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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某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奖惩

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范化管理,使制度工作有统一、明确的依据,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制度管理工作。

第二章制度管理

第三条制度化管理概念及目的

(一)制度化管理:是指依据本公司的企业理念、纲领、经营宗旨,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现状、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文件化的管理规章,以形成健全、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严格实施和不断完善,达到公司管理有序、高效的目的。

(二)制度:是指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高效、规范管理而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规定、程序、标准、细则及相关表格等总称。

(三)目的和意义:

1、使公司的各项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减少工作中的无序性、盲目性、随意性;

2、明确界定各管理层垂直指挥、横向联络之间的权责关系,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

3、系统地建立、研究公司的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每一次提升都有一坚实的平台。

第四条制度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含集团公司基本制度,各系统管理制度,跨公司、部门管理制度)由总经办体系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行政人事负责人或企管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第五条制度管理参照ISO9001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寻求与ISO9001模式进行有效结合。

第六条制度建设遵循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接口;有利于创新及持续改善,防止守旧与不主动;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个人能力的彰显。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管理遵循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坚持管理执行的依据是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制度管理基本要求

(一)"以制度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

(二)"所有岗位运行之前必须先有制度,若无制度则应及时编制或申请编制"

(三)"出现管理问题,先看有无制度,有制度的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的判为管理失职;有制度但不合理也属管理失职"

第九条制度的权威性:任何一项制度的制订、颁布、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制订程序,同时颁布者、批准者亦必须是授权的,任何部门不得违反程序擅自颁布制度。

(一)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为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颁布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授权。

(二)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批准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明确授权给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实行制度会签制。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但其管理制度须到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审核或备案。

第十条制度的有效性:任何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它必须对实际管理有效,能服务于公司目标的实现,不得颁发空洞无适用价值的制度。

第十一条制度的强制性:规章制度一旦生效,在其更改前,必须无条件执行;若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制度总经办门,可作为后期修订依据。

第十二条制度的平等性:规章制度无例外性原则,人人在制度面前平等。

第十三条制度的持续性(一致性):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相关连的部分,管理尺度、标准及惩罚条例必须一致,任何公司、部门不得无视公司基本制度去自创制度,从而背离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制度的可行性:任一规章制度的条文必须是可以执行的,不能执行的条文或法规需及时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第十五条制度的可监督性:任一制度的执行,必须会有相关执行结果反映,而不是泛泛而谈,没有实际内容。

第十六条制度的可衡量性与弹性:制度的制订必须有尺度、有标准,能够区分有无触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任一规章制度都不可以完全绝对化,都有一个精确度,在精确度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只是为了平衡管理、提高效率、增加解决问题的需要,而不是无限制的弹性,从而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十七条新否定旧的原则:与新制度相矛盾的旧制度,在新制度实行后一律废止,不得存在多种雷同制度重复颁发、同时并存现象。

第十八条相对稳定性原则:制度一旦制订即应保持其相对稳定,临时性规定不得以制度形式出现,而应以通知等形式发放。

第三章制度制订流程

制度制订流程图

第十九条立项调查

为确保制度的严肃性,任何一项制度产生以前均须进行立项调查。对制度所涉及的事物范围、客观环境、目前正在运行的制度或惯例存在的优劣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以作为制度编制依据与参考。

第二十条拟定初稿

制度编写人员在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情况和目的制订出详细的条文,这些条文须符合编写原则和规定的格式。

第二十一条讨论定稿

对于拟定好的制度初稿,须组织制度涉及到的部门人员进行讨论,讨论该制度实行后可能出现的正负面效果,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正面效果,减少负面影响。经过深入调查讨论后的制度,形成定稿。

第二十二条报上级批准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会签。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经过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核准后,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直接审批。

第二十三条颁布

上级批准后,统一以标准格式,进行有效编号,加盖制度专用章,颁布下发,并注明正式生效日期。

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但须严格控制发放范围,且原件必须加盖制度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正式运行

制度正式生效后,由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职能管理系统内制度的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全公司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制度总经办门要及时收集制度运行信息,迅速做出解释和调整。

第二十五条修正或废止

制度运行中,因情况的变化可对制度提出修改意见或废止。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已不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可以向制度总经办门建议,建议或申请修改或废止该项制度。经调查研究报上级批准后,总经办体系办对该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需修改的制度按照制订程序进行。

第四章制度的编写要求

第二十六条关于同问题制度的数量要缩小到最

低限度,以便于制度的系统化和统一性。

第二十七条从属性制度及细则尽量与主要程序性制度同时编写;非同步编写时须考虑到制度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第二十八条一项制度应有共同的内容,存在同一的规定对象,一项制度尽量不要规定两个以上不相干或关联性不强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新制度的编制要查找前期制度和相关制度,以更好地进行制度间的衔接;还要查找相关的法律,尽量避免与法律相冲突。

第三十条制度编写应以统一格式发放,具体按总经办体系办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制度的基本结构是条文,一个完整的规定尽量不要在两句或更多的条文中分述。条文性制度依次按"第××章"、"第××条"、"(一)、(二)、(三)"、"1、2、3"来划分章、节、段、句;若制度针对的问题单一或内容不多时可直接以条款形式,而不必分章;表格图表性制度则直接表示。

第三十二条所有制度总则里须有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相关职责"和"术语解释"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第三十三条"具体条文"是制度的主要内容,若涉及的问题较多,可划分若干节。

第三十四条"附则"里的条款可根据制度需要进行选择,但须有"监督执行部门"。

(一)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篇3:某某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某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办公室管理制度的有效及严谨,特制订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内所有办公人员及工勤人员,无分管理中心与行政级别。本制度分值标准1分=5元。累计月结,体现在当月工资中。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条工作期间一律着整套工装、佩工牌,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上班,夏天穿着凉鞋必须穿丝袜违者扣以1分。

