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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运输安全对策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1)加强铲装工作面的安全检查工作,边坡浮石、危石必须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2)挖掘机起动前应全面、仔细检查行走、提升、旋转、推压、挖斗等部位以及油路、风路、电路等系统;

(3)在汽车运输条件下,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同台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应不小于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

(4)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

(5)在挖掘机运转时,禁止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禁止在运转中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6)控制爆堆高度,爆堆高度应小于铲装机最大铲挖高度的1.5倍;

(7)设立道路运输的各种安全标志,完善防护设施,运输道路必须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限速标志、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

(8)在挖掘机作业时,禁止在悬臂和铲斗下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有人停留或通行;铲装机械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9)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10)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降低铲装运输过程的粉尘危害;

(11)运输公路路面要求平整,高堤路基路段必须设置安全挡坝,各险要路段应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为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简易公路,应在简易公路靠高边坡处设置排水沟,并把水体排出矿区;

(12)卸车作业时,现场应有专人指挥管理,卸料点应规范设置安全车挡,要求车挡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

篇2:机电安全对策措施

(1)根据矿山施工的要求,规范施工用电管理,应符合JGJ46-2005和DL408-91的要求;露天开采的矿山,架空线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GB50061-97的规定;

(2)机修房、发电机房、低配房、库房等场所应规范配置灭火器材;

(3)危险设备周围加防护栏,悬挂警示标志;

(4)各种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设防护罩壳。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分。防护装置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拆卸、调节时必须使用工具,防护装置必须坚固可靠,以避免与活动部件接触造成损坏和工件飞脱造成伤害。超过2m高的平台、通道及上下楼梯等都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护栏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加强设备和线路检修,及时报废绝缘不良的线路,避免带病运转,固紧易松动零部件,减轻振动;振动设备加防振垫、弹簧等;

(6)规范安装漏电和接地等防护装置,及时修复裸露的带电线路器件。

篇3:采场边坡作业安全对策措施

(1)矿山开采必须有规范的《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规范和开采方案要求施工;应进行规范的爆破设计,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充分运用微差爆破、松动爆破、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及软弱结构面的影响。根据该矿山周边环境特点,该矿山爆破主要应采用中深孔松动控制爆破,局部采用浅孔松动控制爆破;

(2)完善各项采场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建议设置边坡技术管理机制,配备一定人员负责边坡管理工作;

(3)抓好边坡检查工作,建议作定期观察并做好记录。当发现台阶平面或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立即处理,必要时可采取锚喷、钢丝绳网等支护方式增强边坡稳定性,确保下部开采安全;

(4)有保证边坡稳固、防止滚石、塌落的措施。对非工作帮及工作边坡的稳定性及片帮、危浮石应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处理;

(5)采场工作帮应定期检查。不稳定区段在雨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事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岩层内倾于采场,且设计边坡角大于岩层倾角;

--有多组节理、裂隙空间组合结构面内倾采场;

--有较大软弱结构面切割边坡、构成不稳定的潜在滑坡体的边坡;

(7)露天矿场各作业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从下部掏采,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阴山坎、空洞等现象;

(8)应定期对上部最终边坡进行排险清理,及时清除坡底堆积物,保持平台平整和道路畅通。排险时尽量避免人工处理坡面浮险石,如果确实需要作业人员进行坡面安全处理,为防止人员从边坡上坠落,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保险带的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对安全带、安全绳、锚桩等,要按规定经常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品。在终了边坡的修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自上而下次序修整。

篇4:防排水防灭火安全对策措施

(1)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防止大气降水直接冲刷和浸浊边坡,从而影响边坡的稳定;

(2)按照有关矿山防灭火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防灭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抓好明火、油料的安全使用管理,机械设备设施的防火措施要落实到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设备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

(5)禁止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它易燃易爆材料,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纱等易燃材料,应妥善管理;

(6)在火灾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

(7)严禁在矿区内燃放鞭炮、烟花;

(8)严禁非矿山作业人员携带火源进入矿区。

篇5:煤矿主斜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所用的车辆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挡车门,阻车器必须完好齐全。

2、提升前装运的设备或物料不能超宽或超高,严禁超过绞车规定的提升重量。

3、可用麻绳或铁丝加固,但捆绑必须结实,可靠。大体积小重量的物件,以宽不超过矿车(花车)边缘轮廓,高度不超过矿车(花车)上沿为原则。

4、使用小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须要从主斜井上、下的人员必须要和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每班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配合电钳工对绞车各部件进行检查,包括钢丝绳,钩头,挡车门,阻车器,电铃等.要确保绞车完好,电铃信号清晰,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使用。

6、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在有护绳板的一面操作,严禁反向操作。

7、认真使用好挡车门和阻车器,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使用好防跳销和插销,严禁放飞车,严禁扒,蹬,跳。

8、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9、处理掉道车时,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只能采用人工抬上道的方法处理.抬车时,人员严禁站在弯道内侧作业,且严禁用肩抬车上道的方法处理。

10、处理掉道车时,班长必须现场统一指挥,指派专人观山。

11、在提放车前,必须提前对轨道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如有矸石将道覆盖必须清理干净后才准提放车。

12、每天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超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准使用,此项工作由绞车司机和电工负责。

13、提放车前,必须将主斜井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打点提放车,同时提放车时,禁止人员进入提放车区域。

14、如果需要吊车作业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15、严禁用矿车装木料、轨道等材料。

16、如果要在三水平偏口下料时,必须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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