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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两端头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204综采工作面在回采推进过程中,工作面端头端尾处于三角区,悬顶面积大,压力集中导致顶板破碎不易管理,为确保回采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工作面端头、端尾基本情况

1、直接顶为泥岩、石灰岩、砂质泥岩,老顶为K2灰岩,底板为泥岩或含黄铁矿泥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

2、工作面端头沿顺槽方向跨度为4.6m、沿工作面方向宽度为3.0m,端尾沿顺槽方向跨度为4.6.m、沿工作面方向宽度为2.5m。

二、端头、端尾支护工艺

采用端头支架配合迈步抬棚与大板垂直交错综合管理顶板

1、首先在工作面端头沿顺槽方向顺槽垂直工作面分别距支架200mm、距支架900m、距顺槽外帮200mm平行架设一组两排迈步抬棚,并超前工作面不少于2个进刀,迈步抬棚采用DZ28-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配长为2.4m的л型钢梁支护,迈步错距为0.6m,两梁间距为200mm,同步梁间距为700mm,每推进一循环,两钢梁迈步前移一次,每根梁下架设3根单体液压支柱,柱距为0.6m,为保证转载溜及行人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柱距,如因其他原因端头每增宽少于0.6m加一根л型钢梁,每增宽大于0.6m加一组л型钢梁,但要确保有一对同步梁间距不小于700mm的行人道。同时要在抬棚上垂直支架贴顶铺设1.5*0.18*0.12m大板,大板间距为0.6m,并在端头支架前的大板下适当加打戴帽点柱,其次要在迈步梁的后方采空侧(即支架的切顶处)加设两排迎山合理的切顶柱,柱距为0.6m,排距为0.2m,以利有效切顶。

2、工作面端尾采用紧靠支架和顺槽外帮分别架设一组迈步梁,其它支护方式与端头相似。

(附端头、端尾支护示意图)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支护措施

1)工作面支护材料、工具准备齐全,包括单体、л型钢梁、圆木、、斧子、刀锯、大板、木楔子、铁丝、铁丝网等。

2)工作面进出安全通道必须畅通,严禁物料或杂物堵塞进出安全通道。

3)对现有工作面严格按支护方案执行。л型钢梁与木棚采用铁丝绑扎,单体与л型钢梁也采用铁丝绑扎;对于л型钢梁顶部冒高段采用“井”字形圆木铰接连锁并棚实巷道顶部。

4)顶板破碎时提高支护质量,适当加大支护密度,确保端头支架与顺槽相参0.5m以上(可采用改变工作面的开采斜度来调整并加架),必要时加密加铺金属网,防止出现端头漏冒顶。

5)支护单体时,一是底部见硬底,二是单体必须穿鞋(采用5公分木板制作)。

6)所有支柱必须正确挂设防倒链,不得有空载支柱;单体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60KN(7.7Mpa)。

7)不得使用漏液、自动卸载、严重锈蚀和外观缺损的单体液压支柱。

8)单体支柱不得超高使用(接顶后至少应有100㎜的行程)。

9)工作面大板搭好后,方可给压升单体,严禁将单体全部升起后在架设抬棚。

10)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和“敲帮问顶”的原则,人员要始终站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处,同时进出安全通道必须畅通。

11)当顶板悬空超过5m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并另行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2)跟班干部必须调整好劳力,禁止工作面支护人员过于集中;

13)加强上下端头支护检查工作,对人员行走及作业地段每班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工作面按规定设置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定期标校,确保数据的准确;工人在实施端头支护期间,必须每班派专人对端尾上隅角进行气体监控,严禁超限作业;同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2、回撤措施:

1)、回撤前,加固上下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护,保持单体液压支柱齐全,无断梁、无淤煤、积水,无杂物堆积,保证通风行人安全畅通。

2)回撤前先要对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且连接处牢固可靠,绞车压柱必须齐全、牢固可靠,开关、信号必须灵敏可靠。

3)回撤前,安排专人仔细观察老塘冒落情况、顶板及巷帮完好程度、单体液压支柱及两端头支架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先整改再施工。

4)回撤过程中随时检查上隅角的瓦斯浓度,当瓦斯超限时停止工作。

5)回撤要及时,检修班回撤保持与支架切顶线平齐,生产班上端头做到两刀一回,回撤后及时加切顶柱,缩顺槽转载机进行回撤时,将落地段前方及两侧浮煤、浮矸、杂物清理干净,碍事的支柱、棚及时更换,检查机头处巷道是否够宽,并将电缆、管线保护好,防止歪斜、掉道、挤坏电缆。

6)回柱的原则为:由采空向煤壁,先柱后梁。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8)压力过大时,必须加设密集支柱进行切顶,柱帽采用长30cm、宽12cm、厚不小于10cm的方木。

