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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医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煤矿医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科室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质量、制度落实、医护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

4、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珍工作以及轻、重病人的入院情况。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医疗工作。

7、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篇2:某院长办公室值班制度

院长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学院和党院办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党院办值班制度。党院办值班分为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值班。

一、节假日值班

节假日值班是指寒假、暑假、十一国庆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周末党院办安排人员值班。

1、值班安排

(1)值班期间党院办全体人员轮流值班,一般安排1名值班人员、1名带班人员。其中,值班人员为党院办工作人员,带班人员为党院办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设在党院办公室。

(3)每次值班前由专人负责安排,确定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地点等。值班人员严禁私自调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向带班领导报告。确定后的值班表发放至每位值班人员、带班人员。

2、值班事项

(1)处理公文。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公文。需要立即处理的公文要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及时办理。暂不需要在值班期间处理的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上班后转交相关工作人员;

(2)管理印章。寒暑假值班期间,学院党委和行政用章交由值班人员保管。若需用印,值班人员要向带班人员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用印,并做好登记工作。其他值班时间,印章仍由相关工作人员保管,若需用印,由值班人员与其联系。

(3)收发报刊、信函。值班人员应每天到收发室领取校领导及党院办的报刊和信函,整理后发放至相关办公室。

(4)传接电话,处理信息。按照学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搜集整理校内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注意工作上的衔接。

(4)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特殊情况值班

特殊情况值班是指学校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党校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值班。除安排党院办人员外,可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值班期间,值班事项和值班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某院长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院长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党、院办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提高干部队伍防腐的免疫力,结合党、院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突出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财务收支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评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按中央、省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全办大会,党、院办网上公示等渠道实现,建立良好的信息发布渠道。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党、院办财务开支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主任签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为学校节省各项开支。

二、党、院办成员互相监督,廉洁自律,坚决不设“小金库”。

三、重大款项开支需报审计处审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单位财务情况,本单位全体成员知晓权,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严禁将公款用于单位非法使用或消费,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坚持专款专用。

七、招待费、车辆使用与维修费、采购物品的费用等,逐项登记,经有关部门审计、审核后,定期上报。

民主决策制度

一、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通过主任办公会、全办大会的途径,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二、单位重大事项、用人、推荐干部、评优、年度考核等事项要实行民主讨论、民主选举。

三、决策结果进行公示。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提高全体党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纪律。

二、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主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讨论内容,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三、要求党员自觉地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以团结为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求职工意见后,由主任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做决定。

二、各部门重大事项由各科科长向主任报告,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做决定。

三、个人重大事项逐级报告,不按规定报告或未能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党支部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根据所报告事项的类型,可适时向本单位全体人员通报。

附则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从即日起施行。

篇4:某院长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院长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学院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促进学院重要工作的落实和各项事业发展,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范围

1.上级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上级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策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2.学院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决定和决议的完成落实情况;

3.学院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的完成落实情况;

4.学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

5.学院教代会(职代会)上所作出的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6.学院领导在重要大会上讲话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7.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8.学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督办工作原则

1.按照学院领导的要求,贯彻“及时、准确、规范、有序”的办文、办事原则,强化督办工作,完善学院内文件运转和工作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为领导服务。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督办工作任务。

3.程序明确、督办到位。督办、催办程序明确,列入督办的文件和工作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桩桩有落实。

三、督办工作方式

1.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根据督办工作内容指定专人专责,从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协调、反馈到存档等全过程一直负责到底。

2.凡需督办的决定、决议、文件、批示和工作事项,均要由督办人员统一登记。文件处理填写《文件处理单》,决定、决议、批示和工作事项填写《督办通知单》,并附上有关材料或复印件,标明时限要求,及时送达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并做好详细记录。督办以发督办通知单为主,并用电话、口头等形式催办。

3.承办单位和部门收到督办通知后,要立即研究、组织落实。承办事项完成后,承办单位在限定的承办时限内,向主管领导如实报告落实情况,同时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思路、采取的新措施,简明准确地填写在督办通知单中,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回办公室。

4.督办人员对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随时掌握,对上报的督办结果要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办,对未按时上报督办结果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促其尽快办结。对需进入实地督办的,督办人员要深入到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

5.对一些关系学院全局的重大事项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督办人员在阶段性督办后,对需进一步督办或没有最后办理结果的,要进行连续的动态跟踪督办。

6.在督办过程中,凡需多个单位或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可根据内容,由主要承办部门牵头联合办理。督办人员要做好各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若出现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或产生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映。

7.凡是立项督办的决定和决议,督办人员按期办结后,要将督办通知单及时报送主管领导。

8.督办结果要按期通报。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敷衍塞责,对该落实的事项推诿扯皮,不按要求和时限办结又未事先说明情况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9.对具体承办事项不落实,失职渎职,或顶着不办,拒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给学院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责任。

篇5:某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党委、行政名义主持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出勤检查和整理会议纪要,起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负责起草党委和行政文件、材料和主要党政领导的重要讲话,审核以党委行政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根据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或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信函、简报等文件,供讨论审议和决定;负责审核以党政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和其它材料。

三、负责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做好学校党委及行政公文处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工作,规范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和发布,对学校各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学校信息和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学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编印《信息周报》、《工作简报》、《内部参阅》及《信息专报》等全校性信息简报,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全校综合性统计并做好全校综合统计报表,负责指导学校各单位有关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五、负责机要、印章和保密工作。管理好上级党组织和部门的来文和来函,并在登记、编号后及时送阅;对党委领导同志在文件上的批示进行传达、催办、检查、督办;负责党委发文的校对、编号、印制、装订、登记和分送工作;做好学校党委印信、校印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定党政部门印章刻制,出据学校对外介绍信和证明函件;组织完成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工作。

六、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分析总结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口头或书面向党委领导同志汇报,为党委研究工作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负责对内协调、外联络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做好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好党委行政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之外的其它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或外单位来学校党委联系工作、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安排好党委领导外出开会、出访、学习的有关事宜。负责学校纪念品的制作、管理和发放。

八、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审批工作。

九、负责学校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学校目标管理工作,协调、督促校内各单位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校党委文件、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党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党委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不定期编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工作简报》。

十、负责信访和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协助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检查、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人民来信来访的答复处理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信箱、校长来信的登记、阅处和督办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分管部门及联系基层工作,安排校领导会议、出行、接待等日常事务,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三、负责学校形象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学校校名、校标、校章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维护学校形象;规范、监制学校礼品;编制学校年鉴;编印学校画册及部分对外宣传材料;

十四、做好部门自身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思想、综合治理、业务及组织建设工作。

十五、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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