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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巷见煤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一、概况

我队施工的30采区专用回风巷向前施工时,工作面岩石由砂岩逐渐变为砂页岩互层,且在掌子头中上部夹带一厚度约1200mm的煤线,距顶板1m左右,煤线的走向、倾向及倾角与岩层基本一致,为保证在见煤线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二、见煤线施工炮眼布置要求:

掘进时,根据岩石软硬程度适当增、减炮眼眼距及炮眼装药量。为防止爆破空帮空顶,煤线距煤线巷道轮廓线小于700mm段,不得布置炮眼,打入煤煤层的炮眼距岩石不得小于500mm.

三、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确保掌子头正常供风。

2、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无漏风,风筒口距掌子头距离不得大于10m。

3、施工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及突出预兆时,立即责令停工撤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4、施工期间,如发现有响煤炮、打眼夹钻、顶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瓦斯忽大忽小、涌出异常、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工撤人,并向矿调度及有关科室领导汇报,待隐患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5、瓦斯探头必须悬吊在风筒对帮,吊挂整齐,距窝头不大于5m,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

6、施工期间,安检科派安全检查人员现场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7、施工中的电气设备每小班检查一遍,保证完好,杜绝失爆现象。

8、耙岩机装矸时,耙斗运行要稳,滑轮转动要灵活,耙岩机绳要完好,无接头,防止碰撞、磨擦火花引起事故。

9、严禁放明炮、糊炮,放炮前,要用水将放炮地点洒湿,防止放炮引燃引爆煤尘。

10、炮眼深度不得小于600mm,所有炮眼必须用黄泥封满填实。

11、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本地区的机电设备(非本安型)由机电工负责停电、落锁,由跟班队长负责落实情况。

12、放炮前,由班组长负责撤出所有施工人员,放炮操作地点在3004中巷防突风门外。

13、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14、施工期间,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当工作面遇到灾害时,人员撤离路线为:30采区专用回风巷工作面→145轨道下山→143轨道下山→-195大巷→皮带大井→地面

16、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并随身携带自救器,保证会用,否则不得入井。

17、队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经常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8、其他有关事项按《30采区专用回风巷作业规程》执行。

篇2:某某煤矿夏季检修施工安全措施

1、总则

1.1概述

为切实加强2009年夏季检修施工保护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车间施工特点,根据夏季施工方案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2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夏季检修。

2、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组织机构

成立检修领导小组

组长:王其峰

副组长:丛景

成员:车间主任、技术员、各个班组长及工人组成

2.1.2职责:

2.1.2.1组长:在夏季检修期间,调配一切资源,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1.2.2副组长:在夏季检修期间,保障系统的协调,调度,保持现场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2.1.2.3组员职责

——组员必须按HSE的有关规定要求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上岗前应掌握本岗的操作规程、了解自己作业成绩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措施;

——上班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对事故引患、不安全、危害健康的因素及时向班组及安全部门汇报;

——积极参加消防、急救等演习及其他活动和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对强令冒险、野蛮作业,有碍HSE要求的指令,有拒绝上岗权,并向上一级管理者报告。

?3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措施

在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如果作业人员没有能够充分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在工作中产生某种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检修的基本保障。在此,对以下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1溶剂油介质检修作业

3.1.1作业风险

泄漏的溶剂油、液化气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3.1.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溶剂油、液化气排净、置换、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油品,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5)接触到溶剂油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6)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2高处检修作业

3.2.1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3.2.2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生产办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3动火检修作业

3.3.1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3.3.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生产办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0)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4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3.4.1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3.4.2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不超过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容器口处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准私自离开岗位。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生产办的意见;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入密闭空间检修时,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

(8)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电焊线必须绝缘很好。次日继续工作前,还必须进行气体毒性缺氧试验,以防中毒缺氧窒息。

(9)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10)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5电气检修作业

3.5.1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作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3.5.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使用电缆必须经过绝缘检测,确保其绝缘效果;

(7)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箱体必须做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8)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设施;

(9)移动用电设施必须首先切断电源,遵循停工步骤;

(10)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带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1)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12)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3)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4)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用人字梯子时拉绳必须牢固;

