其它易燃物;施工地点必须备用两台干粉灭火器,否则应当备有相应功能的灭火器材。

11、若因煤爆声、矿压冲击等产生煤尘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煤尘完全吹散,再次洒水后,方可进行作业。

12、中途休息,再次作业时,不准由他人顶替和随意操作;瓦检员必需重新检查瓦斯浓度,保证风流畅通,确保人员安全。

1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措施规定的施工时间、地点及内容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搭接焊接物件,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

14、敲渣时要小心,防止烫伤脸部和眼睛。

15、施工完毕后,作业人员要对周围全面检查,并对操作设备、工作地点再次洒水,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至少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在1小时之后,没有任何发火征兆时方可撤人。

16、在安全技术措施所规定的施工时间内,隔班或隔日进行作业的,氧气焊物品需要在井下存放时,应当存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存放地点,每班指定专人看守,并视为重点岗位。

17、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18、施工负责人要自始自终现场指挥,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9、凡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遵照执行本措施并签名。

20、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