9)用回柱绞车回柱必须4人以上协同作业,一人开绞车、一人挂钩、一人指挥、一人监护并观察顶板,信号由挂钩工电铃发出,不得用喊话与晃灯等方式作为信号。

10)绞车回柱前,必须利用绳头拴住单体液压支柱手把,再将单体液压支柱卸液,然后回柱,禁止不卸液回柱和用勾头直接挂在手把上回柱。绞车司机要看好绳路,若阻力过大,必须先挖腿窝,严禁强拉硬拽。回风巷回撤严禁铁与铁的硬性碰撞或磨擦,防止产生火花。

11)绞车使用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支架完好,无崩绳、崩柱、甩钩头、断绳崩人等安全地点。

12)回收单体液压支柱或工字钢棚,一次只能拉一根。若钢丝绳着力过大,需人工挖腿窝,严禁硬拉。

13)回柱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可先增设点柱进行临时支护,同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

14)回出的单体液压支柱和工字钢必须及时运到安全出口以外堆放好,回撤过程中不得造成单体液压支柱和工字钢埋压而丢失。

15)回撤时,人不得开动工作面刮板机和转载机,并将刮板机和转载机闭锁。

3、实施工作面班交班制度,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此措施,并签字认可。

4、各级安管人员必须对此施工段,加强各方面的安管工作,积极排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本措施未叙部分严格遵照《20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2:工作面顺槽及端头支护管理措施

一、工作面两顺槽顶板控制

(一)、两顺槽超前支护

根据工作面两顺槽实际揭露情况和地质资料显示10102工作面两侧为实体煤,两顺槽内局部地段顶板较为破碎,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压力较大地段,需要提前加强临时支护。

1、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根据煤层高度和巷道宽度选取1.2米或1米金属铰接梁和DZ-35单体支柱配合支护,铰接梁走向与回顺顺槽方向平行。采用三排方式支护,前10米一梁二柱,后10米一梁一柱,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铰接梁铰接率不低于100﹪,铰接梁头应错开。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米,高度不小于1.8米。回采期间当回顺顺槽巷道压力较大时,可延长超前支护距离,必要时可采取加密支护。

2、运输顺槽超前支护根据各区段煤层高度和巷道宽度选取DZ-35型单体支柱配合金属1.2米或1米铰接梁支护。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铰接梁头应错开。铰接率100%。铰接梁走向与运顺顺槽方向平行,采用三排方式支护,前10米一梁两柱,后10米一梁一柱。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米,高度不小于1.8米。巷道压力严重时,可采取延长超前支护或加打密集支护。

3、在转载机机尾处设置行人过桥,行人过桥要在转载机上固定牢靠。

4、两顺槽内超前支护所使用单体支柱必须拴牢双防倒绳,支柱要编号管理。

5、要求所有单体支柱阀方向一致,且平行于巷道方向,支柱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

6、所有在用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每班在交接班时对单体支柱补液一次,班中加强巡视检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随时补液。

7、顶板较高时在柱帽上垫小背板,底板较软容易钻底时要在单体支柱下面垫柱鞋,保证单体支柱钻底量不超过100mm。

8、巷道过高时用圆木背顶,要背实背牢,危险的顶板悬岩要事先敲下来。

9、运输顺槽打超前支护或回柱、回梁时,转载机必须停止运转,并打好闭锁。

10、工作面两顺槽局部有坡度,支设超前支护时,必须保证单体支柱的迎山角,按照每6°~8°迎1°,确保单体支柱迎山有力。

11、及时卸掉两巷采空区侧的顶板锚杆螺栓,锚索梁锁具也要尽量卸掉,以便工作面推过后顶板能及时垮落。

(二)两顺槽密集支护

两顺槽的密集支护要求单体间距不大于0.35米,排拒不大于0.6米(要求密集支护为两排)。

(三)、两顺槽加强支护

工作面两顺槽采用锚网联合方式支护,在顶板破碎段以及压力较大的地段,采用∏型梁和DZ-35单体进行加强支护。(具体情况要根据地质矿压观测而定)。

二、工作面安全出口管理

(1)、支护形式

由于转载机机尾上方无液压支架支护,顶板破碎时,增设临时支护。何时采用3.5m长的∏型梁配合单体支柱支护(一梁三柱,梁与巷道走向方向一致,)视具体情况且随推外移而定。

(2)、支护质量要求

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不能低于1.8m,行人道宽度不能低于0.8m。

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安全规程要求时,必须及时对工作面进行调整或刷帮处理。

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安全规程要求,需要采取特殊方法处理时,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4、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调节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上窜下滑时,要参照工作面两端露出巷帮部分的长度,避免出现严重偏向于工作面某一端的情况。工作面端头的浮煤浮矸要清理干净,供、排水管路和电缆要吊挂整齐,工作面两顺槽内煤壁出现严重片帮时,要立即采取打贴帮柱、用半圆木背帮、铺塑编网等有效方式重新支护,防止片帮范围扩大。严防因巷道片帮而缩小巷道断面,造成行人道宽度不符合要求。

5、工作面两端头的倾角较大时,要使用千斤顶或单体支柱等配合液压支架进行调整,防止端头支架倒架,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扶正歪倒的支架,防止因支架歪斜而造成行人不便。

