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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派出所保卫处值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派出所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交接班,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提前请假。

二、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检查报警器、监视器和通讯设备,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相互签名认可。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谁的值班时间内发现的问题(案件)就由谁负完全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不准在值班期间饮酒、醉酒(指在值班前已经喝醉)、睡觉、下棋、打牌等活动。

四、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区域经常进行巡查和记录;负责报告和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案件,遇重大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五、切实认真保管好枪支、警(戒)具,做好交接工作。

六、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室内公物。

篇2:某职业学院总值班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总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2006年6月17日、8月22日和9月26日院务会关于值班表的制定方法、部门工作职责、值班费用调整等决议精神,重申总值班职责,保证学院在夜间、节假日期间政令信息畅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党院办是学院总值班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总值班的发文、协调工作。保卫处协助党院办做好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值班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党院办,由党院办签发处理意见。

第三条值班表制定

为了合理公平地安排值班,给每位参与值班人员均等的机会,实行按序号滚动排班,值班人员安排序列号依组织人事处中层干部签到表的排列顺序进行。

1、值班部门及人员安排原则:

(1)基建指挥部的中层干部不参加排班;

(2)后勤集团的中层干部参加寒暑假值班(学期中不安排);

(3)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不参加夜间值班;

(4)年满58周岁的人员免值班;

(5)各系部、二级学院按工作所在校区进行排班,光华校区值班人员不够时可从行政综合部门人员中调剂。

2、寒暑假值班安排原则:

按组织人事处提供的中层干部签到表名单,给每位中层干部编一个序号,按序号进行滚动排班。如遇序号内人员超龄或其它原因,则顺延安排;寒假接暑假的顺序依次滚动。

3、学期中值班安排原则:

(1)夜间值班人员:各系部、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副主任、行政综合部门中层男同志均需安排晚间值班。

(2)双休日、节假日白班值班人员:不参加夜间值班的中层干部、系部主任、二级院长、图书馆长安排双休日、节假日白班值班。

第四条总值班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各部门值(加)班情况,协调处理当班期间校园内发生的所有事项。

2、值班人员必须在总值班室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处理应急事项。负责接待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检查各系部、二级学院、宿管站管理员和院保安人员的在岗及工作情况,巡视校园治安及管理服务情况。

4、负责处理好一般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情况。

5、按日详细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6、当班人员应当口头或电话通知下一班值班人员到岗接班(含白晚班的交接),同时交接需继续处理的工作。

7、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可自找相应人员代班,并报保卫处备案。

第五条值班待遇

学院统一安排的夜间值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费标准40元/天。国家法定假日值班费标准80元/天

第六条缺岗查处

1、学院领导及党院办、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缺岗,并经核实无误后,对无故缺岗者予以80元/次的处罚。

2、光华校区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光华校区总值班的检查工作几个留守部门二级值班安排。

第七条在法定节假日,由学院组织进行的加班活动,其加班费用由相关部门集中统计并报学院统一发放。各系部安排的加班由系部自行处理。

篇3:某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消防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要能熟练的掌握。

3、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期间不脱离岗位。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4、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5、每天值班人员按规定认真记录,内容仔细,字迹工整,交接班时要清楚。每月对控制器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6、值班人员要有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发现火警时处理时要果断,报警要及时。

注: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电话:光华校区:**江宁校区:**

各校区总值班室电话:光华校区:8**0江宁校区:**

篇4:职业学院学校保安员值班制度

职业学院(学校)保安员值班制度

一、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制度,做好门前和辖区内保安工作;

二、门前值班与辖区内巡逻值班实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各岗位保安人员应互相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驻点的保安工作;

三、门前值班必须严格驻点出入人员和车辆的执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维护大门进出秩序和门前内外的清洁卫生;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四、保安员、驻点巡逻保安,负责检查辖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检查辖区流动人员的行踪;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辖区内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情形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巡逻登记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并做好其他工作;

五、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上班上岗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汇报本班次工作情况,向上级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保安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本部门领导的安排,非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篇5:某职业学院总值班职责

职业学院总值班职责

各位总值班人员:

新学期已经开始,学院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根据2007年3月5日院工作例会精神,为加强值班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特重申总值班职责:

一、总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处理当班期间校园内发生的所有事项。

2、值班人员必须在总值班室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到自己的办公室处理其它事务。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处理应急事项。负责接待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检查各系部、二级学院、学工、保卫、后勤集团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

4、负责处理好一般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情况。

5、按日详细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6、如遇特殊原因或工作冲突不能值班者,应自找相应人员代班,向带班院领导说明情况,并报保卫处备案,保证总值班室有人在岗。

二、缺岗查处

学院领导及党院办、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缺岗,并经核实无误后,对无故缺岗者予以80元/次的处罚;不在总值班室坚守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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