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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样本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样本6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年月日

篇2: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zz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

篇3:某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行车纪律

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行车纪律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八项纪律:

一、不违章行车;

二、不超载、超乘;

三、不饮食、闲谈、戏闹;

四、不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五、不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办私事;

六、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以车欺人;

七、不酒后开车;

八、不带故障行驶。

篇4:zz学院商贸服务用房管理规定

zz学院商贸服务用房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校园商铺的经营管理,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全校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校内商铺作如下规定: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

2、校内所有门面房的经营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学校周边地区经营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明令禁止的项目。

3、承租人必须保证门面房为合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经济纠纷均由承租人负责,经营活动必需的工商、税务、卫生等所有证件及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需费用自理,如需后勤服务中心提供帮助,承租人应事先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勤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积极协助。

4、各商铺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标准和规定,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无商标标识、无生产日期、无质保期、无包装、具有放射性、污染环境、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商贸广场为半地下室设计,没有排水和通风设施,为保持整个商业服务广场的良好环境,严禁在商铺经营餐饮、理发、烟花爆竹等产生油烟蒸气、污水污物、安全隐患的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须报后勤中心核准方可经营。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违者由承租人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在装修期间需在外墙体任何部位装设霓虹灯、广告、招牌等宣传设施均需事先获得后勤中心核准方可施工安装。

7、承租人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在指定地点规范经营,不得店外占道经营,不得影响他人经营,不得私搭乱建,违者将予以取缔。

8、商业服务区和下沉广场内严禁停入一切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和一些小型车辆),违者将予以处罚。

9、商业服务广场采取统一管理模式,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管理,定时开门营业,定时闭门休市,任何人不得在商业服务广场内留宿。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后勤服务中心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取消租赁资格的处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不良纪录的第二年将不予续签租赁合同。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5:某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员工守则

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徐州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及本中心一切规章制度。

二、所有员工按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行为。

三、按照中心相关制度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相帮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六、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守中心秘密,维护学校利益和中心声誉。

七、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八、合理使用工具、材料,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九、仪表整洁,精神饱满,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十、正确操作使用各类劳动工具、电器设备。

十一、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从窗口往外抛杂物;上下楼梯道依次右行,不打闹、不喧哗。

十二、不说风凉话、不说脏话、不参与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十三、关心中心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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