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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第一条?出车前检查车辆的灯光照明是否附合标准,如有损坏须修复后方能出车。

第二条?夜间在设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应中速行驶。对道路情况辨别不清时,不应通行,进入陌生路段要提防突然急弯。路边停车,遇行人、自行车横穿时,切勿盲目通行。

第三条?夜间交会,要降低车速,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选择交会地段,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若来车灯光强烈、眩目,应在路边停车,在来车过后方可继续行驶。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

第四条?夜间行车,客运驾驶人应保持充沛精力,感觉疲倦有睡意时,应立即停车,选择安全地点休息,不得勉强行驶。

篇2:运输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的运输管理,进一步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严格质量管理,降低运输事故,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每月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工作,解决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业科技创新、会战、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组织每周一次的专业检查及旬检查、月验收。

2、机电科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安全检查及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和资料的整理,负责存在问题的复查。

3、机电工区主管区长负责开好每天工区班子碰头会及每旬的安全例会,技术负责人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换证工作,并组织好职工学习及技术业务的学习考试。

4、机电工区要对运输大巷、石门、斜井、采区轨道、安全设施、运输设备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并制定出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

5、机电工区要对单轨吊运输系统加强管理,实行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

6各工区区长是本区运输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工区管理人员负责本区轨道的质量管理,配齐轨道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配备轨距尺、轨道钻眼机和弯轨器等工具。

7、运输岗位标准,各岗位峒室要清洁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正规操作。正规操作、岗位责任制、岗位区域联责联保及各种牌板标准齐全,悬挂整齐。

8、资料管理

机电科要按照集团公司运输资料要求,对各种运输设备的说明书、联接装置、各种车辆试验报告、小绞车安装、验收单、钢丝绳日检表、斜巷安全设施验收记录、上级文件、运输安全规定等资料,分类存放,以备检查。

二、考核规定

(一)运输大巷

1、运输大巷,石门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达到优良品,否则,一次对工区罚款200元。

2、轨道扣件不全,松动、接头平整度、轨缝一处超限,不符合规定罚10元。

3、道岔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90%,否则,一组不合格罚款50元。

4、水沟盖板必须齐全稳固,每缺1块罚款10元,1块活动罚款5元。

5、轨道线路及人行道侧一处卫生差或堆积脏杂物罚20元。

6、运输大巷、轨道上下山管线吊挂整齐,符合规定,否则,一处罚款20元。

7、因轨道质量或车辆不合格造成掉道造成影响生产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因责任事故造成掉道者,办责任人严重三违,由调度室考核。

8、大巷及各岗位各类图牌板齐全,每缺一项罚款10元。

9、运输车辆使用标准连接装置,禁止使用假销、环,每发现一处责任人办"三违"。

(二)运输设备

1、矿车完好率达到90%,每降低1%罚款20元。

2、矿车每缺一个关轴销、闭锁圈、碰头各罚10元,使用坏轮子1个,积压一辆矿车各罚20元,积压矿车一辆罚50元。

3、矿车清挖率达到85%以上,每降低1%,罚款50元。

4、小绞车必须台台完好,否则每台罚款50元。

(三)斜巷运输

1、斜井运行上、下山轨道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否则罚款100元,发现一处缺撑棍罚款50元。

2、其它斜巷轨道必须达到合格品,接头扣件、轨缝、水平、高低、内错差一处不合格罚10

3、各类挡车设施,必须灵敏可靠,新安装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或缺挡车设施罚款50元,并停止提升责任人按严违处理。

4、各种行车保护齐全,红绿灯信号、组合打点器灵敏可靠,红绿灯信号必须与绞车闭锁,每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5、斜巷提升必须使用标准连接装置,连环、插销、保险绳、钢丝绳执行日检制度,责任到人,发现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一件,办信号滑头工严违。

6、按规定安设地滑子,一个转动不灵或缺一个罚20元。

7、技术特征、封闭管理、行车不行人、岗位责任制等各类牌板齐全,每缺一块或不正规罚款20元。

8、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进入封闭轨道或正在提升的轨道,随意放行的按严违论处。

篇3:维修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

(一)维修部的车辆统一由维修部主任调动。车辆所用油料,由维修部主任严格按使用状况掌握批准。

(二)车辆的维修、中修、大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部主任批准后,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三)驾驶员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得擅自用车办私事,夜间按规定将汽车入库,不得私自将车辆停放存放外面过夜。

(四)驾驶员的定期培训,车辆年检以及各项税费的缴纳,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办理。

(五)对于私自用车或因驾驶员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它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用车人承担。

(六)驾驶员应严格遵章驾驶,做好车辆的保洁和日常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正常工作用车。

篇4: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车辆交通安全有效控制,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范围:本规定规定了本工程监理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适用于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道路交通安全法》

3职责

3.1、负责工程项目部所属车辆的管理。

3.2、负责对办公用车及驾驶员管理等办法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3、负责对工程项目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3.4、负责对工程项目部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事故的上报工作。

3.5、负责工程项目部招聘驾驶员的审查、录用考试和日常的考核工作。

4交通安全管理

4.1、车辆管理:

4.1.1、项目部车辆:

(1)车辆必须经项目部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审验合格,并按时参加项目部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的年检。车辆各部件合格、有效、完好,随车证件齐全。

(2)车辆随车工具、备件社齐全,车辆应整洁、车貌应良好。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到生产厂家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排除故障,经检试合格后方可行驶,确保车辆状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带病行驶。

(4)车辆在日常使用中,应按车辆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

(5)如需大修或更换部件,必须报项目部综合部同意后方可处理。

4.1.2、租用车辆

(1)租用车辆系监理项目部根据工程监理需要,就近租用小型汽车。

(2)租用车辆的证件必须由当地车管部门检查审验合格并有效,随车证件齐全,车辆随车工具备件齐全,车辆整洁、车貌良好。租用前经监理项目部驾驶员试车,检查车辆各部件合格、有效、完好,双方签订租车安全协议。

(3)租用车辆应按时参加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年检。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排除故障,经检试合格后方可行驶,不得带病行驶。

4.2、驾驶员管理

4.2.1、项目部派驻监理项目部的驾驶员在工地期间接受项目总监(副总监)领导,正常完成工程监理用车任务。

4.2.2、监理项目部聘用驾驶员应服从监理项目部的安排,正常完成日常工地监理用车任务。

4.2.3、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持有车管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和其他有效证件,驾龄三年以上。驾驶员自聘用之日起30日为试用期。由项目总监与驾驶员签订用车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2.4、驾驶员必须参加由监理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交通法规学习、考试。

4.2.5、驾驶员每天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工作,并向总监汇报车辆安全状况。

4.2.6、驾驶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得酒后驾驶车辆、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和有其他违章驾驶行为。

4.2.7、遵守劳动纪律,除正常出车外不得随意动用监理项目部车辆,班后行车需向总监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2.8、项目部派驻工地的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参加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活动。

4.2.9、每月进行车辆车况检查,并填写监理项目部车辆月检表。

篇5: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

1、机电机运队负责矿井所有钢轨的管理,负责除采、掘进工作面以外的维修,负责井下轨道的回收工作,负责生产接续过程中轨道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

2、各区域单位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轨道、道岔及设施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3、综采队及综掘队轨道质量维护由区域使用单位负责。

4、各单位要严格按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作业。

5、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制定轨道线路检查、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机电科对各单位轨道线路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督促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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