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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井下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现开始装修,需使用电锤、磨光机、切割机、电钻和熔焊枪等一些非防爆电气设备。为保证正常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一.供电方式

从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照明信号综保取127V电源,供给用电设备。

二.安全事项

1.瓦斯员到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安装过程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断电停止作业。

2.在地面仔细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严禁不完好设备下井作业。

3.安装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

4.在使用前检查电气设备各接头情况,裸露的接线螺丝与电缆必须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放电现象。

5.接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停电、验电、放电,放电时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高于1.0%时严禁开盖放电。6.严禁带电打开开关,电缆要从喇叭嘴进入开关接线腔,接线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搭火后开关盖要恢复完好状态方可送电。

7.严禁使用不阻燃电缆,电缆连接不得有明接头,电缆长度要有足够的余量,安装过程中严禁拽、拉电缆。

8.安装期间注意保护电缆,避免电缆刮伤。

9.施工场所现场应准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工具。

10.安装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篇2: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全措施

井下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现开始装修,需使用电锤、磨光机、切割机、电钻和熔焊枪等一些非防爆电气设备。为保证正常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一.供电方式

从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照明信号综保取127V电源,供给用电设备。

二.安全事项

1.瓦斯员到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安装过程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断电停止作业。

2.在地面仔细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严禁不完好设备下井作业。

3.安装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

4.在使用前检查电气设备各接头情况,裸露的接线螺丝与电缆必须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放电现象。

5.接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停电、验电、放电,放电时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高于1.0%时严禁开盖放电。6.严禁带电打开开关,电缆要从喇叭嘴进入开关接线腔,接线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搭火后开关盖要恢复完好状态方可送电。

7.严禁使用不阻燃电缆,电缆连接不得有明接头,电缆长度要有足够的余量,安装过程中严禁拽、拉电缆。

8.安装期间注意保护电缆,避免电缆刮伤。

9.施工场所现场应准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工具。

10.安装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篇3: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现:井下西翼猴车大巷机头、机尾现开始装修,需使用电锤、磨光机、切割机、电钻和熔焊枪等一些非防爆电气设备。为保证正常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进行清理,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地点要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和两个装满水的大于十升的水桶。

2、非防爆设备及其供电线路送电前,必须由通风区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只有检查证明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作业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非防爆设备及供电线路送电后,安排专人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一旦瓦斯超过上述规定,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为一切热物体洒水降温。

3、为非防爆设备供电的导线必须吊挂,工作中要防止非防爆设备和其供电导线受潮。

4、非防爆设备接线、拆线必须停电,停送电要遵守以下规定:(1)、停送电要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2)、停电要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地线、挂停电牌、派人看护制度。放电、封地线要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软铜线做导线,导线要先与地线接牢再放电。(3)、验电前要先检验验电笔,有效方可使用。验电必须使用与待验电压等级一致的验电笔验电。(4)、送电前要先拆除地线,检查无误后才可以送电。

篇4:隔爆型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防爆措施

隔爆型电气设备主要在煤矿井下爆炸危险工作场所使用,其使用环境场地狭窄,搬运困难,并有岩石、煤块冒落、撞击的危险,其外壳不仅要具有耐爆性,还应具有足够机械强度,才能保证设备外壳在发生内部爆炸或受到外物撞击时,外壳不发生严重变形或损坏。为此,常在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工作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必须采用钢板或铸铁构成,但其他零部件或装配后冲击不到的或容积不超过2L的电气设备,可用HT25-47灰铸铁制成。对于I类非采掘工作面用隔爆外壳也可以用HT25-47灰铸铁制成。对于容积不大于2L的外壳,也可以采用工程塑料制成,这种材料具有易成型、易切削加工,比重轻、易于制造等优点,但使用这种材料作隔爆外壳时必须注意到塑料在高温下易发生分解和变形的性质。因此,在具有大量热源和能发生大电弧的电气设备上不宜使用塑料外壳。

隔爆外壳的几何形状是多样的,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在相同容积、不同形状的隔爆外壳中,非球形外壳中的爆炸压力比球形外壳中压力低,即球形外壳的爆炸压力最大,而长方体外壳爆炸压力最小,外壳内的爆炸压力是随着容器形状的不同而改变。这是因为随着外形散热表面积的增大而降低了爆炸压力。因此,隔爆外壳以采用长方形外形为宜,这样可以提高外壳的耐爆能力。

