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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校产管理制度

一、凡拨进或购进物品属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验收入册,由专人保管,领用学校物品办理登记。

二、凡借出学校的财产,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写借条,明确归还时间,遗失或损坏一律要按价赔偿。

三、调离学校的人员,凡有借用学校物品的必须及时归还或移交后,方能办理调离学校手续。

四、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使用,不要随便.拆御,无意损坏酌情赔偿,有意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每年暑假前全校清点校产一次。

篇2:中学教室财产管理规定

中学教室财产管理规定

(1)开学前由总务处将各教室的必需物品配齐,班主任按《教室财产登记表》验收签字,登记表存放总务处。

(2)新配置的课桌椅编号,班主任把学生对号入座。

(3)班主任将课桌椅交学生保管使用,并配合学校经常检查如有损坏班主任填写维修单后交总务处先付款后修理,费用由学生支付。

(4)教室其它财产由班主任指派专人管理,负责同学要经常检查有无损坏或遗失,有则及时报告班主任,追查责任,学生个人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赔偿,无法追查责任由班级集体赔偿,先付款后修理。

(5)属自然损耗的物品由学校负责修理,对故意破坏教室财产者,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6)教室门锁必须由总务处统一发给,不得任意更换,否则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换锁者负责。

(7)学校每学期结束,对教室财产进行检查,管理好的班主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考核加分。

篇3:柏西中学办公室财产管理规定

E中学办公室财产管理规定

(1)为了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各部门及员工除领取正常的办公用品外,其余一切物品由总务处严格保管,确实需要的物品必须经总务处批准,金额较大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2)一切属于个人经管的办公桌,椅,橱,柜等物品必须一一登记在册,一式两份,本人与总务处各一份物品的增减要到总务签字登记,物品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各部门(办公室)物品(空调,电脑,电话,电扇,门,窗等),采取集体承包原则,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正常损耗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经主管校长批准备案,如因保管或使用不妥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或集体承担.

(4)学校每学期利用期末考试前要清查盘点一次,学校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都要有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篇4:柏西中学财产的添置规定

E中学财产的添置规定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添置财产必须填报购物申请单,必须填清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后经主管校长.校长审批.(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主管领导四人的签名。)

(2)经审批后的购物申请单交总务处,由采购员按照采购要求及其质量标准进行采购.

(3)采购必须遵循就地就近,价廉优质的原则,如需外出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4)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5)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先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帐造册。财产管理员应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帐,分别登记帐册,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急办的物品采购,可以特事特办,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7)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检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篇5:柏西中学财产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E中学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1)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2)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级组长及部门主任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3)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4)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财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5)校办公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6)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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