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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门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区安全,维持正常安定的工作秩序,预防可疑犯罪嫌疑人进入校区,制定本规定。

一、自觉维护校区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保持校内安全工作秩序,是全校职工的光荣义务。职工进入校区、重要部位必须摘取口罩、墨镜,并自觉佩带(出示)出入证件,未持证件者,在门卫接待室登记开具进入证件,经安全执勤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未持出入证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和重要部位。

二、外单位来访和联系业务人员须到门卫接待室凭有关证件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校区。对确需进入要害部位的来访人员,须经严格审核并出具出入要害部位证件后,由有关部门指定人员带路方可进入。一般来访人员,请在门卫接待室接待。外单位人员校乘车辆同时办理登记后可进入。

三、本校职工向外携带物品必须向门卫递交本部门领导填写的携物证,并配合门卫查验携带物品及证件;校外人员(协作人员、施工队)携物出校,须由开具携物证的部门领导或其他正式职工陪同配合门卫验明证、物。无证或证物不符者,校携物品不得带出校区。

四、临时工凭临时出入证在工作时间进入校区指定的工作场校,节假日确因需要工作的临时工,须经用工部门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开具加班证件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五、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要进入校区须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登记入校。

六、凡在晚上九时以后进出校大门的人员,都要在校大门门卫值班处进行登记;无特殊情况,非值班人员必须在夜间十一点前离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职工,要及时告诉门卫值班人员本人的准确位置和离校时间。

七、禁止出租车出入校区,确因公务需要(如拉运物品)使用出租车或其他特殊情况,进入校区时,须由正式职工说明情况后登记带入。

八、禁止私自将危险化学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校区。

九、校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校大门时,都必须在安全线外停车接受检查后(或下车)通行。

十、禁止小商小贩、闲杂人员、各类推销人员以及未经许可的各种车辆进入校区。

十一、禁止自养的各种宠物进入校区。

十二、门卫执勤人员严格查验证件时,要严格执行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者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礼貌待人,用语恰当。要做到既严肃认真,又文明值勤。

十三、对于既不自觉佩带(出示)证件,又故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人员,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仍不改过,有故意行为者,与绩效津贴挂钩,取消当月绩效津贴。

篇2:某某所门卫管理规定

某所门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所区安全,维持正常安定的工作秩序,预防可疑犯罪嫌疑人进入所区,制定本规定。

一、自觉维护所区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保持所内安全工作秩序,是全所职工的光荣义务。职工进入所区、重要部位必须摘取口罩、墨镜,并自觉佩带(出示)出入证件,未持证件者,在门卫接待室登记开具进入证件,经安全执勤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未持出入证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所区和重要部位。

二、外单位来访和联系业务人员须到门卫接待室凭有关证件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所区。对确需进入要害部位的来访人员,须经严格审核并出具出入要害部位证件后,由有关部门指定人员带路方可进入。一般来访人员,请在门卫接待室接待。外单位人员所乘车辆同时办理登记后可进入。

三、本所职工向外携带物品必须向门卫递交本部门领导填写的携物证,并配合门卫查验携带物品及证件;所外人员(协作人员、施工队)携物出所,须由开具携物证的部门领导或其他正式职工陪同配合门卫验明证、物。无证或证物不符者,所携物品不得带出所区。

四、临时工凭临时出入证在工作时间进入所区指定的工作场所,节假日确因需要工作的临时工,须经用工部门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开具加班证件同意后,方可进入所区。

五、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所区,特殊情况要进入所区须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登记入所。

六、凡在晚上九时以后进出所大门的人员,都要在所大门门卫值班处进行登记;无特殊情况,非值班人员必须在夜间十一点前离所,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职工,要及时告诉门卫值班人员本人的准确位置和离所时间。

七、禁止出租车出入所区,确因公务需要(如拉运物品)使用出租车或其他特殊情况,进入所区时,须由正式职工说明情况后登记带入。

八、禁止私自将危险化学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所区。

九、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所大门时,都必须在安全线外停车接受检查后(或下车)通行。

十、禁止小商小贩、闲杂人员、各类推销人员以及未经许可的各种车辆进入所区。

十一、禁止自养的各种宠物进入所区。

十二、门卫执勤人员严格查验证件时,要严格执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者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礼貌待人,用语恰当。要做到既严肃认真,又文明值勤。

十三、对于既不自觉佩带(出示)证件,又故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人员,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仍不改过,有故意行为者,与绩效津贴挂钩,取消当月绩效津贴。

篇3:门卫管理规定范本

门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门卫管理,严格出入制度,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确保公司员工、车辆、物资进出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门卫管理工作由党政办统一协调,保安具体负责管理。

第三条门卫由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严格执行本规定,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登记、查验。

第四条凡出入公司或在公司内活动的人员、车辆,必须佩戴、持有以下几类相关证件:《员工卡》、《临时工作人员出入证》、《来访人员出入证》、《参观证》、《机动车通行证》。