(1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6)高空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两人以上工作时必须配合好。送电、停电必须相呼应,严禁没配合好就合闸送电;

(18)低压架空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专用绝缘工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不得穿越未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

(19)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20)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21)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22)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后应清除积水后方可作业。

4现场急救措施

4.1化学灼伤现场急救处理:

皮肤或粘膜沾染或溅入化学物质,造成局部或全身损害往往需要一定的作用时间,时间越短,损害越轻,采取自救或互救的方法进行现场急救,决不要等待医生来现场或转送医院再作处理,以免延误时间,影响治疗效果,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迅速使伤者脱离致伤源,去除受污染的衣物;

立即就近使用洗眼液冲洗污染物。防止污染物对皮肤、粘膜的损伤,或经皮肤、粘膜的吸收而发生中毒;

遇化学物质溅入眼睛里,应立即使用大量的洗眼液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冲洗时,必须睁开眼睛,并不断转动眼球,直至污染物全部被冲洗干净为止;

经水彻底冲洗后,必要时可适当用中和剂中和污染物,如酸灼伤可用3-5%小苏打溶液中和创面残留的酸,碱灼伤可用硼酸水大量冲洗,但中和的时间不宜过长,然后再用清水冲洗中和剂;

再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4.2烧伤现场急救处理:

迅速去除烧伤源;

去除燃烧或热液浸湿的衣服,必要时应剪开衣服;

静卧,保持呼吸畅通。若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止痛、止血,防止休克;

保护创面,防止污染和再损伤。

转送途中注意防暑,尽量减少颠簸。

4.3触电现场急救处理

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

在无法关闭或切断电源时,可用干燥绝缘的棍棒、绳、带、厚衣服等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勿直接与触电者接触;

防止高处触电发生摔伤等其他意外伤伤害,防止跨步电压电击伤者和救护者;

现场紧急救护:伤者平卧,迅速清除口腔和呼吸道内异物,解松衣扣,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在送医院途中,必须不间断

4.4外伤现场急救处理

迅速使伤者脱离致伤源,如肢体被卷入机器,应立即停止机器转动,将肢体小心移出,必要时应立即拆卸机器,移出受伤肢体;

如有大出血,应立即进行止血,可针对不同的部位,进行暂时压迫止血,防止引发失血休克;

如有骨折,应尽量避免搬动,防止骨头的断端刺伤周围的内脏、血管、神经、肌肉等组织,加重伤情。有条件,可用夹板固定受伤部位,如无夹板,可用铁条、树枝、木板、木棍等现场制作简易夹板;

如有钢筋、铁条等较粗大物体扎入体内,不能轻易拔除,防止引发大出血、气胸等,应立即送医院,由医生取出;

积极防治休克,尽量减少搬动,保持呼吸道畅通。如遇发生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积极进行抗休克及人工呼吸、胸外挤压等抢救措施;

若伤者疼痛剧烈,应给予镇静、止痛药物;

伤口处理以防止再污染为原则,进行初步处理之后,用消毒敷料或清洁布料进行包扎;

在进行以上处理后,如伤情严重,应及时转送医院。在送医院途中,要不间断进行抢救,密切观察受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创口等情况,并注意伤员的保暖,尽量减少颠簸。

篇3:中央回风石门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

中央回风石门避难硐室位于中央回风石门第L02号交岔点以南东侧17930㎜(中—中)。主要目的是按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当放炮或煤层发生有声或无声突出征兆时,便于施工人员避难所用。

该硐室属岩巷施工掘进断面为B(掘)*H(掘)=3240*2620㎜,S掘=7.36m2;净断面为B(净)*H(净)=3000*2500㎜,S净=7.125m2。腰线距巷道底板为1000㎜。工程量为4500㎜。巷道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喷浆厚度为120㎜。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地点主要有电缆及风筒,其对面为风水管线。施工前要将施工地点前后30米以内的电缆放入水沟内并用大板盖好,同时将拨门处的风筒往上吊挂,风水管线用大板掩护好,以免被放炮崩坏。

三、施工方式

采用人工打眼放炮掘进,人工出货,1.5吨固定式矿车运输,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一次成巷的施工方法。

