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易耗品管理制度
客房关于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化控制成本,特对易耗品使用做出以下几点规定:
一、每天根据各楼层住客情况,按标准耗量发放当天所需易耗品,并进行登记,以便统计。
二、若需超额领用请说原因后,方可填写领料单,经领班同意后,凭领料单到库房领用。
三、每天由夜班领班对当天易耗品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记录。发现不合理消耗立即提出,查找原因,做出处理意见。
四、每月对各楼层易耗品消耗数量进行合计,评出控制成本,最好的班组与最差的班组,对最好的提出表扬并奖励,对最差的提出批评并找出原因,在今后工作可不断改进。
篇2:某客房部钥匙管理制度
客房部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住客的人身财物安全,客房部特制定部门钥匙管理制度:
(一)磁卡钥匙的管理(东楼)
1、磁卡钥匙的保管
1.目前小区域卡(2把)由服务中心值班员保管;
2.楼层卡4把由楼层服务员保管;
3.部门卫生卡16把由服务中心值班员保管。
2、磁卡钥匙的制作:
A、部门所有工作卡由主管和服务中心送卡制作,制作原则根据工作时间情况确定各种钥匙卡的有效时间和期限,负责制卡的人员必须登记造册有案可查,同时收、发出去、回来及遗失的钥匙卡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制卡人员有义务做好上述内容的存档工作。
B、小区域卡、楼层卡、部门卫生卡有效期均为一个月,即每月为员制作一次工作卡。
3、磁卡钥匙的领、还制度
A、每月由主管在制卡人处领取一次员工工作卡,原则旧卡换新卡即失效卡换有效卡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B、员工工作卡的保管由客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C、领、还程序:
*每月由主管在服务中心领回的新卡发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做好记录;
*每日服务中心工人作人员根据客情及领班工作安排情况发放磁卡钥匙给领班,领班必须配合服务叫心完成此项工作,双方均要一丝不苟析做好《钥匙管理》表格的登记记录;
*领班一旦领出钥匙,必须承担钥匙的管理工作,做到谨慎小心。如果钥匙发生意外丢失务必在一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重新制卡,以防盗窃事故发生,如果不按规定执行,经理将对领班给予严重处罚;如果发生一切不良事故,领班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4、安全制度
房间有意外情况,不应直接开门,先报告发生遗失立即通报服务中心,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制卡。
(二)金属钥匙的管理
1、西楼金属钥匙的存放位置:金属钥匙共有6串,服务台有6串
2、金属钥匙的领、还制度
原则:各存放点发、放钥匙必须做好《钥匙领、还管理》的登记记录,拒绝执行者或不认真执行者予以严重警告处罚。
发放程序:卫生班工作人员的钥匙由领班负责发放收回;服务台班楼面钥匙由领班负责协助交接。
?:当我们在遇到下列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1、若在卫生将做完时,只需吸尘,但吸尘器又在工作间,距离又较远,请问我们服务员是否把房间门关上后,才离开去拿吸尘器
2、当我们客房服务员在做续房时,当卫生做完时必须添补物品时,在取物品离开房间是否将房门关上后方才离开
楼层防盗
客房里有价值不菲的设备,有住客的的财产,如果失窃,不公对酒店的客人造成损失,还会影响酒店声誉,带来经济损失。因此,保安意识对楼层服务员非常重要。
防盗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1、楼层台班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客人出入情况,坚持来访登记和会客制度。
2、跟房查房时如有急事离开,不得将门虚掩,而要锁好。
3、严格管理好楼层钥匙,取还钥匙要有准确的登记。
4、对陌生人上楼层要提高警惕,非住客不能任其在楼层逗留。
5、不得带无关人员上楼层。
6、楼层服务员下班后海里穿便装上楼层进客房。
7、清洁员打扫房间时应打开房门,将工作车挡在门口,随时察看走廊上有无可疑人员,随时倾听门口的动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保安人员。
客人丢失物品时,首先应安慰并问清物品的名称、特征,丢失的时间、地点,及时报告客房部及保安部,并帮助客人回忆物品可能丢失的地点。失物现场要保护好,切不可自作主张或进客人房间翻找;而应在客人目睹的情况下查找,或由保安员协助查找。
篇3:集团企业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媒体关系科对外发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条例
第三条月度发稿计划
(一)每月月底拟定下月月度发稿计划,内容包括稿件选题、刊发媒体单位、稿件数量。
(二)将拟定发稿计划报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第四条稿件选题范围
(一)选题时从正面、客观、全面的角度切入,避免对公司不利的选题,不涉及公司敏感话题。
(二)根据当前形势及大政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挑选与当下紧密相关的选题。
(三)做公司高层个人形象报道时,避免隐私选题。
(四)根据公司项目投资、发展规划、新近动态做相关选题的报道,不涉及公司机密经营状况。
(五)对外宣传素材可以是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经营业绩、突出成果、经营方针、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原则: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
(二)与公司决策相接轨;
(三)讲求实际效果,不断总结改进;
(四)勇于创新、敢于探索;
(五)强化员工的对外宣传意识,保持对外口径一致。
第六条稿件审批管理
(一)所有稿件撰写完毕,必须上缴稿件审批表。
(二)稿件审批表包含发稿人员名单、稿件名称、内容摘要、稿件字数、期望刊发的媒体单位及稿次。
(三)要求稿件加盖骑缝章,报主管领导审阅。由主管领导对稿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发表要求,方可签字同意。
(四)审批流程表送档案处存档,以备日后查找。
(五)稿件发表后,媒体关系科留存一份原件,档案科留存二份原件。
(六)每月月底对发表稿件进行整理存档,装订成册。每年年底对发表稿件总结存档,并装订成册
(七)未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任何稿件不得对外发表,以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如违反规定,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危机公关
(一)遇公司发生重大事故、事件、负面报道等,第一时间告知行政部主管领导。
(二)由主管领导决策,制定相关处理方案。
(三)如遇重大紧急事件发生,由董事长直接授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四)危机公关处理完毕后,拟写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内容,处理方案,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处理报告送档案室存档。
危机处理流程图如下:
突发危机事件
当事人或知情人5分钟内告知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10分钟内告知集团行政部
集团行政部于15分钟内告知董事长
由集团行政部牵头制定危机处理方案
处理完毕后,经办人上交危机处理报告至集团行政部审核,由集团档案室统一存档,以便今后参考。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所有稿件必须责任到人,未按计划发稿,相关责任人将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第九条未经审批程序擅自发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经济处罚。
第十条发现关于公司的不利或负面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遇公司危机事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善,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分数或行政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篇4: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书。
