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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财产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同时培养教师(职工)、学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为学生提供桌椅(凳)一套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时时学校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遗失则按规定赔偿。

3、本制度所指学校财产包括:

1)除教师(职工)、学生个人物品以外的所有学校财产。如:

办公室、教室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电器、教具;

理、化、生实验设施和器材(教具、标本)、音体美设施和器材、图书和字画;

室内外消防器材、各种设施、电器、线路等。

2)包括学校所有的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屋面、栏杆、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4、本制度所指损坏(遗失)包括:

1)无意或故意在教学(办公)、学习(含学科竞赛、培优补差课堂等)过程中,不正确使用(或操作)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2)无意或故意涂画、污损(如:粘贴、打球、手印、脚印等)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雕塑、景石、标识、标牌、花木等。

3)用非正常手段进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体育馆、会议室等室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4)无意或故意遗失学校财产。

5)无意或故意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造成学校财产损坏(遗失)。

5、发生(或发现)学校财产损坏(遗失),学校教师(职工)、学生都有报告的责任。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行政处室主任向总务处报告,及时维修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问题或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损坏(或遗失),应同时向分管校长、办公室报告处理,必要时由办公室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告处理。

6、发生学校财产损坏,应当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明确责任人。

1)发生价值500元以下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

教学班由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实验课、音体美课、图书馆,由当时任课教师(或实验员、管理员)与年级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教师办公室由教研组长认定责任;行政处室由处室主任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发生价值500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分管校长会同年级办公室、总务处、当事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处室主任认定责任。必要时,报告上级或公安部门处理。

3)在公共区域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总务处、政教处、办公室共同认定责任。

7、能够明确认定责任的,由责任人按本制度的规定赔偿,如不能明确责任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教学班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由该教学班负责赔偿。

2)在教师办公室、行政处室范围内发生学校财产损坏(遗失)时,由该教研组或行政处室赔偿。

8、赔偿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区别无意、故意、恶意损坏的性质,依据下列标准,从轻或从重处理,直至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学校财产完全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赔偿:

课桌100元/张,椅子(凳子)50元/个,教室前后门1000元/扇,教室门锁150元/个、教室储藏室门300元/扇、寝室门300元/扇、教室窗玻璃100元/扇,教室气窗玻璃50元/扇,厕所冲水延时阀100元/个、宿舍水龙头30元/个。

其他物品按以下标准赔偿:

购置时间6个月内,按照原价赔偿。

购置时间6~12个月内,按照原价的95%赔偿。

购置时间12个月以上,按照原价每年折旧10%赔偿。

2)学校财产损坏经过修复能够恢复原状(或功能),由责任人赔偿修复费用。

3)污损墙面、地面、景石、雕塑、植物、标识、标牌等,由责任人赔偿修复(或恢复)的费用。

9、责任人是学生,由年级办公室照本制度规定,出具赔偿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到当事学生。责任人是教师(职工),由总务处直接通知责任人。

10、责任人接到赔偿通知,应当在三日内到学校财务室,出示赔偿通知单,按赔偿通知单交纳赔偿金。如果逾期,每超过一天,收赔偿金额5%的滞纳金。如果遇假日则顺延。

11、赔偿金额较大(500元以上),责任人一次支付有困难的。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教师(职工)由处室主任签字,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分期赔偿。

12、按照本制度规定认定的责任人如果有异议,在接到赔偿通知3日内,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诉。

1)当事学生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班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年级办公室会同班主任(或当时任课教师)听取当事学生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2)当事教师(职工)如果有异议,由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诉,报当事的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5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校长会同教研组长或行政处室主任,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再次认定责任,通知总务处。

3)在学校受理责任人的申诉期间,不收滞纳金。

13、本制度不代替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奖惩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负责督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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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财产物资报废赔偿规定

医院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规定

一、报废:

(一)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二)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三)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设备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经财务科、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总务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赔偿:

(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二)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规定处理。

(三)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四)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篇3:酒店客人及酒店财产损坏保安处罚规定

酒店保安处罚规定:客人及酒店财产损坏

关于客人及酒店财产遭受破坏或损失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规定

为确保客户车辆(含车内财产)及酒店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对相关人员的处罚规定。

一、当客人的车辆到来时,当班保安人员必须主动上前将客户的车辆指挥至安全的位置停放好,并注意提醒客人将车上的贵重物品拿出车外或存放于安全的地方。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冰雹、地震、强台风等)外,当班保安人员必须确保客人财产(含车辆)的安全及酒店财产的安全。如果客户车辆被撬盗,车内物品丢失,酒店财产遭受损失的,当班保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全额赔偿客人的经济损失(有当值保安员共担)。同时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另进行处罚100元/人,直至开除公职。

三、连带责任。当发现不安全隐患或苗头时,当班经理要对保安及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必要时要派专人进行监控。但如果发生客户车辆被撬盗,财产损失时,当班经理及保安部经理(保安队长)也同样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发生此类案件的保安经理处罚100元/次、领班50元/次;夜班经理期间(18:00-次日8:00)发生的事件,值班经理处罚100元/次。

篇4:班级财产管理规定(范本)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10—5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4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电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校行政。

篇5:Z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规定

⒈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公物,严禁拍、砸、踢、摔、撬等破坏性行为。精心保管和使用公物。本宿舍的公共物品如有丢失、损坏,责任不清,需由本宿舍同学共同承担。

⒉新生入学时,由管理人员给学生发放住宿物品,经学生与管理人员核定后由使用学生填写物品管理卡片,毕业或因故离校时凭卡查核,对缺少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⒊公寓设施如有损坏,属于个人使用物品,个人及时报修,维修成本费由个人担负;集体使用的由本室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故意损坏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加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⒋公寓内设施和个人使用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更不允许移出室外。其他不属公寓配发的物品(如桌、椅、冰箱、洗衣机等)不得擅自拿入公寓内。

附:财产赔偿价目表:

公寓财产赔偿价格表

物件名称单价(元)损坏情况赔偿(元)

单人床280床架损坏10----100

椅子50面损坏10----20

床板损坏10----50

腿损坏10----30

双人床400

床板损坏10----50

三角架30

损坏30

床架损坏50

毛巾杆15

损坏15

梯子损坏50

簸箕6

损坏或丢失6

床垫70

丢失70

纸篓5

损坏或丢失5

损坏10----20

晾衣杆30

损坏30

阅读桌500

桌面损坏20----100

扫帚6

损坏或丢失6

桌底损坏20----100

镜子15

损坏15

方凳30

丢失30

蹲便器50

损坏50

损坏10----20

洗手盆60

损坏60

窗帘40

损坏或丢失10―40

水表

90

损坏90

抽屉锁3.50

损坏3.50

普通插座10----15

损坏10----15

柜门锁3.50---5

损坏3.50----5

电扇168

扇叶损坏30

门锁28

损坏28

电机损坏100

门钥匙1.5

损坏1.5

调速开关损坏20

抽屉或柜门钥匙1

损坏1

电话150

机壳503.5

丢失两把3.5

机芯损坏50

小玻璃8

损坏8

弱电插座60

损坏60

大玻璃30

损坏30

电器开关10----15

损坏10----15

窗框50

损坏50

连体床900

床板损坏50

门160

损坏50---100

床架损坏100

卫生间灯罩30

损坏30

床下衣柜损坏20----100

厅灯罩70

损坏70

抽屉损坏10----50

坐便器300

损坏300

桌面损坏50----100

淋浴喷头30

损坏30

键盘10----50

窗帘杆40

损坏40

主机柜10----50

注:所有未注明物品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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