第五条公司员工(包括灵活用工)出入公司时需佩戴《员工卡》,《员工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和员工私车出入公司时需出示《公务车辆通行证》和《员工车辆通行证》,外单位车辆进入公司时,需经保安确认、登记、发给《外来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离开公司时需出示和交回《外来车辆通行证》,三种车辆的《通行证》由党政办负责办理和管理。工作区机动车辆停放工作管理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在公司从事临时短期工作的人员和试用期间的灵活用工人员,工作时间7天以上的,出入公司时需佩戴、出示《临时工作人员出入证》;工作时间7天以下的,由负责用工或项目施工管理部门提交工作人员进出公司的申请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党政办备案,门卫采取出入核对登记的管理方式进行放行。《临时工作人员出入证》由人力资源部或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到党政办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用工劳务地点、工期、人员基本信息,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半寸照片2张。无备案和《临时工作人员出入证》的人员,保安不予放行。

第八条来访人员到公司时,由接待室工作人员负责与业务对口部门联系,经确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持“来访人员登记单(回执)”才能进入公司。离开时,由接洽人在“来访人员登记单(回执)”签署部门名称和姓名,将“回执”交回安检保安后,方能离开。

第九条上级领导或贵宾到公司生产、科研场所参观、检查时,由公司党政办向来宾配发《参观证》,并要求佩戴,离开时交回公司,《参观证》由公司党政办负责管理。

第十条公司原料、产品、物资外出时,必须出具公司签发的物资放行条,经门卫或安检查验后,才能放行。

第十一条门卫保安要加强大门前的警戒工作,禁止车辆在大门前停放,严禁闲杂人员和衣冠不整者、形迹可疑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贩卖叫卖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管制刀具枪支等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二条对非正常上班时间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进行询问、登记、验证盘查,发现手续不齐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拦截和报告。

第十三条凡进出公司或在工作区域内活动的人员,都要服从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保安人员有权和有责任对可疑人员、车辆、物资进行询问、检查,并查验证卡。

第十四条门卫执勤的保安,应着保安制服,着装整洁,文明执勤,不从事与执勤无关的事。接待来访人员时,要讲普通话,言语随和,礼貌热情,认真做好门卫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本规定与其它管理制度配套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行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篇4:ZX校门卫室人员工作职责的规定

中心校门卫室人员工作职责的规定

一、值班时间

共同值班时间:早上7:30分――下午17:30分;

晚上轮换值班时间:下午17:30分――第二天早上7:30分。

二、共同值班职责分工如下:

z1:

1、负责来人来访登记,指导外来车辆进校停放;

2、师生出入校门的开启;

3、门卫室周边10米及门卫室的卫生工作;

4、协助学生拨打亲情电话;

5、负责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

z2:

1、负责学校师生桶装水的发放登记工作;

2、负责校园花草树木的修剪、浇灌、除草工作;

3、负责厕所的冲水给水工作;

4、负责处理校园垃圾的焚烧工作;

5、负责校门以外地方安全的巡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以及学校其他临时工作。

三、轮换值班职责

按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下午17:30至第二天早上7:30分的校园值班工作,晚上路灯开关并检查各班教室门窗关闭情况及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值班期间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篇5:S科技大学门卫管理规定

S科技大学门卫管理规定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门卫执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凡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必须自觉遵守门卫制度,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的管理。

三、本校师生凭工作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四、校内停留10天以上的外来人员凭保卫处核发的《出入证》或《学员证》进出校园。

五、外单位人员来访或联系工作,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私人会客,应持本人证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入校。离校时,会客单应由接待人员签名,并交回门卫。非会客时间和全校性活动时间一般不予接待。

六、新闻媒体进校采访,必须事先与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宣传部批准后告知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放行。

七、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因公务、业务活动需进入学校,应经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意方可进入学校。自行要求进入学校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经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校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台、澳人员,应在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校。

八、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九、本校教职工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校园。

十、外单位机动车来校,需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人员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再换发《临时通行证》,方可驶入校内,不得强行驶入。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过夜。

十一、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

十二、各院系、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须事先告知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放行。

十三、进入校内的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所有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

十四、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主动下车推行并接受门卫查验,摩托车、大功率电摩严禁出入。

十五、携带公物出校门,须凭保卫处统一制作的出门证出门,私人携带大件物品或行李出门,应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物资出门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正常检查。

十六、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十七、外单位来校参观或借用教室、实验室、会场、球场等,事先应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并报保卫处备案,到时有关接待部门应指定专人在校门处配合工作,门卫方能放行。

十八、校园围墙是维护学校治安的重要公共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损坏围墙或在围墙周围搭建违章建筑物。严禁任何人翻越学校的围墙和大门。

十九、违反本规定,严重影响正常校园秩序的,师生员工经门卫批评劝阻后、仍不改正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校外人员由保卫处根据情况给予教育、纠正、批评、驱逐校园等处理。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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