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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我矿副井罐道由于弯曲,在运行中常常出现晃动及有异常响声,经队领导研究决定,于2006年9月10日下午19:30~23:30对其进行处理,需动用电、气焊割,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电焊机、保险带、安全帽、矿灯、便携式瓦检仪、灭火器、面罩、消防水等),准备齐全。

2、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煤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撒一偏。

3、提前把所用的材料运输到位。

4、施工时井上下距井口5m的范围内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时所用到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其量型适宜安全可靠,不合格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2、氧气、乙炔分别放置在罐笼的上下层。

3、施工时,用便携式瓦检仪检查瓦斯含量,瓦斯超限严禁施工。

4、电、气焊割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高空作业必须佩戴保险带。

6、检修人员站在罐笼上检修施工时,必须装设防护伞,正确佩戴保险带,提升容器的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检修必须有专门的信号联系设施。

7、高空作业时,所用到的工具材料应用装在包中或系上保险绳,严禁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施工。

8、施工时绞车司机要精心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坚决杜绝误操作现象。

9、所有的施工人员不得酒后参加施工和带情绪上岗施工。

10、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此次的施工程序、施工环境和施工的危险因素。

11、施工时要有一名干部跟班负责,统一指挥,施工前后及时和调度室、安检科联系。

12、施工结束应留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3、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2:井下电气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安全帽、灭火器、面罩、消防水、便携式瓦检仪等、电焊机、把子线、面罩、电焊条等),准备齐全;

2、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4、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氧气带、割枪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使用;

6、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7、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8、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

9、施工前,派人清理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施工时,在施工地点5m的范围外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11、登高作业超过2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按标准系牢、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下方严禁站人;

12、施工过程中严禁抛扔工具、材料等;

1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时刻注意观察现场周围瓦斯浓度,瓦斯超限0.2%严禁施工。

14、切割作业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16、施工结束后,用消防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7、施工结束后,氧气、乙炔等必须及时升井。

18、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3:井下使用电锤搭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打开电源开关前,必须先用瓦检仪测量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2﹪严禁施工;

2.搭火、拆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送电前准备好灭火器;

3.变压器电源线、负荷线必须符合要求,并搭接牢固;

4.搭火、撤除前必须停电,停电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并设有一人监护;

5.施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用瓦检仪测量附近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严禁施工;

6、使用电锤时,不得将钻头对向他人或自己;

7、电锤的使用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将电锤损坏;

8.施工时必须由一名队跟值班干部负责现场安全;

9、使用梯子时,梯子必须支牢支稳,并由专人扶助;

10、监护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大巷内是否有电机车通过,有电机车通过时必须提醒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躲到安全位置;

11、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4:关于井下使用电锤搭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搭火、施工注意事项:

1.打开电源开关前,必须先用瓦检仪测量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2﹪严禁施工;

2.搭火、拆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送电前准备好灭火器;

3.变压器电源线、负荷线必须符合要求,并搭接牢固;

4.搭火、撤除前必须停电,停电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并设有一人监护;

5.施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用瓦检仪测量附近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严禁施工;

6、使用电锤时,不得将钻头对向他人或自己;

7、电锤的使用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将电锤损坏;

8.施工时必须由一名队跟值班干部负责现场安全;

9、使用梯子时,梯子必须支牢支稳,并由专人扶助;

10、监护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大巷内是否有电机车通过,有电机车通过时必须提醒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躲到安全位置;

11、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5:回风巷见煤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我队施工的30采区专用回风巷向前施工时,工作面岩石由砂岩逐渐变为砂页岩互层,且在掌子头中上部夹带一厚度约1200mm的煤线,距顶板1m左右,煤线的走向、倾向及倾角与岩层基本一致,为保证在见煤线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二、见煤线施工炮眼布置要求:

掘进时,根据岩石软硬程度适当增、减炮眼眼距及炮眼装药量。为防止爆破空帮空顶,煤线距煤线巷道轮廓线小于700mm段,不得布置炮眼,打入煤煤层的炮眼距岩石不得小于500mm.

三、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确保掌子头正常供风。

2、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无漏风,风筒口距掌子头距离不得大于10m。

3、施工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及突出预兆时,立即责令停工撤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4、施工期间,如发现有响煤炮、打眼夹钻、顶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瓦斯忽大忽小、涌出异常、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工撤人,并向矿调度及有关科室领导汇报,待隐患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5、瓦斯探头必须悬吊在风筒对帮,吊挂整齐,距窝头不大于5m,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

6、施工期间,安检科派安全检查人员现场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7、施工中的电气设备每小班检查一遍,保证完好,杜绝失爆现象。

8、耙岩机装矸时,耙斗运行要稳,滑轮转动要灵活,耙岩机绳要完好,无接头,防止碰撞、磨擦火花引起事故。

9、严禁放明炮、糊炮,放炮前,要用水将放炮地点洒湿,防止放炮引燃引爆煤尘。

10、炮眼深度不得小于600mm,所有炮眼必须用黄泥封满填实。

11、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本地区的机电设备(非本安型)由机电工负责停电、落锁,由跟班队长负责落实情况。

12、放炮前,由班组长负责撤出所有施工人员,放炮操作地点在3004中巷防突风门外。

13、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14、施工期间,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当工作面遇到灾害时,人员撤离路线为:30采区专用回风巷工作面→145轨道下山→143轨道下山→-195大巷→皮带大井→地面

16、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并随身携带自救器,保证会用,否则不得入井。

17、队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经常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8、其他有关事项按《30采区专用回风巷作业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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