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教学用具、电教器材的调试等,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
2、教师上课时不接电话,不接待家长,保证45分钟不离开学生,若确实有特殊情况离开课室,需要其他教师帮助管理班级。
3、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学具、仪器、设备、工具,正确操作、实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发生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通知班主任及家长。
4、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挖苦、讽刺学生,不能随意停课、赶学生出教室或在课上指使学生外出办事。
5、不要让在校学生为教师办私事,以免发生危险。
6、学生进校后,不得让学生回家取东西,若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家长送东西到校,学生需要回家,没有家长来接,学生不得私自离开学校。
7、教学过程中需要外出活动,应征求学校同意,妥善安排,确保学生安全。
9、严格考勤制度,对未到学生不明原因的要追查清楚,同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去向,有必要时通知家长。
10、需要对学生课外辅导或组织活动,教师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告知相关的时间和安全须知,教师不能离开学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11、试验课、体育课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篇2: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维护学校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须按规定的人车分道行走,骑自行车的老师和学生在校园内须推车行走。
2、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4、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5、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须有相关老师接待方可进入,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
篇3: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供水方保证按合同提供优质、安全的饮用水。
2.供水方保证所提供的饮水机安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庶务组定期清洗饮水机,保证饮用水不受二次污染。
4.庶务组负责对产品检查核实,保证供货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保证饮水安全。
5.水质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庶务组负监督、审核责任,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
篇4: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队必须具有施工资质
2.保证施工质量,消除因施工质量带来的安全隐患。
3.安全施工
(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杜绝危险施工,严格按施工规程施工。
(4)专人指挥施工车辆出入,保证安全。
4.专人看管,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5.禁止使用危险施工材料,保证环境不受污染。
6.按合同或事先约定,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篇5: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与公私财物,打造平安校园,特对《zz初级中学安全奖励条例》修订如下:
一、奖励范围:1.车辆驾驶员2.保安员3.食堂员工
二、奖励名称:年度安全奖。
三、奖励形式与标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按教学年度,具体标准为:1.车辆驾驶员:600元/年;2.保安员:600元/年;3.食堂员工:300元/年。
四、获奖条件:
1.车辆驾驶员:全年无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违规与责任事故。
2.保安员:学校全年无因保安员个人原因或保安工作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3.食堂员工:(1)全年无卫生事故发生;(2)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无被整改或被处罚情况;(3)全年无个人责任事故。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