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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一、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总工批准,坑口技术员实施。

二、提风调巷、采掘布置由坑口技术员在生产科的指导下具体负责。

三、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15m时,由技术员通知一方,停止掘进,但此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风。

四、贯通前要检查和排放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沼气浓度均在1%以下,方可装药放炮。

五、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一个正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

2、横贯与巷道贯爱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3、正副共和横贯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4、正、副巷和横贯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正、副巷、同时停电撤人,并设警戒。

5、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临时封闭,并随时进行改道移风机,抓紧时间密闭后一横贯。

六、贯通后(或相交)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地点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

2、每次放炮前,必须按“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的有关规定,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负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专人警戒。

3、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当掘进巷道前面有采空区时,要由调度、生产科提供位置、面积,由通风队探明水、火、瓦斯情况。工作面在无异常情况下,方可打眼、装药、放炮,但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八、如果掘进巷道和已知积水巷道相贯通前,当相距10~20米时,为防止事故,应当采用边探边掘的方法,积水大时,应有放水措施,严禁任何巷道与已采区、老窑和情况不明巷道贯通,一旦打透,要按重大事故追查处理。

九、在一下由贯通掘进时,应注意上山巷道工作面瓦斯积聚情况,加强通风,稀释瓦斯,确保穿透时不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篇2:煤层中掘进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必须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及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巷道贯通工作必须执行下列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贯通巷道在必要时应增加补充措施)。

一、巷道贯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地测人员: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贯通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工作。此时,地测人员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做好地质测量工作,掌握好贯通巷道附近及贯通地点的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和水文地质等情况,指导另一个工作面掘进。同时要通知通风部门和相关的采掘队班。

二)、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1、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

2、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要求,并做好布置有关人员的准备施工等工作。

3、在停止工作的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保持风筒完好及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保证瓦斯不超限,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三)、采掘队班

1、地测人员通知巷道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保证正常通风。

2、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工的工作面,检查端头及其回风巷的瓦斯深浓度,瓦斯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和装药放炮。

3、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在两个工作面所有通道设置放炮警示标置和专人警戒,严禁人员进入有放炮影响到的危险区。

4、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一检制度。每次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检员必须一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盲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每次爆破作业必须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打眼放炮工作。

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进行贯通作业,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当班下井带班矿长统一指挥,矿安全员和瓦检员到现场作好检查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三、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一切无关的工作。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待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量、风速和瓦斯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篇3:掘进巷道贯通时安全措施

1、即将贯通的巷道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其中的一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矿井负责人应指定技术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贯通前,经常检查导风筒是否处于完好状况,检查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先行处理。

4、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开采系统(或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贯通,必须遵守上款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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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掘进巷道贯通时安全措施

1、即将贯通的巷道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其中的一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矿井负责人应指定技术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贯通前,经常检查导风筒是否处于完好状况,检查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先行处理。

4、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开采系统(或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贯通,必须遵守上款的各项规定。

篇5:东探小煤窑巷道贯通通风安全措施

一、贯通前,通风科在106东探巷道内砌一组避灾风门。

二、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探五进一”的原则,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三、探透剩三米时,通知通风科、安全科,通风科派专人现场贯通。

四、贯通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五、在贯通过程中,瓦检员要加强贯通巷道瓦斯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处理后方可生产。

六、贯通前,生产科监督、服务公司负责小煤窑巷道封闭工作;贯通时,生产单位用铜质工具刨透,严禁放炮,救护队员佩带救护仪器现场监督;小断面贯通时,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小窑漏风情况及时关闭避灾风门;巷道中瓦斯达到1%时,及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救护队员佩带救护仪器控制避灾风门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排放瓦斯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排放瓦斯期间,严禁非排放人员进入排放瓦斯风流流经的巷内,现场指挥人员负责设好警戒;巷道中瓦斯降到1%以下时,方可全断面贯通。

七、通风科根据生产科安排及时封闭有关巷道。

八、贯通时,106采区所有工作面停止生产。

九、贯通时,大中队领导、通风科、安全科等生产职能科室要亲临现场指挥、监督贯通。

编制:李小伟

审核:薛青复

会审:任雷胜王立建王海彦冯鹏王年刚段瑞德

原国斌崔建喜刘海泉蔡德清王建新

批准:凌良辅

通风科

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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