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检查→打眼→放炮→安全检查→临时支护→出货→打顶板锚杆→打帮锚杆。

四、支护方式及支护质量要求

1、超前、临时支护采用戴帽点柱做临时支护。

2、本工程采用锚网喷的永久支护方式时,锚杆选用Ф20㎜金属等强锚杆,L=2200㎜锚杆的间排距为800*800㎜,锚固长度为1300㎜,药卷使用1卷K2335和3卷Z2335树脂锚固剂,锚固力不低于7吨,金属网为Ф6㎜@100*100㎜,压板为120*120*10㎜金属钢板,喷浆厚度为120㎜,砼强度等级为C20。

3、永久支护的质量要求

(1)、锚杆要紧贴金属网及岩面,间排距为800×800㎜,误差不得超过±100mm,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不得低于75°,锚杆露出托盘小于50mm,托盘螺帽安装必须确保扭力在100N*M以上。初喷砼必须在30mm以上。

(2)、锚杆拉力:顶、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T。

(3)、金属网搭接长度为100㎜,间隔300㎜用12#双股铁丝进行联网。

(4)、金属网必须紧贴岩面,如遇有局部掉顶,必须先喷浆支护顶板,然后紧贴掉顶部位按设计要求打支护锚杆进行支护,按照巷道净尺寸要求对掉顶部位进行造型,使巷道整体达到设计要求。

(5)、喷射混凝土料的配合比采用425#普硅水泥:中粗砂:石子(粒径5~15mm)=1:2:2,在地面进行配比;喷浆前或二次喷浆面必须彻底冲洗巷道岩面,喷浆时必须保证喷浆厚度,喷浆后要每天坚持对后边所施工巷道的洒水养护工作,喷浆部位每班洒水不得少于1~2次,并坚持洒水不少于14天。喷射混凝土支护巷道规格偏差的规定:巷道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偏差0~+150;腰线至顶、底板距离偏差0~+150。

(6)、临时支护紧跟迎头。

五、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找净迎头顶、帮的危岩浮矸,作业时采用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钎子或长柄工具,由外向里、从顶到帮的顺序进行敲帮问顶,找顶时要有专人监护顶板,以确保安全。

2.锚网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打齐顶板锚杆。锚杆与围岩应保持不小于75°夹角,不得沿裂隙面布置,不许穿皮。

3.加强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严防顶板冒顶事故的发生。如遇断层、构造等原因冒顶时,必须待顶板稳定或漏成尖顶状后,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接顶。接顶前必须备齐材料,清理好退路。同时必须对冒顶区瓦斯浓度进行监测,浓度超过0.8%时,严禁人员上去接顶作业,待采用通风稀释,浓度降到0.8%以下时,接顶时要有专人监护顶板。队干现场盯班。冒顶区成巷后要标明冒顶区的位置和高度。

4.如果迎头遇构造超前片帮抽顶,可以采用撞楔法施工,超前加固顶板防止片冒。其加固方法:采用1.5米长的圆木或2吋钢管撞楔从迎头第一棚空儿向迎头第一棚梁上方楔进,每间隔0.3米一根,超前楔进0.8米,充分控制顶板,防止片冒。

(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措施

1.严禁在残余炮眼内继续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施工时设专职爆破工和瓦斯检查工。

3.装药前必须用压风扫眼,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4.放炮时必须采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炸药采用煤矿许用三级含水炸药。且采用正向装药爆破施工。

5.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粘土炮泥封实。严禁无炮泥爆破和全部以水炮泥代替炮泥爆破。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执行。

6.爆破前要把迎头工具、设备撤出并掩盖好,放炮母线和連接线、电雷管脚线和連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远离带电导体悬吊好。迎头向后30米巷道内必须洒水除尘。爆破后及时将探头拿到设计位置悬吊好。

7.放炮要使用专用放炮电缆。爆破电缆与动力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帮,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电缆必须挂在动力电缆的下方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爆破时,放炮地点设在避难硐室内,避难硐室距迎头不得少于100米。警戒人员必须由班、队长亲自派人警戒,没有得到班、队长通知不得撤回。警戒地点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放炮警戒位置主要设三处:即第L02号交岔点往北80米;回风井底车场第十三号交岔点;第L01号交岔点各一处。