第三条注意工作期间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睡觉、吃零食、吸烟、聚众聊天、大声喧哗、进行各类游戏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娱乐行为均属违纪范围。视情节轻重处以1-5分的警告。

第四条维护办公区域内卫生,违者处1--10分警告。

第五条工作期间窜岗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六条吵架、谩骂者双方均处以10分以上的警告。

第七条一个月内个人累计扣分在10分以上时,加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处罚5分。

第八条一个月内本部所有员工,月累计扣分达20分以上的管理中心,总监负督导不善之责,将接受4分的处罚。

第九条以上条例如违者经多次违纪处罚后仍不改过,将接受2倍以上的处罚及至行政处分。

第十条会议迟到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一条总部一楼大厅为接待外来人员处,总部员工不要无故驻留,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至前台,禁止总部员工私取冰吧内饮品饮用,违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二条各管理中心总监可在本管理中心内执行本条例。

篇4:某师大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监控条例

师大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监控条例

为加强公司管理,明确责任,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监控机构:承总公司监控机构后物业管理公司专人负责全面监控。

第二条监控范围:物业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监控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第四条监控责任:违反条例规定,除直接负责人之外,各级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领导责任到经理。

一、工作纪律

第五条上班时不按公司规定,不挂工号牌,不挂服务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六条上班时精神不振、仪容不整、穿拖鞋,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七条上班时间打牌、闲聊、干私活,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八条私自挪用公司未用易耗品或送与他人。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并按所送价值3倍罚款。

第九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十条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毁坏公司形象,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十一条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记。

第十二条未按手续办理请假或擅自换班,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负责人2分和20元,

第十四条违反承诺服务规定,服务不规范的。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十五条大型绿化或维修工具等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外出作业。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二、岗位职责

绿化及花房管理

第十四条花房及相关区域内随意晾晒衣物。乱放工具及设备、影响花房整体美观,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五条花卉培育中发生非正常死亡在10%以上,每次扣责任人3分和30元。

第十六条绿化养护责任区未及时清除杂草,未及时修剪,未及时防病除虫,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七条绿化养护不当造成乔木、灌木草坪等死亡。每次扣责任人3分和30元。

第十八条花卉栽培中,未完成规定产量,按情况扣责任人2―5分,和20元―50元。

第十九条观赏植物管理不当,私自外借,送人。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条擅自同意私人花卉植物摆放在花房,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环境及校园管理

第二十一条校园内张贴物和窨井等未及时清理和解决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二条未及时处理乱晾晒衣物,私拉绳子等的,每次扣负责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三条未能及时完成包干区卫生,影响校容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四条校园垃圾箱未及时清理、及时关闭,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五条垃圾未按规定倒放规定区域,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六条垃圾房四周不整洁,垃圾房顶有杂草,杂物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七条清扫卫生清洁时间内有明显垃圾超过20分钟未清理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八条辖区自行车停放不整齐,未及时整理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楼群管理

第二十八条大楼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量物品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九条大楼周围非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点发生停放车辆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条大楼周围堆放物品对观瞻有明显影响,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一条悬挂彩旗、横幅不及时不规范,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三十二条上课教室未及时开关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每次扣责任人4分和40元。

第三十三条上课教室未及时配备教学用具、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三十四条包干区卫生未及时清理,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五条教室内课桌发现有明显刻画未及时处理,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六条未及时报修水电设施、教学设施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七条浴室管理不严,违反浴室管理制度、每项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维修、水电管理

第三十八条一般水电维修因主观原因未能当天完成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九条维修服务中,未能到工完场清,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条维修过程中,操作马虎,引起故障问题,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一条遇抢修时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二条高配值班人员未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工作指令而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1―10分和10―100元。

第四十三条查询电话,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振铃三次响未接听不详,未及时上报,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四条水电操作过程未遵守有关规程,产生安全隐患,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五条水电收费未按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2―5分和20―50元。

文印管理

第四十六条考试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允许他人进入文印作业场所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七条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完成打印、胶印、复印任务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八条打印资料差错率在5%以上,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九条纸张损耗率在5%以上,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五十条私用文印消耗材料,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1分或10元。

第五十一条造成保密资料泄密,每次扣责任人10分和100元以上,视情节轻重予以解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财务纪律

第五十二条在权限范围内采购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违反规定,收取人情货、关系货的,每次扣2―10分和20―100元以上。

第五十三条出现质次价高,造成经济损失,酌情赔偿,情节严重调度岗位,每次扣责任人2―10分和20―100元。

第五十四条违反规定,私自采购物品,一切货款自理,每次扣责任人1―5分和10――50元。

第五十五条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售物

品,每次扣责任人2―5分和20―50元。

第五十六条不遵守现金收支规定、未及时上交现金款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七条私分现金,追回所有现金,情节严重调离岗位、

直至解职,每次扣责任人2―10分和20―100元。

第五十八条采购和销售物品应计数物资和钱款,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作详细记录,违反规定每次责任人扣2分和20元。

四、安全生产

第五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知情不报或不及时汇报,每次扣责任人5分?

篇5:Z集团公司开展活动管理条例

集团公司开展活动管理条例

第一条目的

增强企业凝聚力,活跃气氛,培养员工"团队精神"。

第二条原则

1、每季度举办相关集体活动一次,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总体策划、实施,其它部门协助;

3、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组织以"集体项目"为主。

第三条要求

1、凡公司组织的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如值班、患病等),原则上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员工参加活动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者将予以重罚;

3、公司组织的活动,应以"健康、文明"为准绳,严禁聚众从事非法、违规事宜。

第四条其它

1、本条例由人事行政部拟定并归口管理;

2、凡本条例未涉及具体事项参见每次活动组织之通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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