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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煤矿企业要改善和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使安全生产处在可控在控状态,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隐患和不利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因素,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久治。

一、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责任承担层次不尽合理。责任承担存在金字塔形的状况。目前,就整个煤炭企业来看,安全事故连续不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各类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外;在对事故的分析处理方面,责任承担存在金字塔形的状况。塔顶部分是矿级决策者,权力最大,对事故承担责任最小,处理最轻;塔的中层,管理层,较上者次之。塔底部分是普通职工,是执行层,无职权,是受害者,承担责任最重。

(二)现场管理层对措施落实要求不严。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特别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影响“工作效率”的措施,有些单位领导在贯彻落实此类规章制度时,在内心上往往存在“消极情绪”或者侥幸心理,对职工要求不严。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上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

(三)职工责任意识不强。在生产过程中,职工是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者,但职工个人往往为了图方便、少麻烦,或者是惯性使然,凭经验作业,无规无矩,我行我素,只想着自己这样干可能没事,何必再执行一些没有必要的程序,然而事故往往就在这不经意间突然而至,带来严重后果。

(四)安全生产设备投入资金不足。由于个别企业一味追求利润,对安全生产设备投入不足,造成安全生产设备落后,不能应对越来越复杂的采掘环境,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我”(从管理层到基层)做起保安全。加强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层和执行层所应负同等的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要从“我”做起,互相监护、互相提示、互相指正,对自己的习惯性违章要有正确认识,坚决杜绝;对别人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发现和制止。管理制度适用现场,使职工在生产的全过程中都能做到有令可行,有章可依。严格执行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巡视和蹲点等制度,严格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职工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家属协管的作用,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二)落实各项规程制度,向制度要安全。规程制度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强有力的基础保障。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等内容,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管理人员安全模范作用和“三违”帮教活动。围绕职工生理和心理规律,安全与生产的发展规律,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违”人员现身说法等安全教育形式,使职工充分认清“三违”的严重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职工讲清违章的危害,使职工远离违章。在企业里营造出一个“个个反‘三违’,人人争当安全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职工培训工作。从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思想培训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入手。大力开展反违章反事故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配合“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真正实现“三级控制”。任何违规违纪和事故责任人均应按照“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精神处理。对事故要控制源头,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重奖重罚。培训工作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安全知识培训。要使职工了解所处的行业工种,应该知道的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要高效率地实现各类既定工作目标,煤矿安全知识就应该达到普及,使每个职工详细地了解煤矿井下各种危害的存在条件,各种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杜绝各类事故应该具备哪些预防手段。(2)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是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操作技能问题,也就是使各作业岗位上的人员,熟练地掌握自己所要操作的设备,机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工艺技能,做到安全可靠。(3)安全思想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产,消除头脑中那些不正确的认识,减少和杜绝工作中的差错。(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这是实践证明了的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手段之一。通过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止事故措施,使受教育者感到只有牢记血的教训,按照措施去做,才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5)法治观念的教育。使职工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6)安全文化培训教育。倡导企业安全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煤矿企业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倡导企业安全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煤矿企业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结合实际,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安全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职工群众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各车间要积极配合公司党政领导,集中力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抓好同我们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好每周一的安全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增强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五)认真贯彻落实师徒制。有很多青年工人进入到实际工作岗位后,由于基础差、安全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进入工作状态。采取“穿帮带”的形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坚持贯彻落实师徒制的优良传统。开展师带徒的活动,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水平,签订不同内容,要求规定时间完成,对没有完成合同书的师徒都要进行处罚。因为合同书的建立,使师徒双方就都有了一定的义务和权利。教与学相辅相成,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确保矿井安全装备工作有序进展。加强对安全设备的资金投入,要站在全局的立场看待安全设备的投入,对安全设备的投入将对企业长远的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限期改正。”搞好煤矿安全,除了加强管理以外,装备至关重要,是必要条件。先进的检测、保护、仪器、仪表、设备,是保证煤矿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遵守和重视的一个主题。只要采取多项措施,就能使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之中,并常驻于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在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下,为了企业今后的繁荣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光、一份热、一份真诚。

