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销假制度
1、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由当班跟班矿长执行。
2、调度室、监控室、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组、技术人员由矿长负责考勤。
3、所有人员请假必须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矿长。
4、请假必须有假条,请假时间以假条所列时间为准。
5、考勤必须以实际为准,上半个班则考勤半天,严禁以半天代替一天。
6、所有请假人员回来后,必须先后其主管那儿销假,然后上班。
7、人员请假以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准离开,严禁请人带假条或带口信式的霸王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8、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归队,否则超期一天按旷工处罚一天。
9、主管及领导同意假期时,必须考虑出勤人数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代班问题。
篇2:某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炸物品的领、退、用、核等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举报制度。
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到矿办公室举报或打电话进行举报,只要其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矿方负责举报人员在举报期间的人身安全。
2、负责接待举报的人员对于举报的事件要立即进行查实,并替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3、举报人员必须保证违章事件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无中生有,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4、举报电话
安全科:
安全矿长:
篇3:某煤矿防治水制度
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8、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14、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篇4:某煤矿探放水制度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如下探放水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如接近溶洞、含水层;有积水的小窑、老窑;透水征兆;接近防水煤柱以及其他可能出水的区域。
二、技术人员认真作好水灾地质工作,弄清地面和地下水分布,水位量,来源和补给关系。
三、出现下列透水预兆:
(1)煤壁发潮发暗。
(2)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
(3)巷道温度降低。
(4)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涌水加大。
(5)出现压力水线,这时离水源很近了。
(6)有水声,一是挤压时的“嘶嘶”响,二是空洞泄水声,表明离水体很近。
(7)有硫化氢(H2S)和二氧化碳(CO2)出现,人体感到有异味。
立即停止工作,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探放水措施进行处理。
四、在有透水预兆的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坚持探30米掘15米,超前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熟悉透水预兆,每个职工都有权拒绝在有透水预兆的地方作业。
六任何人发现透水预兆都必须立即汇报当班管理人员和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马上汇报矿长和技术员,由矿长和技术员查明原因后采取措施处理。对汇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知情不报者给予罚款。
七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篇5:某煤矿保卫工作制度
一、保卫人员要经常对本矿职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调解处理煤矿内部治安纠纷,维护矿区生产、生活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对矿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矿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矿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管理矿内务工、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八、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矿区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