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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利用会议,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的效果,规范会议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部门的会议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涉及范围的不同,会议可分为公司级会议、部门级会议、科级会议等。

第四条根据性质的不同,会议可分为专业会议、专题会议等。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会议组织:公司性会议,由总经办、行政部或各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公司、部门内部会议由各公司、部门自行组织。

第六条会议管理:

(一)会前准备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各部门在公司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会议室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提出预约,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4.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2)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3)会议通知应包括参会人员、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内容、参会人员必须准备的材料等。例行召开的会议如需临时调整,须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

(二)会议记录: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部门的内务文员),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行政部秘书处记录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4.所有会议原则上均须形成有效的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及时传达给参会人员及需要了解会议内容的人员,公司晨会会议纪要要求于当日传达给参会人员及需要了解会议内容的人员。

(三)会场管理:原则上要求安排人员进行会场纪律等行为管理。

(四)会议请假:

1.生病、出差、处理公务而不能及时返回公司,或参加其他重要会议、接待来访或处理突发事故等原因可以请假。

2.请假人员须事先亲自向会议主持者递交《请假单》,生病、出差、公务在外人员须通过电话亲自向会议主持者请假。

3.请假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应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及会议布置的任务。

(五)会场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或提前5分钟到会场,会议主持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安排代理人或通知参会人员适当推迟会议时间。

2.参会过程中如有紧急事务须处理的,参会人员必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3.会议开始后,参会人员须将手机等通迅工具关闭(或改为振动);不得有交头接耳、打瞌睡等行为。

4.要尊重别人发言,有不同意见可在会上提出,会议决定必须服从。

第七条对会议主持人的要求:

(一)公司性会议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负责主持,各公司、部门性会议由该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主持。

(二)会议主持人要尊重每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善于分析,能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不得拖拉、反复。

(三)会议主持人要严格控制会议进程,如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出规定时间。

(四)会议中如须讨论的,若偏离会议主题,主持人须及时提醒或制止。

第八条会议时间要求: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以不超过2小时为宜。

(二)日会原则上以不超过15分钟为宜。

第九条会议内容基本要求:为确保会议质量,会议内容中须有以下常规会议内容:

(一)传达公司总部及上级领导下达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

(二)总结前期工作及会议任务完成情况,并通报评比结果;

(三)讨论前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及任务布置。

第十条会议有效性:

(一)凡上述会议内容基本要求中有超过3条(含)以上要求未予实施的,将视为无效会议。

(二)会议任务落实:会议任务应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人员,并确定人员负责跟催落实相关会议任务。会议任务的跟催落实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篇2:城投集团公司会议制度

城投集团会议制度

一、董事会会议

(一)参加人员:全体董事会成员。

(二)列席人员:集团公司二级班子以上人员,下属公司班子成员。

(三)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可随时召集董事会会议。

(四)主持人: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召集和主持。

(五)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六)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董事会的筹备、组织、落实及会务工作。

二、监事会会议

(一)参加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委托的监事可随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主持人:由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委托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四)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议并行使监督权。

(五)监事会可以与董事会一并召开。

三、班子成员会

(一)参加人员:集团公司全体班子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事项,公司主要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四)内容: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情况;公司领导共同协商解决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班子成员会的筹备、组织、落实及会务工作。

四、行政办公会

(一)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公司主要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公司主要领导。

(四)内容:通报上月督查事项;各部门需通报的事项;各部门需公司领导支持的事项。

(五)行政人事部秘书负责行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五、各部室周例会

(一)参加人员:各部室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每两周参加一次分管部室的周例会。

(二)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

(三)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四)内容: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各部室召开周例会后,需于次日前填写会议记录传阅单(附件)交行政人事部后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六、重点工作例会

(一)参加人员: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四)内容: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突发及重点、难点问题。

七、全体员工大会

(一)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二)会议时间:每月一次。

(三)主持人:行政人事部分管领导。

(四)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学习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八、会议要求

(一)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尽可能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时间。

(二)会议由组织召开部门负责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

(三)与会人员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四)会议期间关闭手机铃声,并禁止在会场打、接手机。

附件:(部门)周例会会议记录传阅单

篇3:某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总经理班子议事决策能力,更加有效地履行企业经营班子的职责,保证企业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快速的顺利发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副总(含总经理助理)以上的会议议程。

3、定义:(无)

4、职责:

4.1总经理主持会议。

4.2行政办对会议提前通知及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分发各相关部门。

5、会议程序规定:

5.1会议时间与人员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务必参加,有必要时,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列席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分为总经理例会和总经理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一下午15:00,公司有特殊事项需要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可召开临时会议。

3)行政办公室对会议的内容进行起草会议纪要、拟定有关通知、决定等经总经理审定后,应提前2日通知。

4)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在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

5)参会人员须准时出席,因特别原因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否则另行确定会议时间。

5.2会议主要研究讨论范围

1)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规、规定、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实施事项。

2)研究和讨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公司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确定在本企业贯彻实施方案。

3)研究制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4)研究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决定控制生产成本的各项措施及方案,决定产品的营销策略、销售方案。