篇2: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消除措施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如何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中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称为危险源即事故隐患。要消除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首先应从了解事故隐患方面入手,消除一切事故隐患,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一切事故危险源即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达到防患于未然,如何有效地消灭事故隐患呢生产实践证明,在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复杂多变的生产过程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了解事故隐患产生的外部因素及事故隐患引发生产事故的内在动力,才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事故隐患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研究事故隐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产生的

从《黑龙江省1994年——2004年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汇编》10年来全省煤矿生产事故类型及发生事故的性质的归纳、总结、分析来看,生产事故的发生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即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

1、生产作业人员是生产活动的主体,由于文化程度、职业素质、安全生产观念、技术水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不同都在实际生产中影响着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从业人员各方面素质高就可能在实际生产中减少事故的发生反之增加事故的发生。而现实煤矿生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安全培训时间短,法律法规观念差等原因造成现煤矿生产企业的员工达不到安全生产“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安全生产大家管理,各个重视,互相监督制止三违和消除事故隐患人人有责的的现代煤矿生产管理的要求,从以上分析中发现煤矿企业必须要重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起的决定因素,又是一个活跃的事故隐患危险源,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引发事故率最高,危害性最大,是事故隐患中最活跃的因素。

2、机械设备是现代煤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减小劳动强度的发展方向,现时煤矿生产机械设备发展是提高机械化程度,向大功率、高性能的设备得到广泛应用。机械设备的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本身不引发事故,之所以能引发事故,是因为人对机的性能不完全了解,在操作、维护上没有达到应有的要求由于机械本身的因素而出现的事故隐患,普遍表现在年久失修、带病工作、超负荷运作及其受井下潮湿因素侵蚀等。

3、自然环境因素因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分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有:水患威协、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主要有: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涌水出现突然异常变化等。环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已找到了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加大强化管理力度,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发性所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而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高处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酿成事故。

二、事故隐患排查及消除

1、事故隐患排查及消除的关键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方法。根据生产具体情况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2、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是,抓现场管理。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应遵守的原则是:(1)、不安全不生产;(2)、事故隐患未彻底处理不生产;(3)、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4)、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事故隐患整改;(5)、交班时事故隐患未处理彻底,必须向下一个班交待清楚。

执行这项工作的关键人物是跟班段队长,其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多与少,责任心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现场事故隐患的发现、排查及其预防。因此,抓好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是:抓跟班段队长的安全管理,提高跟班段队长安全素质。

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长期性,一旦引发事故,危害性特别巨大。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原则有其特殊性:首先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其引发事故。现场管理者责任心的强弱及其拥有的安全技术水平高低决定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带来危害。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技术水平,是及时防范重大事故隐患,不让其带来危害的关键是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快速,做到资金、材料设备、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要怕花钱、不要怕费时、费力,切不可有侥幸心理,切不可急功近利。

三、如何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质量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因此煤矿安全生产必须通过质量标准化建设加以实现。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根本是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实现个体作业行为的规范化。行为规范化就是要求从业人员的行为要符合每项工作、每道工序的作业标准和安全要求。只有规范的个体作业行为,才能保证个体行为结果的标准化,每个个体行为都标准化了,我们的整个工作也就标准化了。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个行为规范化呢关键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多种渠道和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和增强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由于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参差不齐,要求安全管理方法也要千差万别,但是有一条必须坚持不懈,那就是要始终保持并行成一种行为习惯。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这就需要煤矿全体干部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事故隐患的引发事故人的因素最活跃,消除事故隐患首先要抓住人为这个关键,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做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教育,增强人的安全责任心,层层落实责任制,广泛地学习、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做到人人都能深刻地认知事故隐患,处理事故隐患得心应手。才可能达到在生产过程中消除事故的目的。

篇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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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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