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处职责条例(2)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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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职责条例(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校总务处职责条例(三)

1.总务处是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以坚决执行校长指令履行保障之责,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总务工作计划,确定各岗位职责,体现执行力,提供实证数据,建言献策,为校长作出正确决策做好参谋。及时总结总务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管区工作。确立服务师生,让师生满意的终极目标,提供一流服务。

2.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在管好资金的思想指导下,严守财经纪律,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建全监督机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符合学校发展和需要的年度预算计划,合理、合法使用各项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规范收费程序,保障各项收支既符合有关规定,又有利于学校发展,定期向教代会作出财务分析报告。

3.全面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标准和要求完成各项采购工作,制定并完善从物品申购、验收、入库、保管、登记、领用、报废等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产流程中的程序合法性,通过检查、维护、保养、检修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在资源有限条件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使财产的使用率达到最大化。

4.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基本建设以文化校园、艺术校园、活动校园目标的实现而完成立项,预算、评仪,报批等事项,参与基建质量管理,决算,审计,支付确认等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公条件,努力营造环境陶冶人、感染人、教育人的氛围。

5、确保水、电、煤的正常供给,安全使用。确保校内校外电话通畅。确保校园内环境整洁,确保校园进一步绿化、美化,确保校园安全。同时通过宣传、演习、加固、设备更新,提高广大师生防火,防盗的意识和能力及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6.管理学校食堂工作,保证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把进货渠道关,严控操作流程关,杜绝不洁食品、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食品安全。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测、消毒,确保师生的饮水安全。并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工艺,让师生吃得满意,饮得顺畅。

7.积极倡导全校师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务人员更应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引领全校师生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米,用肢体语言影响、感化周边的人,以节俭为荣浪费为耻,为创建节约型城市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尽自己应尽的义务,为师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8.积极推进学校的各项改革措施,在改革中提高教职员工的福利水平,想方设法解决好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的传递校领导对师生的关爱。

9.总务部门是各类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集聚地。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关,特别能战斗的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后勤保障队伍是实现保障有力的前提条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团队精神以精湛的业务,为硬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成为让师生满意,让领导放心的部门。

篇2: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2)

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二)

一、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当日19:00至次日晨7:00坚守岗位,并按时打开警报器。每天晚21:00至此22点期间定时对全校各部门进行巡视一次方可休息,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

二、夜间警报器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在校内查看,如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并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室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部门,早晨7:00至晚17:00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进出值班室,学校其它教职工、学生等人员任何时候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允许接待外来人员住宿。

四、值班室内严禁打牌、搓麻将、谈恋爱等活动,为确保学校安全,值班室内不允许烧饭或用其它电器取暖等,不允许随意改变线路,确因需要,经治保小组同意后,有专门电工进行安装。

五、节假日要保证学校的安全防范,不能无故离开值班岗位。如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安排妥当,准假后才能离开。

六、值班室保持清洁,衣物排列整齐,每天值班人员按时打扫卫生。

七、学校可根据需要调动值班人员。

篇3:七中团员管理条例

赣州七中团员管理条例

一、总体要求:

1、团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团员必须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

二、具体要求:

1、要求同学做到的,团员首先做到。

2、在集体中团员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3、违反学校任何规定的团员除受到学校处分外,还将受到团内处分。

4、团干部接受培训后仍不胜任的将撤销其团内职务。

5、团员每学期学习和工作都必须有所进步。

6、团员必须佩戴团徽。

7、团员必须主动交纳团费。

8、团员必须作班主任的得力助手,集体观念强,团结同学,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9、团员必须经得起所有同学监督,在此基础上帮助和指正其它不良行为。

三、奖惩办法:

1、校团委对团员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布和定期总结检查结果。

2、奖惩结果连同纪实一并记入档案。

3、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4、处分形式: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处分、开初团籍。

赣州七中团委

20**年9月22日

篇4: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赣州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提高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实践“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七中师生”的宗旨,特制定本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与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处为学校的利益着想;

四、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倾听广大同学对工作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五、有“服务七中师生”的强烈意识,不允许有任何脱离或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各项相关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以一个学生干部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要兼顾好学生会的工作与学业的关系,主动更关心与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力争无补考现象出现。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推荐、自荐及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的,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应聘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一、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

二、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

三、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者;

四、违反各类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缺乏团队合作意识,破坏团队合作,致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第六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免职处理:

一、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不团结、不合作,使学生会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四、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职仍不能胜任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学生会声誉者;

七、其余违反《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赣七中北区团委

赣七中学生会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篇5: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二)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确保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即刻启动预案,由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员由总务、政教、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上报、接待、联络、跟踪等事项。

第五条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突发卫生事件中健康教育的基础与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橱窗、课外活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普及卫止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特别在组织集体性活动之际,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食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各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指导、督促等),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针对季节特点、疫情动态、校内实际及时向学校师生进行疾病预防、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它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并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的教育等。

第七条将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纳入长效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前,强化相关防病知识及技能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队伍、班主任队伍进行有关健康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对突发卫生时间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一旦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学校要召开教工紧急会议,全面动员,要求教工从容应对,接受挑战,同时传达区教育局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按照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具体采取一系列有效地针对性措施。

第九条做好突发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发病人数、发病闩期、离校时间、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目前情况等)主动与街道联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同时必须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社区的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条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经常丌窗,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学校、班级教室、及有关食堂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教学活动和各项日程安排。

第十一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按规定每日统计师生的出勤人数,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做好病例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十二条全程跟踪,做好医学观察,除予患者及时隔离外,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医学观察,对在家休息的所有学生,学校要与其保持电话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医学观察期内,传染病发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应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教学作适当调整。患者康复后返校,必须经学校保健教师复查,确认其隔离期满且痊愈,做到登记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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