(二)公司章:刻有"***公司"及"合同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本部门的印章。部门章采用方章,使用蓝色印油,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除外。
(三)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化验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四)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的申请程序
(一)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交集团行政部;
(二)集团行政部审核后将请示呈董事长审批;
(三)请示经批准后,集团行政部根据申请部门印章刻制的具体要求统一请购。
第五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行政部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印章的领取
(一)各部门(科室)人员到集团行政部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领取者将印章交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其交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须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一)集团母公司章由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所属各公司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或其指定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专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确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总经理)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及/或担保上盖章。
第九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员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务人员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公司档案室保存。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行政部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行政部报失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记表
编号:
印章名称制发部门
用印范围
领用人印模(用蓝色印油)
保管人
启用日期
停用日期
篇5:集团企业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网络及其相关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业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一)非IT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动用服务器或更改其配置。
(二)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网络连接设备,包括关闭设备、移动设备,不得在设备上堆放杂物。
(三)非IT处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移动或剪断网线。
(四)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在集线器、交换机上另外接线或接其他设备。
(五)各使用部门如需增加网线,应提前在IT处备案申请,由IT处统一安排布线。
(六)被IT处确定为核心网络设备的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置,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或更改配置。
(七)不得将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件占为私有,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四条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非IT处人员,任何人未经计算机责任人许可,不得使用局域网帐号登录他人计算机。
(二)用户尽量不共享文件,如因工作需要通过网络共享的文件或资料须设置权限并加密(公众性的文件除外)。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网络嗅探、网络管理等软件对他人计算机进行攻击和尝试连接。
(四)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信息。
(五)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或传送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条互联网管理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将计算机通过电话或无线网卡上互连网(指不经过公司服务器)。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三)任何时间不得登陆不健康、不合法的网站。
(四)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五)任何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必须经相关责任部门审批。
(六)不得在网上发布公司机密,或通过网络将公司机密泄漏给他人。
(七)不得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宣传个人或做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事。
(八)不得在公司内使用BT、电驴等下载工具,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九)不得安装代理软件使自己的计算机成为二级代理,让未审批过的人员上外网。
(十)IT处有权对上外网的所有用户进行监控,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
第六条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要长期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限定使用QQ、MSN等软件的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总经办和IT处审批后方可使用此类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二)对于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须提交申请至总经办与IT处备案方可上QQ、MSN等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三)不得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输一些大容量非工作资料。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聊天内容进行时行监控。
第七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2.违反局域网管理规定;
3.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
4.违反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5.造成公司网络中断或瘫痪的。
(二)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上外网资格。
(三)人为原因造成网线、集线器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