隔爆外壳的容积也是设计隔爆外壳的关键。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在其他条件都一定的情况下,隔爆外壳的容积与外壳内的爆炸压力无关,容积对压力的影响不大。因此在设计制造隔爆外壳时就可以在满足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隔爆外壳的体积,既保证了外壳的耐爆性又减小了

体积、减轻了重量,更便于在煤矿井下特殊环境中使用。

一般隔爆外壳大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空腔组成,且空腔间是连通的,因此在外壳内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时将会产生压力重叠现象,也就是当一个空腔里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时,会使另一个空腔里的爆炸性混合物受到压缩,而使压力增高。如果这个空腔再爆,将会出现过压现象,形成多空腔压力重叠,隔爆外壳的耐爆性将受到威胁。因此,在设计制造隔爆外壳时应尽量避免采用多空腔结构,如果无法避免这种结构则应尽量增大各空腔间联通孔的面积。因为多空腔压力重叠的过压大小与两空腔容积比以及连通孔断面积有关。当两空腔容积比一定时,连通孔断面积越大,过压就愈小,从而增加外壳的耐爆性能。另外,外壳的长、宽、高尺寸之比也不要过大,以免造成外壳内的压力重叠现象。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不但具有耐爆性还应具有隔爆性。隔爆外壳如何实现隔爆作用,这是研究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关键。我们知道,由于加工、制造、使用、维修等方面的需要,无论何种形状的隔爆外壳,都不可能是一个“天衣无缝”的整体,而是由几部分和各种零件构成的。各部分以及零件之间都需要联接,而联接的缝隙势必会成为外壳内的爆炸性产物穿过的途径。如果对这些联接的间隙不作特殊规定和技术要求,那么穿过间隙的壳内爆炸产物就要引燃壳外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阻止壳内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生成物引燃壳外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就必须在外壳的各接合处,也就是联接间隙采取一些特殊有效的措施,实现外壳隔爆性能。通常把互相联接的接合面称为“隔爆接合面”,简称“隔爆面”。而隔爆面之间的间隙称为“隔爆接合面间隙”,简称“隔爆间隙”。隔爆间隙的大小是隔爆外壳能否隔爆的关键。通常隔爆面是采用法兰连接的隔爆保护方式。隔爆结合面间隙有多种结构:平面形结构(开关大盖与壳体、接线盒与壳体),圆筒形结构(电动机端盖与机座、转轴与转孔),平面加圆筒形结构(煤电钻接线盒盖与接线盒),曲路(迷宫)结构(原苏联进口的开关大盖与壳体),螺纹结构,衬垫结构(照明灯罩与金属外壳),叠片结构(老式蓄电池箱上防爆结构),微孔结构(分析仪器传感器用铜基、不锈钢基粉末冶金片,不锈钢球隔爆结构、发泡不锈钢板),金属网隔爆结构(多层铜网、不锈钢网)等,如图1所示。

利用外壳的间隙进行隔爆的理论与金属网对火焰熄灭作用原理相仿。隔爆外壳的隔爆作用是利用外壳的法兰间隙来实现隔爆的。为什么法兰间隙能实现隔爆,现在理论研究上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兰间隙对壳内爆炸生成物(火焰)有熄火作用,火焰在狭窄的法兰间隙中自动熄灭,因此法兰间隙有隔爆作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兰间隙不仅能熄灭壳内火焰而且还能降低壳内爆炸生成物的温度,而这些生成物是有传爆危险的,所以法兰间隙能起到隔爆作用。总之,理论的研究和实践都证明了利用隔爆外壳的法兰间隙能起到隔爆作用。既然法兰间隙能起隔爆作用,那么间隙的大小与隔爆作用的大小又存在什么关系呢研究证明:法兰间隙越大,穿过间隙的爆炸产生物能量就越多,传爆性就越强,隔爆性能就越差。相反,法兰间隙越小,传爆性就越弱,隔爆性能就越好。

法兰隔爆面的长度也和法兰间隙的隔爆性紧密相关。隔爆面越长,传爆的可能性就愈小,隔爆面越短,传爆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能使隔爆外壳具有最佳隔爆性,人们对外壳法兰间隙的大小与隔爆性能进行了试验研究,试验得出:最大不传爆间隙就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不同的爆炸性混

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不同(当法兰间隙的长度为25mm)。既然法兰最大安全间隙对隔爆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影响最大安全间隙又有哪些因素呢研究证明,影响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因素有:1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2隔爆法兰的长度及其表面加工粗糙度;3隔爆外壳的容积;4爆炸混合物的初始压力、温度和湿度;5点火源到隔爆间隙内缘的距离;6爆炸性混合物的流动状态等诸多因素。下面逐一研究这些因素对最大安全间隙影响的程度。