6、工作面两端头每班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施工,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人员经过端头行走。

7、人员翻越胶带或转载机必须经行人过桥,严禁任何人员跨越或乘坐运转中的设备(包括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和胶带运输机)。经过工作面安全出口时,严格按规定的路线行走。

8、工作面两巷受地质构造的影响,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卧底或背顶,确保工作面回采到位时安全出口的规格能达到要求。

9、要提前20m用杂物填实泵窝并架棚支护硐室,使工作面回采到位时端头支架能够顺利前移。在工作面推进的前方回采范围内出现泵窝和注浆硐室时,

10、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空区侧必须支设密集支柱,以防窜矸影响端头的行人。

(3)、与其它工序的衔接关系

1、由于刮板输送机电机和减速机的影响,工作面两端头各有两部支架滞后工作面中部支架约300mm。

2、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或机尾进行架设支护时时,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必须停电闭锁。

(4)支护用品管理规定

1、两顺槽内备用的单体支柱,金属铰接梁等支护器材数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10%。

2、两端头回出的单体支柱要运到距工作面30m以外的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两巷内支护用品要分类码放整齐。

3、各类物品挂牌管理。

4、单体支柱要做到不漏液,不串液,密封良好,无外观缺损,不自动卸载。

5、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单体支柱、金属铰接梁全部编号管理,严格进行交接班。

6、放置单体支柱时,要降完活柱,且活柱向上,站立存放,并拴好双防倒钩。

7、备用物品要存放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方,达到整齐、清洁、规范要求,且不得影响行人和通风。

8、回采期间工作面坑木消耗主要为两巷及端头临时支护和工作面发生冒顶时的支护消耗。具体坑木消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篇3:采煤工作面端头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焦煤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焦煤公司除采用充填开采、沿空留巷开采或有其它特殊要求以外的所有采煤工作面。

第二条采煤工作面端头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单体柱铰接梁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2、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π型钢梁一致。

3、采用悬移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优先使用端头支架加强支护,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时,端头π型钢梁迈步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一对棚,够一架悬移支架宽度时,要及时加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4、采用综采(放)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放)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5、采用大采高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或过渡架。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6、端头π型钢梁长度为3.6米,一梁不少于4柱,柱间距(中-中)为1100±100毫米(可以适应机头及安全口宽度进行调整梁长、柱间距),两端单体柱距梁端100±100毫米,端头对棚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7、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或采用工钢棚支护时矿压显现明显,必须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进行超前换棚,π型钢梁长度与巷宽相适应。如工钢棚矿压显现不明显,只把原工钢棚工钢柱腿替换成单体柱。端头第一对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必须完全托住超前替棚梁或工钢梁的梁头。

8、顺槽采用锚网支护时,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间距不大于2米,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之间必须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架设迈步对棚加强支护顶板,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上下缺口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炮采工作面机头处开缺口,机尾处不开缺口。缺口处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

2、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机头、机尾处开缺口。缺口处选用端头架或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时,梁柱数量不少于“四对八根”。

3、缺口处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与端头支护形式一致。

4、综采(放)工作面不得超前采缺口,如确需采缺口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应遵守以下规定。

1、顺槽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超前距离应根据超前压力的实测数据确定,支护强度应与巷道压力相适应,确保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全要求。最低要求为超前距离不少于2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两排,20-10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一排。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采用单体支柱托梁(一梁不少于两柱)加强超前支护。

2、综采(放)工作面及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用超前架支护,长度不少于20米,20米以外叉子棚加强支护长度不少于80米。

3、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换棚段必须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叉子棚加强支护,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超前换棚以外采用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换棚段与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段总长度不少于100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超前不少于20米范围内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平行,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8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大采高综采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超前不少于40米范围内,采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6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因设备原因打不上的,作业规程中要有说明,并采用其它方式加强支护),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以外单排叉子棚支护长度不少于60m,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

5、顺槽超前支护以外巷道顶板下沉掉兜、两帮收缩严重时,要及时维修补强,确保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全要求。

第五条其它规定

1、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及安全出口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11.5MPa),超前支护单体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6.4MPa),并采取防倒措施,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工作面端头及超前矿压显现不明显的,单体柱可以不穿柱鞋、不加底梁。

2、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顶板垮落不充分时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放顶,严禁使用风障、风帘导风处理瓦斯。

3、工作面端头、顺槽超前支护及超前换棚、换柱支护形式、规格参数、超前支护及换棚长度等必须在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上图示说明,标明架间距、棚距、最大、最小控顶距、支柱间、排距,且与现场保持一致。

4、顺槽超前100米以外叉子棚可用工钢梁、柱替代π型钢、单体柱,但单体柱柱头必须垫扣板,防止单体柱柱牙承受压力。顺槽坡度达到或超过10度时,打叉子棚必须使用π型钢梁、单体柱。

5、顺槽超前支护用铰接梁替代π型钢时,铰接梁应铰接,不得出现丁字棚。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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