9.放炮后待炮烟排净,先由瓦斯检查工、爆破工、班队长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残爆、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爆破前及时打开喷雾,爆破后必须洒水灭尘。

11.发爆器采用MFB-200型。通电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把钥匙或把手取下,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15分钟后,才可由外向里沿线路查找拒爆的原因。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执行。

12.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13.炸药、电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炸药装在工作面专用的炸药箱内,放置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无淋水处,并远离带电导体。迎头放炮时由生产队派人看管,其它时间由放炮员看管。电雷管则采用小木箱装好,由放炮员随身保管。放炮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14.帮部锚杆滞后迎头4排。严禁放炮。

15.放炮最小抵抗线,岩巷不小于300mm。

篇4:煤矿电气焊安全施工措施

一、施工地点:井底支架检修硐室二、施工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30日三、施工内容:检修ZY3200/14/34型液压支架。四、施工负责人:五、施工人员:六、具体施工措施:㈠、本措施适用于邢台矿各单位使用电气焊(割)的施工。㈡、施工前准备:1、工程施工必须由工程负责人统一安排,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配备好人员、消防器材、设备材料、劳保用品和各种工具等。2、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报批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施工措施和监管单位名单报安检科后方可开工;每位施工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施工措施,并签字;每班施工前必须由工程负责人通知调度室和安检科,两科室同意后方可施工。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必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并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4、现场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负有监督责任,需保证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保证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指派火灾警戒人员,保证所要求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得到遵循。5、电气焊(割)操作者必须具备为专职电焊工,并持证上岗,必须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安全的使用设备,熟知施工措施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作业。6、设备要求:⑴、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⑵、电焊机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电焊机的接线必须使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接线必须正确,联接牢固,并使用绝缘胶布包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且接线必须牢靠;电焊钳手把必须有可靠的绝缘及耐水,焊钳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焊钳与焊件之间短路。电焊机的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接线前,必须联系好电焊机所用线路,并确定开关是否断电,电工作业中必须进行验电,接线和拆除时,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执行。⑶、焊接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大于1MΩ),不可将电缆放在焊接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件上,以避免高温而烧坏电缆,同时注意避免电缆的碰撞磨损,一旦电缆有破损应立即更换。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及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气瓶,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⑸、存储、运输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分开,并不得剧烈振动或磕碰。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至少6m以上,并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以防碰翻或损坏;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不得超过40℃,在放置时,气瓶必须稳固竖立。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10m以上,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⑺、乙炔瓶和氧气瓶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乙炔瓶与氧气瓶应直立放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不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气瓶必须远离散热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及可能供接地(如电焊机)的物体。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⑻、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焊割炬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氧气、焊割炬等设备。⑼、氧气表、乙炔表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每个减压器只准接一把焊割炬。⑽、保证气带的完好,不得使熔滴或熔渣与气带接触而发生燃烧;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7、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作业场所有地沟、下水道时,应注意内有无可燃液体和气体,以及是否有可能泄漏到地沟和下水道内可燃易爆物品,如有应做好隔离,以免焊渣、火星引起灾害事故。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施工场所或地点必须通风良好。8、电焊工的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符合标准规定,焊工的工作服、手套、绝缘靴应保持干燥。㈢、施工中:1、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督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如发现异常或违章操作时必须立即制止施工,责令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2、工作现场必须准备消防水管,配备消防沙箱和消防锹;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配备相适应类型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完好,数量不得少于2个。3、操作前应检查焊割炬、气带和各个接头是否漏气,焊割嘴是否堵塞。4、更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并避免身体与焊件接触。5、施工过程中,所有号令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出,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施工人员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协作,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6、在容器内或狭小的工作场所施工时,须两个人轮换操作,并安排专人留守在外面监护,以防发生意外时,及时切断电源。在潮湿的地点工作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7、高处焊接切割时,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10米以外;在施工中,施工点下方严禁站人或通行,并由专人负责用水管等措施对落下的高温物品降温;电焊工禁止乱扔焊接头,对焊接切割作业下方应进行隔离,作业完毕后应做到细致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8、焊接、切割燃料容器和管道前,应将容器和管道内的易燃品清理干净;不准焊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9、不准焊封闭的高压容器,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体的工件操作时,必须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10、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11、严禁在带压、带电的工件上进行焊割;不得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以防爆炸伤人和引起火灾;禁止焊割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12、焊割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焊割嘴与工件表面的间距,以防回火;气带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门。13、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严禁将火线、地线搭在一起。电焊工在停止工作或离开岗位时,皆需切断电源。㈣、施工结束后:1、每班停工时必须及时熄灭火种,工作地点用水喷洒,并应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现场观察1小时,确认无异常后方能离开。2、停工后必须关闭电源,拆除氧气和乙炔表并妥善保存,将电缆和气带有秩序地盘好,氧气瓶、乙炔瓶、电缆和气带等放到指定地点保存。七、井下硐室施工要求:井下硐室施工使用电气焊(割)作业时,除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外,在施工前还必须和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联系方可进行电气焊(割)作业。安检科安排安检员负责安全工作,通风科负责安排专职瓦斯员现场检查通风和有害气体情况,施工人员必须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严格要求使用电气焊(割)后进行洒水降尘等工作。其他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八:附井下硐室施工作业特别注意事项:1、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2、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3、乙炔瓶与氧气瓶应直立放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4、施工中,专职瓦斯员必须在现场对瓦斯进行不间断检测,在施工现场还必须配有便携式瓦斯报警器,连续检测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等瓦斯浓度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九、相关科室及领导审批:1、调度室:?2、安检科:?3、通风科?4、矿领导:

篇5:综连采工作面各回风巷气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管理

1、由施工队配置1名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一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测,当施工地点及开关附近20米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且一氧化碳浓度小于0.0024%时,方准焊接作业。焊接作业时,每隔10分钟瓦检员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同时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安排处理。

2、用胶管将水接到施工地点,并保持有20米的余管,施焊前对焊接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洒水,清干净底板积煤、顶帮活矸、可燃杂物;施工时喷洒水人员必须随时对施工地点进行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3、施工地点配备两台完好的灭火器,施工人员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作业地点存放0.2m3砂子以备用。

4、施工负责人、施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至工作面进风流中,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5、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专用设备,严禁用其他设备代替。

二、气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原则上气焊工作必须在进风巷道且属岩巷或虽属煤巷但顶底帮已用不可燃材料封闭的情况下作业。除此之外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保证工作面处于停产状态;在回风巷作业的,必须保证所有乏风排至该回风巷的采掘工作面处于停产状态。要求工作场所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在综采工作面作业必须将护帮打出去。同时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详细检查:

(1)、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3)、焊枪连接处必须严密,嘴子如有堵塞。可用黄铜丝剔通,不许用铁丝。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不得有油污和泥污,否则必须擦拭干净。

2、气焊设备的运输执行有关运输安全措施。氧气瓶、乙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必须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3、工作时的氧气瓶、乙炔瓶要垂直放置,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中,瓶间距要保持10m以上的距离,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使用。

5、焊接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米之内的杂物。必须准备两台灭火器,一只0.2m3装满沙子的的沙箱,作为应急备用物品。焊工在进行工作的地点要有冷却水,以便冷却焊嘴和割嘴。

6、气焊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防护眼睛,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不能直接在水泥地板上切割工件。

7、由于焊嘴和割嘴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8、施焊前必须携带如铁箱、铁桶或铁槽等接收装置,并选择合适的放置地点以便接收高温火星、火块,接收装置必须能够接到所有可能迸射的火星、火块,同时要求接收装置内必须预先放置至少100mm厚湿沙子(手抓成团为标准)或100mm深的水。

9、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0、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焊嘴和割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焊具、割具随意放在工作或地面上。

11、点燃焊嘴和割嘴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12、施焊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

13、气焊完毕后,清理场地,洒水熄灭带火星的杂物,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必须继续观察,至少确认60min内被焊物冷却、气焊地点附近10m范围内无热渣、火点,确认安全无问题方可离开。

14、操作气焊工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15其它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执行。

16、气焊施工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

三、其它要求

1、施焊地点工作过程中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2、各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地点的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时采取措施:

3、施焊过程中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有施工人员。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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