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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规范4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规范(4)

一、餐厅卫生

(一)每餐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灶台、工作台等进行卫生处理,清除地面、灶台、工作台、调料台上的杂物,去除油污。

(二)每餐营业后应彻底擦洗餐桌、餐椅、对油腻的桌面应先用洗洁剂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洗净、擦干。

二、厨房卫生

(一)采购的原料食品无变形、变味、腐烂变质。

(二)盛装食品容器保持干净,坚持消毒制度,生熟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物资保管员要掌握用原材料感官检验的基本要领,严把验收关,保证两拒收(腐烂变质的原料拒收;重量形态规格不符合标准的拒收)。

(四)物资保管员严把储藏关,食品原料的存放应规范化,健全标牌,分清档次。

(五)建立食品原料出入期卡,对购进与支出的原料食品要有详细的记载,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一般鲜货储藏不超过24小时,冷冻原材料不宜过长储存。

(六)厨师长要把好成品菜肴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持不供应、不出售。

(七)凉菜、冷饭的制作要作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认真执行凉菜冷饭的检验制度。

(八)加强对鲜瓜果蔬菜的储存、加工、销售和卫生消毒。

三、环境、用具卫生

(一)厨房卫生要做到每日打扫、每周大扫除,保持干净整洁。

(二)保持餐具卫生标准“四过关”制度,即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厨具保持清洁无油垢,设备符合卫生标准。

(三)保持案板、刀具清洁,调料缸每天清洗一遍。

(四)各种案布、盖帘每天清洁,

篇2: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卫生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同志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同志长头发应置于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篇3: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0C。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一下,再入锅热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0C或低于100C的条件下存放。

八、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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