A.爆炸性混合物浓度的影响。最大安全间隙试验时使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是最危险的浓度,当这种爆炸性混合物浓度高于或低于最危险浓度时(最大安全间隙试验中所采用的浓度),都会使试验安全间隙增大。爆炸性混合物浓度对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影响是非线性关系变化的。

B.隔爆法兰长度的影响。法兰长度下降;安全间隙下降,法兰长度上升,试验安全间隙增大。当法兰长度从零增加到15mm时,试验安全间隙增长很快。但当法兰长度再度增大时,试验安全间隙只能增大到这种爆炸性混合物的熄火距离。如果再增大法兰面的间隙,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生成物将穿过间隙向壳外周围传播,那么外壳也就失去了隔爆作用。

C.隔爆外壳法兰表面加工粗糙度的影响。法兰表面加工粗糙度只要不影响间隙的宽度,即只要保持法兰表面平整,不会造成间隙宽度畸形,法兰表面略粗糙一些,对隔爆性能没有大的影响。一般认为,隔爆面加工粗糙度达到△3.2就能满足要求,但不能低于△3.2。在保证隔爆面平整的前提下,加工表面略粗糙些,将会降低隔爆壳内爆炸性产物在穿过隔爆间隙时的速度,这对法兰间隙的隔爆作用是有利的,但不能过分粗糙,否则将引起安全间隙下降。

D.隔爆外壳的容积对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影响。在壳内点火源位置一定的前提下,隔爆外壳容积的改变对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影响是不大的。

E.爆炸性混合物的压力和温度对最大安全间隙的影响。爆炸性混合物压力提高,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将下降;爆炸性混合物温度的提高更易爆炸,将会使试验安全间隙下降。

F.爆炸性混合物湿度的影响。随着爆炸性混合物湿度的提高,间隙的传爆的可能性减小,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将随之增大。

G.隔爆外壳内点火源位置对试验安全间隙的影响。对于快速反应的爆炸性混合物,壳内点火源位置对试验安全间隙的影响不大。但对于反应缓慢的爆炸混合物,点火源对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有较大影响。点火源位置偏离中心,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将随之增大。

篇5: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措施

一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爆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需符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提高绝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电机车.矿灯等。

三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如:380伏的电气间隙为8毫米;

127伏的电气间隙为6毫米;

6000伏的电气间隙为60毫米;

(2)防护等级“IP”

指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数字表示,数字共有防水9级,防外物7级。

如:“IP53”——表示防水3级;防外物5级(即防尘)。

(3)类别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用于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工厂的防爆电器,用于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标准:

(1)防爆电器使用环境为-20度~40度;

(2)设备外壳符合防爆要求;

(3)紧固件是防爆电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弹簧垫;

(4)应设开盖断电连锁装置;

(5)导线穿管必须用绝缘材料;

(6)导线接线盒和接线端子必须符合要求;

(7)电缆引如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密封装置;

(8)外壳内外必须有保护接地端子;

(9)所有防爆设备都应有铭牌标志:

总标志——E*

如:隔爆型电器的标志——E*dI

隔爆兼本安型电器的标志——E*ibI

铭牌上还应标有:防爆型式、类型、绝缘等级、温度、防爆合格证编号、煤安标志及出厂日期等等。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防爆电器不能用于井下。

四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

1《煤矿安全规程》452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矿井应成立防爆检查组,对井下防爆电器进行定期检查,杜绝电器失爆。

电器失爆的现象如下:

(1)隔爆外壳有裂纹、小洞、严重变形、严重锈蚀、开焊;

(2)隔爆外壳螺丝不全、松动、缺少、滑扣;

(3)隔爆接合面间隙超限、接合面划伤和斑点超限;

(4)电缆进线口胶圈不合格、无金属堵板;

(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达不到要求;

(6)两隔爆腔连通,造成压力重叠;

(7)开盖闭锁损坏变形失灵等。

3运行中要有专人管理防爆电器设备,应做到:

(1)爱护防爆电器,使之不受炮崩、水淋、埋压;

(2)经常性地对隔爆外壳的内外涂防锈漆防锈;

(3)井下潮湿,应每隔3~7天对隔爆接合面涂防锈油防锈;

为使隔爆接合面不锈,可进行磷化、镀鉻等防锈处理;

(4)凡出现失爆的电器,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继续在井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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