5)研究重大项目的合同评审,确保合同的正确性,合理性。

6)研究决定重要生产材料的数量、价格和供货商。

7)研究决定生产设备的大中型检修计划和重要生产设备的维修、更新和购置。

8)研究决定生产经营当中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防范预案。

9)研究制订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及企业员工重大奖惩事项。

10)研究决定重要岗位的职工招聘、薪酬、培训及调配等具体事宜。

11)研究和讨论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12)研究决定其它属于公司经理层研究决定的各项事宜。

13)研究和讨论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14)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当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5)研究决定顾客投诉和服务回访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改善纠正措施并监督各部门落实执行纠正措施。

16)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汇报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17)研究决定基本建设的施工进度计划。

5.3会议纪要记录与分发

1)会议纪要或者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决定,会议记录员等。

2)会议内容主要为各部门汇报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企业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人传达上级公司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等,分析企业经营工作情况,部署企业相关工作等。

3)会议主持人对例会上各部室提出的问题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根据会议决策应作出明确决断,并明确分工和落实。

4)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各参会人员应迅速传达和落实工作指令和要求。

5)会议纪要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整理,报总经理审阅后,分发各部门及科室。

篇4:Z集团会议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集团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公司各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会议管理。

3、管理权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2会议组织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3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5.1会议组织与审批”。

4、会议分类:

序号

会议名称

主题/特点

类别

主持人

参加人

1

例会

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公司例会

主办部门负责人

部门/公司全体

2

动员会

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主办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3

研讨会

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讨,不一定有结果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4

鉴定/评审会

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集团总经理或指定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5

专题会

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论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指定

会议组织人提拟

6

评比会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结束后召开

公司例会

人力资源总监

会议组织人提拟

7

总结会

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公司例会

部门负责人

会议组织人提拟

8

汇报会

下级向上级或有关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提拟

会议组织人提拟

9

调度会

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物资情况的调动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

会议组织人提拟

会议组织人提拟

10

部门例会

部门固定汇报程序

部门会议

部门负责人

自定

5、会议管理内容

5.1会议组织与审批。

5.11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5.1.2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组织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组织、集团总经理批准。

5.1.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其中,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各部门自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会议计划与统筹。

5.2.1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5.2.2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5.2.3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5.3会议准备。

5.3.1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5.3.1.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5.3.1.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组织,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组织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组织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5.3.1.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如有外来客户参加的会议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邀请函。

5.3.1.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会议通知单以邮件形式发放;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5.3.2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5.3.2.1会议组织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会议主题、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文件资料等。

5.3.2.2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的发言稿及文件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5.3.2.3有客人参加的大型、正式会议时,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确定会务引导人员,负责引导客人入场、介绍领导等工作,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担任。

5.3.2.4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设置会标横幅、布置饰品鲜花、按会议类型备好座位、设置坐次牌、准备会议器材、摆放礼品、纸、笔、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5.3.2.5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5.3.2.6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5.3.2.7有外部客户及分公司同事参加的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食宿及车辆接送安排。

5.4会议组织。

5.4.1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5.4.2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5.4.2.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5.4.2.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5.4.2.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引导与会人依次发言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5.4.2.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做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4.2.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4.3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5.4.3.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1)上签到。

5.4.3.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5.4.3.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4.3.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4.3.5如无特殊要求,会议发言应按职位排列或按座次顺序依次进行。

5.4.3.6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按要求关闭(或调至振动)手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会议过程中不私下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

5.4.3.7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4.4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5.4.5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5.4.6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5.5会议记录。

5.5.1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5.5.2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5.5.2.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5.5.2.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5.5.2.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5.3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5.5.3.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作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5.5.3.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5.5.3.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5.5.3.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5.3.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5.5.4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5.5.4.1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5.5.4.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5.5.4.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5.5.5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行政部一份存档备查。

5.5.6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5.5.6.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交行政部统一归档备查。

5.5.6.2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5.5.7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6会议跟进。

5.6.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5.6.2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6.3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5.7奖惩。

5.7.1奖励。按《奖惩制度》执行。

5.7.2迟到、早退、缺席。

5.7.2.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5.7.2.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5.7.2.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5.7.3处罚。

5.7.3.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5.7.3.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5.7.3.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5.7.3.4与会人未在会议前向组织部门提交发言稿及相关会议资料者处以20元的罚款。

5.7.3.5因接打电话或手机铃声影响会议进程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7.3.6会议过程中因私下交流与会议无关的话题被主持人点名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7.3.7会议结束与会人未将各自桌面资料、水杯、烟灰及桌椅等清理整洁者,处以10元的罚款。

6、附则

6.1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6.2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6.3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房地产集团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以及会议程序和决议有效、合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等有关方面的事宜。

第四条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明确授权范围。非股东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开会

第六条股东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日起的3个月内举行。当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议题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在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决定;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表决事项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及有关出席人员。

第八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九条主持人宣布开会后,应首先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确定股东会会议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章提案与表决

第十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案内容可涉及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与监事、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或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或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公司解散和清算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二)内容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

(三)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四)以书面形式在股东会举行前5天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对股东的提案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会议应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题顺序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三条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会议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股东会决议应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议案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股东会决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下述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公司章程规定须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

第四章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会议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收存,年终时统一归档。

第十八条对会议到会人数、与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十九条会议在审议中对议案和决定草案有重大不同意见的,可以表决由董事会重新商议后提出修正案。当日无法形成决议的,应另行召开会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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