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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与公私财物,打造平安校园,特对《zz初级中学安全奖励条例》修订如下:

一、奖励范围:1.车辆驾驶员2.保安员3.食堂员工

二、奖励名称:年度安全奖。

三、奖励形式与标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按教学年度,具体标准为:1.车辆驾驶员:600元/年;2.保安员:600元/年;3.食堂员工:300元/年。

四、获奖条件:

1.车辆驾驶员:全年无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违规与责任事故。

2.保安员:学校全年无因保安员个人原因或保安工作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3.食堂员工:(1)全年无卫生事故发生;(2)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无被整改或被处罚情况;(3)全年无个人责任事故。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篇2:中小学校作业收缴收集的管理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4

中小学校作业收缴、收集的管理、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4

1、作业的收缴、收集的管理

针对不同形式的作业采用不同的收缴、收集的管理。

(1)课堂作业,采用分组收缴,教师收集管理或分组收缴,组长收集管理的形式。

(2)家庭作业,采用组长收缴、收集管理的形式。

(3)其它作业,由教师灵活掌握。

2、优秀作业表扬奖励

(1)每期以班为单位,分学科评出十分之一的优秀作业,在班上进行表扬。

(2)每学年学校集中组织一次作业展评,分学科评出优秀作业,进行表扬奖励。

篇3:高级中学进修教育硕士学位奖励补贴办法

高级中学关于进修教育硕士学位的奖励、补贴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业务水平的提升,学校倡导教师挤出时间参加学习进修,尤其是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水平的在职进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参加教育硕士在职进修并取得学位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补贴。办法如下:

1、对参加本学科进修(含教管方向)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18000.00);

2、对参加非本学科进修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陆千元整($6000.00);

3、脱产进修期间享受教师负荷工资、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4、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上班期间的职务和称号津贴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伍拾元人民币,逐月发放。

5、以上1至3项的奖励和补贴在教师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协议后兑现。

6、本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

篇4:学院校学生公寓节约水电奖励制度

学院(校)学生公寓节约水电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工作,在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促进和鼓励节约用水用电管理,提高水、电资源的利用效率,结合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个人都有节约水电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电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给予节约水电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节约水电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下达的用水用电计划指标,重视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群体节水意识强,形成了节约用水风气;

(二)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内部用水检查、考核、评比,实行用水巡查制度,并坚持按制度实施;

(三)广泛使用节水型器具,学生公寓内部不使用非节水器具,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有下列行为的责令供水部门停止供水,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贰佰元以下罚款:

(一)学生公寓内水龙头、冲便器等设施损坏没有及时报修而导致长流水的;

(二)水电工未及时维修,造成用水浪费的。

(三)不按规定温度使用空调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经济罚款。私拉接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擅自拆除计量表及加封装置的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篇5:中学学校课时奖励方案

中学(学校)课时奖励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量化考核,进一步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劳的思想,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课教师周课时标准

语、数、外每周10节;理化每周12节;政史地生每周14节;体育、计算机每周16节

二、课时津贴标准

课时费:5元/节;备课费2元/节;辅导1元/节

三、其他工作量标准(5元/节)

1、年级组长每周3节、教研组长每周2节、备课组长(两人以上)每周1节(累计)

2、三处室及年级管理人员每周8.5节

3、三年级教师每节按1.2节计算(6元/节)

4、体育组两操(含每周的文体活动)每天0.5课时

5、兼职每周5课时

四、考核

1、教师上课、辅导,由教导处专人检查,按实上情况发放津贴;请假不发课时费且扣相应的课时费,累计扣发;病假不发不扣,以住院治疗为准;法定的婚、丧、产假,因公出差,进修学习考试等不发不扣。请假超过两天安排替课,按上课对待。

迟到早退一次上课扣3元/节,自习辅导扣0.5元/节;旷职,一次扣50元。

升旗全干会(办公室检查)、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导处检查)请假(组长)一次扣10元,旷一次20元

2、三处室和年级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考核

请假每天20元;旷职(随时检查未到),扣50元。

3、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4、学校设全勤奖,每月20元,上课、辅导、升旗、全干会、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请假一次扣发全勤奖。因公出差除外!

5、每四周发一次课时费,由教导处造表审核。各处室年级务必在周一将特殊情况报教导处,否则不预处理。

6、周六上课按补课对待,早操计半节补课,由年级处理;班主任、领导、政教两处值班人员计一节补课(工作至放学后半小时),由政治处考核处理。

7、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委会,自20**年3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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