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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公寓女生宿舍值班会客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生公寓女生宿舍值班会客制度

(一)女生宿舍严禁男性入内(工作人员除外)。

(二)女生宿舍大门每晚按时关闭、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并进行登记。

(三)女生宿舍设有值班室,找人应予值班室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后,在值班室会客。

(四)因故确需入住女生宿舍者,经公寓中心许可后,到女生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离开,离开时向值班员报告。

(五)值班室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关门,尽职尽责,确保女生宿舍安全。

(六)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私入女生宿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交校保卫部门处理。

篇2:大学生宿舍门卫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门卫管理制度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篇3:大学生公寓毕业生离校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毕业生离校规定

为加强毕业前学生宿舍管理,保证毕业生宿舍公物、设施完好,使毕业生文明离校,特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离校时,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其它部门办完手续后,再到公寓中心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毕业生离校之前,需清理好宿舍卫生,到公寓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并把宿舍钥匙缴回。

(四)毕业生所住宿舍的公物、设施不得损坏,凡有损坏的,须提前报修,属人为损坏的应到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给予维修,否则,公寓中心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第二天起,毕业生不得再在学生公寓居住(包括留校生),原住宿舍内不得留放自己的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

(六)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仍需在公寓住宿时,须持所在院(部)开具的证明,提前一天到公寓中心办公室办理临时住宿手续,到指定公寓房间住宿,继续在学生公寓的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望广大毕业生在离校前,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做一个合格毕业生,文明愉快地离开母校。

篇4:大学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

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运行成本,特对假期住宿学生做如下规定。

1.假期住宿的学生须经院(部)统一核查、批准后在放假前一周内将名单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公寓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2.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3.住宿学生由公寓中心统一办理临时证件,开学后将证件交回公寓中心,补证或证件丢失者,交工本费1元;

4.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容留外人住宿;发现无证人员住宿,每天收费20元,收费日期自放假之日起计算;

5.严禁留宿异性,严禁将床位出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6.住宿学生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7.住宿学生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身份核查,提供相关证件,对人、证不符或不能提供证件的,将予以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假期期间水电资源使用按人均水每生每月2.25方,电每生每月3.5度执行,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9.设施维护、维修按正常程序进行;

10.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或不能在学校住宿的,要及时通知院(部)辅导员,并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11.住宿期间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篇5:学生公寓在校生寒暑假离校规定

学生公寓在校生寒暑假离校规定

为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学校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放假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物设施,需维修的,由舍长及时报该公寓值班室并登记,以便假期期间公寓中心维修组集中维修。

学生离校时,要将现金、存折及贵重衣物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

在离开宿舍前,舍长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开关,并把各自的其他物品妥善放置好,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放好。

学生个人的自行车,离校时应骑走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车棚或宿舍内,否则按废旧、无主自行车处理;

自放假后第三天至开学前第三天止,学生公寓将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进行封闭式管理;

学生离校后,公寓中心将对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凡属舍长未按规定办理而存在的问题,开学后舍长将受到严肃处理并通知所属学院(部);

假期因参加社会实践、全国或省组织的有关比赛不能回家的学生凭学院(部)开具的证明经校团委、教务处盖章,与放假一周前到公寓中心办公室办理临时住宿手续,领取临时住宿证,由公寓中心安排到指定公寓房间住宿。无临时住宿证者,严禁在宿舍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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